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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8:3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一)有利于健全外部监督制度,推进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 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许多地处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已不再是昔日单纯的农业生产,而是跻身到商贾竞逐的海洋,村级经济已经成为实力雄厚、生机盎然的经济实体。而村级经济发展越快,加强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就越显突出。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各级部门的资源投入,村里经手的钱多了,村干部面临的诱惑也大了,一些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挤占、挪用国家资产和资金的事件屡有发生。通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建立良好的外部监督机制,使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制度更加规范完善,有利于村级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潜力。

(二)有利于稳定农村局面,构建和谐干群关系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环境,尤其是在聚集了全国近七成人口的农村。近年来,部分农村在资源的管理以及利益的分配上,产生了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从而引发了农民群众上访告状、游行示威等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不仅如此,村级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村务公开不彻底,村干部借此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群众往往是敢怒不敢言,也是导致干群矛盾扩大的主要原因。因此,通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使村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部分干部和群众矛盾,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三)有利于加强村干部经济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感长期手握职权却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是很多村干部滋生贪念、管理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有经济问题的村干部会受到应有的处分;认真履行职责的村干部则得到客观、公正地评价,从而营造了一个良性的竞争机制。一方面提高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起到了预警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增进了村干部“主人翁”意识和荣辱感,加强了他们发展经济、规范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农村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合理的审计指标和评价体系 目前仅有极少数经济发达地区针对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了审计指标,但这些指标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指标过于陈旧。指标使用的周期太长、更新过慢,使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无法通过指标反映出来;(2)指标不具备针对性。一些指标在设置时忽略了其揭示的含义,导致建立评价体系时难以将其归纳到对应的类别;(3)指标重复设置。由于指标在选取的过程中,存在相关系数较高的指标往往会对同一经济责任重复反映,评价体系中该类指标的权重被增大;(4)指标缺乏量化体系,难以进行评价。在制定定量指标权重及如何量化定性指标时,更多依靠评价人的经验进行判断,使评价结果带有较大的主观性。

(二)审计缺乏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审计工作只有在确保独立性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公平公正的审计、给出合理的审计结果。由于目前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村干部除了在村中任职外,往往还兼任了县、市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职务,通过人大和政协的“施压”,审计部门在执行对部分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很难保持客观公正地评价。

(三)审计部门人、财、物相对匮乏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是整个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单位,其管辖权归属于上级政府部门,该特殊性质决定了在农村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很难像企业一样由审计师事务所来承担,相对来说,政府审计要容易一些。但由于目前仅在(市、区)一级设有审计局,乡镇缺乏相关的审计部门,这对于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来说,无疑是巨大的阻碍。此外,根据“中国审计论坛”的调查,目前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来源有三项:一是财政包干经费,勉强能发工资;二是临时预算,勉强能把临时人员工资补发;三是执法补助,也就是罚没收入返还的一部分,勉强能维持办公费。由此看来,在缺乏足够的资金作为支持的情况下,将审计工作普及到基层农村还存在很大的困难。

(四)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缺乏相关的审计知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审计政策法规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相关的审计知识和审计方法也不断更新和完善。作为审计工作的执行者,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与时俱进的审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但有别于事务所中的审计人员,审计局的审计工作者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在缺乏竞争机制的环境下进行实质性的培训学习并不多,导致一些人员审计知识陈旧过时,在运用中与现行的政策有差异。在乡镇一级的监察、农经部门中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大多是根据上级审计文件生搬硬套,或是仅凭自身的经验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存在诸多漏洞。更有许多村干部由于缺乏被审计的意识,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一定的误解,将被审计看作是党和国家对自己工作的不信任,容易产生抵触情绪,阻碍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及运用

(一)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建立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与效用性原则。任何一个有效的评价体系都应当建立在完善的指标选取和科学的评价方法的基础上,避免评价体系因使用者的不同而带来相异的结果。同时,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衡量成本与效益之比,在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村级经济责任状况的条件下,尽量选取代表性强,易于获取的指标,并构建相对简约的评价体系,使体系的效用最大化。(2)可比性原则。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为了将不同性质的指标加以综合,通过综合指标反映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因此,评价体系需计算各项指标的权重并将定性指标采取合适的方法定量化,使指标之间具有可比性。(3)重要性原则。在量化指标时,定量指标的权重可根据科学的方法计算出来,而定性指标则需通过评价者的经验判断进行打分,所以,定性指标的权重应当根据其对经济责任影响的大小来设置。此外,通过对现行村级规章制度的研究,发现一些指标在评价经济责任时至关重要,因此设定了一票否决事项。

(二)评价指标的选取为了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价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本文采用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在选取定量指标时,参照和借鉴了现行的一些乡镇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由于农村实际情况和发展策略与乡镇有较大区别,因此,在充分听取审计机关工作者和村干部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增长、农民保障、资金结构、违法收支四个方面建立了12项定量指标。

(1)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率。该指标反映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和减少的情况,计算公式为: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率=(年末村集体经济总值-年初村集体经济总值)/年初村集体经济总值×100%。

(2)村人均粮食产量增长率。该指标反映村级农业发展状况,计算公式为:村人均粮食产量增长率=(年末村人均粮食产量-年初村人均粮食产量)/年初村人均粮食产量×100%

(3)村财政收入增长率。该指标反映农村财政收入情况,计算公式为:村财政收入增长率= (审计年度村财政收入-上年度村财政收入)/上年度村财政收入×100%

(4)村办企业利税增长率。该指标反映村办企业发展状况,计算公式为:村办企业利税增长率=(审计年度村办企业利税额-上年度村办企业利税额)/上年度村办企业利税额×100%

(5)村资产负债率。该指标反映村级经济的财务风险状况,计算公式为:村资产负债率=村负债总额/村资产总额×100%

(6)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该指标反映村干部对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视程度,计算公式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全年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当年财政支出总额×100%

(7)村干部经费比率。该指标反映村干部在管理过程中花费的成本,计算公式为:村干部经费比率=全年村干部经费/当年财政支出总额×100%

(8)村人均耕地面积。该指标反映农民的耕地保障,计算公式为:村人均耕地面积=审计年度村耕地总面积/当年该村总人口数

(9)农民人均纯收入。该指标反映当地农民生活水平和村干部的政绩,计算公式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审计年度农村经济总收入-相应总费用)/当年该村总人口数

(10)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该指标反映村干部对人口增长控制程度,计算公式为: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年末村总人口-年初村总人口)/年初村总人口×100%

(11)农保覆盖率。该指标反映农民得到生活保障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农保覆盖率=审计年度农保登记人数/当年该村总人口数×100%

(12)村干部违法收入比率。该指标反映该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计算公式为:村干部违法收入比率=审计年度村干部违法收入/当年该村干部总收入×100%

笔者在设计定性指标时,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农经发[2005]12号)《关于做好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专项审计的通知》的要求,同时深入了解了当前农村经济的热点问题,选取了代表性较强的定性指标6个。此外,根据重要性原则,参照现行的村级考核制度,设置了一票否决项目2个。定性指标设置如下:(1)村级财务制度是否规范完善。(2)农村经济政策是否落实到位。(3)集体土地的发包、承包是否做的“三公”。(4)专项资金的管理是否科学合理。(5)村干部的职能与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清晰。(6)重大决策事项是否科学民主。(7)有无重大案件。(8)有无重大生产事故及社会治安突发事故。

(三)评价方法的建立根据评价目的,本文对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功效系数评价法这三种较为普遍的定量指标评价方法进行比较、验证,认为主成分分析法:(1)通过计算指标的累计贡献率,可以选取出关联度小、综合性强的指标,简化了计算过程,达到评价的目的;(2)相对于同样能够精简指标的公因子分析法,由于计算原理和方法的不同,在变量数不多、提取因子数目相同的情况下,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比公因子分析法具备更强的解释性;(3)虽然运用功效系数评价法时,通过采用德尔菲法同样能够确定指标体系的权重系数,但这种方法在缺乏领域专家的判断时包含的主观性成分太大,考虑到村级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的限制,运用该方法得出指标的权重不符合评价体系中的科学性原则。而主成分分析法可以借助SPSS等软件进行处理,由数据自身来确定指标的权重,能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本文选择主成分分析法作为定量指标的评价方法。

但主成分分析法根据不同时期采集的指标数据所计算出的主成分及比重并不相同,因此,每次建立的指标体系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建议审计部门以5年为一周期,重新采集数据并建立指标体系。此外,由于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所计算的主成分也不尽相同,该方法的步骤如下:(1)各县(市、区)审计部门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所在辖区选取15-20个村作为样本,根据上述定量指标收集最新年度样本的数据;(2)由于指标量纲的差异,需运用公式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使不同度量的指标转化为同度量的指标而具有可比性;(3)将标准化后的数据形成相关系数矩阵;(4)利用相关系数矩阵,求解特征方程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5)计算指标的贡献率和累计贡献率;(6)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指标,或指标累计贡献率超过85%的标准选择主成分;(7)计算主成分载荷;(8)可以通过观察主成分所包含指标的类型,解释每个主成分的含义。

通过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出指标权重后,由各村指标可计算出综合得分L值,根据L值高低排序可以得出该地区各村的定量的排名情况,由于主成分分析法所得出的分数并不是标准分数(可能含有负值),不能直接与定性指标得分加权平均,需进行处理。本文建议采取的方法是:在计算出非标准化得分后,给所有得分加上一个最小负得分的绝对值,使结果中不存在负值,然后再将以最优的评价结果为基准,令其评价值为100,其余欠优的评价结果依据比例得到响应的评价值。

由于评价人员所在行业、拥有经验不同,对于定性指标的直接判断往往带有较大的主观成分,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责任评价的难度。模糊综合评价法却可有效解决这一难题。这种方法主要是依据不同层次和部门的评价人员已有的分析判断能力,参照具体量化的标准,从不同侧面对评价对象进行衡量,描绘出评价对象的总体特征。它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评价的主观性。该方法的步骤如下:(1)采取五级评分制原则,分别设定定性指标达到相应得分的标准;(2)根据定性指标的设置,分别从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挑选经验丰富的工作者共50名参加综合分析判断评价人员;(3)通过德尔菲法,给定性指标赋予权重,剔除异常值后,得出指标权重的平均值“W”;(4)根据参考标准,对每一定性指标打分,并计算给出相应分数人员比重,形成评价矩阵“R”;(5)计算模糊评价结果“A=W×R”,对A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矩阵B;(6)用B乘以五级评分制中相应的分数,得到最终定性指标的判定结果。

(四)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 在掌握各村定量指标得分和定性指标得分后,需要将两者加权得到综合评价结果。由于定量指标通过数据本身能够更精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为避免评价的主观性,在制定评价体系中指标的比重时,应将定量指标设置较大的比重。本文参考了各地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及年度总结报告,发现多数地区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权重分别设置为70%和30%,在此,笔者推荐使用此权重;另外,也可采用德尔菲法获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权重值。

由于同一辖域各村因自然条件、政治地位等因素不同,发展的客观条件也是不一样的。为确保对各村村干部的经济责任能够公平、公正评价,各村不仅应同自身往年的成绩进行纵向比较,当地审计部门也应根据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总量等指标将各村划分为不同的层级,相应层级内进行横向排名。纵向评价时,审计部门可以设置各村每年的进步幅度;横向评价时,可以采取末尾淘汰制。当该村的纵向目标和横向评比都不合格时,应纳入次年的重点审计对象;此外,对在一票否决项目中得分最低的村部也应纳入重点审计对象。其它村部应根据其排名给予相应奖励和处罚。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生科技基金”项目(项目编号:CDJXS11020034)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篇2

一、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先离后审,影响审计效果

两办规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是“先审后离”。但就目前看,多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还是采用 “先离后审、先升后审”,或者是“边离边审”。这种审计方式不能对领导干部的任用产生直接影响,影响了审计效果。另外,这种审计方式也给审计工作带了很大的难度。由于是领导干部是先离任或是先调动和升迁,所以在审计时领导干部对此就不会再重视,再提供述职材料也不能够积极配合,即使是提供了相关资料,但是所述内容通常都不符合审计要求。给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的区分及查处问题的定性上带来很多麻烦,影响了审计判断,也影响了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审计的方法、手段单一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手段太过简单,审计方法仍停留在查账的基础上,无法满足当前经济形势及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有一些审计问题不能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缺少量化对比分析,审计的内容笼统,形式单一,不能够对问题进行综合评价。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

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主要是原因是:一是审计人员的素质不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难以保证审计评价的质量。二是,审计内容过多,评价目的不明确。通常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一些审计单位将一般的财政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放在了一起,导致审计的目的不明确,影响了审计效果。三是,没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审计报告文本不标准。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没有准确的指标和标准,加大了评价难度。

(四)审计成果运用的思路不够宽,工作不够系统,尚不能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由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各自工作目标、重点、手段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分歧和差异,但作为委托方的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和作为受托方的审计部门,其大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审计部门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将审计的结果通过纪检组织等部门转化利用到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上,这就需要在各部门之间建立一种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近年来各有关部门虽然在这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研究,也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但相关职能仍然缺乏经常性的沟通和协调,工作职责不够明显具体,整体工作合力发挥不够;工作还不够系统、规范,没有形成统一体系;审计结论侧重对被审计单位的处理处罚,忽视对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和追究;个别领导和一些相关职能部门对领导干部任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对存在的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使审计成果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够得到充分运用和体现;审计部门在落实审计决定、意见执行方面缺乏强制措施;个别审计工作人员由于自身政治业务素质方面的问题,造成工作质量和效率不够高,也直接影响到审计成果运用的成效。

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一)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

应重视审计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专业素质的培训,审计人员自身也应重视自己的工作能力,要跟上当前新经济形式下审计工作的需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给自己充电,以提高自身的审计技术水平,并提升综合分析能力。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出成效。

(二)整合资源,提升审计效能

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随着项目的不同,领导的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审计的方法也会不同。因此需要审计人员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的挖掘创新思路和方法以提高审计效能。

(三)在审计评价分析中应用辩证的观点看待领导干部经营决策

在审计评价分析中应用辩证的观点看待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有些决策单纯从地方经济利益出发,短期内也许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但长期看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如一个地方一味追求招商引资的数量,而不注重项目的社会效益,引进污染企业,那么这项决策就是短期行为。而有些决策从短期或我们审计时看不出其给地方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从长期看,其发展的势头是好的,决策是正确的。在评价时,虽然效益的显现不在我们的审计期,我们不能“一棍子打死”,而片面的认为其决策“有误”。不能就账论账,但也不能脱离财务而单纯的评价决策的正确与否。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要跳出会计账务,不能就账论账,但又不能脱离财务,应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的基础上,通过一些基础数字和指标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决策的正确与否。

(四)加大审计决定执行的力度

应加大审计决定执行的力度,在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执行中需要各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首先,审计机关应争取到被审单位的支持和理解,能够使其积极执行审计决定。其次,审计机关应取得财政、经检、检查和公安等机关的支持,并在执行中能够紧密配合。如在审计中发现问题,审计机关应与上述部门联合落实审计决定,并彼此达成默契,使审计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篇3

一是临时性与计划性矛盾。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确定性造成了任务安排的临时性,了审计部门的计划性,审计力量的协调也是一个问题。由于审计任务的临时性、没有计划性,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就是“先任后审”的逆程序作法,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办理了调任、转任、升迁的领导干部若发现了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给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处理问题带来更大的难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流于形式,起不了监督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的效果,给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资源配置不合理。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一般是挂靠同级审计部门,基层经济责任审计机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平时审计部门既要完成审计署、审计厅等上级业务部门带全局性、战略性任务,还要对同级财政、财务收支实施监督。由于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人动频繁,离任审计对象较多,如领导换届,一次性的离任审计委托少则十来个、多则几十个,有的时间跨度较长,而审计部门力量较少,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还多停留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老一套上,审计资料的连贯利用也不够,往往使离任审计工作人疲马乏、效率不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难于保证, 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三是审计评价难。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评价就是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及所在单位的内控制度、管理情况等作出综合性评价。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体现,是组织人事、纪检部门认定领导干部功过是非的主要依据,事关领导干部升降,由于具有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但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评价体系,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审计人员也就无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好坏评价。如何客观、准确、具体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事项进行评价,一直困扰着审计人员,特别是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的评价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的评价体系,没有量化界定,审计人员难以操作。

四是结果运用不透明。按照中央两办的规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抄送干部管理和纪检监察部门;审计机A关出具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不公开披露。至于干部管理和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在中央两办的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在组织部门任用时应提醒、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也不利于审计人员在群众监督下,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

二、全面推进责任审计工作应采取的对策

首先实行真正意义上的部门联动。严格按照中央两办《规定》,成立一个由党政有关领导参加,组织、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布置、反馈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党委、政府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模;干部管理部门和审计机关共同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名单,提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提交党委、政府批准, 纳入审计机关年度项目计划。组织部门严格应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做到不审计、不离任、不重用,审计结果,再决定人事去留。将“离任审计”的观念转变为“任职审计”的观念上来,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分解工作量,避免突击性,从而使得审计部门有充裕的时间来澄清,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

其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重视和支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选调和配备一批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具有一定政策水平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以尽快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充实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要切实保证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将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从多方面给审计工作尤其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必要的支持,为尽快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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