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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17:33:3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网络安全专业服务,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网络安全专业服务

篇1

1网络工程专业网络安全人才培养的优势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种网络威胁也随影而至。特别是无线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互联网的体系结构更加复杂,任何网络节点的薄弱环节都有可能会是网络攻击者的突破口。近几年,引起广泛关注的高级持续性威胁(AdvancedPersistentThreat)更是综合了各种可以利用的突破口对目标进行长期踩点,并在适当的时候对目标发动攻击。因此,网络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具备操作系统、数据库、密码学的理论与技术、掌握网络路由与交换技术、网络管理技术,网络编程技术,以及常见的网络服务器的管理与配置,尤其是对Web服务器的深入理解。但无论是信息安全专业还是信息对抗专业的培养方案都在网络路由域交换技术、网络管理技术等相关课程的设置方面比较薄弱,无法满足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对相关知识体系的要求。因此,网络工程专业依托其深厚的网络知识体系,更适合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所需要的理论技术,更适合培养网络安全管理人才。

2网络工程专业的网络安全课程体系建设

根据当前社会对于网络和网络安全人才的需求,本校制定了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历经10年的改革与发展,形成了当前网络工程专业下的三个特色方向:网络技术方向、网络安全方向、网络编程技术方向。无论是网络技术还是网络安全技术都离不开网络编程技术的支撑,缺少相应的编程能力网络技术与网络安全技术也注定会是瘸腿的技术,无法满足网络管理与网络安全管理的需求。因此这三个方向相互融合形成的高级网络与网络安全技术方向,形成了目前网络工程专业较为稳定的培养目标。次开课,经过十年的建设,目前已经成为本专业的骨干课程之一,建有密码学专业实验平台,形成了系统的教学与实践体系。课程设计64学时,其中48学时为理论授课,16学时为实验学时。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常见密码算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应用,能够利用相应的密码算法研发安全信息系统或者安全通信系统。“PKI体系及应用”与“网络安全协议”是以应用密码学为基础的延伸课程。培养学生利用现代密码学的技术研发密码产品的能力。“PKI体系及应用”以证书认证中心为轴心,详细介绍公开密钥基础设施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以及公开密钥基础设施在现代密码产品中的应用研发技术。“网络安全协议”从密码应用系统业务逻辑层面的安全分析入手,介绍常见的网络安全协议、网络安全标准和典型的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在此基础上,介绍安全协议设计及其安全性分析的基本理论与技术,使学生掌握基本的网络安全协议设计方法,能够根据具体的应用背景设计对应的网络安全协议,研发安全应用系统。网络攻防类课程是在以“应用密码学”等信息安全类课程开设的基础上,根据网络工程专业的建设和国内网络安全形势的需要而开设的网络维护类课程。其中,“网络攻防技术入门”是在大一新生中开设的新生研讨课,共16学时,分8次上课,以学生讨论的方式组织教学,通过安排技术资料研读和课堂讨论,启发学生对网络攻防技术的学习兴趣,掌握基本的网络威胁防护方法。“网络信息对抗”综合讲授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渗透技术和网络防护技术。课程共64学时,理论授课32学时,实验32学时,每个理论学时跟着一个实验学时,以边学边练的方式组织教学。实验教学通过专用综合攻防平台进行验证性训练。“计算机取证技术”主要讲述计算机取证的基本方法、基本过程、数据恢复技术、证据提取技术、证据分析技术,以及常见的计算机取证工具的使用方法。“信息安全技术实训”是在四年级上学期开设的实训课程,共计192学时,8个学分。该课程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以实际的项目案例为驱动,训练学生对现代密码理论技术应用能力与程序设计能力,目标是设计并实现一个小型的网络安全软件系统。第二部分以实际的网络安全案例为驱动,训练学生对于目标系统的渗透能力与网络加固能力、以及对于整个渗透过程的取证分析能力。该实训课程与学生的实习相互结合,部分学生进入网络安全公司进行实习,提交综合实习报告来获得同校内综合实训相当的学分。通过三年的实践,效果良好。

3网络安全方向的人才培养分析

网络安全方向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课程体系,学生学习兴趣高涨,在校内形成了良好的网络安全研究氛围。自发形成了保有数为20人左右的本科生兴趣研究小组,另外,通过每年一届的全校网络安全知识比赛,促进了全校网络安全知识的普及与人才培养,通过组织参加全省大学生网络信息安全知识比赛,选拔优秀本科生进入相关课题研究,而且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此,本文对近3年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了抽班级统计。每年的毕业生中都有近90%的学生从事与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相关的工作,继续考研深造的人数超过10%,其它无业或者情况不明者仅占4%。由此可见本专业基本达到了培养计划所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

篇2

互联网具有一网通天下的特点,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还为商务活动的发展开辟了新的方向,网络经济已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电子商务与网络相互依存,网络安全问题同时也困扰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了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研究和应用意义十分重大。

一、网络安全对于电子商务的重要性

当前,电子商务已逐步覆盖全球,而网络安全问题也得到了业内广泛关注。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有别于传统的面对面交易,在电力商务中,交易双方均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流,以网络为媒介无疑加大了交易的风险性,因此安全的网络环境能够给交易双方均带来良好的体验。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管理较为复杂,不仅需要高新的技术做支持,如电子签名、电子识别等,还需要用户的配合,通常来说,用户的个人信息越全面,网络交易平台对用户的保护便会越全方位。可见,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网络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电子商务中网络安全的技术要素

1、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技术主要是通过数据包过滤以及服务的方式来实现病毒的防治和阻挡入侵互联网内部信息[1]。防火墙好比一个可以设定滤网大小的过滤装置,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对信息进行过滤、管理。在服务器中,防火墙的技术便演化为一种连接各个网关的技术,对网关之间的信息联通进行过滤。虽然上述两种过滤管理技术形式略有区别,但本质相同,在电子商务中,可以将两者结合使用,使各自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在防火墙内部设计好一个过滤装置,以便对信息进行过滤与确定是否可以通过。

2、数据加密技术。数据加密是对于指定接收方设定一个解密的密码,由数学的方式,转换成安全性高的加密技术,以确保信息的安全。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个认证中心,也就是第三方来进行服务的一个专门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认证操作规定进行服务[2]。认证系统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可靠性高的第三方认证系统CA来确保安全与合法、可靠性的交易行为。主要包括CA和Webpunisher,RA与CA的两者通过报文进行交易,不过也要通过RSA进行加密,必须有解密密钥才可以对称,并通过认证,如果明文与密文的不对称,就不会认证通过,保证了信息的安全[3]。

3、数字认证技术。为了使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更为安全、可靠,数字认证技术便应运而生,其以第三方信任机制为主要载体,在进行网络交易时,用户需通过这一机制进行身份认证,以避免不法分子盗用他人信息。PKI对用户信息的保护通过密钥来实现,密钥保存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在用户下次登陆时,唯有信息对称相符,才能享受到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相应服务,在密钥的管理下,数据的信息得到充分保护,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能得到了大幅提升。

三、电子商务中网络安全提升的策略

1、提高对网络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在人们工作、生活中已无处不在,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时,还应了加强对网络安全重要性的了解,树立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为加强网络安全奠定思想基础。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使公民对网络安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还应使公民掌握一些维护网络安全的技能,以便发生网络安全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控制,避免问题扩大化。

2、加快网络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网络安全的提升离不开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由于网络技术具有一定的门槛,如果对专业了解不深,技术上不够专攻,专业问题便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应着力提升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为加强网络安全奠定人力基础。在培养专业人才时,应勤于和国内外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加强对网络安全领域前沿技术的了解和掌握,避免在技术更新上落后于人。

3、开展网络安全立法和执法。网络安全的有效提升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约束,应着力于完善网络安全立法和执法的相关工作,加快立法工作的步伐,构建科学、合理的网络安全法律体系。自从计算机产生以来,世界各国均设立了维护网络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新时期,我国应集结安全部、公安部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力求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四、结论

综上所述,在信息时代背景下,电子商务假以时日便会成为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成为全球竞争发展的热门领域。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发展后劲十足,在一体化趋势的引导下,电子商务应着力提升网络的安全性,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电子商务,在全球经济中力争赢得一席之地。

参 考 文 献

篇3

为切实履行通信网络安全管理职责,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请于2009年9月4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04)

电子邮件:wangxiaofei@miit.gov.cn

附件:《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的管理,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以下统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管理和运行的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以下统称“通信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是指设置域名数据库或域名解析服务器,为域名持有者提供域名注册或权威解析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被非法控制等以及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被非法篡改等而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管辖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制订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

第四条(责任主体)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标准的要求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单位通信网络安全负责。

第五条(方针原则)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实行分级保护的原则。

第六条(同步要求)通信网络运行单位规划、设计、新建、改建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满足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要求的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和投入运行。

已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没有满足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要求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进行改建。

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费用,应当纳入本单位建设项目预算。

第七条(分级保护要求)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规定的方法,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将各通信网络单元按照其对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结果应由接受其备案的电信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通信网络运行单位调整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进行评审。

第八条(备案要求1)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在通信网络投入运行后30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子公司、分公司负责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向当地通信管理局备案。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通信网络单元,向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机构备案。

(三)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的通信网络单元,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第九条(备案要求2)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办理通信网络单元备案,应当提交以下信息:

(一)通信网络单元的名称、级别、主要功能等。

(二)通信网络单元责任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三)通信网络单元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

(四)通信网络单元的拓扑架构、网络边界、主要软硬件及型号、关键设施位址等。

前款规定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电信管理机构变更备案。

第十条(备案审核)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通信网络单元备案申请后20日内完成备案信息审核工作。备案信息真实、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备案;备案信息不真实、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通知备案单位补正。

第十一条(符合性评测要求)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的要求,落实与通信网络单元级别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自行组织进行符合性评测。评测方法应当符合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通信网络单元的级别调整后,应当及时重新进行符合性评测。

符合性评测结果及整改情况或者整改计划应当于评测结束后30日内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要求)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通信网络单元进行经常性的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重大网络安全隐患。风险评估方法应当符合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

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国家重大活动举办前,三级及三级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进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结果及隐患处理情况或者处理计划应当于风险评估结束后30日内上报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

第十三条(灾难备份要求)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的要求,对通信网络单元的重要线路、设备、系统和数据等进行备份。

第十四条(演练要求)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演练检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并参加电信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的演练。

第十五条(监测要求)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通信网络的安全状况进行自主监测,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建设和运行通信网络安全监测系统。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监测系统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与电信管理机构的监测系统互联。

第十六条(CNCERT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建设和运行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系统。

第十七条(安全服务规范)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安全评测、评估、监测等工作的,应当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管理,保证其服务符合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电信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标准,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检查措施)电信管理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对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查阅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符合性评测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

(二)查阅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有关文档和工作记录。

(三)向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工作人员询问了解有关情况。

(四)查验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的有关设施。

(五)对通信网络进行技术性分析和测试。

(六)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方式。

第二十条(委托检查)电信管理机构可以委托网络安全检测专业机构开展通信网络安全检测活动。

第二十一条(配合检查的义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对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依据本办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检测活动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二十二条(规范检查单位)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对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检测,不得影响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购买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软件、设备或者其他产品。

第二十三条(规范检查人员)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得泄漏监督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十四条(对专业机构的要求)电信管理机构委托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时,应当书面记录检查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等,由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委托方。

第二十五条(罚则1)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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