发布时间:2024-03-01 15:03:1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近80万人受到安全教育
陈毕伍从多方共建、丰富载体、社会参与等方面全面总结了广东海事局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情况和工作经验。陈毕伍指出,三年来,广东海事局注重协调多方资源,努力实现多方联动,成功将活动纳入全省安全管理体系和中小学安全教育体系,构建了海事部门主导、地方政府支持、职能部门积极响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注重把握教育规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成功打造了一批示范课程,在逾千所学校建立了海事课外辅导员制度,积极开展“水上安全伴我游”等活动,努力扩大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普及范围,注重营造舆论环境,联合各级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活动开展以来,近80万人次的中小学生和群众接受了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全省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人数也从2012年的377人下降到2015年的176人,没有发生涉及学生乘船伤亡的事故,真正起到了“授人以渔”工作效果。
活动纳入安全教育课程
据了解,水上安全的打造,需要坚持“多方共建”,办好“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协同发力是基础,建立长效机制是关键。为此,广东海事局把活动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体系,加强与省政府的沟通,主动与省政府法制办、安监局、交通厅对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推动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进行研讨,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广东海事局还把活动充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连续三年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好“六个一”活动。为把活动要求落实到位,把活动充分纳入各地安全责任管理,广东海事局局长梁建伟同志专门就改造学生渡、加强客渡船安全监管、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等问题致信全省21个地级市市长。此外,广东海事局还把活动充分纳入公益志愿服务行列。与各级团组织、“心连心”公益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校园学生自治组织合作,在全省各地连续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航海日主题宣教活动。
1 内河交通运输的地位与作用及其监管的需要
内河运输的地位与作用。就水上交通运输而言,内河运输占有重要地位重要。据统计数字表明,全社会年完成水路货运量21.96亿吨,在全社会水路货运中,内河运输完成货运量10.57亿吨,占全社会水路货运量的48.1%;沿海运输完成货运量6.54亿吨,占29.8%;远洋运输完成货运量4.85亿吨,占22.1%。从统计数字可以看出,内河运输占我国水路运输的主流,沿海运输次之,远洋运输则处于最后一位。但水上运输法制研究却相对薄弱。构建内河水上交通监管体系,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研究,促进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势在必行。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进行“后汽车时代”,即游艇时代,这方面的法律规范需要完善,如游艇上的电话、电源、网络,甚至排泄物排放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的加强立法管理。
2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措施
2.1行使行业管理职责。①舶修造、检验关,船检机构要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船舶、不按规定报审、报检或改建的船舶,一律不予检验发证;船舶管理部门要坚决查处、取缔非法造船行为;港航部门重点做好港口码头安全管理和营运船舶的审批工作,保证助航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状态,创造安全航行条件。②构要积极帮助水运企业(个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按照《船舶安全检查规则》规定开展船舶安检工作,严格履行海事检查职责,对船舶技术状况不符合航行安全要求,船舶、船员证书“名不副实”的船舶,一律不予签证放行,对屡次发生事故或重大险情的水运企业(个人)实施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预警,建立“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制度,落实整改措施。③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渔港监督部门要加强渔船建造审批、检验和管理。强化现场监督执法,禁止在内河主航道捕鱼作业,禁止渔船非法载客载货。海事及航道部门每年定期要联合渔政部门开展渔网碍航清障工作,保持航道安全畅通。④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海事机构要督促水运经营者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配备好船舶消防器材,编制和演练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水上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防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2.2强化现场监管,开展对船舶超载专项治理和客渡船专项整顿活动,维护航行秩序和安全。要以“四客一危”、支流、封闭水域的客渡船、挂浆机船及采砂船为重点,加强日常巡航检查,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海事执法人员深入渡口、码头、港口进行现场“傍站式”监管,加大船舶安全检查力度,重点船舶逐船检查。加大海巡艇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强化超载源头管理,对超载船舶卸载和处罚,建立超载举报奖励制度。规范客渡船管理,完善渡口渡船地理信息系统;督促乡镇政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辖区所属农自船、渔业船的安全宣传,严禁载客航行,落实非客船安全管理责任主体。
2.3建立和完善事故或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搜救应急能力。海事机构要建立完善事故或险情应急指挥体系和救援体系,政府部门对水上交通事故的救援工作,要建立应急指挥机构,编制救援预案,配置救援装备和人员。海事机构要切实加强海事搜救主导力量建设,建立“12395”海事搜救应急值班电话,有针对性开展各种事故救援演练,提高救援实战能力,配备信息化程度高的海巡艇、车和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等,扩大海事搜救覆盖范围,落实各类应急防范预案,提升安全预控能力,尽最大程度满足海事搜救工作需要。
2.4强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内河水系水上交通安全虽然有了好转,但形势仍十分严峻。表现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水上救援力量还不能适应事故的处置要求,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及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客、货水运企业名义上为公司化形式经营,但实际上是私有财产的变相融入,公司的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没有约束力,特别是从事承包和个体经营运输的生产者安全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导致管理职责不清,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海事机构要发挥监管职能作用,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2.5建立乡镇船舶水上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起以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乡(镇)客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为重点,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障,行业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等单位相互协调、配合,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6加大监管设备投入,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推进“业务应用平台、海事监管平台、网上办公平台,对外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水上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海事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重点渡口、码头水上电子监控建设,实行全天候监控和录像,加快渡口、码头、航道电子图建设,建立船舶动态管理2.0系统,强化对船舶的动态监管和电子签证,实施好船舶水上GPS定位和远程监控。
2.7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及水上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制定好地方性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客渡运海事监管办法以及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尽快实现船舶标准化、船员规范化和法制化管理。大力宣传地方性水上交通法规、实施办法和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积极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好分管乡镇长、乡管员、水运公司安全员、渡工培训,印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手册》,设立水上交通安全咨询台。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调查研究,推广安全管理经验,不断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2.8加强督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适时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后评估工作,督促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对工作不落实的,进行通报。对造成等级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重大险情的,不仅要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会同有关管理部门查明事故的管理原因,追究失职、渎职人员的行政责任和违纪责任。
3 结束语
目前内河水系水上交通事故呈以下特点:碰撞、浪损事故比例呈上升趋势;乡镇客(渡)船舶及农自船、渔船非法载客事故突出;尤其是挂浆机船舶恶性事故频率更高。从目前分析来看,内河水系船舶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船舶技术状况差、超载运输,碰撞、浪损事故时有发生;船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很好的履行了望和驾驶职责;船舶、船员安全管理体系没有落实到实处,内部管理混乱;水运经营者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对船舶维修不足,造成船舶技术状况下降,特别是从事水上内河运输的船舶。因此必须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8,1.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深刻汲取“8.16”马和汽渡沉船重大事故教训,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切实增强水上交通安全防控能力,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减少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杜绝渡船不适航,轮流、超龄、残疾人摆渡,私渡、农用船载客等非法营运现象的发生,全面增强我县渡口、渡船、渡工安全管理水平,避免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好管理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和制度,并在现有的以乡(镇)政府、开发区负责制为核心、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向渡口所在地的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延伸,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到村、组和个人,进一步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网络。
(二)渡船安全管理情况。渡运船舶和汽车轮渡是否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与船舶登记证;渡船标明载客定额与安全注意事项;船体是否有有渗漏、锈蚀现象;机动船舶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人力助航工具;救生、消防和夜航等安全设备的配备;渡船是否标明载客定额与安全注意事项。
(三)安全教育情况。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讲座、标语、宣传车、信息平台等手段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驾驶人(含渡工)的宣传教育,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为切实加强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开发区要分别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大检查领导组,落实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