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2:4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新创造劳动力自身的价值,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异质性
创业企业的诞生始发于创业者的创业劳动,创业劳动实际上是科技创新劳动的拓展和延续,科技创新劳动是创业劳动的“源”和“核”。探寻当代创业企业的经济性质,其出发点和关键就在于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性质的理解。当代科技创新劳动,是一种有机融合科学和技术内在禀性的高智力劳动。从劳动形式上分析,这种高智力劳动是一种高度复杂劳动,不同于一般的复杂劳动和智力劳动,更完全不同于简单劳动或体力劳动,呈现出自身所特有的异质性。(注:这里的“异质性”是从具体劳动的层面上所作出的分析,而不是抽象劳动的层面。根据马克思的分析,凝聚在商品中的人类的抽象劳动是无差异的。)
1.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和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
和产业经济时代的机器发明、机械制造、工艺设计等行为中的创新劳动相比较,由于市场深化和细化程度的不断提升,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专业化水平更高。在科技产品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消费需求更趋个性化确当代经济生活中,科技创新活动要取得成功,必然要确定极其明确的目标,瞄准极其清楚的制高点和攻关领域,专注于特定的活动对象和活动空间。这集中体现为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内容的高度专业化。它要求接受更为专门化的教育和练习,要求培育更有创造性的思维能力,要求把握更为精、尖、新的知识和拥有更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实验能力。
和高度专业化相适应的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高度专业化的学习、探究、创造和实践,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积淀后,往往形成为一种特定的思维能力和劳动品质而表现为劳动形态的高度专用性。这种高度专用性的劳动形态,一旦移作他用,往往成为“沉没”资产,其内在的价值就大大受损。
2.劳动物化产品的高度创造性
(1)体现为产品市场需求的先导性和创造性。奔腾式确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物化产品具有优质的消费属性(包括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一个成功的高科技产品(包括有形的商品和无形的服务)的开发和问世,往往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适应了市场需求者的消费趋向,强有力地引导着市场消费的方向,强劲地改善着人们的消费结构,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当代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兴起和所获得的巨大成功,赋予了萨伊的“供给创造需求”理论以新的内涵。
(2)体现为产品效用的高度创造性。当代高科技产品是一种高知识密集型产品,从而富有高效用。也就是说,单位产品具有更大的有用性,能更好地满足人们的某一种或几种需要。①当代科技创新是对自然物质属性和自然能力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区别于传统产业机器生产在性质上仅仅是对自然物质的一般加工和表层属性的自然能力的利用(刘诗白,2001)。因此,较之传统产业生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能够带来劳动生产力的几何级数式的进步,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生产能力。同时,高科技生产手段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其所耗费的非核心技术或产品的其他物质资源的本钱极低,高科技产品在批量生产下边际物质本钱几乎为零。②高知识密集型产品更具“人性化”特征。高科技消费品更适合消费者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符合消费者个体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更为内在、真实的需求,能迎合消费者对单元产品的高质量多功能提供的要求。高知识含量的消费品由于更能满足现代人的文明消费和审美情趣,从而富有高效用。
(3)体现为产品价值的高度创造性。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比马克思笔下的工程师一类的“高级工人”的所谓一般“复杂劳动”更高层次的“高度复杂劳动”,是一般复杂劳动的倍加。这种高度复杂劳动,比起一般复杂劳动,具有以下两个更为突出的特征:①劳动力再生产的用度更高。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劳动的专业化特征表现得极为明显,它需要更为扎实的科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积累,需要更为丰富的实践和实验经验。因此,科技劳动力的形成,需要投进更高的学习教育用度;当代科技创新活动具有更高的劳动强度,是一种高强度的劳动力耗费,需要有较高的劳动力的补偿用度。另外,由于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社会化(即是高度社会结合和社会协助的劳动),创新者的劳动能力实际形成用度中还必须包含间接参和科技创新的社会劳动能力的再生产用度(刘诗白,2001)。因此,对当代科技创新劳动者而言,其劳动力再生产的用度应该高于一般复杂劳动。②劳动力使用创造的价值增值更大。高品质的科技创新产品的成功问世,在一定时期内往往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垄断地位,由此获得了可观的“逾额利润”。综合以上两点,我们以为,和一般劳动产品相比,在高科技产品中,其所耗费的物质资源C部分可能下降,但是劳动力价值V部分和价值增值M部分却以更大比例上升。这样,在同一单位时间内,C V M在整体上是大大进步了。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同样能够换算为“自乘的”“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较一般复杂劳动能形成更高的价值。
3.价值创造的高度风险性
一方面,某种创意、想法、灵感要转化为现实的物化产品,需要“苦思冥想”、持续探索、高度关注,需要反复试错、重复实验,终极仍有可能失败。这期间不仅要投进大量的、凡人难以想像的精力,还往往需要投进一定的物质资源。失败的结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当事人要承担着极大的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即使研发取得了现实的物质载体,由于当代科技创新的快节奏和当代市场演变的高速度,同样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当代科技产品周期极短,产品更新速度极快,市场竞争又日趋激烈,这使得在高科技产业中,某一项技术往往只有NO.1是成功者,NO.2以下大都难以得到能够赖以生存的市场份额,从而成为市场竞争的失败者。硅谷中均匀大约九成的风险投资是不成功的,就充分表明了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高度风险性。
4.效应产生的高度非线性
一般性的生产性劳动或简单劳动,其效应的产生往往是直接而明显的、即期而平稳的,劳动的付出和其所产生的效应之间往往呈现出一种明显的恒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当代科技创新劳动作为一种高度复杂劳动则和此不同,其效应的产生往往不是直接和即期的,更多的是具有潜伏性、时间性、动态性以及跳跃性。科技劳动者价值的创造并不完全是一时的,
而是长期的;并不完全是当期就能表现出来的,有的要经过一段时期才能体现出来;并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并不完全是连续的,而是阶段性的。用数学语言来表达,就是当代科技创新劳动的付出和其所产生的效应或价值创造之间不是一种恒定的比例关系即线性关系,而往往呈现出一种倍增或倍减的非恒定关系即非线性关系。
5.集聚社会资源的高度粘吸性
劳动力所有权思想,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是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解剖中逐步形成的。它作为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科学范畴,是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马克思在他四十多年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发现了劳动力所有权这一社会存在,确立了劳动力所有权这一经济范畴。
劳动力所有权的主客体是统一的
由于劳动是人的本质规定,马克思对劳动力所有权的主、客体的规定,是建立在他对社会生产中的人的不同规定基础上的。劳动的二重性决定了社会生产中的人也具有二重性。马克思说:“社会生产过程既是人类生活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过程,又是一个在历史上经济上独特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过程,是生产和再生产这些生产关系本身,……即他们的一定的社会经济形式的过程。”他在这里指明,劳动过程是自然生产的过程,同时也是生产社会生产关系的过程,社会关系既是劳动的本质规定又是劳动的必然结果。人作为劳动过程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同样具有这两种属性。马克思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给人的性质做了这样的规定:“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因此,从一般劳动过程来看,人是单纯的劳动力。
但是马克思又给社会生产关系中的人的性质做了不同的规定,他指出“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可见,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人是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马克思对社会生产中人的这两种不同规定,就构成了劳动力所有权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的不同规定。作为生产关系和利益承担者的人,构成劳动力所有权的主体,在劳动过程中单纯作为劳动力存在的人,成为劳动力所有权的客体。前者对后者的占有就构成了马克思劳动力所有权范畴的含义。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所有权的主体和客体是由一个人来承担的,因此,也是统一的。马克思说:“工人像每一个作为主体处在流通中的个人一样,是一种使用价值的所有者”,是自身劳动力所有权的主体,同时,他又是一个劳动力,是这一劳动力所有权的客体。
劳动力所有权存在于生产过程的各个领域
马克思认为,劳动力所有权不仅存在于直接生产过程,而且在社会再生产其他环节,也都有表现。在直接生产过程中,“资本家为了实现买者权利的最大效益化,会将工作日尽量地延长,有可能的话,恨不得将一个工作日化作两个工作日来使用。不过,在另一个方面,出售给买者的商品性质为买者规定了消费界限,而且工人还要为了他作为卖者的权利提出要求,他会提出把付出劳动的时间限制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在这里显然就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与权利相对抗的现象,而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认同的。”工人作为“卖者”也要坚持自己的权利,为了使自己在更好的条件下让渡自身的劳动力使用权,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生活资料,因此,在生产中他们要不断地为缩短工作日、提高工资、改善劳动条件等等而斗争,这些权利正是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
在交换领域,“劳动力所有者和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相遇,彼此作为身分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是买者,一个是卖者,因此双方是在法律上平等的人。”而且“他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在交换过程中,工人与资本家在法律形式上是平等的,一个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一个是货币的所有者,通过交换才能使资本主义生产得以进行。在分配领域,每年新创造的价值,“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正因为工人对劳动力的所有权,使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可以在分配中得以实现。
在消费领域中,由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因此,工人把他所有的劳动力商品出卖并换成货币这种财富的一般式,这样,工人的消费就“不是受特殊物品的约束,也不是受满足需要的特殊方式的约束。工人的享受范围并不是在质上受到限制,而只是在量上受到限制。这就把工人同奴隶、农奴等等区别开了。”工人的劳动力所有权在消费中的体现就是工人可以把他的劳动力商品换成货币,以便在必要的时候再通过交换来获得他所需要的商品。
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具有形式上的所有权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对劳动力的所有权是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前提。正是因为劳动者拥有劳动力的所有权,所以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地把劳动力出卖。另一方面,通过出卖劳动力,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量的生活资料。但是马克思还强调,劳动者拥有的仅仅是劳动力形式上的所有权。从法律上看,工人对自己的劳动力还是拥有所有权的,但随着劳动所有权的丧失,这种劳动力的所有权也在事实上转归资本家所有了。工人虽然可以选择怎样出卖他的劳动力,但是他却不能选择要不要出卖劳动力,劳动力价值的实现必须通过交换,劳动力不卖出去就等于零,工人就没有生活资料,无法生存下去。通过出卖劳动力,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却无法决定这个量的多少。在生产过程中,工人可以自由地使用和发挥劳动力,但是却不能参与劳动力产品的分配。因此,马克思指出:“劳动产品和劳动本身的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事实上的基础或起点。”因为,资本主义国家法律虽然承认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平等的社会地位,但由于劳动者丧失了一切生产资料,劳动者自由得一无所有,他除了自身的劳动力,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劳动者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
资本主义的制度是这种形式上的所有权产生的根源,一旦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分离了,劳动者及其劳动与其劳动力所有权也就分离了。相对于人身依附关系来说,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在法律上成为自由人,成为自身劳动力的所有者,这固然是一种进步。在劳动力市场上,资本家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表面上也是平等的。可是劳动力所有权离开生产并不是现实的,而一旦把资本主义劳动力个人所有权放到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中去考察,资本家与劳动者的那种平等关系就化为乌有。由于生产的物质条件与劳动者相分离,工人不得不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去使用,供资本家剥削。这样,资本主义劳动力个人所有权就只是资本存在的一个绝对条件而已。
资本主义企业内部劳动力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与奴隶社会奴隶主和封建社会地主对劳动者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同时占有不同的是,劳动力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当劳动力的买卖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完成以后,资本家拥有了对劳动力商品的使用权。“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他的劳动属于资本家。”所谓的“劳动属于资本家”,指的就是劳动力的所有权属于资本家,劳动虽然是雇佣工人实际从事的,但已经不属于工人了。正如通过交换获得了普通商品的使用权一样,资本家关心的不再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而是其使用价值。因为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具有独特的使用价值,它具有能够为资本家创造比劳动力自身价值更多价值的特殊性。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贪婪使资本发展成为对劳动,即对发挥作用的劳动力或工人的监督权和指挥权。资本家监督工人有规则地并以应有的强度工作。因此,资本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强制手段,迫使工人阶级超出自身生活需要的狭隘范围而从事更多的劳动。
一、引言
人力资源即劳动力资源,它是生产经营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是创造价值的重要源泉.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劳动力的价值包括两部分:一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二是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人力资源的消耗使用,一方面可以生产出维持其自身能力的补偿价值,另一方面创造出贡献价值形成企业的利润。
按计量尺度来划分,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分为货币性计量和非货币性计量。由于会计的主要计量方法是货币计量,企业决策也主要是以货币计量的信息为基础,再加上货币特征的综合性与确定性,本文主要研究对象为人力资源价值的货币计量模式。
二、人力资源价值主要计量模式及评价
(一)未来净资产折现法
我国学者文善恩于1996年提出用未来净资产折现法计算人力资源群体价值,他认为交换价值和剩余价值二者分别乘以各自的未来增长率,就可获得人力资源群体价值。其模型考虑了人力资源的必要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但必要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增长率、时期数与贴现率的确定较为主观,影响了计量结果的准确性。
(二)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模式
1971年巴鲁克.列夫(Baruch Lev)和阿巴.施瓦茨(Aba Schwartz)提出职工未来收益或工资报酬折现模型。该模式的假设条件是某人在其职业生涯中肯定不会离开这个组织,且此人在该组织中会终身从事一个岗位。实际上,人的工作岗位是经常变动的,这种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高估个人的服务年限,并且此模型仅以职工工资作为计量人力资源价值的基础,没有考虑到人力资源剩余价值。因此,该人力资源价值计量模型不够完整。
(三)当期价值计量法
李世聪教授于2003年提出了人力资源当期计量方法,他认为人力资源创造的价值体现人力资源的基本职能,应当计算人力资源当期投入成本和当期新创造的价值作为人力资源价值计量依据。群体人力资源价值计算公式:
V = L+(OP+RI+DL)×H
个体人力资源价值计算公式
Vi = Li+×Ri
当期价值计量法既包括群体价值的计量也包括个体价值的计量,计量模式比较全面,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各种相关的指标容易取得,可操作性强;计算当期价值,不需估计个人服务年限,不会高估或低估人力资源价值。本文即以当期价值计量法为基础,完善人力资源当期价值计量模型。
三、完善人力资源当期价值计量模型
人力资源价值的计量应分成两部分:人力资源交换价值计量和人力资源当期新增贡献价值的计量。
人力资源的交换价值是劳动者参加组织活动过程中所消耗的脑力和体力的补偿。交换价值体现为人力资源的投入成本,对于企业,投入成本即表现为企业所支付的工资、津贴、福利费、培训费、离职费等支出。但由于因为人力资源所创造的价值受到职工绩效影响,可能高于或低于人力资源投入成本,所以人力资源投入成本确定的只是职工应具备的交换价值,而该职工实际的人力资源交换价值还应结合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来最终确定,所以应引入人力资源的投入成本贡献系数。
人力资源的剩余价值是劳动者剩余劳动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就企业而言,人力资源创造的剩余价值即为人力资源为企业所创造的利润部分。按照当期价值理论,在公式中采用的企业营业利润(OP)、企业投资收益(RI)和企业减亏额(DL)之和作为人力资源当期新增贡献价值的基础。但由于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利润表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企业的投资收益已经列示在营业利润计算之前,而且企业减亏额还涉及到利润分配的问题,所以三者之和未能真正体现企业新增贡献价值。因此,把OP+RI+DL用息税前利润EBIT代替,EBIT不受利润分配方式和筹资方式影响,纯粹体现为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共同创造的新增利润。
(一)完善企业当期个体人力资源价值计量模型
综上所述,第t年i职位上j个体的力资源价值就等于第t年i职位上j个体的当年投入成本中形成人力资源价值的部分与该职位上j个体的贡献价值之和,具体计算公式可以表示如下:
(二)构建企业群体人力资源价值计量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