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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石油化工的认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4-02-05 15:21:59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对石油化工的认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一、国有石化企业改革的基本背景和现状

1998年,为破除石油石化企业的行业垄断,在国家对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实施重大改革重组后,1999年中石油集团公司随即开展了内部改革,实施上市企业与存续企业分开分立大重组,其中将石化企业内部的三分之二的优良资产和三分之一的人员划归给上市企业,将三分之一的低效资产和三分之二的人员划归给存续企业。自分开分立后的十几年以来,多数国有石化存续企业一直在解困扭亏中苦苦挣扎,普遍存在着:人员多,人工成本过高,企业负担沉重;企业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过剩;上级主管部门对存续企业资金投入不足,原有的设备、设施陈旧落后;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低,创效能力差等问题。

二、国有石化存续企业人工成本过高原因分析――以A企业为例

针对以上问题,通过对国有石化存续企业成本构成进行分析,笔者发现,人员多、人工成本过高是造成企业多年来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国有石化存续企业A为例,2013年末A企业人员总数为14 374人,资产总额59.11亿元;2013年营业收入47.42亿元,利润总额-3.1亿元,总成本50.52亿元,其中人工成本15.21亿元,占总成本的30.11%;外购材料15.75亿元,占总成本的31.17%;15.21亿元人工成本中,工资薪酬总额仅有8.15亿元,占人工成本总额的53.56%,其他7项费用分别是社会保险费用2.53亿元,占16.61%;补充保险费用6 733万元,占4.43%;福利费用8 016万元,占5.27%;教育经费1 781万元,占1.17%;工会经费1 479万元,占0.97%;住房费用10 005万元,占6.57%;其他人工成本1.74亿元,占11.4%。

从总成本构成中可以看出,外购材料和人工成本两项所占比重较大。其中人工成本所占的比率则远超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范围。因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分析人工成本的构成和形成的历史原因。

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来看,国有石化存续企业人工成本过高的成因既有历史沉淀,又有现实无奈,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传统的管理模式形成了沉重的人员历史负担。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内相继建设了一批石化企业,由于企业的地理位置远离生产和生活服务区,自建厂初期到上世纪末,这些石化企业从生产到生活的各方面全部依赖于自给,形成了“大而全”和“小而全”的格局。以A企业为例,除生产厂外,又配套形成了工程技术服务、多种经营、生产服务和矿区服务等20多家生产和服务单位,除教育和公安系统于2004年底划归给地方政府管理外,其他单位全部保留在石化存续企业。

二是多年来石化存续企业始终承担着为生产企业吸纳和转移富余劳动力及特殊群体安置的社会责任,是企业人员分流的“蓄水池”,长期承担着地区稳定的重要责任。存续石化企业的人员构成主要为各生产厂一线分流下来的人员、工伤(病)职工、过去两地调入职工、残疾人、职工遗属等。同时由于历史因素,还承担着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职工退养家属、征地农民、离退休人员、内部退养人员、失业青年等群体安置及管理工作,每年发生的管理费用支出,全部列入人工成本总额中。

三是员工结构不合理。国有石化存续企业建厂历史比较早,多数都在四、五十年以上,员工队伍趋于老化。另一方面,由于国有石化存续企业执行“只出不进”的政策,使各企业出现了不同程度“用工荒”,劳动力不足、工种不配套的问题逐步凸显,企业不得不外聘员工以弥补人力不足,这导致了人工成本的进一步增加。

四是受经营机制限制,富余人员难以分流。上世纪末,国有石化上市企业与存续企业分开分立初期,存续企业开展了大规模的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和整体带资分流人员工作,分流人员达到员工总数的四分之一,尽管人员总数分流不少,但是由于人员基数太大,富余人员仍是企业解决的难题。

三、对策

面对现实,国有石化存续企业只有尊重历史,在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政策指导下,通过建立有效的经营机制,才能妥善解决国有石化存续企业人工成本过高的问题。

一是以时间换空间,通过时间的延续,逐年退休人员,减少人员总量。同时,探索员工提前退养办法,比照分开分立时的做法,对因病或因事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人员,可采取提前退养的办法,分流部分人员。

二是将国有石化存续企业的生产一线岗位培育成对外输送人才的基地。从全国的视角来看,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神华、大唐等大型企业集团每年都投资新建大型的石化工程项目,急需大批的生产一线操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国有石化存续企业可选择性的对外输出,分流部分人员。

三是将国有石化存续企业培育成为生产一线补充人员的基地。充分发挥培训中心的作用,从存续企业中选拔适合人员,进入培训中心集中脱产学习一年或半年,经考试合格后,补充到生产一线,以补充上市企业人员退休及对外输送人员而产生的缺员。

篇2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c)-0164-01

我市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我市已早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处于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资源原有的制度规定已不适应实际管理工作的需求,迫切需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因此,建立一个城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城市资产运营的研究、情报的收集、运营的规划,增强城市资产运营的前瞻性、预见性,提高城市资产运营的整体水平的资产统一运营管理机构是切合我市实际的。

1 加强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城区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市中区打造生态城对资产的需求无论从质上到数量都呈逐步增加的趋势,而资产相对闲置与城市建设资金缺口不断加大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随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不断向新城聚集的现实,造成我市老城区的大量的建设用地闲置,造成有效供给不足,进一步加大了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且随着今后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逐步退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全部国有资产的比重还会进一步提高。这是一块巨大的经济发展资源,而且绝大部分资产质量优良;但没有转化为资本,难以实现保值增值;一些单位在处置土地和房屋时,既不进行评估,也未实行公开拍卖、随意出售;一些单位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在国有土地上搞房地产开发,将开发的商品房私自出售,是否出售及出售价格全凭领导一句话,缺乏必要的公开、透明,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还有些单位对闲置的房地产出租,租金碍于人情或者其他个体小利益、闲置房地产资产也往往得不到最大效益,没有转化成为资本,就难以实现保值增值,这就不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从经济学上有一个花钱理论:用别人的钱替自己办事,不讲节约,只讲效果;用自己的钱替自己办事,既讲节约,又讲效果;用自己的钱替别人办事,只讲节约,不讲效果。从这个理论中不难看出,国有资产始终处于“别人”的角色。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整合,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把 “死钱”变成“活钱”,用到我市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上,必将对促进我市的建设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按市场化开发利用,一方面可解决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不清、产权混乱、管理不严、占用不均、闲置浪费、潜在流失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可达到活化资产,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存量资产货币化、非经营性资产经营化、经营性资产企业化,确保国有资产的最大化与保值增值改革目的。这次我市实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事业单位统一管理体制的改革,总体目标是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障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坚持“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分离”原则,建立起“政府所有、财政监管、单位使用、中心运营”的新体制、按照“融得来、管得住、用得好、还得上”的原则,建立起“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财政统借、统管、统还一体化管理的投融资体系,堵塞资产流失的漏洞,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及运营效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增增值,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2 国有资产行政划转实行统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产收益最大化的表现

(1)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移交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运营,财政部门在各单位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数据库,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降低了资产监管成本,实现了对全市国有资产的实时监控。同时,以此为载体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突破了城市建设资金瓶颈,使房产、土地资产融通变现,由“死”变“活”,顺利进入资本运营渠道,合法地参与各种市场经济活动,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增强国有资产发展的活力,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价值和土地利用率、产出率的提高,为全市的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2)行政事业单位划拨国有土地纳入统一管理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使用的土地、房屋等资产进行统一调配,可解决土地闲置及一些单位在外租房办公的现象,充分利用了闲置资源。对划转资产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运营方案,重新调整房屋的租赁主体,并及时收缴国有资产收益,使得拥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房产的资产所有权,使用单位通过与运营管理中心建立租赁关系而拥有资产的使用权。彻底地从根本上铲除了“小金库”滋生的土壤,使政府职能部门不再从事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的经济活动,实现了政企分开以及政府职能转变和归位。单位土地和房屋在移交前已经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应将签订的合同、协议原件移交给市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由该中心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办理更名续签或终止手续;将办公用房地产以市场需求核定租金标准,有偿出租给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并将多余和闲置的房地产进行调剂使用,也可以公开向社会出租。

篇3

湖北省土地管理局:

你省江陵县土地管理局9月4日《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在土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由于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在物理上不可分离,因此,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即同时发生土地出租。颁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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