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2:3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律师教育培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认真学习贯彻上海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及《关于加快上海旅游业发展,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意见》的精神,坚持“人才强旅”战略,全面推进《上海市旅游业“十二五”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明确本市“十二五”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战略目标和重大项目,推动旅游人才培训培养规划与本市人才政策及人才工程相衔接,与本市旅游重大项目相衔接,与旅游业创新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相衔接。推进“十二五”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内容、拓展培训领域、提升培训质量、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分批分层次组织开展上海旅游人才开发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引导旅游企业在人才发展规划、人才开发体系、人才管理制度、人才考评激励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形成具有旅游行业特色的人才培训培养模式。
二、以推动旅游业转型发展为重点,全面提升本市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一)加强旅游行业中高层管理者队伍建设
实施“领军人物”培训工程。适应建设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战略需要,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世界眼光、创新务实、深谙旅游产业发展、具有宏观决策能力,以领军人才为核心的高层次旅游管理人才,增强上海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形成推动本市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在进一步完善中高层管理干部各类岗位培训的基础上,携手社会优质教育资源,继续举办区(县)旅游局长和骨干旅游企业负责人专题研修班和干部英语培训班。积极探索建立旅游管理干部的“在线学习”。整合本市高等院校教育培训资源,探索建立干部自主选择的学习制度,进一步拓展旅游行业中高层管理者的国际视野,提升战略决策和管理能力。通过举办研修班、境外培训、挂职实训、引进国外培训品牌等方式,加强旅游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的业务培训,提升旅游企业竞争力。继续办好“东方讲坛·上海旅游讲坛”,构建中高层管理者学习的平台。推进讲坛的“学习卡”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进培训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高技能人才和紧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首席技师”培训工程。以提升职业素质和技能为核心,以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等旅游企业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培养一支以首席技师为代表的门类齐全、技艺精湛、能够全面支撑旅游产业升级和服务国际化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通过政策引导、宣传表彰、政府补贴等形式,在旅游行业员工中深入开展岗位技能登高计划、推进名师带徒、首席技师培训基地等,推动员工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提高旅游行业员工持证上岗率和中高级岗位持证上岗比例。
实施“金牌导游”培训工程。深化金牌导游员队伍建设,建立金牌导游员选拔、培训、使用、管理、激励等机制,加强金牌导游员的宣传,发挥金牌导游员的骨干和引领作用,规范导游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大批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优秀导游人才。
以导游资格考试培训、导游年审专题培训、导游等级考试培训、景区(点)导游培训、异地导游换证培训、出境领队培训等为抓手,加大导游职业素质与服务技能的培训力度,推动导游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的提升。大力推进导游等级考评工作,扩大中高级导游队伍。加强小语种导游人才的培养。
实施“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围绕旅游产业融合和功能升级,加速培养一批掌握产业发展先机的紧缺人才,满足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重点加强商务旅游、会展旅游、水上旅游、旅游节庆、休闲度假等领域紧缺急需人才的培训。培育旅游装备制造业人才、旅游金融人才、旅游电子商务人才、旅游创意人才。加强旅游会展师、旅行咨询师项目的推广和队伍的建设。
(三)加强旅游行业一线服务人员队伍建设
实施“一线员工”职业素质提升工程。探索创立“上海旅游大课堂”,以实践操作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职业操守好、操作能力强,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充分展示上海城市精神的一线服务人员队伍。
在饭店、旅行社、景区(点)等实施全员性的职业道德、服务技能、外语会话与服务礼仪培训。积极推进饭店员工外语等级培训及考试,提高饭店员工持证上岗率。从提高员工岗位技能和规范服务做起,进一步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旅游环境,使饭店、旅行社、景区(点)等成为展示上海文明形象的窗口。
三、以基础建设和机制建设为着力点,为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效保障和支撑
加强旅游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发挥市、区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作用,旅游企业的主体作用、旅游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骨干作用,旅游行业协会的协调促进作用,构建开放式大旅游教育培训体系。探索建立国内外若干个旅游干部培训基地,整合与共享旅游教育培训资源。实施师资培养工程,加强“双师型”师资的培养,建立行业教育培训师资库。拓展旅游教育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培训方法、内容、管理上不断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忆往昔,教育教学不容乐观
在“参与式教学”没有进入那坡县之前,那坡县的教育教学状况不容乐观。以百省乡那布村水弄特少数民族学校李志超老师的教学为例,他执教的班级有26个苗族学生,每天上课,他都得先用苗语说一遍,再用普通话说一遍,学生鹦鹉学舌似的跟着他亦步亦趋,照葫芦画瓢,他教得吃力,学生学得更吃力。李老师30年的课堂一直这样死气沉沉,课堂教学效率低下。而这也正是过去整个那坡县基层学校课堂教学现象的真实写照。
据了解,在新课程实施前,那坡县教师的教学理念基本处于“自以为是”的状态,教师“高高在上”地讲授,学生被动听讲、被动抄写、被动朗读、被动学习,课堂效率极低。新课程标准颁布后,老师们的教学理念从“自以为是”过渡到“一知半解”。他们虽已意识到以往的教学理念是错误的,不能再以自我为中心地全堂讲授,而应该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但老师们还是感到迷惘:怎样才能把正确的教学理念转变成教学行为呢?这让老师们犯难了。
在2006年一次针对全县小学教师、县级培训机构教师以及教育部门管理者的调研中,重点就教师教育教学状况、培训需求、接受培训情况等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情况不容乐观。如全县没有建立教师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没有统一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县教研室、进修校和电教站3家之间没有形成相互联系的组织机构、不具备协调活动的机制,乡镇中心校自身业务能力不强、指导水平有限、组织管理基本无序等问题。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讲授活动仍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教师把90%的时间用于全班集中听讲授,学生学习基本处于被动状态,课堂教学参与度低,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时间只占20%,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自然很不理想。实行课改却没有取得任何有效性的进展,这让那坡县教育人心急如焚。
借东风,开展参与式教学培训
2006年11月,“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在广西正式启动,那坡县成为广西6个项目县之一。
项目的实施让那坡县看到了改革的方向,那坡县教育局随即借助项目的东风,引进并推广了参与式教学法。
参与式教学法是指师生双方在教与学之间共同参与、相互激励、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和相互统一,并在互动过程中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方法。,这一方法充分调动了教师和学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营造了师生之间平等、和谐、愉快、健康的学习氛围,是教师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方法的融合和统一。它强调和突出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旨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从机械地听和记变为自觉地探索与思考,从而培养学生独立求知、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参与式教学课堂中,教师的观念更新了,角色改变了。老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参与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人。课堂不再是死气沉沉,当然更不再是一团糟:学生在教师精心设计的每个环节中愉快地学习,有了展示自己的平台,个性得到了张扬;教师讲得少而精,课堂上不再听到学生被教师呵斥的声音,而是赞赏与鼓励。教师教得开心,学生学得舒心。
从2007年到2011年,那坡县用5年时间研究“参与式教学”,其间有1730名教师接受参与式教学和教育公平培训,35名教师接受复式教学培训,250名语文教师和250名数学教师接受参与式语文教学和数学教学培训,55名教师接受双语环境下的教学策略培训,70名教师接受了课堂行动计划研究培训。
据统计,那坡县通过“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参加各种培训活动的教师达4000多人次。临近项目结束,以项目设计时那坡县教师为基数,至少95%的教师已接受项目提供的基于需求的培训;与以前相比,教师把课堂教学时间用于全班集中教学的时间从以前的92%降到了中期的70%,再从中期的70%降到了55%以下,并且教师具备了多种教学技能以更好地满足学生不同的学习需求;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时间的比例从以前的18%提高到中期的38%,再从中期的38%提高到45%。
据介绍,过去的培训只管培训,不管培训后的落实,培训效果在实际工作中难以体现,造成“培训、实践两张皮”。“中英西南基础教育”项目则以培训后的监测指导为平台,不间断地督促影响各基础学校培训效果的落实。培训机构完成培训活动后,很自然地就与教研部门一道开展监测和指导活动,一线教师改变了以往“参加培训时激动,回到学校不敢乱动”的局面。
那坡县教师,尤其是边远山区村校的教师、年龄偏高的教师接受了参与式教学等模块的培训后,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师素质等方面得到极大提高。参与式教学的大力推行,从根本上改善了课堂教学形态,有效地提高了教学效果。看今朝,课堂教学成果显著
经过几番培训与实践,那坡县的教育状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教师们逐步加深了对新课程教学理念的理解,课堂教学模式的转变尤为明显。以教师为主的全班学习时间比例为48.68%,以学生自主参与学习为主的时间比例达到51.32%,大大提高了学生参与学习的程度。
那坡县坡荷乡小果腊村完小教师包再忠,原是一位年轻的代课教师,由于常居深山学校,鲜有机会接受外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在接受参与式教学培训之前,他的课是典型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式教学,整个课堂枯燥乏味,教学质量也一直排在全乡末尾,包老师对此感到很苦恼,却又不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自从参加了参与式教学培训,包老师的教学变得如鱼得水,他学习参与式教学知识后,能熟练地掌握导学案书写等技能,巧妙地设计目标、问题、任务、活动和作业。在包老师的课堂里,主动权是学生的,他灵活运用各种学习方式,大胆采用个人自主、双人合作、四人合作、全班大动等教学策略解决问题,出色地完成了预先设定的任务、活动和作业,圆满地达成了教学目标。
由于找到了方法,包老师的课堂发生了质的变化,课堂有效率达到94%以上,他的教学成绩从原来的全乡倒数第3名上升到了顺数第3名。更可喜的是,包老师从课堂找回了自信,工作干劲十足。2009年他通过了代课教师转正考
试,成为一名公办教师。2010年12月,包老师代表坡荷乡参加全县参与式教学经验交流暨观摩活动,他的课《长方形、正方形的认识》充分体现了参与式教学的各种优点,荣获了活动的一等奖。
类似包老师这样经由先进教学理念武装起来并取得长足进步的教师,在那坡县坯有很多。这些老师们因为参与式教学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学生也因为老师的变化而变化。
那坡县城厢镇中心小学六(2)班有28个学生,几年前,这些农村孩子在课堂里的表现如何呢?有的像机器似的跟随老师一唱一和,有的望着窗外发呆,有的钻到桌子底下搞小动作。自从他们的语文老师莫凡霄和数学老师黄兰舒接受参与式教学培训并成为骨干教师后,学生们的表现改变了。现在上课前,他们几个人一组一起预习,探讨问题,寻找资源;上课的时候,在老师的启发下,他们或自主探究思考,或双人合作解决问题,或四人小组展开辩论,各抒己见。由于学习方式的转变,使这些孩子的独立自主能力变得特别强,自习课上,即使老师不在身边,值周班干也会给同学们布置学习任务,组织同学寻找问题,解决问题,完成任务。
其实,学生的转变在参与式课堂上随处可见,学生在课堂上掌握了主动权,主动探究、主动合作、主动学习,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时间在不断增多。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1B-0123-02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日益增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和法律措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保护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必须促使农民工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何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是目前各个教育培训部门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凭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唯一指定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担负着全市外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能。本文拟以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实践为例,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的法律常识教育进行探索。
一、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一)思想观念保守
大部分农民工来自较落后的农村,有些甚至是偏远的贫困山村,那里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农民对外界信息了解较少,思想观念保守。随着近几年农民外出务工热的悄然兴起,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大部分农民工依然用惯常思维思考问题。部分农民工在外按部就班,畏首畏尾,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该怎样说话甚至是不敢说话,害怕惹出更多的事端,通常以自己吃亏的方式息事宁人。此外,许多农民工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对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积极争取自己的相关利益等持漠然态度,对别人已经发生的事持观望态度,及至事情发生后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时,又后悔莫及。
(二)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较低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农民工只是初中文化水平,甚至相当一部分人还是小学毕业,45周岁以上的人群中更有文盲存在。这种情况导致农民工在对法律的理解、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上存在较大欠缺,这同样也体现在农民工对权利义务的认知以及处理事情的行为方式上有所欠缺。文化知识水平不高甚至是偏向低层次,导致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在寻求法律帮助时,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走后门”,而不是寻求法律上的援助。
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同其法律意识程度高低相互联系。调查显示,收入高的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相对较高。收入高的农民工,由于自己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更多的机会在更大范围内接触到法律事务,其在法律知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都相对较强。而收入低的农民工,由于生产经营单一,缺乏接触法律事务的机会,其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则相对较弱。从农民工整体来说,大部分农民工的收入水平都不高甚至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他们法律意识淡薄。
(三)无法坚持长期深入的学习
当前针对农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要依靠乡镇司法所进行,人员与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普法工作职能薄弱,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农民工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同时,村干部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不高,在对村民的纠纷调解中,往往不以法律处理,而更多地是依情理决断,从而也造成了农民工对法律的误解。另外,针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目前只停留在短时间的春节及节假日农民工返乡之时,时间短促,学习只停留在了表面。大多数农民工并未认真研读有关的法律知识条文,在外务工忙于工作挣钱,返乡之际忙于休息应酬,并未真正领会相关法律知识的精髓。
二、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的作用
(一)有助于农民工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使农民工自觉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按照法律的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必须使他们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对法律有信任感和敬仰感。由于农村相对落后的文化教育水平,农民工大多文化素质低,再加上边远山区的农村收入水平较低,外出务工成为许多农民的唯一选择。他们为了保住一份来之不易的工作,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宁愿牺牲法定的休息时间,双休日加班加点,甚至宁愿忍受恶劣的劳动环境和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大多数农民工缺乏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习惯,不敢抗争或不懂得如何抗争。有的农民工由于不知法而犯法,不懂法而违法,甚至用犯罪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但没有起到维权的目的,而且使自己的处境更为艰难。因此,大力开展农民工普法教育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农民工了解解决纠纷的合法途径,不仅有助于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还有助于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能力。
(二)有助于农民工对基本权利的正确认识,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当前我国劳动集约型的地区,就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较容易遭受侵害的地方。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型的私营企业为了缩短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甚至克扣、拖欠工资,减少投入或者不投入安全卫生资金,不顾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因此,组织农民工学习法律常识,使他们正确认识法律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从而有效避免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不法侵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有助于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深入开展法律常识宣传教育,不仅可以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同时也可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因此,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深入开展法律常识宣传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社会成员整体法律意识,形成一个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开展法律常识教育的策略
(一)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渗透法制教育
凭祥市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据该市就业服务中心2009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已经有61.20%的农民工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有50%以上获得了上岗证书(获得电工、电焊上岗证书者居多)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过程当中,特别注重法制教育,例如,在电工电焊、水电工、装潢设计的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内容,使技术可行性和法律可行性结合起来,让农民工既掌握技术又懂法律,确保劳动力的转移更加健康和稳定。同时每位参训学员都要求掌握《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等。
此外,学校普法教育多样化,选择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注意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诸如板报宣传、法制讲座、知识竞赛、主题文艺汇演、播放电影等,让农民工在轻松的环境下接受法制教育。组织引导农民工观看《法律讲堂》、《今日说法》等电视节目,邀请在外务工多年的成功人士现身说法,让广大农民工深刻领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从而提高他们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的热情。
(二)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农民工对基本权利的认识
由于大部分农民工来自边远山区,受教育程度较低,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存在较大的欠缺,因此,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应让农民工认识《劳动者权益保障法》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一是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即劳动者在就业时,不会因民族、种族、性别、不同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选择职业时,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才能、爱好、兴趣的职业。二是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婚丧假期间应当有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三是休息休假的权利。四是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五是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六是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七是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八是拒绝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三)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指导农民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在凭祥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举办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绝大部分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属于弱势群体。他们远离家乡外出务工,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听之任之,逆来顺受。要解决这一根本问题,应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法律常识教育,使农民工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可从如下方面入手:一是引导农民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发生劳动争议或劳动纠纷的,鼓励他们走法律程序,提请法律仲裁。二是要求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合同的条款与用人单位进行仔细协商,不签订带有霸王条款的合同。三是告知农民工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农民工的身份证及其他证件,不能收取任何押金,如有违反,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四)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常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