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15:38:4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科学技术进步法,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布鲁纳的认知发现学说
布鲁纳的认知发现学说是吸收了皮亚杰的思想和杜威的思想,并深受皮亚杰影响发展而来的。其中心思想为:为了促进学生最佳学习,提供知识信息是必需的,但是掌握信息的本身不是学习的目的,学习应该超越所给予他的信息。他的思想的要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学习不仅是掌握知识,而且通过学习能使学生独立前进;
(2)学习应通过知识的掌握获得科学的基本原理,所有的知识都是科学知识;
(3)学习知识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要掌握学习的策略。
二、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特点
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信息素养日益成为信息社会公民素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信息技术教育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计算机技术训练阶段,发展成为与信息社会人才需求相适应的信息素养教育。因此,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的设计体现如下三个特点:第一,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人文素养培养相融合的课程目标;第二,符合学生身心发展需求的课程内容;第三,有利于所有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课程结构形式。
三、布鲁纳认知发现学说与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的改进
从布鲁纳认知发现学说的中心思想来看,教学应当是教会学生如何学习,而不是将知识直接从教师灌输到学生;要教会学生掌握学习的方法和策略,而不是只会对知识进行简单的重复。根据布鲁纳的认知发现学说,为提高信息技术课堂的教学,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尝试改进:
(一)选择适当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布鲁纳认为,促进学生学习的真正动力是认知兴趣,这也是最直接、最稳定、最活跃的学习动机。面对信息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学校的计算机等设备无法快速更新,教学内容很难超前或与社会同步。学生学习到的一些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过不了多久往往就会过时。因此,信息技术课在介绍基本概念、原理以及用计算机处理问题的基本方法等相对稳定的内容的同时,应注重培养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应用计算机处理实际问题及独立获取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让学生学到与身边正在使用的计算机相关的知识,或在课堂上给学生一些他们在日常使用过程遇到疑问的知识点,才能让学生有想了解和深入学习的兴趣,同时也能让学生从中学到利用技术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技巧。常言说“授之以鱼,莫若授之以渔”,只有让学生学会学习,具有选择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才能终身受益,价值永恒。
(二)注重课堂教学艺术,引发学生兴趣
布鲁纳认为,教学不应使学生处于被动地接受知识的状态,而应当让学生自己把事物整理就绪,使自己成为知识的发现者。这就要求师生改变传统的观念和角色,在课堂教学中注意尽力体现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策略。学生在学习中起中心作用,教师在教学中起组织、引导、促进、控制、咨询的作用。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学习的许多目标和任务都要学生主动、有目的地获取学习材料来实现。在信息技术课教学中,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引导下,用不同的方法完成教师事先设计好的带有一定情境性的活动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知识、思维、技能和情感得到锻炼和熏陶。当然,这个任务的设计要求教师事先要站在学生角度,结合教学经验与学生已在知识水平来进行。
(三)注意创设情境,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提取与应用
布鲁纳认为课堂发现学习中要强调信息的提取。当前,信息技术教材中对各学段的教学内容虽然都作了详细的指导性的规定,但事实上又是非常地灵活的,给广大信息技术教师提供了非常宽的选择余地。教师还要注意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应用与实践。例如,学习“制作多媒体作品”时,要鼓励学生大胆探索、创新,利用各种资源,通过不同渠道、方法收集各种多媒体素材,然后再用不同的工具软件制作出具有个性特色的多媒体作品。要注意引导学生从各个方向去解决问题,用多种方法来解决同一个问题,防止思维的绝对化和僵硬化。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产生大量疑问、不受固定模式约束的能力,还要鼓励学生学会大胆猜想、判断,并将其猜想作为逻辑推理的一种形式和发展学生创造力的一种重要手段,帮助学生克服思维定式。同时,培养能力、领会思想方法重在“渗透”和“潜移默化”,不应该把方法当作知识向学生灌输。
(四)以多种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对学习的反思与重建
布鲁纳认为,课堂中的发现学习强调学习的过程而不是学习的结果。因此,在信息技术课程评价中不应只重视最后的考试结果,而应考察学生对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利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信息技术课程操作性的特点,应采用阶段性的形成性评价和综合性的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即采用体现形成性的考查方式和采用体现总结的考试方式两种形式。考查是在教学过程中进行的,主要是了解学生学习了一堂课或一个单元的内容后,检查后期的学习质量,教师可以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教学起点、教学进度或改进教学方法,是形成性评价。教师可根据信息技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对象及教学媒体的不同而灵活地采取考查方法。考查的基本方法有:课堂提问、书面答题、作品评价、上机操作等,集中体现考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
总之,根据布鲁纳的认知发现学说来看,信息技术教学重点要让学生学会利用计算机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用工具作为生活的帮手,同时应打破“为学电脑而学脑”的传统思路,突出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性,融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传递人与技术和谐共融的现念。
参考文献:
同步测试(I)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小朋友们,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你们一定进步不少吧,今天就让我们来检验一下!
一、填空题。
(共7题;共18分)
1.
(2分)
在105,1,6.5,109,
,0,6.08和333这些数中,________是自然数.(按题中数的顺序填写)
2.
(3分)
(2018五下·云南月考)
最小的自然数是________,最小的质数是________,最小的合数是________,最小的奇数是________。
3.
(3分)
按照从大到小的的顺序排列下面各数.
88000
80800
80008
8008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3分)
一千万里有________个百万,一亿是________个一千万.
5.
(4分)
一个十位数,最高位是7,百万位和百位都是5,其他各数位上都是0,这个数写作________,这个数最高位是________位.
6.
(2分)
28640400中的“8”在________位,它表示________个百万.
7.
(1分)
看图回答
________
二、判断题。
(共6题;共12分)
8.
(2分)
(2019四上·商丘月考)
在数位顺序表上,百万位的右面一位是十万位,左面一位是千万位。(
)
9.
(2分)
(2020四上·石碣期末)
与300万相邻的两个自然数是299万和301万。(
)
10.
(2分)
判断.
万位上的数字表示的数比十万位上的数字表示的数大.
11.
(2分)
(2019五下·江城期末)
按约数的个数分,自然数可分为质数和合数两类.(
)
12.
(2分)
判断:
数字的个数是无限的.
13.
(2分)
最小的自然数是1。(
)
三、选择题。
(共5题;共10分)
14.
(2分)
五亿里面有(
)
A
.
50个一百
B
.
50个一万
C
.
500个一百万
15.
(2分)
(2016·慈溪模拟)
3个连续自然数的和是57,它们最小的一个数是(
)
A
.
18
B
.
19
C
.
20
D
.
无法确定
16.
(2分)
(2020五上·即墨期末)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
自然数可以分为质数和合数
B
.
自然数可以分为偶数和奇数
C
.
自然数可以分为因数和倍数
17.
(2分)
(2020三上·顺庆期末)
下面第(
)组数最接近300.
A
.
350、401、295
B
.
294、303、299
C
.
420、280、340
18.
(2分)
(2018四上·巴彦淖尔期中)
在4和7中间添上(
)个0,这个数才是四亿零七十.
A
.
5
B
.
6
C
.
7
D
.
8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共7题;共18分)
1-1、
2-1、
3-1、
4-1、
5-1、
6-1、
7-1、
二、判断题。
(共6题;共12分)
8-1、
9-1、
10-1、
11-1、
12-1、
13-1、
三、选择题。
(共5题;共10分)
14-1、
15-1、
第二条在本市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以及相关的服务和行政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按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针,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第四条本市科学技术进步的重点是发展高新技术,使高新技术产业化,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本市有重点地支持科学技术领域的基础性研究。
第五条通过科学技术进步,增强技术开发和创新的能力,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
第二章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科学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确定科学技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并组织实施。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定科学技术进步计划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推动科学技术进步。
第七条市和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组织协调。
市和区、县其它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发展规划,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各行业、各系统科学技术进步的基本要求和阶段目标,并采取有效措施付诸实施。
第八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编制科学技术进步年度报告,总结和反映科学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的实施、研究开发经费的投入和使用、科学技术成果的水平及应用、科学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等情况。
第三章科学技术进步的保障条件
第九条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逐年提高全社会科学技术投入的总体水平,使之与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全市研究开发经费应当占本市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以上。
第十条本市建立以财政拨款、银行贷款、企业投入、社会集资、引进外资等多渠道的科学技术投入体制。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范全社会科学技术投入的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市财政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经费的年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收入的年增长幅度;其中,研究开发经费的年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支出的年增长幅度。
各区、县财政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经费的年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地区财政收入的年增长幅度。
第十二条金融系统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信贷规模的年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市信贷规模的年增长幅度。
第十三条本市建立技术开发风险投资机构,支持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成果的产业化。
鼓励企业及其他组织对高新技术开发进行风险投资。
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技术开发风险投资项目,可以享受本市的优惠待遇。
第十四条鼓励国内外的个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设立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基金,支持各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科学知识的普及以及优秀科学技术出版物的出版。
为建立科学技术基金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市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支持重点基础性科学研究课题。
本市设立“*市青年科学基金”,支持优秀中青年科学技术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在每年建设性投资总额中确定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科学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鼓励企业增加对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企业的技术开发经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
第十八条鼓励科学技术工作者依法带着科学技术成果办企业,实施成果转化。
研究开发机构对本单位职务成果实行转让或者转化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成果的部分无形资产作为该项成果的完成者和转化者的奖励。
第十九条本市有计划地建立现代化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加强信息资源的利用,为科学技术信息的社会共享创造条件。
第二十条全社会应当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章高新技术产业化与传统产业改造
第二十一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确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为高新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功能开发,提供良好的环境,制定并实施扶持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本市实行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登记制度。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可以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际、国内市场的需求,吸收和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增强市场竞争力。
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应当经过咨询论证,按照国家的法律以及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对引进的技术和设备应当制订消化吸收、创新计划。
企业为实施消化吸收、创新计划需要贷款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贴息。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鼓励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支持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技术改进和技术创新活动。
第二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积极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的产品、技术和工艺。
第二十七条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农业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
第二十八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预本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的招标,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建立共同发展基金,用于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担保。
财政、税务、金融部门应当在税收、信贷方面对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予以支持。
第五章研究开发机构
第二十九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在本市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学技术优势,支持重点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逐步形成一批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第三十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市科学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调整本市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三十一条以应用为主的研究开发机构可以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管理:
(一)实行管理科学、决策自主、经济独立的企业法人制度;
(二)实行科学技术工作者专职与兼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人事制度,并推行以研究开发项目为中心的聘用制、合同制;
(三)实行科学技术工作者收入与工作业绩、经济效益挂钩的分配形式,逐步推行职务工资与课题津贴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第三十二条鼓励研究开发机构转制为科技企业,支持研究开发机构采用多种形式与企业相结合,组建为科技企业或者科技企业集团。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
第三十三条鼓励研究开发机构和科学技术工作者同国内、国外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科学技术交流和合作。
第三十四条鼓励研究开发机构和其他组织与国外组织和个人在本市设立联合的研究开发机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六章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
第三十五条市和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工作,支持科学技术协会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科学技术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
鼓励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等机构和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技术知识的宣传。
第三十六条市和区、县财政应当有专项经费,支持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工作;其中,用于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活动的经费,应当逐年提高。
第三十七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经过注册或者认定登记的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公益机构捐赠,其捐赠款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税前列支。
第三十八条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科学技术协会、学校应当鼓励和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活动,形成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
第三十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的场馆建设。
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场馆应当加强管理,切实为科学技术知识普及工作提供服务。
第七章科学技术工作者
第四十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创造有利环境,改善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发挥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科学技术工作者有依法创办或者参加科学技术社会团体的权利。
科学技术协会以及其他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应当在促进学术交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十二条科学技术工作者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四十三条鼓励国内外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在本市创办科技企业,参与本市的建设和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的研究开发。
第四十四条对承担重点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实行津贴制度。
第四十五条本市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在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项目、应用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改进科学技术管理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对为科学技术进步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员,由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进步的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截留的经费;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对在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中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段取得国家和本市优惠待遇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撤回其认定证书,并由财政、税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四十八条,压制科学技术发明或者合理化建议,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