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30:4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对卫生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关键词】药品;微生物检查验证试验;问题及建议
几乎所有药品在应用于临床前都要进行安全性检查,一般分为“微生物限度检查”和“无菌检查”,其中最重要的检查方式就是微生物检查验证试验。检查项目包括:酵母菌数、细菌数、控制菌、霉菌数检查。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为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检验药典要求无菌的药品是否无菌的检查方法称之为无菌检查法。检查项目包括:厌氧菌、需氧菌以及真菌检查。自1980年颁布《药品卫生检验方法》以来方法基本成熟,1995年颁布的《中国药典》又提升为国家标准。经过多年的实践,最明显的是标准中的可操作性不够、不统一、不集中等问题。
一、目前的现状分析
1、检查验证试验来源:目前大部分企业还没有进行此项工作,其中冷门产品、老产品更是没有进行此项检查,药品检验所抽查时也找不到相应的检验方法。有的畅销产品、新产品正在试验中,但也无法提供此项检验的方法。有的企业已经完成检验但以技术保密为由而不愿意提供给药品检验所,担心如按此方法检验产品不合格给自己找麻烦。这样使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很难正常实施监督的权力。
2、检查验证方法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这是《药品管理法》中的规定。未经微生物限度检查合格不得销售或者使用。但是实际上只要药品微生物学检查项目合格,也不论是否经过方法学检验都可以进入市场而且也不影响销售。因此,为了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性必须完善药品质量保障体系,严把生产企业源头,药品监督检验机构必须进行监督抽查,加强规范管理。基层药品监督检验所是执法机构,是执行法定质量标准的职权部门,而不是在抽验过程中探索建立新方法。
3、检查验证方法的权威性:生产企业的实验室和药品监督检验所的检验肯定有一定的不同,而且98号文件中也指出“同一个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因原料来源不同,工艺改变或不同实验室等原因,也可能导致检测结果的差异。”比如无菌检验法中需要用黑曲霉为对照,因为黑曲霉有很大的毒性,必须用专业的净化工作台或者实验室,只有达到一定实验条件才能满足实验的要求。微生物限度检查容易受试验条件的影响,其别是对药品中微生物生长有抑制作用的成分尤为突出。“当供试品有抑菌活性时,应消除供试液的抑菌活性后,再依法检查。”是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规定。基层药品监督检验所对所检的药品中每种药品的抑菌或者抗菌程度都不清楚。生产企业大部分并不委托基层药品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查验证,而且基层药品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证明生产企业也不认可;生产企业给提供的检验方法,基层药品监督检验所也不认可。当前,很大一部分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缺乏权威性。
4、建立检查验证方法困难:由于微生物培养周期长、微生物限制检验方法工作复杂,必须经过多次的试验,这就使得部分抽查工作很难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全国各地对不同企业生产的同名称不同规格的药品、不同名称的药品、同规格不同辅料、原料、生产工艺的药品,全都建立或者审核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这一工作量是巨大的。对于一线的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日常工作量更是繁多,而且从时间、经费和人力上都无法正常进行科学研究。
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的建议
1、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的过渡时期方法:在统一检验方法未出台前,各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行业方法或者自己制订的内控方法对生产的药品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或者“无菌检查”,对于未经验证的,不予以出厂销售或者使用。各级药品监督检验机构对抽查的药品在未统一之前仍可使用原方法进行检验。
2、尽快统一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为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检验方法的科学性,各生产企业都要用“微生物限度检验”或者“无菌检验”的方法。98号文件指出“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品种,特别是中成药,因原料来源、工艺、辅料的不同,药品可能表现出不同的抑菌特性”,而且随着药品的成分或者原检验条件改变都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检查方法应重新验证统一。对于同一种药品,可能存在多种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各个方法之间在试验相对误差、检验方法科学性、检验系统的适应性、检验方法重视性、试剂、检验仪器设备的简便易得性、经济节约性等各方面都有差异。国家可以在征求生产企业和监督机构意见后,再依据现在的具体情况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法。建立科学、可信、准确、可行的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并提交给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按照品种、原料、辅料、剂型等分类报上,由国家指定的部门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因素整理出合理的验证方法并公布。
3、药品微生物限度缺项检验:药品监督工作中不能因为难以进行“微生物限度检验”或者“无菌检验”,而对规定检验的项目进行缺项检验。
4、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增加经费:“微生物限度检验”或者“无菌检验”的方法比正常检验工作需要更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各地负责机构应追加相应的检验试验经费。
参考文献:
[1]马绪荣,苏德模.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手册[M].北京:科学出版 社,2005(09)
[2]单亚.《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及有关规则的讨论[J].安 徽医药,2006(03)
中图分类号:TV2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8-0247-01
水是地球上一种特殊的物质和资源。它具有可循环性和独特的物理化学特性,是任何物质所不可替代的,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和生产活动最重要的物质基础。由于淡水资源的短缺和水污染的加剧,水资源已成为人类所面临的最主要、最紧迫的环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基本特点仍然是粗放的、外延性的,其中相当部分的增长是以牺牲生态环境和大量消耗资源为代价取得的。这样的发展对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造成巨大的压力,结果必然会影响发展的可持续性。针对目前我国的水资源与水生态环境情势和国家社会发展形势,有必要在建设与治理的基础上加以维护。
1 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水资源是一个国家或地域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物质基础。同时,水资源又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是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组成部分。生态环境则是水资源得以涵养、保持和可持续利用的必要条件。而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水资源流失、恶化的根本原因。由于人们不合理的经济活动,如滥垦、乱伐、工程破坏及污染物质的排放等,生态环境日趋脆弱。其后果影响到大气、地貌、水文、土壤、植被与植被资源等许多方面,而水资源流失和被污染则首当其中。
2 我国水资源与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水环境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趋势已不容置疑。概括起来我国水资源与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洪水暴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位下降;水土流失造成水体淤积严重;水污染严重,水质变坏;湿地和水陆交错带破坏严重;近海海洋环境问题严重。全国2 /3的河流受到污染, 300多个大中城市面临缺水,黄河断流1997年发展成为跨年度的现象;渤海海区1998年出现3 000多km2的赤潮,沙尘暴20世纪90年代多次光顾北京城,特别是1998年长江、松花江出现全流域性的大洪水;我国有2500万hm2天然湿地,这些具有重要生态意义的湿地正在不断减少和被破坏;沼泽、滩涂大量被围垦,数量和面积不断下降,许多依赖于湿地生态系统的珍稀生物种群渐渐消失。这些都提醒我们,我国的水环境与生态问题不仅仅在于缺水和污染的蔓延,而是整体水生态环境变得相当脆弱,足以威胁到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2 /3的城市供水和大量的农业灌溉用水依靠地下水,地表水的短缺导致对地下水的超量开采。严重的超采地下水,使水位持续下降,已引起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缝和海水入侵等环境地质问题。这说明我们对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开发轻保护,重建设轻维护,对资源采取掠夺式、粗放型开发利用方式,超过了水资源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存在执法不严,管理不力,致使许多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水资源恶化与生态环境的退化;因此对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是造成水资源与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
3 维护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对策和建议
3.1 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划和监督管理
在新的世纪里,我国人口将继续增长,对水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对水土资源的开发将达到历史新高,本世纪中水资源最基本的矛盾仍将是水资源短缺及其引起的生态失衡以及在相当长时期内的洪涝灾害和水环境污染。水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是我国面临的大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是关系到我国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基本要素。我国水资源总量是有限的,调剂余地有限,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必须节流与开源、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并重,防治水污染,强化与协调水资源综合管理,解决由水问题带来的生态问题,这将是我国水资源利用与管理的长期任务。一方面,我国有过不少水资源保护方面的规划,但实施效果较差。这除了水资源保护方面的规划本身不完善以外,还与各地区行政管理中急功近利等因素有关,也与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有密切关系。所以有必要制定出科学实用的水资源保护规划,加强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关于水资源与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我国已有一些管理制度,但明显不足。
3.2 优先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源地
目前,我国一些大中城市饮用水源地已出现严重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不仅这些地区水源地问题有可能加重,即使是水资源较丰沛的地方也可能出现较大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在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和其它有关规划中,应优先考虑保护饮用水源地,特别是大中城市和重要工业基地水源地。我们不仅需要维护现有水体质量,更要采取必要措施改善当地水资源,为国家的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创造基本条件。
3.3 必须加大水利基本建设的政府投入
我国水资源的分布是极不平衡的,因此在开发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时有必要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即对缺水的地区进行水源的调入。应当建设必要的调水工程,将部分水资源从富裕地区调往贫水区,或将优质水调往劣质水区,以改善缺水地区或不良水质地区的生产生活环境,也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如西北地区过去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远不适应西北地区现状和今后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大政府的投入,并力争改变政府单一的投资渠道,通过市场调节,吸引社会和国外资金进入该领域,加速水利工程的建设。
3.4 依法严格实施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制度
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是经济建设中带来的问题。经济建设中的各种项目建设无不影响到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缺乏的地方往往也是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方,在这些地区建设项目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也特别大,所以这些地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政出多门,不依法办事,漏洞很多,是目前我国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另一个重要原因。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开放程度的提高,在贫乏的水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状态下,不合理的建设项目审批将有可能造成这些地区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毁灭性破坏。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制度,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使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法制化。
3.5 加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在国外特别是美国对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研究起步很早,可上溯到20世纪40年代,国内则起步较晚。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内陆区的水资源与生态环境问题有许多未能得到科学合理的论证,特别是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量的关系研究还很缺乏。如最基本的对河流生态环境需水的计算研究刚刚起步,也缺乏系统的专业研究和系统的资料;同时,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平较低,难以胜任本职工作,成为解决该问题的严重制约因素。所以有必要加大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有关大专院校专业人才的培养,同时从沿海发达地区招聘急需的有经验的高级人才,必要时可引进国外专业人才,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合理利用人才,为人才的合理利用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合理的利用人才更是为了人才能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
关键词 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障基金;城镇化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4 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完善河北省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014040403) 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赵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
1992年,河北省开始改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2011年相继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14年将这两项养老保险制度加以合并。经过20余年时间,河北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逐步建立完善,但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保障差异、保障资金风险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实现提高效率、促进公平、防范风险三大目标。
一、增强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际保障能力,实现社会养老保险的人群全覆盖、水平适度高、保障够便利
从效率角度看,完善河北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做到保障范围覆盖全省所有人群、保障水平适合目前发展阶段、保障方式利于民众实际需要,最终建立既符合河北省实际、又适应保障需求的协调稳定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一) 进一步扩大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着重加大对城镇灵活就业者和中青年农民保障力度,实现养老保险政策的人群全覆盖
目前,河北省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重点应从城镇单位职工转向城镇非正规就业者和农民群体,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实现从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全覆盖走向人群全覆盖。一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重点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村中青年人群做好政策宣传、普及和推广工作,增加其参保信心,排除其年老后得不到保障或保障水平难以满足基本生活等种种顾虑。二是做好制度完善工作。有针对性地对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增强激励机制设计。比如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定鼓励早参保、长缴费及全家(符合条件者) 缴费的激励政策,完善缴费年限、档次与基础养老待遇之间的动态激励机制。同时对计生户、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制定适当减免或额外补贴政策,或采取以粮食换保险等措施,促其积极参保。
(二) 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着重加大补助力度和调整保障体制,实现养老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协调
2013年,河北省分别实现全部财政收入、地方公共预算收入3641.5、2293.5亿元,分别位列全国各省第八位和第十位。这说明河北省已具备一定财力,可以在不打破固有存量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的筹资标准和补助水平。一是在缴费环节上,提高标准、增加补助。目前,河北省执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10个缴费档次及对参保人缴费的30元财政补贴,均为国家最低标准,可以适当增加缴费档次,并对高档次缴纳人群增加补贴标准。二是在领取环节上,鼓励地方政府提高养老金补助水平。目前,河北省没有统一规定地方基础养老金的加发水平,也未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应对加发地方养老金的地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或资金扶持。三是在相关标准上,完善与经济发展、工资增长、物价变动等指标相适应的养老保险缴费和领取标准的定期调整机制。“提标”的参照不仅应包括工资调整、物价变动等因素,也应该考虑影响政府承受能力的财政收入和基金规模的增长情况,确保养老保险相关标准调整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机制化。
(三) 进一步增强社会养老保险便利程度,着重提高统筹层次和健全转移接续,实现养老保险管理与服务的信息化运作
增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便利化程度,也是切实增强养老保障最终效果的重要举措。一是提高统筹层次。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统筹逐步提高到市级统筹,扩大基金调剂和使用范围。二是健全转移接续。当前,以农民工为重点,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研究农民工在城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三是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逐步与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相关信息系统做好衔接,整体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和“大社保”信息交换共享系统。
二、提升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保障公平程度,实现城乡、群体、区域间养老保险政策与服务的基本均等化
从公平角度看,完善河北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做到缩减城乡群体间保障标准落差、缓解区域政府间保障能力差距、实现经办机构间管理统一规范,最终建立打破城乡、群体、地区分割的完整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一) 逐步缩减城乡群体间的养老保险标准落差,探索改革城镇流入人口的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应逐步缩减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差距。可考虑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高缴费档次逐步提升到与城镇职工平均缴费相当的水平,并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定期调整时间,最好同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一样,每年调整并予以公布。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养老金幅度在考虑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同时,还应适当参照城镇退休人员养老金提升水平,防止差距的进一步拉大。此外,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城镇流入人口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当前,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破除地域观念和本位思维,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积极、谨慎和有序地把进城农民工等城镇流入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制,可率先将在城镇已稳定就业和有一定居住条件的农民工转变为城镇居民,使这部分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居民完全同等的养老保险等公共服务。
(二) 逐步缓解区域政府间的经济财力差距,保障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养老保障服务的供给能力
区域政府间的财力差距,是导致各地社会养老保险种种差异的重要原因。为保障河北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对养老保障的供给能力,一是鼓励这些地区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推动经济发展,壮大本地财力。二是明晰各级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将具有全国公共品性质的基本养老保障事权适当上移到较高层级政府,或由较高层政府承担较大责任,实现本地域内养老保障水平的大致均衡。三是加大上级政府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进一步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将切实体现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公共支出成本差异等因素纳入测算体系,建立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保障欠发达地区对养老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在专项转移支付中,通过制定相关办法,将社会保障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向欠发达地区重点倾斜。
(三) 逐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各类经办机构的统一规范
目前,河北省负责社会养老保障工作的有民政部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医疗部门、老龄工作部门及扶贫部门等。在社保费征管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税务部门征收。由于征管体制不统一,给社会保险的业务管理及基金整合带来一定困难。从长远看,应构建包括业务管理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基金运作机构和绩效评估机构在内的一体化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从近期看,可考虑将分散设置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整合,建立起上下协调、规范高效的运行机构,之后再逐步整合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推行社会保险的大征缴机制,实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费登记、申报、基数核定到稽核工作的“一条龙”服务。
三、完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多元、基金运行稳定和支出预期可控
从风险角度看,完善河北省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做到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方式多元、基金运行保值增值和支出规模预期保证,最终建立适应河北省未来养老形势的稳定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
(一) 防范收入增长乏力风险,采取多元化的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方式
在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较高、负担较重的现实情况下,实现养老保险筹集资金的稳定增长,应探索养老保障资金的多元化供给渠道。一是健全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目前,河北省已开始试编包含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但各地区进展不一,影响到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应促使市县政府尽快建立社保预算,尤其将相关部门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和收支计划都纳入预算,保证预算的科学规范。二是加大社会保障财政支出。明确政府在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三是采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中央可通过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开征社会保障税、发行特别债券等方式筹集养老保险资金;河北省则可考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资产) 有偿使用收入等,为养老保障提供资金来源。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市场力量。在目前河北省历史欠账较多、家庭养老弱化等形势下,应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采取公建民营、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本地养老服务设施,还可以将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发放等业务,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或金融机构运作。
(二) 防范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实现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稳定安全和保值增值
预防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风险,主要包括保证基金的稳定安全和保值增值。一是确保基金的稳定安全。进一步规范基金收支,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推行社会保险基金网络监管系统。二是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当前养老金收益率较低甚至可能出现贬值的情况下,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压力骤增,逐渐走进资本市场成为大势所趋。近年来,与仅投资银行存款和国家债券的养老基金负收益率相比,可投资存款、股票、债券、信托、实业和股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均收益率却高达8.4%。2012年3月,广东省政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资金1000亿元,开我国地方政府养老金委托投资之先河。河北省在处理好目前基金投资渠道的同时,也宜加紧研究养老金的委托投资问题。
(三) 防范支出缺口扩大风险,适时考虑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退休年龄延迟政策
随着河北省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未来支出缺口加剧的风险越来越大,亟需我们提早谋划。一是适时做实个人账户。2001年,中央提出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并在辽宁启动试点。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市开展试点。河北省应在不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影响养老金当期发放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做实个人账户试点,逐步做大积累基金,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高峰的到来。二是弹性延长退休年龄。首先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和企业不得随意降低退休年龄和条件,严格控制企业“内退”行为。在此基础上,尽早谋划延迟退休问题。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规定是上世纪50年代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提出的,目前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2010年为74.8岁,河北为74.9岁) 比当时增长了20年以上,远超过现在的平均退休年龄(52 岁)。面对这种形势,可以在部分行业、群体试点探索弹性延长退休年龄,缓解养老保障收支压力。当然,延长退休年龄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人口结构、就业形势、收入状况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参考文献
[1]宋恩华等.河北省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研究[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9.
[2]宋晓梧.完善养老保险确保老有所养[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