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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培训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5:1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食品安全培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食品安全培训

篇1

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案件警示教育,增强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责任。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的辨假识假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重点内容

(一)对我县区域内酒类、肉类生产经营企业、商户集中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保障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培训时间,确保生产源头食品安全。

(二)商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集中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时间,确保执法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重大节假日前将酒、肉类食品安全管理的《条例》、《办法》以宣传单、牌匾的形式进行发放和公示,并设立展位现场讲解酒、肉类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酒类真伪辨别的相关知识。使食品安全深入人心。

三、教育培训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结合我局职责,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4年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内容和意义。

(二)工作实施阶段。7月21日至11月31日,认真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方案,按照计划安排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12日,对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本辖区或监管领域内是否完成2014年工作目标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切实落实。食品安全是民生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认清其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将食品安全深入人心,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篇2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5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安全培训教学质量为宗旨,打造安全培训品牌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操作教学能力为考察重点,真正把理论素养高、实际操作能力强、热爱安全培训工作的优秀专业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为促进**持续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招聘计划

根据**现有培训项目需再外聘兼职教师8名。其中:电工作业3名(含1名低压实作)、高处作业(实作)1名、安全管理(含法律法规)2名、安全管理(危化专业)1名、创伤急救1名、职业卫生健康1名。

三、招聘条件

1、具备良好政治素养,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政策及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管理类培训的教师基本条件:需具有与所申请教师培训合格证任教课程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

3、特种作业类教师具有与所申请教师培训合格证任教课程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或相关工作经历;

4、实际操作教学的教师应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或本工种(专业)中级及以上实习指导教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年龄35岁至55岁,个别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9月至11月

报名方式:**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网上报名。邮箱地址:

报名地址:

咨询电话:

2、资格审查

**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3、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其工作期间有过安全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考核

1、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对象按专业岗位1:3的比列确定对象。考核前,**招聘领导小组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递交《教师登记表》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1张。

2、考核办法分为试讲和答辩。

试讲:试讲前参试教师需提交教案、课件及授课计划,由招聘小组成员审核。试讲时间15分钟。

答辩:根据试讲内容及安全培训相关要求随机提问,时间10分钟。面试计分办法:满分100分,其中讲课占80分,答辩占20分。

六、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按流程报***审批后,**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年。

3、所聘人员按照在**授课课时按次计发授课费,课时费标准80-100元/每课时。

八、组织机构

为保障此次教师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成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纪 检:

八、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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