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7:33:4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传播非遗文化的意义,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活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是指它的表现形式时时刻刻处于一种流动与变化的状态,而非静态停滞,致使它从最初的产生,到日后被完善,被创新,最终形成体系。生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性特征是指它依托于生态环境而萌芽成长,可接受外界的信号有所变化,实现其创新与升级。当它成熟完善后,又映射出生态环境的特征。传承性。非物质文化传承的重点是形态与内涵,传承的基础是传承制度与传承方式,一代又一代人通过约定俗成的传承制度与传承方式将其形态与内涵传承下来,才让世人看到穿越了时间与空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变异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的过程中,伴随着环境的变化,传承人的创新与改造,衍生出很多分支,表现形式上会产生变化,而其内涵却始终如一。变异性的存在也是其“进化”和“传播”的结果。二、高校艺术教育人才在非物质文化传播中的地位与作用分析
(一)高校艺术教育人才是非物质文化传播的重要主体人是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主体,人更是非物质文化传播的主体。正是由于“人”的存在,非物质文化才得以传承与流传。非物质文化无论具有的是何种表现形式,它都需要人来将这种表现形式保存并传递下去。当然,保存的形式可以是通过书写留在纸张之上,也可以是通过技艺的传授得以保留。非物质文化是人类特有的文化,人就是它的传播主体。高校艺术教育人才是专业从事艺术学习、研究、创新与发展的人才,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掌握艺术形式,将艺术形式通过自己的努力展现到世人面前。相对于其他专业的人才而言,他们需要更多的承担起非物质文化的传承工作。非物质文化作为具有稀缺性、濒危性特征,这就要求高校艺术专业人才更要重视非物质文化的传承,成为它传播的重要主体。各种类型文化的繁荣发展才使我们拥有了一个灿烂的文化氛围,在这个繁荣的景象的营造过程中,非物质文化功不可没,为了继续保持我们所拥有的文化可以继续繁荣下去,就要付出更多精力来传承与保护它,而这重任就落在了高校艺术教育人才的身上。
(二)高校艺术教育人才是非物质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非物质文化之所以具有“非物质”性就在于它不是以其他“固定”的载体存在于世间的,它的载体是人。它扎根于人的思想之中,存活于人的生活之中,通过人的所掌握的表现形式来展现,经过人与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传播、延续。非物质文化被称为是“看不见”的文化,它由人来保管,由人来经营,而人这个个体成为了它的“栖息地”。高校艺术教育人才会通过系统的学习来掌握艺术的深奥内涵,在他们掌握了艺术的内涵后,学习了艺术的表现形式后,再将这种艺术进行加工传播给更多的人们。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非物质文化进入了衰落期,年轻人们一门心思扑在“世俗版理想”的实现上,没有人愿意掌握非物质文化,成为非物质文化的载体。然而,掌握非物质文化的内涵与表现形式,是当代高校教育艺术人才的责任,他们既然选择了艺术行业,就应承担起这份历史使命,成为非物质文化的载体。
(三)高校艺术教育人才是非物质文化传播的重要客体或内容非物质文化有一个重要的功能,既它可以对个体实施社会化的教育,将个体塑造为传统文化的产物,将“野蛮人”变为“文化人”。人们在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时,往往将关注的焦点放在“文化”的传播上,既文化内涵与文化表现形式的传播,却忽视了“人性”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精髓所在。通过科学家的实验与调查研究,“人性”并非是先天形成的,它是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丰富,不断完善的,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并非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人所掌握与传承,也使人性变成成熟与完满,而人性的特征也同样伴随着非物质文化的传播而被传播出去。艺术教育人才在高校学习的任务除了掌握专业的艺术技能,再者就是通过学习塑造完美的人格。学习什么文化艺术,什么文化艺术的特征就会渗透到骨子里,伴随着文化艺术的表现而一同被传播出去。那么,高校艺术教育人才在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与载体的同时,自身也会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客体与内容。
下面,是我们根据“五w模型”,从控制、内容、媒体、对象、效果五个方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作具体分析。
通过控制分析,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由谁组织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从这个定义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文化自主的角度来说,一定文化圈内居民愿不愿意传承自己的文化,愿不愿意坚持原有的生活方式,都是他们自主决定的事情,文化圈外的人没有权力要求他们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事情好像在这里已经很明了,谁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组织者。但是,没有这么简单。问题是:在全球化的今天,原文化圈内的人还有保护自己的文化的能力吗?还有保护自己原有文化的自觉性吗?答案是否定的。“在中国,在全球范围内,自我传承的原动力消失,都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带来了危机。这种危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外来力量保护的事实基础”。这个“外来力量”,在现行民族国家前提下,只能是各国政府。这是因为:
政府有责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行使职能。从资源角度讲,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总遗产的一部分,是全人类的共同资源。在现行民族国家前提下,它应是一个国家内的社会公共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国家、民族或者人群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积淀而成,反映了特定国家、民族或者人群的历史与现实的社会状况,是特定国家、民族或者人群的特性的文化表现”。政府的职能是什么?就是保护公共资源不受损失,保护全体民众的共同利益不受损失。因此,政府就应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和社会资本纳入国家整体发展的视野,使传统文化走出边缘化的弱势处境。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政府有能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进行组织。在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过程中,政府可以利用政府的职能和权力对传播的规划、政策、法律、资源等方面给予具体的安排和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没有政府力量的参与,任何保护、传承、利用都是一句空话。应该说,这几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热的兴起,出现这么好的效果,没有政府的积极组织和倡导,是不可能出现的。
政府有能力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进行协调。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的产生和使用的具体过程来看,是有其区域性、个体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过程中,各利益主体是不一样的。政府在这种利益冲突中,应该充当调解人的角色。在传播中要了解各方面的诉求,平衡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
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中,政府应该也可以起到主导者和组织者的作用。当然,政府的主导组织作用更应该体现在宏观层面。不是包办一切、指挥一切,“应当以尊重一定文化圈内的民众的选择权为前提”。
通过内容分析,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什么内容
要注意内容选择的真实性。内容的真实性是传播学的最基本原则。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当今的人来说,确实具有“新”、“奇”、“怪”等特点,这也是传播媒介的重要卖点。但是,在传播过程中,不能因为为了迎合受众的口味或市场的需要而不顾历史本来的真实性,不惜扭曲和改变原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而把事情推向极端。不能为迎合受众的需要,歪曲或虚构历史,大量制造“文化赝品”。
要注意内容选择的文化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不能仅仅停留在“新”、“奇”、“怪”等表面层次,必须要注意深层次的文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是非常深厚的,每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样式后面,都深藏着这个民族或地方民众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例如,对摩梭族的“走婚”制度,着力点应是对其亲属制度和婚姻制度的文化内涵进行研究和传播,“无可置疑。摩梭的社会实践是中华民族的一项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人类已制度化的生活方式层面观之,她具有世界性的意义”。而不能把它的“走婚”与现代的“性自由”相提并论,着力传播其“性自由”。
要注意内容选择的针对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极强的地域性,其接受面往往会受到区域文化、民族传统的限制。“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就是对民俗的区域特点的生动概括”。这种文化上的差异性,可能造成传播过程中的两种倾向:一方面可能因为差异性对受众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差异性使受众在感知和经历这种差异时感到无所适从,难以接受。因此,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播时要具有针对性。
通过媒介分析,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媒介形式
要根据不同的受众选择媒介。受众作为受信者,是为了达到某种满足和需求而使用媒介的。一方面,受信者受其民族习惯、文化水平、职业、经济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使他们对不同媒介的形式喜爱程度不同;另一方面,不同媒介在进行文化传播中其内容所能送达的顾客类型必然是不同的。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中要针对不同需求和兴趣的受众以及有可能选择的媒介,有针对性地选择媒介。例如,对农村受众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用电视可能最好。因为,在中国广大农村,电视已成为最广泛的媒介,同时,也是中国农村最喜欢的媒介。
要根据不同的样式选择媒介。中国政府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中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六个方面: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在这些方面下面还有更多的具体样式。所以,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时,要充分考虑其样式的形态和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媒介。如需要展
示其文化样式的形状、色彩或动态的,就尽量不采用普通黑白报纸和广播来作为传播媒介。
要根据技术的发展选择媒介。互联网的兴起,使传播媒介有了革命性的变化。“互联网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播大众传播媒介相比,具有如下特点:从媒体形式而言,从单媒体走向多媒体;就传播性质而言,从单向传播走向交互传播。比较而言,报刊、广播、电视之间的区别在于单向传播文本、声音还有图像,而互联网则兼容传统媒介的优势于一身,并且还带来了信息多元化的选择,改变了人们接受信息的单一方法”。互联网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传播同样具有巨大的作用。一方一面,互联网的超大容量,拓宽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空间和渠道;另一方面,互联网在传播过程中构建起的立体的互动性强的感知环境,营造出的融合性强的文化氛围,可以增强受众接受的效果。
通过对象分析,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受众群体
以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确定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基本的认别标志和元素,是维持民族存在、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原文化部部长孙家正曾指出:“民族民间文化是我们的根,是文化发展的源泉。越是在社会发展快的时期,人们越不应该失去记忆,更不应该忘记回家的路。只有清晰地知道我们从何处来,才能以更坚实的步伐和自信走向未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全国各民族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对象。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以提高人们的民族文化自觉和民族文化自信。
以保护文化生态为目标确定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传承是与其所处的自然环境、文化背景、、道德观念等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并不是要全体民众都去重过原有的生产方法或生活方式。“至于普及,当然是最理想的,可惜完全不可能。一种文化之所以成了遗产,必须人为加以保护,就是因为其已经失去了存在的物质和精神基础,或者失去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要把一定文化圈内的民众作为重要的对象,他们才是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保护者、传播者、创新者。
以发展旅游为目标确定对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当下的旅游业,随着人们需求的变化和文化素质的提高,其文化旅游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旅游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地域文化的差异性,旅游业的成功取决于不同文化与社会区域中的差异认识和促进。”因此,旅游者应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重要传播对象。把旅游者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对象,对于其传播有两个好处:一是部分旅游者最终可能成为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接受者,甚至有些人可能最后超过了当地文化圈内人对本族群文化的信仰。二是所有的旅游者都会成为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者。
通过效果分析,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实际效果
拉斯韦尔模型对其传播效果非常重视。但是,文化传播的效果检测有两个难点:一是很难进行定量分析。如不能很明确地说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使某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素质和水平从初级达到了高级。二是很难确定时间长度。因为,文化的传播和接受的时间有时可能是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才能显现。因此,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效果的检测更侧重于过程的控制、媒体的利用、受众的层面等方面:
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组织者是否明确;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内容是否明确;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5-0144-02
一、历史人物刘基与传说人物刘伯温
刘基,字伯温,浙田人。明初任御史中丞,封诚意伯,是集道德、功业、文章于一身的“三不朽”伟人。他悲悯苍生,以人为本,做官清正,诚意正心,为后世树立了道德楷模;他著述等身,文章传世,具有崇高的文学地位;他运筹帷幄,定计后先,助朱元璋开创大明王朝,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军事谋略家和政治家。后被追赠太师、谥号文成,有“王佐”、“帝师”、“千古人豪”之称[1]1。这是历史人物刘基。
历史人物刘基的字是伯温,从这个意义上讲,将刘基称为刘伯温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但是如果我们从传说的角度来说,刘伯温又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刘基。刘伯温,因刘伯温传说而为民间世人广为知晓。刘伯温传说的产生是与历史人物刘基分不开的。周群指出,元明之际的刘基(伯温),因其卓越的才秉、高洁的品行、通究天人的学术而被庙堂与民间有意无意地神化了[1]序。由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刘伯温传说其实就是基于历史人物刘基,将其某些历史事实和人物本身神话后的民众口头文学。那么,刘伯温就是民众长期以来,根据传说的流传与发展,神话、虚构出来的人物形象。
对于这两个人物形象的探析,在陈胜华的《刘伯温传说新探》中,作者对这两个形象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刘基是生活在元末明初的真正历史人物。他天资聪颖,以其智慧与神勇为百姓办事情;他才华横溢,著书写诗,成就了《烧饼歌》《郁离子》等佳作;他神机妙算、忠心为国,辅佐朱元璋建立明政权,并鞠躬尽瘁的为国效劳。而刘伯温,是人们根据自己的心理需求,对刘基自身的才华进行神话与加工,就形成了民众心中的“完美”形象。集智慧、清廉、正直、勤奋、忠义、神奇等品质于一身,满足了民众的各类心理需求,具有广泛的传播空间。
二、作为文本的刘伯温传说
民间文学都有其产生与传承的“土壤”,即特定的语境。刘伯温传说也不例外,虽然其地域分布较为广泛,在全国各地都有刘伯温传说群的存在,但传说的产生都是根据本人到过或者在此地居住过,才产生的。例如,我国浙江文成县就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刘伯温传说传播集群,这里刘伯温传说的种类多,传播较为广泛,影响较大。究其原因,现浙江省文成县南田镇原为青田,就是刘基的故里,文成县的名称也是根据刘伯温的封号而取的。这里的刘伯温传说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与环境。
陈胜华在书中对作为文本的刘伯温传说进行了初步的归纳,但是较为系统,书中对刘伯温传说产生的原因,传说的特点和文化价值进行了重点论述。
刘伯温传说与传统四大传说(牛郎织女传说、孟姜女传说、梁祝传说、白蛇传说[2]181-182有着较大区别。传统四大传说历史悠久、流传广泛,但是都有其特定的产生过程和基本固定的故事情节或者是固定的人物形象。刘伯温传说“流布广泛,疏密有间,南北有别;短小精悍,数量众多,内容丰富。这些特点是其他传说所没有和很少有的,构成了民间文化的一大奇观。”[1]23
刘伯温传说没有特定的故事情节,故事也没有特定的人物形象作为支撑。这是刘伯温传说相对于其他传统传说的独特之处。刘伯温传说分散在全国多个地区,并且各个地方有其自己的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且多短小精悍,数量也较可观。目前搜索的刘伯温传说接近四百,全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32个省,23个省有刘伯温传说的分布,其中,浙江、北京、安徽、江苏等省有较多篇幅的刘伯温传说分布,可见刘伯温传说的分布在全国范围看来是较为广泛的。
刘伯温传说数量较为庞大,且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使得刘伯温传说整体呈现纷繁杂乱的形象。当前较多学者将大部分的热情投入到了传说的搜集中,而忽略了传说的分类系统研究。传说的分类有很多种,根据传说内容或题材的不同,将传说分为四大类:人物传说、史事传说、风物传说和习俗传说[2]148。在《刘伯温传说新探》中,陈胜华先生对根据刘伯温传说中,刘伯温不同的人物形象进行了分类:刘伯温和民间道德、刘伯温和民间智慧、刘伯温和民间信仰。这样,就将刘伯温传说分为三类,分别体现刘伯温在民众中的道德、智慧和信仰中的作用。
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刘伯温传说的传承与保护
在文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及有心人士的共同努力下,2008年经国家文化部颁布国务院公布,刘伯温传说被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一)刘伯温传说的传承与保护现状
刘伯温传说距今已有六百多年历史,传说中所包含的道德伦理观念,对现世仍有积极的教化作用,并且丰富的传说内涵也有较大的研究价值。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刘伯温传说的生存发展空间不断缩小。“在民间,刘伯温传说已是风光不再,越来越没有市场了;弄不好,还将会进入历史博物馆,成为了历史陈迹呢!”[1]103陈胜华先生在《刘伯温传说新探》中专门用了一章来陈述刘伯温传说的生存困境和保护措施。作者立足于当地的刘伯温传说发展,从口传传说的保护到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刘伯温传说的生存困境和保护措施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自己的见解。笔者认为这是目前刘伯温传说研究中较具有前瞻性的问题,针对成为非遗后的传说的传承与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对未来刘伯温传说的发展与走向有很大的关系。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传承与保护的重大困境,刘伯温传说也不例外。首先,传说的存在语境发生变迁。传说产生主要有四个途径:以现实存在的实物为基点,进行自由的想象和虚构;将神话的情节和故事进行现实化和人格化的加工,使神话转为传说;将历史事实传奇化;将完全虚幻的故事粘附在真是的事物上[2]167。刘伯温传说就是民众根据自己的需要,将虚化的人物刘伯温粘附在历史人物刘基身上,将其演绎成各种形象,来满足民众自身的需要,而这里的刘伯温就是我们所说的箭垛式人物,是民众集体智慧的结晶、价值观念的集合。随着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农民已经逐渐的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传说也不再是民众茶余饭后的主要娱乐活动,并且科学技术的进步也已经解决了很多以前无法解释的问题,传说的生存空间不再广阔。其次,传说传承人的老化。传说的传唱多是老年人,受限于身体状况,语言问题(多数老年人只会当地方言)等原因,使得传说的进一步传承与发展带来较大困难。第三,传说本身的局限性。传承内容较为单一,老年人在传承过程中,对传说的内容与形式的变迁较少,致使传说的传承形式与内容趋于单一化。同时,刘伯温传说本身数量较多,内容形式不固定,这给传说的传承与保护带来很大的难度。收集工作量大,对传说还需要有大量的鉴别工作。
(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刘伯温传说的本真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并非自然,非遗保护要尽量保护其自然属性,但并不干扰其自然发展,也不使其消亡。①
就刘伯温的故乡文成县来说,一方面当地的文化局组织开展关于刘伯温传说的讲故事大赛,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分为老中幼组,有针对性地收集故事的同时,将刘伯温传说不断传播开来。另一方面,将地方文化深入学校课堂,将刘伯温传说印成课外读物,供学生阅读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刘伯温传说的发展,使其不致消亡。很明显,这些做法多是政府部门在主导,且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非遗保护的本真性原则。
本真性是世界遗产委员会所特别强调的重要保护原则之一,也是我们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活动时需要遵守的重要规范。王霄冰指出,文化事象的本真性是一种难以确定的存在,本真性就是作为一个原本事象的参照体系而存在的[3]。
刘伯温传说的本真性不单是其传说的文本,还包括传说在传承过程中的特定语言环境、传承的口头程式、语言形式和传说过程中的表演等等。因此,在保护刘伯温传说过程中,我们保护的不单是刘伯温传说的口头和书面文本,传说产生、发展和传承的语境、传承方式等也是我们保护的重点。
在保护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政府、传承主体和民众间的角色定位。政府过度参与甚至主导的角色是不可取的,这样不仅保护不了刘伯温传说本身的巨大文化价值,还可能加快它的变异与消亡,将民俗变成“官俗”。
四、结语
保护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刘伯温传说,需要坚持本真性的原则。同时要明确,保护刘伯温传说,尤其是作为非遗的刘伯温传说,不仅需要保护其故事文本,还需要保护传说的存在语境、传承方式及其丰富的价值内涵。这就是说非遗本真性的保护不是单纯一方力量的作用,需要多方的通力合作才可以完成的。刘伯温传说的保护,就需要政府、专业学者、传承人和民众等多方力量的合作,在确定好各方的准确定位后,要结合当地的发展现状进行相应的保护与发展。在保护的同时,既要保证传说立足于其本土化的发展,又要对传说的进一步的传承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