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14:43:3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对空气污染的建议,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最近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为空气和水的污染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达75万人,其中除了6万人是水污染致死外,大部分都是空气污染致死。国际通行的衡量空气污染的标准,是测量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悬浮微细粒子。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是20微克。中国只有1%的城市居民生活在40微克的标准以下!有58%的城市居民,生活在100微克标准以上的空气中,其中北京达到了150微克,广州情况相对好一些,也达到100微克。相比之下,纽约才二十几微克。
要知道,因空气污染而死亡的,仅是极端现象。但是,由空气污染引起的呼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癌症等等,就司空见惯了。这些人要么丧失了工作能力,要么花大量的钱看病,无形中加重了老百姓的医疗负担,提高了经济发展的成本。另外,空气污染,已经使许多儿童血液的含铅量超出正常标准。已经有报道说,住在低楼层的孩子,血液中的含铅量明显比住高楼层的孩子高。血液含铅水平高,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智商降低。对于我们这一以聪明自傲于世、高度重视教育的民族,是严重威胁。长此以往,还怎么发展知识经济?
当然,要治理这些发展中的问题,需要政府有效的行动,需要全社会的动员。我们也并非没有好消息。一些城市的空气质量最近两年停止恶化,甚至有了好转。但是,这么恶劣的空气,不是一两天就能清理的。公民自己必须采取积极行动保护自己,不要成为经济发展的代价。戴口罩是一个最便宜方便的手段。2000年我在日本时,面对空气污染和感冒流行,许多专家上电视给公众建议:出门戴口罩。一层口罩,据说能排除呼吸中90%的悬浮物和病菌。
让我惊讶的还不是中国空气质量之差,而是人们对这种威胁自己健康甚至生命的因素的冷漠。第一个问题是公民的信息不足。世界许多大城市都有空气污染问题,解决起来很困难。但是,充足的信息和教育,能够避免许多人间悲剧和重大的经济损失。比如,新加坡就每天公布当日的空气质量,甚至细到每个小时的空气指数。我国目前也这样做了,这是一个明显的进步,但是还不够。
当公民没有足够的信息时,自然对环境更加麻木。比如,前不久我写了两篇文章,建议北京学习伦敦,施行机动车进城收费制,以减少机动车流量。我当然知道,没有人喜欢开车进城还要交费。不过,此举从公共利益来考虑,优化了城市环境、降低了污染,在伦敦已被证明行之有效。可是,此文一出,我立即遭到许多人网上的谩骂,可以感受得到,许多中产阶层对这一建议非常反感,大多数人恐怕都反对。可是,同样的方案,在伦敦受到了压倒性的支持――要知道,北京的空气污染程度比伦敦高六倍,为什么伦敦市民能大规模放弃汽车,北京人却喜欢保持开车这一少数人的特权呢?
中图分类号:X83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22-0082-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22.040
1 我国空气污染治理的现状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空气污染问题凸显,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高污染高能耗的生产方式,是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原因之一。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来治理空气污染问题。2012年9月,国务院批复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应急方案(试行)》,2013年9月,国务院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1月1日执行的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于污染物排放等各方面都有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规定。通过与法律配套的节能减排、新能源的应用等一些政策的推行,空气污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空气质量有所好转,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2 空气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空气污染治理还需加强
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治理空气污染,但在空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激励政策等方面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完善的空气污染治理制度能够调动各方参与主体相互配合、共同治理,然而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对各方的约束力不够。我国近年来在空气污染治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但是,我国的大气污染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地细化、扩充、修订。目前关于空气污染治理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给实际的执法过程带来了一些困难。目前对违法排放的惩罚以行政执法、罚款等手段为主,没有形成长效的制约机制。此外,对企业自主节能减排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通过税收、贷款、政府采购等手段能够激励企业自主节能减排来治理空气污染,但我国目前以经济为主的污染治理机制还不完善,企业缺乏从内部提升技术水平,减少污染的动力。目前,政府在空气污染治理中开始尝试区域联防的治理方法。空气在地域之间的流动性也给空气污染的监督和管理带来了困难,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对区域内的重大环保相关项目的建设进行统一规划,对区域内空气污染事件实现联合执法,通过政府合作实现区域内对空气污染的协同治理。对空气污染的协同治理还处在起步阶段,对于地方政府间合作的权责划分还要有相关的法律为保障,建立合理的制度体系,推动区域联防治理空气污染治理。
2.2 治理技术有待提升
空气污染的治理需要技术的支持,需要先进有效的空气检测技术及时监控空气质量指标,目前对空气污染的检测经常受到资金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未采用最先进省时的设备和技术,影响了检测的时效性,不利于执法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违规排放行为。
空气污染的治理和改善不仅需要政府的外部监管,更需要企业内部技术的提升,通过先进的技术,提高材料的利用率以及对于废气的处理能力,实现企业节能减排,这对企业在资金、科研能力和科技人才方面都会有比较高的要求,需要企业投入大量时间和人力到技术研发中去,同时技术研发、引入国外先进的废气处理技术以及吸纳优秀的科研人员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一些中小企业由于规模比较小,缺乏足够的人力和资金进行技术的研发和改进,靠企业自身实现技术提升困难比较大,很难通过技术的改进提高能源利用率来减少废气的排放,这些企业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2.3 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足
空气污染问题的治理还需要完善和有力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对企业的监管仅仅靠政府的行政监管是不够的,更需要社会的力量。通过非政府组织和公民对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督是改进企业污染的有效方式,特别是借助新闻媒体平台,公众的意见可以更加快捷有效地传递,可以对相关事件展开充分的讨论,表达对于空气污染相关事件和政策的看法和见解,这有助于政府政策的制定和对空气污染的监督。但由于信息的公开程度的不足,向环境组织和公众公开空气质量信息的制度不健全,公众获取空气质量的信息并不容易。同时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公众对于违法排放企业的监督效果有限,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减损了公众监督的力度。
3 治理空气污染的对策建议
3.1 健全空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
泗水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受季风影响,一年4季均以偏东气流为主,尤其冬季最为明显(见表1)。风对空气中的污染物质具有整体输送和稀释作用。某一风向频率大,对污染物的输送作用就较大;某一风向的风速愈小,愈有利于其下风方位污染物质的积聚和停留。因此,可用污染系数计算公式[2]I=M/N间接反映空气污染浓度的水平分布情况,应将工业区布置在I值小的上风方向。公式中的I为污染系数,M为风向频率,N为平均风速。由泗水累年各季及全年各方位污染系数(见表2)看出,偏西方位对泗水的污染扩散最有利。实践证明风速≤1.5米/秒是空气中污染物质有利的积聚和停留条件[3]。从统计的泗水累年各季及全年各风向,0.0米/秒~1.5米/秒风速段联合出现频率(见表3)可见,东北方向有利于泗水的污染物质积聚和停留。
综合分析可知,泗水在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居民生活区以安排在东南方位的上风方比较理想,而工业园区的安排则以西北方位为佳。若在原有工业园区内拟建新厂,应选择在园内累年污染系数较小的下风侧,并且尽可能选择在较低的地方,避免工厂之间的重复交叉污染。在山区建厂,应尽可能选择在与盛行风向相一致或接近(交角≤45°)的山谷,以便通风稀释[4]。空气中污染浓度的垂直分布是由贴地层风的垂直分布所决定的。但由于泗水站缺乏贴地层各高度的实际风速资料,这里不具体探讨泗水风的铅直分布特征及影响,实际应用中可通过小气候观测来分析。
二、降水、大气层结稳定度的影响
降水对空气中的污染物有明显的稀释清除作用,雨量大小与稀释程度存在正相关关系[5]。泗水整个地势为东部高,西部低,东北部和西南部多丘陵、山地,降水自东北部向西南部逐渐增多。泗水县累年各月降水量及降水变率(见表4)。降水变率Q的计算公式:D=Ri-R式中D为降水绝对变率,Ri为第i年某时段内实际降水量(i=1,2,3,…n),R为同时段内几年的平均降水量。Q=(D/R)×100%式中Q为某年的降水相对变率,D为降水绝对变率,R为同时段内几年的平均降水量。典型的高污染天气过程,出现在冬季冷空气入侵以后,冷高压开始变性到完全变性之前,大气层结出现较高的稳定概率[6~7];夏季气流强、降水多、大气层结极不稳定、湍流扩散条件好,加上降水变率较大,有利于空气中污染物质的稀释和扩散;而在秋冬季节,受副热带高压、北方冷高压脊控制,降水少、大气层结相对稳定、湍流扩散条件差,所以,泗水县空气污染监测防治的工作重点应在秋冬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