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14:43:4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省、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和其他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可委托具有资格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省及各人民防空设防城市设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同级人防主管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人防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市人防主管部门所属技术力量不足的,可委托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者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市人防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质量监督时,其监督工作向作出委托的市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并对所监督的工程项目承担监督责任。
第五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资格,由省人防主管部门按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报国家人防主管部门审批、认证。
第六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负责人应由取得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负责人应由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
人防工程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占该机构人员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监督员应具备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从事人防工程设计、施工或质量管理的工作经历。
第七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本地区有关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本机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具体措施;
(二)受委托具体实施本地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以及有关人防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争端的协调处理;
(三)向主管部门总结报告工作。
第八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下列任务:
(一)根据人防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并对委托监督的主管部门负责;
(二)制定质量监督方案;
(三)检查施工现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四)检查工程建设实体质量;
(五)监督竣工验收;
(六)向委托质量监督的人防主管部门报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报告;
(七)按规定收取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费;
(八)承办人防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质量监督工作。
第九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一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质量监督,并办理有关手续。
未设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城市,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一个月内向市人防主管部门申报质量监督,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自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确定该工程的监督员、制定监督方案和详细监督计划,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二)开工前,监督员应当核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检查构配件和设备设施生产单位的资质及营业范围。
(三)施工中,监督员应对工程中使用的构配件、重要材料和设备设施的生产许可证(准用证)、检测手段和构件(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并按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四)竣工时,监督员应对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资料、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及实体质量是否存有严重缺陷等进行监督。
(五)验收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员,应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监督的人防主管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受监工程建筑、结构、防护、平战转换和其它涉及人防工程安全性、可靠性的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结论;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内容和质量评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历次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
(四)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监督员签署监督报告。
第十二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具体实施质量监督中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可采取责令改正、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对人防工程施工中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由委托质量监督的人防主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许可证件及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向物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第十四条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和其他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本省规定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市人防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其监督员对其所监督的工程承担建设质量监督责任。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退还监督费,由委托监督的人防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执行具体监督任务直至撤消人防工程监督机构资格的处理,其中撤消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格的处理由省人防主管部门决定:
(一)不履行监督职责、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报告的;
Abstract: This paper briefly discussed the strengthening stage of civil defens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Keywords: strengthen,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保障城市居民物资隐蔽、减少人员伤亡损失、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因此,人防工程质量必须满足规定的防护要求,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是各级人防部门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
一、当前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没有真正意识到人防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不少建设和施工单位在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人防工程与一般民用建筑物相比,其结构强度、抗冲击能力、防密程度等要求要高得多,且是地下隐蔽工程,如在某些防护方面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平时也没有手段检验出来,只有在战争爆发遭受打击后才能够暴露。基于这样的认识,放松了对质量的监管,致使有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防护要求。
2、图纸设计不够规范。目前,在人防工程设计中存在着无证设计、挂靠设计和越级设计的现象。有的设计单位不熟悉人防工程设计规范和防护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却照葫芦画瓢搞人防工程设计。某甲级院设计的人防工程图纸,底板反梁箍筋按普通正向梁配置,直径和间距没有满足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要求。有些人防设计单位因抢占市场,追逐自身经济效益,往往迁就建设单位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设计要求。我们在施工图纸审查中就曾发现许多这方面的问题,如:部分图纸存在穿防护结构墙及顶板的管道,没有考虑平战结合要求出穿管孔框图;部分图纸结构局部配筋不合理,局部细节设计时未考虑施工方便;还有部分图纸标识、文字说明有误或不全等。
3、质量监督不够到位。少数地方将人防质量监督委托给不具备相应监督资格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有的地方允许没有人防监理资格的监理公司承担人防工程项目的监理,有的地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程序不够明确,不少人防工程在建设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上现场监督没有完全到位,等等,致使人防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如:在基槽验收时发现,有的人防工程排水沟过于简易,未采用砖垒等形式;有的未按设计要求打排水井降水,固结土壤,提高地质强度;有的边坡未按要求比例放坡,一旦雨季来临,存在塌方隐患。在底板、侧墙、顶板钢筋隐蔽验收时发现,局部钢筋锚固长度不够,钢筋间距不均匀;内墙模板用铁丝拉接,未采用对拉螺栓加密闭肋的做法施工;预留、预埋套管处钢筋被割断,未采取加固措施;部分梁端部加密区箍筋不够或节点处箍筋不到位等。
4、档案资料不够齐全。部分人防工程缺少工程建设过程的详细记录资料,尤其是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的原始资料。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按安徽省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人防部门只需出具认可文件,因而档案资料的收集难度较大,有些防空地下室的档案资料不全。
二、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基本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质量意识。人防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地面建筑,是因为有其显著的专业特点。对于一般地面建筑结构而言,只要满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规定使用状态下的各种力学效应,即认为结构是安全的。而人防工程既要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规范,还要满足人防工程战术技术要求和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除了要满足平时使用安全外,还要满足战时抵抗常规弹药乃至预设当量的核弹药爆炸时,在距爆心投影点预定位置上的各种力学效应,除此之外,还要具有抗早期核辐射、生化武器效应的能力。所建工程如果达不到规定的防护技术要求,严格来说就不能算作人防工程,不仅浪费了财力、物力和人力,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人民群众生命的漠视。人防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加强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国家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及政策,强化参建各方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克服侥幸心理,消除对人防工程质量漠然置之的态度,增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建设人防工程,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
2、从源头抓起,严把参建主体资质。人防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资质等级直接影响其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质量。人防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构配件及防护设备生产单位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进行严格审查。凡超越其资质等级、营业范围的,不予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应依法对人防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将人防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支解工程、违法发包;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3、严格工程建设流程,明晰质量管理程序。为便于参建各方实施质量管理,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作了人防工程建设流程图,明晰了质量管理程序。即: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行政受理—签订“结建”责任书—核发“结建”意见书—申报工程质量监督—开工前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或出具人防认可文件。
4、把好“五关”,实施全方位监督。一是把好图纸设计关。设计是人防工程建设的基础,对工程的防护效能起着决定性作用。严禁无证设计、挂靠设计和越级设计。建设单位须凭人防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通知书》,委托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否则,不予审查。二是把好图纸审查关。施工图是工程质量的命脉。按照安徽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对新建、续建、改建的人防工程,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其设计施工图文件必须送省或市人防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审查。对审查出来的问题,设计单位必须进行修改。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三是把好现场监督关。现场监督是控制施工质量最有效的环节之一。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帮助参建各方熟悉图纸,了解人防工程的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以使施工中尽量减少和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尤其基槽和底板、侧墙、顶板钢筋及管道、预埋件等隐蔽工程,必须经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凡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不折不扣地整改到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注。工程主体结构完工和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市人防办必须派员参加。四是把好设备选用关。人防工程选用的防护设备必须由国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五是把好竣工验收关。验收时严格按照人防工程建设标准、防护要求进行监督,合格后出具人防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对质量不合格的人防工程,责令其建设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格。
5、实行备案制度,完善资料档案管理。依照安徽省有关规定,防空地下室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防部门出具认可文件;其他人防工程向人防部门备案。因此人防部门在出具防空地下室认可文件时,应尽可能地将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其他人防工程在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督促建设单位提交规划、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同时督促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工作,确保人防工程档案资料完整,以利今后备查。
6、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协调机制。人防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积极创造条件,成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目前无条件成立的,可委托具备资格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监督到位,对人防部门负责。争取财政支持,逐步配置有关质监设备,改善质监手段,提高质监水平。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选择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所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按照工程监理规范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筑材料、构配件、防护设备的使用或安装以及隐蔽工程施工、混凝土浇灌等进行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人防工程设计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学习,认真审阅图纸,依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和偷工减料。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和质量自检,做好工程质量检查评定记录。人防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通气,相互协商,共同解决好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GB 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
在我国,随着人防“平战结合”的方针的深入、平时功能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防工程走进了各大城市的建设中去,如日常常见的很多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进而人防工程的修建逐渐成为各地人防工程建设的主要增长点之一,针对人防工程结构设计的要点,抓好施工质量,搞好质量管理对提高工程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与国家财产紧密相连,它与人民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与人防建设事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因此,提高人防工程的主体施工质量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目标之一。
1 人防结构设计的注意要点
1.1 人防荷载取值标准
人防荷载取值要根据当地人防部门根据国家制订的《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中的公式计算或规范查表来确定。在进行设计时可采用《理正人防工程结构设计软件》来对顶板、侧墙和无桩基底板的人防荷载进行计算。再进行计算时,对战时可能出现的核武器和常规武器爆炸的荷载作用取大值,这样既能够确定各构件人防荷载在范围之内,也能使所有构件的等效静荷载值满足结构的要求。
1.2 地下室的构造要求
在《GB 500382200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中,对人民防空地下室的构造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我们结合构造和受力要求,对一些主要构件的参考尺寸作出规定:对顶板来说,6级顶板取值须大于等于250mm,对于顶板梁来说,其跨高比一般在7~12之间,由构造确定合理的截面尺寸判定标准和梁面通长筋;对于防护单元隔墙和密闭隔墙来说,通常取250mm;对于外墙和临空墙来说,经过计算后决定,一般通常不低于300mm;对于底板来说,当地下水位较低时,需要验算平时荷载和战时荷载分别控制下的计算结果,二者取大者;当地下水位较高时,则不再由人防控制。总之,人防构件的结构厚度首先应该满足早期核辐射防护的要求,然后还要满足工程的受力要求。
1.3 关于顶板配钢筋值
按照战时的要求进行计算取值,因为此时要求的配筋率最大,能够满足顶板的韧度要求。顶板钢筋可按0.25%的配筋率进行贯通配筋,支座筋量少的部位可进行非贯通筋数量的增加,但要使底筋和顶板贯通筋的间距和位置协调,方便拉结筋的操作。
1.4 口部防护和平战转换设计要求
口部防护的设计内容包括三个部分:①设计防护密闭门与消波系统,该部分主要由建筑和通风专业来完成;②设计墙体,主要包括出入口通道内部的临空墙、隔墙、门框墙等;③设计孔口的其他构件,主要包括风井、防爆波电缆井、防倒塌棚架、通道等。
2 人防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其质量管理体系也是由较为专业性的团队所组成,然而现有的一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缺乏人防工程的专业知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首先,人防工程的设计专业性较强,现有的专业设计人防工程的设计单位较少,而非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掌握的人防工程设计知识参差不齐,进而造成人防工程设计问题较多。
其次,由于地下人防工程的主体施工要求较普通地下工程不同,施工技术方面也有一些差异,如门框墙的浇筑方面,人防门框墙施工中在固定墙体模板时严禁采用对拉螺栓杆措施、结构构件的拉结筋设置方面等等均需要对人防专业知识较为了解的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监督。
再者,我国现有的人防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督机构,在人员配备方面,还有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查上,都不能很好地与我国近几年人防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相匹配,当前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特点是规模大、分布散、专业性强,对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落实将不会起到积极的影响。
3 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要点
3.1 加强质量监督、加大监管力度
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是保障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基本手段,而强化质量监管力度则须依靠相应的法律、法规。现如今的问题在于如何运用法律、法规,如何强化人防工程的重要性,严格把关,进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监督体系。
3.2 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管行为
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监管行为,第一,认识要深刻。要改变以往的传统,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要不断的完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第二,要规范质监行为。从质监申报到竣工验收备案都要严格按照要求来做;第三,关于人防设计图纸,我们采取的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签字责任追究制度,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防护结构安全及人防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等情况进行技术审查。总之要充分认识人防工程所能带来的巨大作用与意义。
3.3 努力抓好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能不能顺利地完成这一阶段的工作,直接关乎着建设项目能不能及时投入使用,是不是能够让工程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任务,符合设计竣工标准,如文中提到的人防专业性要求方面等;②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与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与批复等文件档案资料齐全;③认真完成屏蔽、密闭等性能检测与各设备系统试运行测试及消防等检测,检测结构不得出现违背各项规范或标准的情况;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设备安装单位及质量监督机构对各项工作验收完毕之后,都要给出质量检查报告等。
4 结论
总而言之,人防工程的结构完整性及日后投入使用能够带来的巨大收益是与良好的健全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分不开的,如何更好地、更有效地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还有不少问题有待于研究与解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体制的不断深入,现行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性会逐渐的凸显出来。因此,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机制,加快构建人防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有待于更为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