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15:55:1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资本成本估算,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财政部新颁布的新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金额的确定比较复杂,“应收股利”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股利”科目发生额=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发生额=(投资后治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得净损益)×投资比例-投资单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
照此公式和原则计算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数额的确复杂,较容易使人产生混淆,并且缺乏操作性,尤其是初学者更是茫然,笔者在新准则的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简便易行的操作方法:
投资当年分以前年度股利,一律冲减成本;投资当年分当年股利,前冲成本后计收益;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将(前者累积股利-后者累积净利-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的差额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和冲减成本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累积股利<累积净利,则不用冲减成本。注:累积股利就是投资企业按比例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累积股利(截止本年末);累积净利就是投资企业按照比例享有的被投资企业的累积净利。
下面结合例题进行分析:华兴公司2007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天山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天山公司于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6年的现金股利100000元,天山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400000元。2007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属于“投资当年分配以前年度(2006年)股利,一律冲减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10000(冲抵成本)
假如2007年5月2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包括本年实现的利润300元,则属于“投资当年分当年股利,前冲成本后计收益”投资当年实现的利润300元计入收益,其余700元属于以前年度的利润应冲减成本。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700(冲抵成本)
投资收益3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0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300000×10%=30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0000=40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应得净利累积数,将以前已冲减的投资成本转回”
借:应收股利30000
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10000(转回成本)
贷:投资收益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45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450000×10%=45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45000=55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55000>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需将(前者累积股利55000-后者累积净利40000-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10000)的差额5000冲减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45000和冲减成本5000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4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5000(冲抵成本)
投资收益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36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360000×10%=36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36000=46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应收股利累积数46000>应得净利累积数40000,需将(前者累积股利46000-后者累积净利40000-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10000)的差额-4000恢复投资成本。将投资企业当年应收取股利计入应收股利,将应收股利36000和恢复成本4000的和计入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36000
长期股权投资——天山公司4000(转回成本)
贷:投资收益40000
若2008年5月1日天山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现金股利200000元。属于“投资以后年度分股利,累积股利减累积净利,差额需判断”的情形:
应收股利=200000×10%=20000(元)
应收股利累积数=10000+20000=30000(元)
应得净利累积数=0+400000×10%=40000(元)
属于“累积股利30000<累积净利40000,则不用冲减成本,若以前已冲减成本,就将其全部转回,注意并不是将(前者累积股利30000-后者累积净利40000-以前已冲减投资成本10000)的差额-20000恢复,不管这个差额是否大于、小于以前已冲减成本数额。这点需要特别注意!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是会计从业人员准确运用准则的难点之一,也是会计教学中的难点。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我通过对准则规定的分析和例证,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和准确运用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新准则中对成本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五条规定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适用范围,可简单归纳为: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准则可知成本法通常适用于投资控制力强弱的两端,所以教学中我提醒学生注意50%和20%这两个比例,当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50%以上表决权资本或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下表决权资本时,适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下的帐务处理
教学中我把成本法的核算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1.投资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2.对方分配股利时如何处理。
当然完整地说,还应该有:期末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的处理。这样一来,学生心里就对成本法核算有了一个总体认识,然后再分阶段进行讲解,便于学生接受。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账务处理比较简单,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例1:ABC公司2010年3月1日购入D公司股份20000股,购入价每股50元,支付相关税费40000元,占D公司表决权资本的10%,ABC公司准备长期持有该股份。
ABC公司购入D公司股份时作长期股权投资处理,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D公司1040000贷:银行存款1040000
(二)对方分配股利的处理
对方分配股利的处理是成本法的要点、重点,通常也是一个难点。成本法核算的总规则是:当某项投资使得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出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净利润的部分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以前留存收益积累的无偿分享,应视为该项投资代价的减少,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即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在以后年度再进一步进行初始成本冲减额的补充登记或转回。因此,在目前的成本法会计处理中,焦点都集中在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或转回额的确认上。对方分配股利,投资方原则上要确认投资收益,但是这个投资收益仅限于投资方投资后被投资单位赚的钱。换句话说,如果被投资单位用投资方投资前赚的钱分配股利,那么投资方就不能确认投资收益,这种股利称为清算性股利。在我国的实务中,一个企业投资当年就从被投资方分得了股利,这通常都是清算性股利。比如,2010年1月1日投资,3月1日被投资方分配股利,投资方分得的股利就属于清算性股利。因为一般2010年3月1日分的股利实际上是对2009年实现利润的分配,即用投资方投资之前赚的钱分配股利,属于清算性股利。对于清算性股利,投资方不能确认投资收益,而应把它看作是投资成本的返还。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年度后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或本期末)止被投资单位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这里的语言拗口,公式长,我不主张学生机械记忆,我把对方分配股利总结为以下三种情况。
比如2010年分配2009年的股利,首先题目会给出2009年实现了多少净利润,将2010年分配的股利与2009年实现的净利润作一个对照,对照的关系不外乎三种情况:
(1)分的比赚的多;(2)分的和赚的一样多;(3)分的比赚的少
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例2:甲公司2009年1月1日对乙公司投资,持股比例为10%,假设2009年3月1日乙公司宣告分配股利100万元。此时甲公司分得股利10万元。此时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股利1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
假设2009年乙公司全年的净利润为200万元,2010年3月1日宣告分配股利。
第一种情况:2010年分配股利220万元,大于2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22
贷:长期股权投资2
投资收益 20
第二种情况:2010年分配股利200万元,等于2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20
贷:投资收益 20
3.第三种情况,分配少:
3-1:分配股利100万元,小于200万元
借:应收股利10
长期股权投资10
贷:投资收益 20
3-2:分配股利80万元,小于200万元
借:应收股利8
长期股权投资10(恢复的投资成本应以原冲减的投资成本10万元为限)
贷:投资收益18
3-3:分配股利120万元,小于200万元
借:应收股利 12
长期股权投资8
贷:投资收益 20
此时,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还有2万元没有恢复,在2011年宣告分配2010年的股利时,若分的比赚的少,那么应继续考虑长期股权投2.期末计提减值。
(三)期末计提减值
1.对子公司的投资计提减值,比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进行处理。
2.按照成本法核算的、不具有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应当按照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在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出应计提减值的金额后,计提减值的账务处理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四)处置时的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核心问题是确定转让损益:应将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处置时的账务处理是:
(1)2002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25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2)2002年5月2日甲公司宣告发放2001年度的现金股利时
由于此时属于投资年度,并且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全部是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因此不能作为投资收益,而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应收股利(100000×1O%) 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0000
(3)2003年5月1日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由于此时属于投资年度以后,应按以后年度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一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300000-400000x10%-10000=-10000(元)”,计算结果是负的,也即应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300000x10%-(-10000)=40000(元)”。
借:应收股利 30000
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0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40000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又转回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转回数不得大于第(2)步中的冲减数。
【例2】承例1,假设A公司于2003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则甲企业2003年5月1日在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00000+200000-400000)x10%-10000=-20000(元)”,计算结果是负的,也即应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000x10%-(-20000)=40000(元)”。
如果根据这个计算结果来做会计分录,就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20000元大于第(2)步中的冲减数10000元,而实际上转回数不能大于冲减数;二是确认的投资收益40000元大于投资后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30000元,这在成本法下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当公式中“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时,说明投资企业投资后分得的现金股利全部都是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因此,应当将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30000元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从整体上来说,应维持原有的初始投资成本,第(2)步中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元应全部转回。很显然,此时就不能按照公式进行计算了,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借:应收股利(200000x10%)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