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文范文 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

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0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利率在微观经济活动的作用

篇1

内容提要: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是两种既具有一定可替代性又不可完全相互替代的经济调控机制;对二者的选择不是非此即彼的互斥选择,而是对其一定组合的选择;选择的依据是:使达到既定调控目标所付出的成本代价最小或支出既定成本代价所获得调控收益最大;因二者的利弊得失相对不同的调控客体有不同的情形,故对其作用的评价应在针对具体调控对象作具体分析之后,而不应在此之前。 

关键词:市场调控机制政府调控机制等调控成本线等调控收益线 

作者简介:广东商学院城市经济管理系主任、副教授。 

     不同国别、不同区域、不同环境条件下的现实的经济调控机制,按照调控主体的不同,大致可归为两大类,一类是市场调控机制,一类是政府调控机制。这两类经济调控机制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依据何标准对它们进行选择方为适宜?这既是国内外经济学家长期争论不休、至今未能彻底解决的重要理论课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重大实践问题。 

   一、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可替代性与不可替代性 

   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市场调控机制,其作用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独立性、差异性;调控信号是包括工资、利率、产权价格、生产资料价格与产品价格等在内的一系列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信号;调控方式是各微观经济主体在获利目标的驱动下,根据变动着的价格信号所提供的市场供求信息,对自身经济活动作出调整,进而引起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简言之,市场调控机制作用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活动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与相互协调所表现出的整体的合目的性。从这种意义上说,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由于价格信号所提供的供求信息往往是即时信息、短期信息,便决定了市场机制对经济生活的调控结果具有即时均衡、短期均衡的性质。 

    政府调控机制,其作用基点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共同性、一致性;调控信号是政府、各级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计划部门发出的各项行政指令与法律部门的各种法律条文;调控方式是各个微观经济主体出于对国民经济整体利益的认可与维护,按照政府部门的指令、指向及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进而引起各种经济资源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之间流动,使经济资源的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政府是作为一个凌驾于一切微观经济活动之上的国民经济总体利益的代表者实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协调与控制,因而政府调控机制不是经济活动的一种内在的自动的自我调控机制,而是一种外在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的非自我调控机制。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在政府调控机制下,使经济资源宏观配置趋于均衡,则必然离不开事先设定的调控目标。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政府调控是一种事先的自觉调控。由于政府调控目标是事先设定的,这一目标不过是作为调控主体的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及其长期变动趋势的预测与自觉意识的外化,故政府调控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长期调控,而非即时调控、短期调控。 

    市场调控机制本质上是各市场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关系,经济资源宏观配置均衡是这种机制运作的必然结果,因此,市场调控机制是市场经济与生俱来的,其存在的必然性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政府调控机制,虽然伴随着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与市场调控机制的完善,政府对经济生活的调控作用曾一度减弱,并退居为充当守夜人的角色,但不能由此得出市场调控机制可完全替代政府调控机制的结论。历史的辩证法是:伴随着商品经济更高阶段的发展,市场调控机制的缺陷、局限性正在充分地暴露出来,而政府调控机制得以发挥作用所必需的条件与手段却日趋成熟。人类的经济生活正步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各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的补充,从而实现二者有机的辩证的融合。二者的相互补充性,也就是二者的非相互替代性。从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二者作用的最终结果看,二者都是实现经济资源宏观优化配置的方式、手段,故表明二者又存在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不可替代性,才决定现代经济的调控是多元的,而不是单一的,也正是因为两种调控机制具有可替代性,才存在一个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与配置问题。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不可能是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选择,而只能是二者不同组合的选择。 

    二、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与配置的标准 

    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依据的标准不同,选择的结果也必然存在差异。我国在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推崇政府调控机制,贬低市场调控机制,其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对经济调控机制的评价与选择,依据的不是经济标准,而是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认为市场调控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两极分化与贫富差距,有悖于广大劳动阶层的利益,故必须摒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人们逐渐认识到,对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必须符合经济的本性及其发展要求,依据政治标准或伦理标准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选择的做法是不足取的。由此人们开始从对经济发展利弊得失分析的角度去寻找选择经济调控机制的依据。这种做法显然是正确的。但由于这种利弊得失的分析尚停留在定性分析层次,未能深入到定量分析层次,故仍难为经济调控机制的选择提供科学明晰的依据。 

     笔者认为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与合理配置的依据,只能从经济调控活动相关的成本与收益量的对比分析中去寻找。人们要对各种经济活动进行调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以获得尽可能高的宏观经济效率。由经济调控活动所带来的宏观经济效率的提高,可视为是经济调控活动的产出或收益。进行任何经济调控活动,都要有一定的投入,这种投入是为获得经济调控收益而支付的经济调控成本。经济调控收益扣除经济调控成本后的余额,即为经济调控净收益。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科学选择与合理配置的实质,就在于找到一种经济调控机制组合,通过其运行,使所获得的经济调控净收益最大。 

     为了进行经济调控成本与收益分析,有必要引进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市场调控收益与政府调控收益、等调控成本线与等调控收益线三对范畴。 

    市场调控成本,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由于市场调控机制的本质在于各微观经济主体的相互作用,经济资源宏观配置的均衡不过是这种相互作用的结果,因而市场调控成本必然包括各微观经济主体间的交易成本(比如纯粹流通费用、信息费用与契约费用等)和市场调控损失(比如由信息的不完备性、短期性与调控时滞的存在所造成的经济波动性损失,由市场的过度竞争所导致的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浪费等)。 

    政府调控成本,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控所付出的代价。政府调控活动是一种通过行政指令而实施的调控活动。就某一调控活动的全过程而言,政府调控成本包括指令的拟定与费用;指令的传递与接收费用;对指令执行的监督、协调控制与激励费用;指令执行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费用四大部分。政府调控成本还应包括政府调控损失,比如由于政府官员的主观原因或决策信息的不完备而错误指令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在传递过程中的失真或不能正确地被理解所造成的损失;由于指令的强制性而对指令执行者创造性、主动性的抑制所造成的经济效率的损失等等。市场调控收益,即采用市场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政府调控收益,即采用政府调控机制对实现经济调控总体目标所作的贡献。 

   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成本。在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就一般情况而言,由于市场调控成本、政府调控成本分别与市场调控力度、政府调控力度正相关,故市场调控成本与政府调控成本的此消彼长,便意味着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此消彼长。假设总调控成本为E,市场调控力度为X,为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a,政府调控力度为Y,为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的成本支出为b,则Z=aX+bY。等调控成本线就是Z=aX+bY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的投影,亦即经济调控总成本既定前提下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不同组合的轨迹。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可以有无数条互相平行的等调控成本线,等调控成本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高;反之,等调控成本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成本额越低(见图1)。 

    市场调控收益与政府调控收益之和为经济调控总收益,即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综合运行对经济调控总目标实现所作的贡献。等调控收益线,就是在总调控收益既定的前提下,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不同组合点的轨迹。经验事实表明,市场调控收益(或政府调控收益)与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呈非线性相关变动。具体说来,随着市场调控力度增强(在经济总调控力度既定的情况下意味着政府调控力度减弱),其边际市场调控收益递减(边际政府调控收益递增);反之亦然。故此,等调控收益线是一条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且凸向原点的曲线。这条曲线的斜率ΔYΔX(ΔY表示政府调控力度增量,ΔX表示市场调控力度增量)是处处不相等的。它表明对应于不同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组合,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具有不同的相互替代率。随着市场调控力度(或政府调控力度)的增强,单位市场调控力度可替代的政府调控力度(或单位政府调控力度可替代的市场调控力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大);反之亦然。在同一直角坐标系中,同样可以有无数条互不相交的等调控收益线。等调控收益线越远离原点,总调控收益越高;反之,等调控收益线越接近原点,总调控收益越低(见图2)。 

    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的目的,在于确定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所谓最佳组合,或者是可使获得等量调控收益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最小,或者是可使支付等量调控成本所获得的总调控收益最大。根据等调控成本线与等调控收益线的关系,可找到这一最佳组合点。经济调控目标一经确定,所要获得的调控收益值及等调控收益线也就随之确定。这条等调控收益线必然与同一直角坐标系中的无数条等调控成本线中的一条相切,其切点就是使既定经济调控目标得以实现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见图3)。 

    在图3中,R为等调控收益线,它与等调控成本线C1、C2分别相切与相交。E2与E1点由于位于同一条等调控收益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均能实现所设定的调控目标,但E2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无疑高于E1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E3与E1点由于位于同一等调控成本线上,故其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的两种组合所需支出的总调控成本是相等的,但E3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却低于E1组合所获得的调控收益。唯有等调控收益线R与等调控成本线C1的切点E1所代表的市场调控力度与政府调控力度组合,才是以最低的调控总成本实现预定的调控目标的最佳点。设市场的边际调控成本与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m与MRm,政府的边际调控成本与边际调控收益分别为MCG与MRG,维持单位市场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m,维持单位政府调控力度所需支出的成本为ACG,总调控成本为C,则最佳组合点E1满足下列条件:ACmX+ACGY=CMRmMCm=MRGMCG线性也就是说,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最佳组合点是在总调控成本既定的前提下,增加支出一单位货币所获得市场调控收益与政府调控收益相等的点。 

     在对经济调控机制进行经济分析时,应该注意由于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因其自身的性质与所依存的环境条件的不同,对同一力度的市场调控或政府调控,往往会作出不同的反应。换言之,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同类型经济活动的等调控成本线与等调控收益线是各不相同的,进而两种调控机制调控力度的最佳组合点也是各不相同的。有鉴于此,在对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作用的利弊得失进行评价与对其组合作出选择时,切忌一概而论,而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或同类型经济活动的不同发展阶段作出具体分析。 

    三、几点结论 

   1 相对现代经济活动而言,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是两种既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又不可完全相互替代的经济调控机制,因此,对市场调控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的选择,就不是一种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互斥选择,而只能是对二者调控力度最佳组合点的确定。 

篇2

一、从政策的制定环节看政策异化

一个正确合理的政策是保证政策执行效果的基本前提。但是,要制定出正确合理的政策,需要掌握大量的信息,在此基础上,经政策制定者的理性思维才能形成。现代经济学理论已经证明,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所掌握的信息可能有缺陷,政策的制定者也非完全有理性的。这些因素均会导致所制定的政策会与现实需要发生偏差,结果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偏离政策目标的异化现象。

一是现代经济中存在信息不完全和不确定性。现代经济中,经济当事人往往存在信息障碍。例如,厂商一般只会对和自己的产品直接相关的产品的价格较熟悉,对和自己产品关系不密切的产品和要素价格则并不了解;工人也只知道自己的劳动价格而不能确切知道其他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因此,厂商、工人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会对相对价格的判断出现错误,从而采取错误行动。而所有厂商和工人的行为汇集后就成为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所要收集的信息。可见,厂商和工人在不完全信息指导下的行动,将导致政府所获的信息不完全和不真实。

二是政策制定者的行为和偏好。在传统的经济分析中,常常仅将政府看作是社会总体利益的代表,忽略了政府自身利益的存在;也常假定政府不需要任何激励便会自觉的形成完全的公众利益动机。这种假定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府制定者的行为符合“经纪人”的假设,他们也是从个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并按个人面临的诱因行事。他们可能有反映公众利益的愿望,但这种愿望只是决定政策制定者目标的许多诱因之一,当其它诱因更加强有力时,反映公众利益的愿望可能被压倒。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既有自身利益的驱动,也有集团利益动机的作用,正是这种利益动机的多元化,导致缺乏激励和约束的政策制定过程,会产生偏离反映客观经济趋势和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要求的政策目标,使政策与经济活动的实际需要相背离。

二、从政策的传导机制看政策异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政策必须通过税收、国债、投资、信贷、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的传导作用,引导微观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发生改变。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政策要发挥作用所需的这些传导机制是不完善的。

一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微观经济主体发育不完善。事实上,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不佳,其主要原因是以企业为主导的微观市场经济主体的缺位。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由于改革的不彻底,造就了我国经济中所特有的微观经济主体的二元格局:一方面,作为改革后形成的新生力量,非国有企业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做出灵敏反映,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真正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虽然也历经了不断深入的改革并在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它仍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由于到目前为止,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依然很重,因此,它的发育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市场经济主体的整体情况,它对市场反应的迟钝也导致了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失灵。

二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不深入导致税收机制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使地方政府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大问题。例如,尽管分税制改革力图通过分权、分税和建立转移支付体系等方式,明确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的权、责、利关系,但由于许多客观原因还不得不照顾到一些地方的既得利益。另外,这些年为了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还赋予了地方政府在预算外收费、建立政府专项基金等方面的权限。因此,地方政府为保护自身“隶属税”的财政收入,扩大财源,必然利用一切手段保护隶属自己的企业,也必然动用一切财力支持这些企业去追逐市场上的热点项目。

三是我国投融资领域改革的滞后使银行信贷机制僵化。

我国金融领域进行的改革,使我国国有银行的商业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银行内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还不彻底,严重影响了银行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传导中介的作用正常发挥。同时,由于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政府对投资活动不正常的干预,使我国的投资领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退出壁垒,致使一些效率低下的企业不能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退出竞争,而高效率的企业却在过度的竞争中被逐出市场。其结果是,被保护的低效率企业在任何情况下均有较高的信贷需求,对他们银行却不敢贷;另一方面,高效率的企业因预期的资本边际效率下降而对投资需求不足,对他们银行是想贷却贷不出。这样,银行的信贷机制对微观经济主体的调节作用失灵。

篇3

一、“阈值效应”概念与函数表达式

经济学中,常用到“经济阈值”和“阈值效应”的概念。“经济阈值”是指相关的经济要素之间能够产生影响或变化的最小变化量或最小变化幅度。[1]用函数方法表述:设经济要素y为经济要素x的函数,如果

阈值效应函数的一般表达式为:

设两个经济要素的函数关系为y=f(x),使函数值发生变化的x值为函数y=f(x)的临界点,定义从一个临界点到相邻下一个临界点的距离为函数,n=0,1,2,……。

(1)当阈值()为常量时

设阈值,因函数y在x没有达到新的临界点之间,其值保持不变,所以y=f(x)应修正为:

(2)阈值为变量时,设函数阈值由实际问题确定,阈值依次为,,……,那么,函数y=f(x)应修正为:当时,

二、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存在着阈值效应

人们在分析利率的变化对资金供求关系的影响时,常用资金供求的利率弹性系数(ε)作为衡量标准。[2]

我们知道,利息作为资金借贷的价格,其变化直接决定着资金供求量的变化,利率作为计算利息的标准,其变化既决定着利息的高低,也决定了资金供求量的变化。由于利率及货币供给主要由国家(央行)直接控制,是企业资金需求的外生变量。因此我们主要讨论利率变化对资金需求的影响。即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

在一般情况下,资金需求随着利率的升降而出现减增。但有时我们也会看到,在利率变化幅度不足够大时,资金需求并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我们称这种现象为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的阈值效应,即利率的变化幅度并没有达到足以影响资金需求变化的幅度,因此,资金需求仍保持不变。

资金需求之所以存在着利率弹性阈值,主要原因有:(1)资金需求量是受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换言之,资金需求量q是利率i、价格p、国民收入r、利润水平e等诸多变量的函数,即,利率的微小变化被其他因素的变化作用所抵消,使需求量的变化难以成为显性;(2)即使将其他因素视为常数,只考虑利率对资金需求量的影响,利率作用于资金需求的变化,需要一定的时间或周期,即资金供求市场也存在着所谓瞬期均衡,短期均衡,长期均衡[3],从一种平衡过渡到另一种平衡需要一个过程;(3)利率的变化幅度太小不足以克服原来资金需求的惯性,也会形成利率弹性阈值。实际经济活动中大量的经验也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仅仅依靠利率的微小变动调节资金供求关系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与阈值效应数学模型

首先分析在没有阈值效应条件下,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为分析问题方便:

(1)设资金需求量(q)与利率(i)之间呈线性关系:q=a-bi;……(1)

(2)运用微观经济学中分析弹性的一般方法,其资金需求的弹性

需要指出的是:微观经济学中,需求弹性分析方法的约定对自变量、因变量并没有作明确规定,不太符合数学中函数的定义和我们对阈值效应的定义,但并不影响我们分析方法、过程及结果的正确性。

其次,分析存在着阈值效应的条件下的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仍设q=a-bi,使q值发生变化的i值为q=a-bi的临界点。从一个临界点到下一个相邻临界点的距离为q的阈值,并设为一常数,则q=a-bi修正为:

与无阈值效应时相同。但当

四、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阈值运用实例

设资金需求量与利率之间的关系如下表:

根据上表拟合的资金需求量q的数学模型为:

不考虑阈值效应时:q=10-i,

此例分析表明:

(1)考虑阈值效应时计算需求量和需求弹性较之不考虑阈值效应计算结果更精确,更准确,更符合实际状态。

(2)利率阈值内[0,),利率弹性小于无阈值效应时的利率弹性。

五、阈值效应原理在资金需求的利率弹性分析中的意义和作用

(1)利率弹性阈值的确定应该是资金需求是与利率之间数量分析的基础和起点,即如果我们不能确定利率弹性阈值,我们就很难确定利率与资金需求的数量关系。

(2)利率的阈值弹性是确定利率需求量分析的计量单位的基础和依据。如果选择的利率或资金需求量的计量单位太小或太大,都难以掌握二者之间的规律。

(3)运用利率弹性的阈值效应原理有利于我们制定正确的利率货币政策,实现调整资金供求关系的预期。如政府期货通过提高贷款利率、紧缩银根,抑制经济过热或降低贷款利率,放松银根,刺激疲软的经济时,利率上升或下降的幅度和方式是政府决策的难点。通过利率弹性阈值的分析,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把握利率调整的力度和频率,达到调整经济的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杨建新等.论经济学中的阈值及阈值效应[M].2007人文学术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10:62.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