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7 16:17:0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科研服务协议,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景下的新农村建设有别于过去运动式新农村建设模式。其科学发展观的全新理念,反哺政策的新农村建设环境和改革积累的社会资源条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社会支持。当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点工程,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课题,具有十分深远的战略意义。因此,当下的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跨度较长、难度较大的系统工程。要完成这一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国家的政策保证和制度创新,还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城市和工业的全面反哺,更需要在人才支持、智力贡献、教育支援和科技推广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因此,从这一层面来说地方院校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换言之,新农村建设如果没有地方院校的参与,其建设的速度、广度、深度都将大打折扣。在新农村建设中,地方院校的参与既是其神圣的社会职责,也是完善地方院校社会职能,体现其社会价值,促进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那么,地方院校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特别是如何建立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本文就此问题展开探讨。
为社会服务是高校三大职能之一。在我国高校体系中,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成为共识。而社会服务由于受到办学惯性的影响则还处于边缘。究其原因一是受计划经济办学体制的影响,高校长期以来缺乏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二是由于缺乏独立面向社会办学的制度环境,高校服务社会的交换机制还未建立,因而缺乏动力。偶尔一些为社会服务的行为还停留在非自觉意识层面。三是地方院校大众化背景下的差别化发展十分迟缓,追求升级升层的办学惯性仍然左右着办学行为,为地方服务的办学定位不少是写在纸上,停留在口号上,却难以落到实处。四是地方院校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因此专业结构调整、人才培养定位以及课程设置、培养方式变革等方面严重滞后,为社会服务的能力还很弱。当然还有高教政策导向等政策因素的影响。
要建立地方院校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发展机制需要创造一系列条件。从地方院校的发展看,首先要找准发展定位,转变发展观念。所谓找准发展定位、转变发展观念就是要立足大众、立足地方,主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主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要摒弃那些向“高”看齐、向“大”看齐,搞不切实际的自我拔高、自我膨胀的陈旧观念。而是要把社会需要,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当作自己的需要,脚踏实地地谋求发展。其次要下大力气在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上提升自己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在人才培养等方面,要在专业结构、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式上改革。要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接,与新农村建设对接的专业结构。要重视农业科学、农业技术、农业市场,农业经济和农村社区管理等应用型专业建设,培养有能力建设新农村,有技术服务新农村,有志向建设好新农村的“三有”人才。在科技服务上,地方院校要注重高新技术与基础技术相结合的能力提升;要注重农业生产技术与新农村建设技术相结合的能力提升;要注重科学意识教育与科学技术普及相结合的能力提升,做新农村建设科技服务的助推器。其三,地方院校要建立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政策导向和激励机制,要鼓励教师和学生研究新农村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要在科研上进行政策倾斜,鼓励教师和技术人员以技术服务,经营指导的方式参股农户经济。要鼓励大学生参与村镇建设做科技引路人、市场开拓人、致富带头人。特别要鼓励大学生勇敢去开辟新农村建设创业的新天地,在新农村建设中找到创业的用武之地。
必要的社会条件或环境是地方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的外部条件,而地方院校构建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内部体系则是其长效机制建立的组织保证。地方院校在构建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中首先要树立为社会服务的办学理念。从根本上说地方院校培养人才就是为社会服务,但是服务社会有特定的历史内涵。不是培养人才就必然是为社会服务。因为所培养的人才其素质结构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是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判断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新农村建设作为社会历史要求呼应地方院校培养新农村建设的“三有”人才。地方院校树立为社会服务的办学理念在当下也即是要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要在人才培养、科研开发、服务导向等方面进行改革,打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络通道,形成与地方经济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的互动发展机制。地方院校在人才培养上改革的重点是培养“三有”人才。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三有”人才进入新农村建设之中则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持。地方院校因此不仅提高了就业率,更主要的是将会获得比较好的社会评价,有利于提高办学声誉,提高知名度。在科研开发上重点开发新农村建设项目,做足新农村建设的文章。这样新农村建设可以获得地方院校的智力支持,有利于科技兴农,促进生产,同样地方院校的科研开发有利于实现科研成果转化,有利于科研成果推广。科研开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反过来回报地方院校。地方院校由此而获得科研开发的动力,从而推动地方院校不断进行科研开发,形成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长效机制。在服务导向上重点是政策倾斜。地方院校要鼓励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把服务新农村建设当作重要任务。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科研开发地方院校要鼓励资助。科研成果转化后要让成果持有者持股参加分红。要采用学术假的方式鼓励教师参与新农村建设并要求教师进行调查研究,写出对地 方院校改革,对新农村建设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要在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教师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对大学生要通过社会实践的方式,鼓励其利用寒暑假参与新农村建设。要支持大学生写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调研文章和创业调查报告,为其毕业后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或主动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创业创造条件。其次,要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调整专业结构,设置课程体系,改进培养方式。地方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的根本在于源源不断地培养“三有”人才。而要培养“三有”人才就必须在专业结构调整,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式上进行改革。专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交叉专业和复合专业。要降低专业重心,注重应用性和应用面,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奠定基础。在课程设置上要把重点放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上。要改革老的课程设置思路,打破重专业体系、轻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传统,注重课程设置的实践性和灵活性,给教师和学生更大的选择空间。在培养方式上要把重点放在实践教学环节。要改革重理论、重课堂的培养传统,注重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在培养方式上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在某种程度上说大学生的专业能力培养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培养大学生能够面向基层,能够下到基层,能够认同在新农村建设中找到用武之地,并且有志于在新农村建设中体现自己的价值。因此,实践教学不仅是培养学生用专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培养他们服务基层的态度和情感,更是在实践教学中发现其价值、找到自己有用武之地的过程。其三,必须建立联系新农村建设的绿色通道。要构建地方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就必须建立地方院校与新农村建设相联系的绿色通道。要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地方院校与新农村建设的乡镇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包括人才支持协议、教学实践基地协议、科技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协议等。在人才支持协议中,新农村建设的乡镇单位既可以与地方院校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也可以让新农村建设单位到地方院校选拔“村官”和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并签订一定的服务期限。在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地方院校借助教学实践基地进行教学,同时也要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在科技推广协议中,地方院校进行科技推广要从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要尊重农户的选择,推实、推好。同时,地方院校要负责科技推广后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为科技推广保驾护航,确保农民生产丰产、收入增加。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要走市场化道路以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新农村建设中的科技成果转化协议要体现服务“三农”的思想,要在保护农户利益的基础上进行产权转让或入股分红。地方院校也可以先行自我转让再进行科技推广以取得最大利益。总之绿色通道的联系是确保地方院校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的重要通道。绿色通道必须在政府政策引导和法律的框架内建立。这样才能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其四,地方院校要构建城市反哺动员系统。地方院校要与城市社区,各群众团体建立联系,并通过一定形式如借助互联网开设新农村建设信息中心等沟通城乡信息,提供供求情报,反映新农村建设情况等引起城市反哺需要。地方院校在披露新农村建设信息的同时又负责收集城市社区、团体或个人的反响信息,并借助信息组织反哺资源开展服务。这样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就建立起来。地方院校在其中充当了反哺动员的角色。这也是服务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单位:宜春学院
当前,举国上下大力发展科技工作,各大高校、科研院所想方设法,争先恐后增强自身的科技实力,不断提高自主研发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引进的要求、不断提高理论创新的层次,等等。西安作为我国中西部的重要城市之一,也必不可少地承担着努力发展科技工作的重任,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纵向课题,提供项目研究基金,为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之间搭建沟通和合作的桥梁,创建了从理论研究到实际应用的良好平台,为陕西省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高校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是实现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强大生力军,在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开展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科研水平的提高。在全国大力支持发展科技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杂音,有高校的主观因素,也有政府的原因,同时还有企业的原因,严重制约了高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科技管理工作中一些具体的问题
1、政府定点酒店等服务单位缺乏诚信
社会上一些单位不但不支持高校科研,反而将高校当作唐僧肉,想方设法从高校挖钱。远的不说,就从各高校承办各种评估、咨询、验收等会议来说。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廉政,降低成本、节约开支,与地方上一些会议型酒店签署了政府协议价,表面上看确实是为承办单位提供了便利,给了实惠,可是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政府定点采购酒店”拿到订单后,大多数并没有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执行,而是以各种方式想方设法多收钱,谋求更大的利益。举个例子,某高校将在某政府定点会议酒店承办一个会议,需要接待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研究领域专家,而在该高校预定酒店的时候酒店要价远远高于协议价。当然,酒店不会明说涨价,而是找理由,比如酒店装修了,硬件设施和住宿条件提高了;或者说当初签协议的时候是政府强制行为,根本不是他们自愿签的等等,反正就是不按协议价执行。如果高校坚持要按协议价预定,那就对不起了,酒店方就会说所有的房间和会议室都已经订出去了,没有空余的。这样,承办单位就很被动,为了完成承办任务,不得不按照酒店提出的要求执行。那些当初看似很优惠的政策反而变成高校的负担,尽管会后可以去追究酒店责任,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完全不利于今后的合作,毕竟对于高校来说,以后还要继续承办类似的会议。所以政府部门为了廉政,节约和会议型酒店签订协议在真正意义上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给高校造成很大麻烦,所以,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如何引导和干预,为高校科研服务,真正为高校办点实事。
2、省属地方院校科研经费紧张
目前在高校科研管理工作中由于受管理观念、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1]这是很多高校普遍面临的问题,经费的问题除了与该校是什么性质、类型、层次有关以外,还与该校的理念密切相关。作为“211”、“985”一类的高校,国家投入的经费很多,老师做实验买设备等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困难,拿出相应的成果自然就相对容易一些。但非“211”、“985”的省属地方院校,政府的投入就显得尤为关键和重要。仅有的这些经费分摊到各个高校里,已经少的可怜,内部再进一步划分后摊到各部门头上的就所剩无几了。倘若一个高校重教学轻科研,那么教学投入就大些,科研投入相对就小些;倘若教学与科研并重,那么也许投入就能平均一些;重科研轻教学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发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打着“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幌子,实际非常严重地向教学倾斜,可想而知作为科研工作者的工作处境是如何难了,影响了科研工作的开展。
3、科研管理工作者的任务繁重
作为一名科研工作者,无论是教师还是行政管理人员,责任感也是非常重要的。教师申报各类项目,目的就是为了能拿到项目,绝不会有人是为了不拿项目而申报的,然而撰写的申报材料质量差距很大。大部分教师申报材料做的很好,但有一些人填报材料不负责任,既想拿到项目又不想下工夫搞论证,填表不认真,提交了材料后就把批项目的希望寄托到科研管理人员身上,由科研管理人员给他们请专家找问题,提建议,帮他们修改等等。最终要是没有拿到项目,他们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就会认为管理者没有为他们服务好。当然,教师尽管接受了很多年的高等教育并且现在又在教育别人,但毕竟还是人,是人就会有缺点,就会有不讲道理的时候。所以说,科研管理者就必须有责任心,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任,要宽容。倘若科研管理工作者从领导到职员以不负责任的态度工作,对教师交不交申报材料无所谓,交的材料有没有问题无所谓,对是否履行作为一名科研管理者应负有的责任无所谓,那么高校的科研工作就没办法发展。
二、问题的根源分析
社会在快速进步,经济在迅速发展。在市场经济引领社会大踏步前行的同时,科技工作与经济利益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政府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同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做贡献,同时,正如硬币有两面一样,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诚信、道德、责任等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除此之外,科研管理工作如同其它客观事物一样,也是一个因素众多、错综复杂的事物。[2]各个高校科研院所对待科研工作者尤其是科研管理工作者的待遇政策参差不齐,高的高,低的低,严重影响部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也是影响科技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当然这与各单位的理念密切相关,正如前面提到问题中指出的,是否注重科研的发展严重影响着单位的政策导向,也就势必严重影响着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所以出现问题也就顺理成章了。
三、结束语
为了促进科技工作走上高速发展的轨道,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出台有关政策支持高校的科研工作,经费向高校倾斜;同时要引导和教育社会各部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必须信守职业道德,给高校科研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为高校领导,要重视教师的科研工作,建立科研激励机制;无论是高校教师还是科研管理者,都必须讲诚信,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决杜绝搞虚假浮夸。这样,我们的科技工作才会在一个健康的环境里向前推进,将高校的科研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以上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单位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总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_________。
2.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间内,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一致意见:_________。
3.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
4.联营常设机构_________。
5.总公司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商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_________等等。
6.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2)联营成员的业务往来(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托加工、改制、经销产品、统一接受订货,科研协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须分别订立经济合同,实行内部优惠价。其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合同法调整。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品,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得到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获得本公司内部的科研成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产所有权,正常经济活动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于预和处分。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和协议仍应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或经订约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7)凡与总公司业务有关的生产、科研、供应、销售等企业、事业单位,承认总公司的协议、章程,自愿加入总公司,可以提出申请,经总公司董事会批准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加入本联营,不影响本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独立进行其他经济活动的自主权。
7.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依照协议分配的,或依照合同规定所应承担的协作任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属无法承担的,应在不可抗拒的事由发生后_________(时间)内,及时通知总公司。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的应在_________(时间)内报告总公司。
(2)联营成员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确实无法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由于其他原因不愿继续承担协作任务,而给他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本协议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修改。
9.本协议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10.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