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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1 15:55:0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关键词:房建施工总承包项目 机电管理 履约

Key words: turnkey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electromechanical management, contract compliance

1、引言

随着科技不断发展及房建项目机电功能不断发展,项目机电工程造价在施工总承包项目所占比重已逐渐超出土建部分。在房建施工总承包管理项目合同中,总承包单位是工程项目的唯一责任主体,同时,项目机电管理贯穿整个总承包项目的管理过程,对总承包项目管理成功与否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本文主要从房建施工总承包项目机电管理在合同界面管理、深化设计管理、质量及进度管理三个方面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相应对策。

2、存在的问题

(1)合同工作界面混乱,影响施工顺利开展

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87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不同层次的企业就机电工程资质标准提出了“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两类。因对此两类资质标准可承担工程范围的描述差异,致使产生了“专业承包资质单位所承担工程的范围较总承包资质单位所承担工程的范围更大、更明确”的非解,造成房建工程市场业主根据专业工程资质肢解机电工程的情况[1]。另外,有些业主为避开有关法规的限制,把大工程肢解,进行分块、分段招标,这种情况不利于开展施工总承包管理。

在上述房建市场环境下,往往会在同一房建总承包项目出现多个业主指定机电专业分包,同时,业主为了控制项目总投资预算,往往采取了基于“合同条款、工料规范、合约图纸”的总价包干模式。在各机电专业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及各机电专业分包单位之间会出现工程合同界面的遗漏、交叉、重复等现象,严重影响项目施工顺利开展。同时,也会造成各承建单位之间关系紧张,影响项目团队协同作战能力。

(2)原设计深度不够,深化设计协调工作量大

目前,诸多总承包项目业主方对设计的费用支出仅仅为了通过审图单位的确认程序获得设计的合法性,而不是从工程的施工角度考虑,因此造成大量的施工图需承建商进行深化设计[2]。

在深化设计推进过程中,会出现下列问题:

①机电分包对业主要求理解不一致,各机电专业之间出现不匹配情况;

②业主在深化设计过程中(甚至是完成后)提出变动需求;

③因各机电分包商管理水平及重视程度不同,其深化设计深度、质量及进度有差异;

④业主指定装饰(家具)分包进场时间滞后,影响机电分包末端深化设计;

⑤机电分包单位多,导致深化设计协同开展进度缓慢。

上述问题,导致总承包单位在深化设计过程中协调管理工作相当繁重。

(3)质量及进度管理制度不健全,服务机电分包不到位

在大型房建工程中,施工总承包一般为土建结构主体施工单位。首先,从管理层级的划分上看,诸多施工总承包单位都没有将总承包管理团队自土建施工项目组中分离出来;其次,无论是项目机电管理人员数量,还是人员技术水平,都无法满足施工总承包机电管理需求。鉴于此,总承包方在施工策划阶段无法就机电工程质量及进度管理方面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

在质量及进度的过程管理中,总承包单位缺乏对分包单位实行统一指挥、协调、计划、管理、监督的能力。总承包单位无法对各机电分包做好总包服务,无法树立总包管理威信,甚至是让总承包单位处于一个“众矢之”的尴尬地位。

3 相应的对策

(1)熟悉各分包合同及设计图纸,提前协调合同界面问题

在业主进行多个机电专业招标阶段,因设计图纸不完善或造价咨询单位对合同范围划分细致程度不够,造成各机电专业分包在进场伊始就存在较多合同界面分歧。作为总承包单位必须尽快熟悉各机电专业设计图纸及各分包合同,站在项目整体利益的角度,对即将开始的施工内容进行分包合同承包范围的纠偏工作。定期召开合同界面协调例会,组织业主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咨询单位对界面分歧进行解读和说明,将可能出现的界面纠纷问题在事前进行协调处理,避免在施工开始后因工序遗漏或专业缺失等情况影响项目整体进展的事件发生。

(2)建立深化设计管理制度,加强过程总包协调工作

机电专业深化设计不仅是影响项目工期、质量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也是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现针对前述深化设计推进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如下:

①组织各机电分包快速理解设计意图,邀请业主(或项目使用方)在深化设计开展前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各分包根据业主要求清理需进行深化设计的部位、系统等。根据项目总进度计划编制深化设计派生计划,该计划需列入深化设计“开始时间”、“报审时间”、“审核完成时间”等时间节点要求。同时,制定深化设计审核制度,明确各单位(业主、总包、监理、设计)的审核时限。通过深化设计进程动态跟踪,在每周例会予以通报各深化设计所处状态,对偏离深化设计计划的编制、审核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如深化设计实施情况与计划出现较大偏离,则应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进行分析,制定有效措施予以纠偏。

②根据业主需求的动态变化特点,需建立深化设计业主需求变更台账,对在深化设计中因业主需求不断更新而影响深化设计工作开展的事件进行专项记录,为因上述事件而造成关键线路的工期顺延提供有力依据。

③深化设计应坚持“谁施工谁深化”[3]、“谁深化谁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深化设计的责任主体。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项目整体掌控能力和眼光,对深化设计进行影响质量、进度方面的重要性分级。针对重要的深化设计指定专人予以跟踪协调,甚至可先要求设计单位、设备厂家对深化设计参与单位就重点、难点方面进行交底,避免出现深化设计“编制审核不合格”的恶性循环。

④项目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明确装饰单位进场时间,该时间并非传统进场施工时间,而应该包含机电与装饰单位深化设计时间(即准备时间)。首先,机电综合管线的深化设计必须满足装饰吊顶高度、(家具)布局的要求;其次,机电各类末端(灯具、碰头、报警探头、广播、监控等)的设置必须在满足各类系统功能的前提下与装饰效果相匹配。因此,机电与装饰专业分包之间的深化设计任务繁重。例如:30万平米的公建项目,其机电与装饰的深化设计将会持续2~3个月的时间。总承包单位应要求业主指定装饰分包与机电分包同步进场,将上述深化设计过程置于土建主体施工阶段。

⑤总承包单位应不定期(根据深化设计推进需要)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深化设计内容、穿插顺序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避免出现深化设计遗漏、停滞、深度不够等具体问题。

总承包单位除按上述措施进行机电深化设计管理外,还应注意与设计单位的内部协调工作,确保设计审核的时效性。

(3)总包统筹安排,健全质量、进度管理制度

总承包单位为项目现场管理、实施唯一责任载体,必须承担整个工程的进度、质量控制的全部风险。根据这一角色定位,总承包单位现场实施组织必须包含所有专业人员,并且具备技术上管理延伸及对分包协调照管的能力。

在质量管理方面,总承包单位应紧扣如下要点进行过程管控:

①检查分包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及可行性等,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构架。

②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分包进行质量检查,各个专业配备相应的负责人,发挥过程管控作用。同时,质量管控应有输出闭合循环,对质量问题进行追踪记录且形成资料交圈。

③坚持样板引路、隐蔽会签、工序交接、场地移交等过程管控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半)成品保护责任。

④按合同要求,汇编材料(设备)标准(含品牌、使用部位、技术要求、验收标准等),并组织业主、监理、设计师审批。严格按审批后标准实施材料(设备)质量管理,对关键材料(设备)应追溯至生产厂商,严防贴牌、代工材料进入工地现场。

⑤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汇编项目质量控制点,对关键工序应实施全过程监控。

⑥要求各分包对各项质量验收、试验、材料(设备)进场等过程形成影像记录资料。每月应开展质量评比活动,对各分包进行公平、公正、公开评价,形成奖罚制度,激励各分包自觉做好质量过程管控工作。

在进度管理方面,总承包单位应起到进度管理领导作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能力。

①组织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协调各分包间工序衔接问题,通过会议讨论方式形成一致意见后报业主、监理审批。

②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单位进场计划、深化设计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等派生计划。同时,记录各分包单位进场时间,协调并记录业主、设计对深化设计、材料(设备)审批进度。

③建立各工序施工节点台账,明确土建分包与机电分包相互提供工作面的时间节点。

④对处于总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中的关键工序应实施重点监控、记录,对造成关键工序进度偏离的责任方应按合同立即追究责任并形成书面处理意见,避免出现“秋后算账”、“扯不清”等工期违约而又责任不清的隐患。

总承包管理应本着服务优先于管理的原则,对各分包提供良好的服务才能进行有效管理。在总承包机电管理中,对土建分包与各机电分包之间进行协调、督促工作尤为重要。

4 结束语

90年代初期我国引入FIDIC条款,以及欧洲采用的建筑师负责制,使我国建筑企业对国际承包商管理的通用作法有了了解。21年的探索与发展,我国大型建筑企业的总承包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并将企业国际化作为发展战略目标。

房建施工总承包管理项目中的机电管理,涉及到整个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贯穿整个项目管理全过程,成为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因此,需要不断提炼并总结总承包项目机电管理的方法,以此增强企业的综合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篇2

中图分类号: 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对于该项目后续运行效益的影响巨大,作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总协调和组织者的总承包商而言,项目工程质量是考核总承包商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影响总承包商声誉度的重要方面,而设备质量为工程质量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保证整个项目实现质量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承包方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在设备监造方面如何进行组织策划才能既很好的保证设备质量满足合同要求,又尽可能的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承包商需要深入分析和思考的问题。

监造管理模式简介

对于总承包商而言,根据组织方式不同可把设备监造管理大致分为三种模式,分别为自行监造模式、自行监造与聘用专业监理公司相结合模式(混合模式)和委托专业监理公司代为监造模式,监造模式的选择应充分考虑项目自身特点和业主要求。

2.1 自行监造模式

自行监造模式即由承包商直接对设备供货商进行供货监造,较为广泛的应用于民建类小型总包项目上。这种监造模式由总包商自身进行独立监造,无需聘请专业监理公司,在可以大大降低总包成本,但要求承包商必须具备较强的设备监造管理经验、能力和齐全的各类专业人员,缺点是业主管理压力大。组织结构图如下:

在具体实施时,必须充分利用其各部门、各施工处和项目部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根据供应商分布区域成立区域监造点,在必要时抽调各施工处或项目部人员共同进行管理。

自行监造与聘用专业监理公司相结合模式

自行监造与聘用专业监理公司相结合模式也称混合模式,这是目前采用最广泛的一种设备监造管理模式。

承包方将专业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委托给专业公司,业主负责剩余的一般性项目的设备监造。这样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业主方人员,发挥他们作用、保证对项目的有效控制,另一方面对专业性较高的项目进行专业化监造,可以降低项目风险。

对业主而言,采取该组织模式,可以更好的利用专业监理公司的专业技术优势和较为丰富的设备监造经验,聘请其对建设项目中部分制造工艺复杂、技术专业性强的设备进行监造,总包方对监理公司和其范围内承包商进行双向管理,剩余的设备材料,仍由承包方自行监造。

委托专业监理公司代为监造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将整个工程设备全部以合同形式转包给监理公司进行监造,承包方一般不直接面对供应商,只负责项目的决策和对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这种模式可以利用监理公司专业化管理能力实现较好的监造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项目风险。但对总包商而言,采取这种方式需要投入专门力量进行对监理公司的管理,项目管理成本较高,建议具有一定监造能力的总包方不采取该种模式。组织图如下:

2、国内外监造管理现状

国内设备监造经过近三十年来的发展和完善,其制度和实施基本做到了规范化和专业化管理,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历史原因、管理体制原因以及知识结构原因,设备监造与国际设备监造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监造范围狭窄。设备监理仅局限于部分设备和设备的制造和试验阶段,仅属于真正意义上设备监造的一个阶段,未能遍及所有的设备和材料以及设备工程全过程管理。

2、部分供货商对设备监造持有敌对态度。部分供货商认为外单位对自身设备“监造”是对自己的不信任,造成监造工作推进困难。

3、监造公司管理机制僵化。国内监造公司仍仅停留在试验见证、文件审查等方面,对于由国内总承包商承包的海外项目来说,已远不能达到业主全程监督的要求。

4、对分包商管理不到位。供货商的分包、分供厂商没有真正纳入该供货商的质保体系,使监造管理难度加大。

随着国内外承包工程竞争的日趋激烈,业主对设备质量要求愈加严格,由业主直接参与的监造检验也逐渐增多。设备监造工作也不再局限于对设备某一制造过程的监督、试验见证上,监造工作更加注重原材料的进厂检验,工艺程序检查,设备/材料性能测试,质量文件符合性检查等,且业主方参与检查的频次和抽检比例也逐渐增多。对于国际总承包项目,国内监理公司一直采用传统的监造模式和方法,且由于合同关系的局限性,已不能满足国际工程需要和业主要求。

另外,由于监理方与业主、供货商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工作流程繁琐,沟通不通畅,造成各方掌握的信息不平衡,给设备监造工作造成了诸多障碍。因此,应根据项目的特点,深入分析并谨慎选择合理的监造模式尤为重要。

3、三种监造模式的对比与选择

3.1 三种监造模式对比

自行监造模式管理成本最低,监造人员为自身员工,工作一般比较认真负责。且总包方与供货商、业主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工作流程简化、直接,便于各项工作的沟通和协调。总包方一般同时执行多个项目,自行监造可以根据各个项目的进展需求随时调派监造人员,人员调配比较灵活。但要求配备较多专业性人才,所有设备质量风险完全依靠自身监造能力,风险较大,也不利于总包方自身监造水平的提高。

混合监造管理模式需要对部分设备聘请监理公司协助监造,需要增加一定的合同成本。该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监理公司的专业化技能和经验,提高监造质量。监理公司对监造范围内设备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可以分担总包方的一定风险。同时,总包方可以学习监理公司经验,提高自身监造队伍水平。但监理公司一般会承担多个项目的监造工作,在本项目上投入的精力往往有限,造成监造质量下降。

委托监理公司监造模式即以合同形式把项目设备监造工作全权委托监理公司来执行。采用该模式总包方不需要配备较多专业监造人员,仅根据需要配备监造管理人员即可,管理人员对监理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不直接参与设备监造工作。设备质量除总包方承担管理风险外,监理公司也承担一部分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总包项目风险。由于监理公司有着丰富的监造经验,可以从技术上保证设备质量。但该模式管理成本较高,且设备质量完全依靠总包方与监理公司服务合同来约定,监理公司责任往往不能完全覆盖在合同中,监理公司与总包方追求的最终目标不完全一致,造成一定风险。

3.2监造模式的选择应充分依据项目所在国国情、项目特点以及业主具体要求,一般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成本应控制在合同预期成本区间内,如果项目预期投入较高、项目质量要求高等宜采用第二或第三种监造模式。

二是应充分利用公司内部资源,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委派有经验的项目部人员前往协助监造,在公司资源充足的条件下尽量采用自行监造模式。

三是监造方式应根据项目情况灵活调整,便于协调。国内主要设备/材料均可自行监造,跟据项目进展和设备生产情况灵活调配监造人员。

四是由国外生产的主要设备可以考虑按照指定见证点委托国际知名监理公司进行监造。作为专业的国际性监理公司,对设备监造的实施比较规范,见证结果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同样也会提高业主对承包方工作的满意度。监理公司一般在各主要设备生产国都有注册分公司,可以通过国内协调当地分公司进行试验见证,以节约承包方派员出国检验的精力和费用。

五是高压管道管件、阀门等高压设备中的焊接工艺评定、探伤检查等为专业技术性问题,可以聘请国内专业监造公司配合监造,可更好的保证设备/材料质量。同时承包方可以很好的借鉴监理公司经验,提高自身监造能力。

六是项目监造模式的选择应建立在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国国情的基础上。例如印度国家对压力设备有着特殊的要求---IBR认证,需要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报送印度中央锅炉委员会,这就需要必须委托第三方对相应压力设备进行监造和认证。

篇3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和主要特征

固定总价合同,或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 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合同总价固定不变,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基于该合同的特点,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基本上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的风险。

根据不同的标准,传统的国际工程合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按照支付方式划分,国际工程合同主要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和管理费总价合同。而目前,国内外工程中,固定总价合同由于可以最大限度业主利益,把承包商置于非常不利的位置上,所以受到业主的喜爱,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从勘察设计合同、咨询合同到工程施工合同、安装合同等,各种形式的国际工程合同都能看到固定总价合同的身影。要想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下国际工程索赔工作中取得成功,需要承包商具备非常丰富的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经验,以及相当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在国际项目固定总价合同施工当中, 由于总价固定,所以工程数量十分明确,合同中标价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因此可以节省业主大量的计量和工程量核算工作,减轻业主负担。同时,固定总价合同一经签订,承包商首先要承担的是价格风险,例如投标时的询价失误、报价失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格上涨风险均由自己承担,业主不会给予补偿。

其次,承包商还要承担工程量风险。在固定总价合同中,业主往往只提供施工图纸和说明,承包商在报价时要自己计算工程量,再根据申报的综合单价,得出合同总价。即便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也仅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参考,业主往往不对工程量的计准确性和完备性负责。这样,工程量漏算、错算的风险全部转嫁到承包商身上。同时,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材料和设备的波动一般都比较大,但基于业主在工程合同中的优势地位,一般逼迫承包商去除对承包商有利的合同价款,把材料涨价的风险最大限度地转移给承包商。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除非业主变更设计和增减工程量外,一般承包商很少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索赔的机会大大减少,而业主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能做到基本不突破预算。同时该合同模式下一般要求按照里程碑分阶段或按完成百分比支付,给承包商前期施工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而融资实力弱小的承包商往往在前期就“扛不住”,导致项目失败。

二、项目合同管理概况

马来西亚政府很早就开始筹建士乃 - 迪沙鲁高速公路,该项目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建设、经营和转让(BOT)融资形式运作,通过发行穆斯林债券筹资69%的建设资金,剩余的31%则来自股票。而笔者负责的斜拉桥工程是该条高速公路的关键控制性工程,全长1708m,包含主跨500m,及两边跨各119.5m为钢-砼叠合梁,其主跨在同类型单索面斜拉桥中位居世界第一。两东西主塔塔身高150m。

根据中标合同要求,我方与业主签订的是固定总价合同,采用FIDIC(菲迪克)合同条款进行管理,按项目完成百分比进行支付计价,但业主在标准合同条款下去除了大部分对业主不利的条款,并增加了一些承包商不利的条款。

同时根据业主方规定,每个月20日前计价报表就需及时递交业主办公室进行批复。我方计价文件递交后,业主需在45天内对我方进行及时支付,否则我方可以依照中标合同规定,依法行使停工的权利。

另外,由于我方的计价主要依照梁段架设完成的数量和比例进行计价,因此我方需要在计价日前对完成的梁段数量尽早地进行统计,填写报检表,递交给业主常驻工地的监理工程师审阅,核对工作量。监理工程师审阅批复并取得我方一致意见后,即可编入我方计价文件作为附件证明材料,然后递交给业主办公室。业主合同部要求提供有业主代表和主管项目副经理共同签字的对工程数量及材料数量确认的计量单。

从项目中标之日起到项目结束为止,我方与业主的沟通主要通过正式信函往来沟通,大到合同的签订,技术方案的变更,施组文件的递交,小到现场工人的吃喝拉洒等等,涉及技术、商务、材料、设备、资金、劳务、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大量引证合同条款向业主及时提出合理的索赔。充足的索赔证据,详实的合同资料,对柔佛州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项目实施工程中的变更和索赔管理

国际工程承包施工风险和机遇并存,既包含着获利的机会,但稍一不慎,即负有亏损的风险。而索赔是国际承包中合同条件赋予承包商的权利,索赔权利行使正确,可使承包商获得合理有利的经济损失补偿,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因此施工索赔管理应贯穿整个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绝不能掉以轻心。而同时,为了成功地进行施工索赔,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严格地进行施工管理,控制成本开支,系统积累索赔资料,正确编写索赔报告,并策略地进行索赔谈判。

马来西亚柔佛州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各分包商离心,相互拖延,大大影响了进度工期,致使项目向后延误了两年之久。在业主下达开工令后,我方虽然及时地按照业主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不能及时移交场地、施工图纸没有及时下发、以及其他分包商的施工影响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项目进度不断延误,施工费用不断增多。为此,我方先后向业主提出4次工期索赔,累计要求工期延期790天,并附带提出了经济和费用索赔。经过我方与业主的多次努力,业主不但同意我方所有工期索赔的要求,而且对部分费用索赔进行了经济补偿索赔金额与原合同额相比,增加了约马币RM1000万(即人民币2100万左右),索赔比例达到23%,大大超过了国际上通行的索赔比例,取得了较好的索赔效果。

(一)施工索赔的依据

马来西亚柔佛州斜拉桥项目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文件中的一般性条款均来源于FIDIC(菲迪克)条款,为加强对分包商的商务控制和管理,业主在特殊性条款中又增加了很多对分包商实施制约的条款,而去除了对业主不利的条款,包括很多有利于分包商的索赔条款。虽然面临着诸多实际困难,但项目部克服合同条款对我方不利的客观条件,尽量挖掘合同文件中对我方索赔有利的依据,包括中标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与业主往来信函、会议记录等等,且立足施工现场记录等资料,进行了大量的索赔论证工作。

马来西亚柔佛州桥延误主要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致使工期严重滞后于目标计划,因此我方向业主索赔也主要以本条线为依据,索赔所引用的主要条款如下列表:

我方索赔所主要引用的条款内容

(二).具体索赔个案分析

1.直接工期和费用索赔

(1) 第1次工期和费用索赔

业主下发中标通知书后,我方即按照业主要求开展人员和设备进场,我方钢梁板单元制造工厂也着手租赁厂房、调配板单元制造设备和人员,并于20××年10月份做好开工准备。然而,业主由于咨询公司审核图纸的时间上花费太长,致使正式的施工图纸迟迟不能下发到我方,迫使九江工厂闲置。同时在马来西亚施工场地内,由于业主征地拆迁等原因,也耽误了很长工期,影响了我方马来西亚现场人员和设备的进场,为此,我方向业主递交了第一次工期和费用索赔,向业主积极索赔6.5个月的工期,并附带提出费用索赔。

(2)第二次索赔(加速赶工)

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协调各分包商不力,各分包商包括船运分包商、桥面板安装分包商、主塔施工分包商等等的工期都往后拖延,致使我方钢梁制造和架设的工期也一拖再拖,大大超出原来目标工期计划,因此,在20××年5月份,业主特地召开现场赶工会议,要求我方增加人员和设备,尽量把延误的工期挽救回来,并设定最终完工日期为20××年5月31日。赶工符合我方利益,是一个双赢的选择。但此次赶工主要是由业主自身的原因所引起,使施工进度计划落后。因此,通过与业主的几度协商,我方在同意积极地更改架设方案,重新编制进度计划的同时,向业主提出了赶干费用的补偿,经过最终谈判,业主同意免费提供二艘运输驳船,以及主塔梁段吊装用的350t大型水上浮吊给我方施工,并支付我方总计人民币1000万的赶工费。

(3)利息索赔

由于本项目为私人融资项目,业主经常欠付我方进度款,常常一拖就是好几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我方一方面不断发函,步步紧逼,迫使业主及时支付我方进度款,另一方面,及时开展针对延误进度款的利息索赔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索赔效果,业主共计赔付我方约100万人民币左右的利息款。

2.间接工期和费用索赔

除业主批复的给予我方正式补偿的经济索赔外,通过业主的多次商务会谈,在其它间接索赔方面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举例来说:

(1)梁段上船倒运

根据原来我方投标方案,梁段上船方案主要是在存梁场附近建一座钢栈桥,并且所有钢栈桥材料都已经在九江制造完毕。钢箱梁通过卷扬机滑移至栈桥最前端后,运梁驳船选择合适的低潮位移入待运输的结合梁底部,就位后,利用涨潮及排水调载,将待运输钢箱梁顶起,使其与钢栈桥脱离。然后海上驳运至主塔桥址。后来通过与业主的谈判后,业主提议修改梁段上船方案,变更为选择靠海地址,建造一座混凝土下水栈桥,运梁驳船选择合适的潮位,驶入栈桥前端就位,结合梁预先通过运梁车运至码头前等待,待潮水回落驳船稳固后,运梁台车驮运梁段至驳船上后落墩退出,随即对梁段进行软硬加固。潮水上涨后,驳船自然浮起,拖轮将其拖开与栈桥分离,然后海上驳运至桥址。通过与业主的谈判,业主同意自费修建此混凝土栈桥,节省我方大临设施成本约200万人民币。

(2) 存梁场和运梁通道的硬化

按照合同要求,业主应提供坚实、平整和干燥的场地给我方存梁。但由于合同表述方面的差异,刚开始业主只同意提供整平后的场地给我方。而我方则希望地面能够坚实,能承受重型设备和储存组拼后的梁段。我方经多次与业主协商和去函,业主最终同意了我方要求,对所有存梁场地和运梁通道都进行了优化,并达到了我方投标文件别规定的硬化要求:1Mpa,这也是一笔不小的花费,据初步估算,为我方节省施工费用在200万人民币左右。

(3) 主塔梁段的吊装

关于主塔梁段的吊装,我方初步方案是在主塔承台上搭设组拼台架,同时在主塔下横梁上采用部分步履吊机的构件组拼提升站,利用提升站的起升机构,提升主塔结合梁段(1#和52#),使其在胎架上就位并将三段焊接成整体,继续提升整体节段至设计标高,最后张拉斜拉索。后来业主提出修改架设方案,通过与业主的积极谈判,架设方案改为:在东西主塔承台区域搭设钢支架,然后采用大型浮吊吊装主塔梁段到支架上进行安装。根据谈判,吊装主塔梁段用的大型350T浮吊由业主全部承担费用,为此为我方大概节省了大约有400万的浮吊租赁费用,并且缩短了架设工期,保障了梁段的架设安全。

四、索赔管理经验实践

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模式下,承包商如果要想取得索赔成功,取决于很多因素,例如建设好工程项目,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控制成本,以及善于申报和谈判等,可以说各个因素都缺一不可,具体要求综述如下:

(一)及时优质完成工程项目

一个项目索赔的前提和首要条件无疑是承包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工程,按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工程建设,达到业主满意。尽可能地按照业主的要求和工程变更令予以配合施工,当然对由此而发生的额外开支可以提出正当的索赔要求。如果不重视工程质量、信誉和业主的工期要求,却热衷于索赔,只是缘木求鱼,独劳无功,也只会引起业主的不满情绪,导致索赔失败。

(二)合同管理是索赔的必要条件

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是保证工程项目按照合同文件规定完成的重要手段,通过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计划外的事项,如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施工干扰等等。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需要通晓工程项目的各种合同文件,充分利用各种索赔机会,维护我方的合理合法的权益。从项目进场开始后,就应该仔细分析和掌握合同文件,了解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隐蔽风险,并有预见地避开一切可以防范的风险,尽量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对我方工作范围了如指掌,一旦发现实际工程超出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时,及时地向业主提出索赔。

同时,承包商在每项工程施工开始时,就要建立起严密的资料累积制度,以便在出现索赔问题时按需要摘取。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积累的证据资料,主要包括如下:

施工过程中的记录资料,如施工日志、施工进度记录、质量检查记录、气象水文资料、设备和材料使用记录等;

财务收支材料,如施工进度款支付记录、工人工资表,材料和设备及配件采购单,会计日、月报表,贷款利息收据等;

施工过程中的现场会议记录,工程师的变更指令或其他通知,往来函件,电话记录等等。

(三) 有理有节,合理沟通

每月递交完计价单后,要及时与业主现场代表多沟通。搞好与现场代表的关系非常重要,尤其时验收时由于现场代表可以直接决定是否通过,对于他提出要求整改的地方要及时改进,争取一次性通过。由于马来文化跟中国文化一样,也比较注重面子观念,如果双方有认知不一致的地方,也最好避免与业主代表发生直接冲突,否则他会认为很没有"面子",给计价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但当然如果现场工程师对我方有意刁拦,提出一些无理要求,一定要据理力争。幸运地是,四年来这种情况一直很少发生,可能与当地浓厚的宗教文化有关联。总之,无论何时何地,与业主代表多沟通,搞好关系,对我方是百利而无一害。

计价完成后,要密切关注资金支付情况,根据合同规定,如果业主不能及时支付我方进度款,需按照同时间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率向我方支付利息。根据这一条款,我方多次利向业主索赔利息,并且要求他们及时支付利息款给我方。

(四)索赔合理合法,切记高额索赔

在索赔计价时,为了维护本方利益,承包商一般寄希望“高额索赔”,即己方的索赔款项经过业主的审核和扣减后,仍可弥补自己的实际成本超支。但这种做法往往使业主产生反感,对其索赔要求置之不理。有的业主甚至对此采取反索赔措施,使索赔工作复杂化,甚至失败。因此,在向业主索赠时,一定要实事求是,每项索赔款都有理有据,切忌漫天要价。这样做,不仅会导致索赔失败,而且会变相地损害承包商本身的声誉。

(五)有攻有守,合理化解争端

由于业主和索赔方在索赔问题上是属于利益的不同对立面,因此在索赔过程中,双方容易产生对立情绪,甚至形成严重的合同争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该充分认识到施工索赔工作的艰巨性,保存有利证据,对待业主尽量耐心和细致,尽量化解矛盾和冲突,防止与业主处于对抗地位,一味地对抗最后吃亏的仍然是承包商。

五、结语

固定总价工程合同具有风险大,影响因素复杂等因素,承包商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失去索赔的机会,或在索赔谈判中失败。因此,为了取得该种合同模式的成功索赔,承包商应当在投标报价开始至工程建成整个建设阶段都要进行正确的索赔管理工作,掌握索赔关键,争取达到索赔预计,开花结果。

作者简介:谢学强(1982-),男,湖南长沙人,供职于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工程师,研究方向:国际工程项目索赔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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