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3:4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普法教育培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问题一:规模庞大的征订各类普法教材。这是一项在普法启动阶段中的工作,在前三个普法启动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往往要求基层单位,普法教材人手一册,且每年都下了硬指标。此举使基层普法主管部门成了各类普法教材的“大卖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前十多年教材征订中,由于各部门和单位体制未变,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机构健全,单位人员相对稳定,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完成的不错。而今改革的步伐加快,许多单位(特别是企事业单位)面临着改制,人员要重组和分流;有的单位被兼并甚至破产……如果再用这种征订教材的方式,是否切合实际,是否会引起基层单位的不满。
问题二:名目繁多的收费培训班。培训是普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接受教育的一种好的方法,主办单位为保证培训的开展和效果,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教师、教材、场地等费用也无可非议。但有些部门和组织却偏离了普法教育的初衷,打着办学的旗号,利用各类普法教育培训的时机,收取超额费用,此种做法,在广大要求学法的干部群众之中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问题三:带有收费性质的普法有奖答题卡和考卷:个别部门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强行向基层单位推销一些普法有奖答题卡,从中牟利。还有在个别地区,借普法考试之机,收取考试卷费用……很多部门和单位对这一做法表示不解,产生抵触情绪,造成基层普法工作者的工作难度和压力明显增大。
问题四:“注水”的各类普法统计报表:这类报表犹如“”时期的浮夸之风,好大喜功,报喜不报犹;表中的许多数据都是估摸、猜彻出来,再层层上报。试想一下,这些“注水”的数据到底有多大价值,值得深思。
问题……版权所有
(以上所列举的问题,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普法工作者如何更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问题一:规模庞大的征订各类普法教材。这是一项在普法启动阶段中的工作,在前三个普法启动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往往要求基层单位,普法教材人手一册,且每年都下了硬指标。此举使基层普法主管部门成了各类普法教材的“大卖场”,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在前十多年教材征订中,由于各部门和单位体制未变,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机构健全,单位人员相对稳定,普法教材的征订工作完成的不错。而今改革的步伐加快,许多单位(特别是企事业单位)面临着改制,人员要重组和分流;有的单位被兼并甚至破产……如果再用这种征订教材的方式,是否切合实际,是否会引起基层单位的不满。
问题二:名目繁多的收费培训班。培训是普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接受教育的一种好的方法,主办单位为保证培训的开展和效果,收取一定的费用以支付教师、教材、场地等费用也无可非议。但有些部门和组织却偏离了普法教育的初衷,打着办学的旗号,利用各类普法教育培训的时机,收取超额费用,此种做法,在广大要求学法的干部群众之中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问题三:带有收费性质的普法有奖答题卡和考卷:个别部门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强行向基层单位推销一些普法有奖答题卡,从中牟利。还有在个别地区,借普法考试之机,收取考试卷费用……很多部门和单位对这一做法表示不解,产生抵触情绪,造成基层普法工作者的工作难度和压力明显增大。
问题四:“注水”的各类普法统计报表:这类报表犹如“”时期的浮夸之风,好大喜功,报喜不报犹;表中的许多数据都是估摸、猜彻出来,再层层上报。试想一下,这些“注水”的数据到底有多大价值,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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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列举的问题,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普法工作者如何更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五”普法期间,全省共有2588万名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渔)民及个体从业人员参加了普法学习,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2.34%。共有依法治理试点单位140个。
通过“一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了明显增强,为各行各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初步奠定了基础,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
“二五”普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
1991年至1995年,我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二五”普法教育。
“二五”普法期间,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着重抓了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注重实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紧密结合,大力推进了行业和地方依法治理;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5年内,全省共有2752万人次接受了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91.43%,开展依法治理的单位数从1990年的140个发展到17835个。
“二五”普法教育是“一五”普法教育的深化和发展。经过“二五”普法,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显著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大为增强,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三五”普法:突出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1996年至2000年的“三五”普法教育,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重点,突出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广泛宣传宪法知识以及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
“三五”普法期间,全省共培训普法师资骨干27.23万人,建立市、县级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基地)303个,成立普法讲师团4g1个,有各类法制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共53309人。全省共有3190万人次接受了“三五”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总数的89.79%。
领导干部学法成为制度。各地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定期学法、干部学法培训或轮训、任职前考试考核等制度,共举办干部法制讲座5844次,参加人员89.29万人次,参加普法考试的干部达146.5万人次。
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普治并举,基层依法治理单位总数已超过20万个,逐步形成了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依法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