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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人口老龄化的建议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7:33:2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解决人口老龄化的建议,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解决人口老龄化的建议

篇1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和老年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带有共性的社会问题,面对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的局面,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极大的挑战。

1 研究背景

1.1 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人口老龄化是根据人口年龄结构特征做出的分析和判断,是指在一定的人口总体中,老年人口增长的趋势。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界定,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是指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或者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 。这意味着在时代进步,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呈现出来的某地区或国家人口处于老龄化的状态,是一个具有世界性的问题。就我国而言,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200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比例达到10.45%,65岁以上老年人比例达到7.09%,标志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经转变为老年型,主要特点是:

一是老龄人口数量多。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在“十一五”期间表现出持续增长之态势,到2010年将达到1.74亿,所占比例约为12.78%,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预计可达到2132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2.25%。二是老龄化进程速度快。自推行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以来,我国的人口出生率大幅降低,加速了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而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使得死亡率下降和寿命延长,也促使了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增加和相对比例的提高。三是高龄老人比重大。我国在21世纪上半叶,将迎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时期,高龄化发展也将更加迅速,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将达到30%。四是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步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基本在20000美元之上,属于先富后老的类型,然而目前我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约为1000美元,是典型的中等偏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比较薄弱,现代化建设尚未完成,属于未富先老的类型,因此,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更大。

1.2 社会变革对养老方式的冲击

人口老龄化绝非是人口年龄结构的问题,而且还与经济建设、国家发展紧密相连。当前我国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经济体制也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在这个社会结构变革和整体发展的新时期,人口老龄化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棘手课题,急需寻求一种合理、高效的养老方式。一是家庭功能弱化。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执行和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出现了“小型化”,“核心化”的发展态势,“四二一”家庭比例逐年上升,使得家庭养老功能十分脆弱。二是社会职能分离。在计划经济的时代,国有企业处于国家经济的核心地位,职工的生老病死一般都是由企业负担或补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的社会关系进行重组,已将其福利功能转移给了社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就需要积极探索一种能适应大多数老年人实际需求的社会化为老服务新模式。三是思想观念改变。现代社会,年轻人的生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普遍是与老人分开居住,这给传统就近照顾老人带来了不便。加之,就业生存环境的激烈,许多年轻人选择在外地学习、工作、成家,甚至是远赴海外谋求发展,这样就使寂寞空虚的空巢家庭大量出现,养老问题无疑雪上加霜。

1.3 现存的问题

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已经在大部分社区中尝试开展了为老服务,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从总体上看还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着养老保障制度覆盖面还比较窄,老年人优待政策还没有惠及到全体老年人;养老服务业发展仍较为滞后,远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个性需求;社会福利组织有待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监管尚需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健全起来。存在的宣传力度不够、法规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经费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2 养老服务模式的对策建议

2.1 建立多支柱的养老服务体系

面对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家庭规模小型化、空巢化,而养老机构床位匮乏的实际现状。短期内,单独依靠社会、社区或是家庭一方的力量都无法承担老年人养老的重任,必须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老年福利事业,需要多方位、多渠道、多层次地加大投入力度,构建社会、社区与家庭相结合的养老模式,满足老年群体的发展需求。居家养老立足家庭,以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广泛发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市场化运作,大力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和服务队伍,使之形成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格局。这样才能构建起功能互补,形式互通的新型养老体系,才能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成为在现实条件下妥善解决养老压力的有效途径。

2.2 整合养老资源提高配置效率

面对资源不均,设施不足等问题,应注重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丰富,活动场所有限为切入点,提出利用和盘活社区现有资源,充分挖掘现有可供居家养老服务的潜力因素,有效整合社区资源的建议,从而节省政府支出,又能保障养老服务的物质基础。适时将社区内一些闲置的厂房、学校、幼儿园等场地进行养老服务方面的改造,开辟老年人的活动场地,盘活废止资源,整合合理使用,满足老人们的实际需求。同时把现有的家政、商铺网点、医疗机构等资源纳入到养老服务体系,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2.3 发挥社区服务在养老模式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社区是连接国家、社会和个人的纽带,随着家庭养老功能的下降,老年需求日益增长,以及老年人社会服务的滞后发展,即便老年产业十分发达,老年人的许多实际需求仍需由就近、方便、熟悉的社区来满足。建议区分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发挥服务站的平台作用,进而为老年人提供贴心多样的养老服务的建议。扩展服务政策,提出因地制宜,打造自身特色,从而实现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高的观点,以及发挥志愿者力量,邻里互助等积极因素,加强社区为老服务的承载力。

3 结束语

总之,新时代的养老服务模式,既要满足老年人的多元需求,又要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顺应时展的客观要求,从而减轻国家负担、弥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不足,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其推广应用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篇2

自20世纪中期起,人口老龄化逐渐成为全球性趋势,进入21世纪,已成为人类发展的主要特征。我国是“未富先老”的发展中大国,当前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期,四川省是老年人口大省,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在未来10~20年,四川省将迎来人口老龄化高峰。人口老龄化对我省政治、经济、文化和地区发展的影响是系统性、结构性和长期性的,如何应对这一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工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患和解决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对于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状

老龄化社会包含以下几个指标: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年龄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7%,2003年,四川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上升到685. 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 86%。少儿人口比例在30%以下,1988年少儿系数为29.98825%。年龄中位数达到或超过30岁,2000年已经上升为30.14岁。老少比高于30%,2002年则达到30.99 %。根据上述四项指标的动态变化,可以看2003年,四川省的各项指标都已经达到老年型人口的指标数。

三、人口老龄化的预测及影响

人口老龄化数据预测采用ARIMA模型进行预测。从预测的图1中可以看到2022年65岁以上的老龄化比重将要上升到12%,并有稳定上升的趋势。

1.老龄化的趋势将继续,原有的老龄化人口问题更加突出和明显

未来十年内四川省的老年人口比例依旧不断提高。随着老年人口比重的上升,老年人口问题将会日益成为社会的主要问题。老年人的经济赡养、医疗保健、生活的照料等需求将会在社会的各种角落里出现,呈现出一种大范围的比较普遍的要求。如果这些要求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在较大范围内引起社会的不安定和动荡。

2.劳动力人口年龄结构逐步高龄化

20世纪70年代初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虽然从根本上改变了我省人口发展的历史轨迹,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人口素质也得到极大提高;但是,付出的代价却是老年人口数量迅猛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从中长期来看,劳动力供给逐步下降,劳动力过剩的现象即将改变。同时劳动力年龄日趋高龄化。

3.人口红利逐渐消失

随着四川人口转变的推进和劳动力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人口红利窗口即将关闭,人口抚养系数上升,宏观经济高储蓄、高投资的现象逐步消失,这导致人口红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逐步减弱。

4.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将迎来新的改革

我省老龄化社会到来,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进一步加大。需要寻求更好的保险保障模式,使得老龄人更好的得到社会的尊重,同时减轻青年人的压力,促进四川经济稳步发展,使得社会更加稳定和谐的发展。

四、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建议

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对社会的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及社会保障都提出了更为严峻的要求。根据四川的老龄化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参与和共享――人口老龄化政策的基本原则

1999年联合国把“建立一个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作为“国际老人年”的主题,其实质是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使老年人真正作为平等的一员融入社会;其核心是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和平等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社会对老年人价值的认同,消除视老年人为社会发展消极因素的认识误区,树立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

2.适当快速的经济增长――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前提

国际经验证明,解决老龄化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快经济发展的速度。国际劳工组织的研究结果认为,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所出现的“社会保障危机”,主要原因并不是领取养老金人数的增加,而是经济增长速度缓慢和失业率的居高不下。因此,政府应该及早调整积累和投资结构,改变目前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格局,形成以企业和个人投资为主的多元化投资体系。同时,继续吸引国外资本,弥补国内资本积累的不足。

3.建立家庭养老为主的多元化养老模式

进一步明确家庭养老的主体地位,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在子女克尽赡养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提倡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的有效结合。同时,建立老年服务督察制度,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4.强化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作用

篇3

当下我们处于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科学技术空前发展的年代,有可能吸取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教训和最新成果,扬长避短。《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总体上确立了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以法律的形式将党和政府有关老年人权利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稳定下来。但同时,对人口老龄化的立法还远未能从细节上更确切地保障老龄化人口能够安享晚年。

二、目前对人口老龄化立法状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立法不健全,法律规范适用无法统一,内容欠缺或不合理。保护老年人权益,是一个涉及领域广泛、情况纷繁复杂的全局性问题。要完成这项工程必须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使其操作有据,落实便利。

二是法律关系不清导致的责任缺失。《老年法》赋予了老年人许多方面的权利,要使这些权益真正落到实处,还必须有一套高效的管理体制和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但目前我国老年人社会保障工作确实存在着着政出多门,多家管理这种分散管理体制,缺乏宏观协调机制,造成既相互争管,又相互推诿的矛盾,极不利于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必须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社会转型加剧,立法工作滞后。随着当前我国农村城镇化建设、土地减少、集体经济组织保障功能弱化、家庭规模缩小、人口老龄化、孝老养老道德观念淡化以及人口向城市迁移等现象的出现和发展,社会发生了急剧变化。以前制定的法律法规在很多问题的设置上,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适用的要求,日益表现出了严重的滞后性。

二是被动的消极态度影响了社会养老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目前,在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很多地方是被动地,具有明显的短期化特征。

三、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立法思考

(一)对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具体化、细则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本法,也是其它与此相关法律制定的依据和基础。其性质决定了这部法律不可能制定得过于详尽,因此,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将《老年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明确化、详细化,才能真正达到《老年法》的立法目的,使老年人权益保障落到实处。

(二)关于人口老龄化社会中养老保障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经办法律关系、保障监督法律关系等部门定位问题

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我们可以考虑设立一个老年人社会保障专门机构,统一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宜,并用法律的形式确认该机构独立的法律资格和专业管理的法律地位。

(三)法律实施中的制度建设和责任方面

制度建议,尤其是社会保障这样的核心制度建议,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必须承担的重要责任。这就需要立法加强监管,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及明确法律责任。

(四)确保老龄化人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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