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7:16:3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农村一直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落后领域,相应的法制建设相较于其他地区也较为落后,农村法制建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法制宣传、农民法律意识、农民文化素质和农民对法律公正性的信任上,其中法制宣传在农村的缺失是导致农村法制建设不完善的主观原因,农民的文化素质低下是农村法制建设不完善的客观因素,而农民对法律公正性的不信任则是农村法制建设不完善的社会法制环境因素,在这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下,农村的法制建设在改革开放以后也有发展,但是远远没有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要求。
二、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与农村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在我国的依法制国活动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有法可依”,但是在农村的法制建设活动中,相关的法律体系却一直处在缺失的状态下,农村法制建设活动中法律体系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整体法律体系的缺失,农村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导致了农村法制建设活动得不到整体性的规范,执法部门没有总体的指导方针进行执法工作。另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内部的问题,鲜见的几部关于农村法制建设的法律在实施细则和具体的处置措施上存在着较大的漏洞。
(二)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
法制建设是人民群众素质达到一定程度才能进行的,所以社会制度才会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向法制社会衍变发展,社会制度衍变活动与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觉醒是同步的。所以农民的文化素质低下,会严重的影响农村的法制建设活动贯彻实施,这一现象并不是自发的,而是教育资源在城市和农村之间分布不均匀导致的,据统计,拥有总人口70%的农村,却只有10%的学校,在农村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只有80%,而城市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已经达到了99%,农村拥有全国文盲的94%而且正在以每年200万人的速度增长,农民素质的低下已经严重的阻碍了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在农村地区法制宣传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农民对法律内容的认识不够明确,对法律武器的运用方式不够明确,严重的影响了法律在农村地区的权威和贯彻实施,从农村的犯罪活动频发这一现象就可以看出,法律在农村地区的约束力并不理想。
三、加强我国农村法制建设的对策
(一)加快和完善农村法制建设
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在农村的法制化进程中,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有法可依”,所以当前农村的法制建设亟待解决的就是法制体系的构建问题,不能否认这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作,法律编撰人员要深入到农村法制建设的一线去,观察法律在农村生活实际中的状态,了解农村法制建设矛盾尖锐的症结所在,结合当前我国法制建设活动的实际,构建完善的农村法制体系,推动农村的法制化建设向前发展。
(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农民文化素质
与“依法制国”一样,“科教兴国”也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所以在农村的法制建设活动中,要重视教育的作用,认识到提高广大农民的基本素质,是农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在教育资源上强化向农村地区的倾斜,加大对农村教育机构的扶持,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进而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等基本素质,为农村的法制建设活动奠定坚实、深远的基础。
(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做好农村普法教育
今年是我国进入“五五”普法的第四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构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保障系统”尽力,必须结合本职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劳动保障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务员,必须充分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公务员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劳动保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是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用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格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呈上升态势,分散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今年是我国进入“”普法的第四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着提高。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务员,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为构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保障系统”尽力,必须结合本职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是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劳动保障工作量大面广,涉及各个部门诸多法律法规,作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务员,必须充分掌握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公务员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劳动保障的形象。同时,公务员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是进一步确保学法成效。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公务员系统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政府机关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用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将来的学法用法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格考核,真正提高广大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当前上访案件和呈上升态势,分散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在,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的局面来之不易,公务员队伍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