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31:5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代建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0引言
随着各种建筑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不仅暴露了我国当前代建项目工程管理行业存在的不足,且还显现出当前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存在漏洞,所以必须要加强对于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只有对影响代建项目工程管理的重要因素进行深入的研究才能制定正确的解决策略,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1当前代建项目工程管理影响因素
1.1管理人员自身的管理意识不到位
在代建项目工程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管理者自身的管理理念过于陈旧,并且受到计划经济的制约,导致很多的管理人员更加的倾向于节约成本,减少对于工程项目管理的投入,造成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分配不科学等问题。另外在建筑工程行业管理的过程中,尽管我国出台了许多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的实际落实情况不到位,存在流于表面的问题,往往是在上级检查时才能够执行。且在施工现场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对于原材料的管理与重视,导致原材料的采购不严谨,使用出现问题[1]。人作为在建项目工程管理的主要因素,最主要的就是加强对于人的管理,尤其是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级人员素质,如果不符合要求,那么就很容易导致代建项目工程自身的建设质量比较落后。另外在加强管理人员管理意识的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人员的责任感和专业素质等影响,所以如果没有能够保证管理人员自身的管理水平得到增强,那么就很容易导致在实际施工开展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问题。
1.2管理体制与管理制度存在不足
当前我国代建项目工程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一方面是工程单位往往过于急功近利,希望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所以就导致管理机构与管理部门之间的功能配备不齐全,且很多的管理部门为了减少人工成本削减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导致管理人员身兼数职。另一方面,代建管理人员的培养缺少规范的体系,代建行为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时常出现缺位、越位的情况,亟待规范。另外,尽管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我国建筑工程的相关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或是难以执行,甚至很多法律法规方面比较欠缺。
1.3代建项目工程管理的客观环境
在代建项目工程管理的过程中,往往与当地的政府部门、市场环境、技术手段等客观原因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尤其是当前我国的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由于制度不完善导致监督质量效果不理想。另外,由于监理单位作为管理工作的独立参与,所以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发挥出其主动性,管理行为被动消极,导致工程管理创新的水平不高。同时在施工现场由于缺乏对于机械设备、施工材料质量的严格管理,也很容易对建筑工程的管理产生重要的影响。行政干预严重、决策缺乏科学依据是中国代建项目管理的另一大特点,也是影响管理效果的另一重要因素。
2完善代建项目工程管理的主要对策
2.1前期阶段的控制
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为了能够保证建设的整体质量得到全面控制,首先就应该针对代建项目工程的初期设计阶段进行充分的调研,根据项目定位、项目功能以及投资估算等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并且进行详细的需求管理,从而有效的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得到优化。另外,在前期阶段控制的过程中,还应该针对整个施工项目的环境、场地、气候及使用者需求等进行深入的分析,保证项目的设计符合客观要求。同时,还要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平面规划目的、设计方案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保证建设场地的整体特点、场地开发的需求及开发的设施质量得到增强。代建项目工程符合使用者自身的特点和特殊要求,此外在前期项目阶段控制规划的过程中,还应该针对代建项目空间相对位置、未来的发展趋势及发展需求进行充分的分析,保证整个设计方案更加注重安全性、实用性及耐久性,切忌只注重方案设计的新奇,过分强调技术先进而忽视建筑的经济合理性。同时要避免出现追求表面化的设计,只为了设计的新颖和奇特而忽视代建项目工程整体的造价和使用,避免出现代建项目工程技术与经济相悖离的问题。
2.2招投标阶段控制
招投标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要体现合法性及严谨性,避免因合同缺项、漏项引起歧义造成推诿和扯皮现象。首先,应该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需一致且明确,预算应使用经审图合格(含消防、人防、园林、防雷等专项审图)的施工图编制,避免后期实施中因此产生大量变更。同时还要明确风险包干范围,避免后续的扯皮。其次,要明确质量要求(如合格、市优、省优、国优),明确进度要求(如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其它重要节点工期、绝对工期)并对工期顺延的条件做出详细的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很多企业往往把安全文明措施费做为企业的预留利润,在实际施工中投入有限,导致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实施捉襟见肘,难于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也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遗留了不少隐患,对项目安全有序的开展造成较大的风险,因此还需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范围、申请和支付条件,确保专款专用。在代建项目招投标阶段控制的过程中,最主要的就是将工程计量清单的计价模式与整个工程的实际保持一致,通过将自主定价权交还给参与方和市场,能够保证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水平得到增强。此外在招投标企业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进行分析,保证工程项目自身的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另外在代建工程项目招投标阶段管理控制的过程中还要与投标单位自身制定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进行综合的分析,确保招标管理的质量水平得到增强,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提高招标单位自身的能力,确保自己的报价与风险相对应。建立健全风险竞争和制约管理制度,避免在招投标管理开展的过程中出现相互推诿的问题。
2.3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
②项目开展中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程度存在,工程项目复杂性较高,容易受到环境等因素的较大影响。例如:原材料价格、气候、政府法规的改变以及周边社会关系等因素,都会直接制约项目进程。工程项目中利益相关者较多,例如:监理、分包商、业主、政府监督机构、总包商和供应商,会有较大变数存在。其次,由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的逐渐改善,会存在较高的不确定程度,在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把握渐进明细的特点。
③工程项目目标交易的明确,通过对较多目标管理的运用,使目标处于稳定状态。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在多年来得到运用,积累了较多的丰富资料和经验。一般,项目目标不太确定。在工程项目中,目标式责任承包管理被较多运用。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式逐渐从粗放型向现代化项目管理转变。
2“代建制”的概述
①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运用“代建制”,在发达国家中应用的时间长达数百年。我国从1999年开始,最先在上海某工程项目中运用“代建制”,相同时期内,安徽、福建、重庆等地区最先采用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法,委托公司替代业主对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建设。自2002年开始,北京、深圳和成都等地也逐渐对“代建制”进行使用,从此,投资体制改革的最新模式逐渐形成。
②作为政府建设投资体制改革的产物,项目代建制与目前建筑市场中还会有较多不适应的问题产生,作为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代建制本身又包括了项目投资、进度、质量以及技术项目等较多因素的管理和策划。代建方主要承担了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将项目移交和保障服务得以提供,这一切都有效确定了项目代建的多方位风险。始终保持一种科学严谨的态度,总结分析项目施工管理产生的新进展,最后将符合项目代建管理的创新体系得以提出。
3工程项目管理中“代建制”的作用
3.1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合理性、专业性和科学性的特点代建单位在编制早期策划方案,应使其与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流程相符,完成通过审批后不会轻易进行修改,过程更具有严肃性和专业性,对整个工程建设的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同时,在代建委托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管理目标,并在代建合同中将未能按时完成工程的处罚措施进行表明,避免有合同风险产生。
3.2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效率性代建工作中主要包括招标管理、设计管理、现场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等,通过代建单位,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传统的建设工程量较大,相关专业人员和管理成本较高,相比而言,代建项目管理单位更具备专业操作能力。3.3杜绝腐败代建制各自将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建设与使用分开,打破了传统的模式,促使工程承包、各类原材料供应、机器采购等方面的招投标活动处于透明化。代建单位有权利将自身的自主决定权发挥出来,同时接受政府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公正、公平和公开。
4工程项目代建制管理的现状分析
4.1代建覆盖面较小,且代建管理单位的资质不足目前,代建制仍处于初步阶段,覆盖面相对较小,在相关管理方面的措施还有待完善。与此同时,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具有投入大、项目多等特点,对于项目代建单位来说,无论是专业素质还是承担能力,都会有较高的要求存在。一般,党建单位需要有多项资质存在,例如:招标、设计以及机电安装等,且应有各专业高素质人员负责人力,所以,能够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相对较少。
4.2建设单位容易影响到代建管理工作虽然在代建方法和合同中已经将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使用方进行了明确,主要是负责对代建人的工作开展协助和监督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代建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是与建设单位直接开展的,而建设单位通常会过多参与,超出了原本监督定义的范畴。通常情况下,代建单位会考虑到后期的经营和客户满意度,因此会对建设单位的意见实施尽可能考虑。实际上,建设单位发挥着代建企业的上级单位作用。其中,代建的作用则是参谋,向建设单位进行技术和管理建议的提供,不存在较大的决定作用。在相关单位中,代建管理的威信受到了制约,在代建工作开展中,还会由于业主主管因素的作用,对代建工作的开展造成直接影响,一些专业管理建议很难得到落实,无法根据合理的建议进行运用,对代建单位实现管理目标产生较大难度。
4.3代建起步晚,管理经验不足由于代建制的实行和推广时间较短,在不同的地区内,代建管理方式也会有一定的差异性存在。因此,借鉴到的代建管理经验相对较少。只能从代建管理工作的开展中找出问题并得到解决,从中获取建设经验和教训。在后期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具有针对性地完善。然而,在实际管理中也会有一些问题产生,例如:管理流程、作业指导书以及相关制度的建立,管理设计单位和招标工作,完善招标时间计划和清单截面的管理等。
5工程项目管理中“代建制”的应用措施
5.1完善合同,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在合同中将材料品牌、性能参数以及材质等进行详细指出,严格把握材料关,总包方必须对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进行全方位深入了解,严格的材料采购控制制度,使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将分包商的空子堵住。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动态检查,对质量缺陷进行研究,查明原因,明确改进计划,对分包商的改进工作进行督促。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办事,客观评价项目质量,使施工质量得到保障。规范化管理,合同管理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项目正式信息沟通进行规范,真正意义上将工作和程序的严格和规范运用得以实现。
5.2队伍建设的加强,使工程代建管理综合能力得到增强注意在合同报价阶段对总分包商、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以及施工人员自身速度进行考察。在项目施工之前,应通过样板工程作为引路操作,深入考察,对入场手续实施严格规范,避免较低素质的队伍进入。增强队伍培训学习,紧跟时代的发展,使业务水平及分包商信用名誉得到有效提升。构建文明队伍,做到文明施工,运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使综合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5.3监督管理制度的健全,做到按时交工总包应对现场进度检查监控进行加强,制定激励和奖罚措施,及时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通过现场的指导监督工作,当有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产生时,应重新进行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状态即可,再对其进行依法惩处,彻底追究。对于满足标准的项目,应对必要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进行提供,树立榜样形象,使代建单位信用度得到有效提升。完善进度管理制度,使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开展。
5.4整体工程的注重,使个体项目得到有效兼顾要求在合同中总包商和分包商对协调配合义务进行承担,运用奖惩等激励措施对现场实施管理,使分包商主动配合总包管理的行为得到强化,进一步将分包商内敛行为得以减缓,从而使分包商树立出整体的系统观念教育。
1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建设概述
1.1 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增长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福建经济不断增长,地方铁路工程建设投资在不断扩大,随着沿海大通道高速铁路的开通,沿海各省市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加快,有更多的市政道路、桥梁需要穿(跨)越既有铁路,因而将会产生大量的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
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是指由地方政府或厂矿企业因自身发展而投资修建的与既有铁路或在建铁路联系密切的工程项目。包括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统称专用线)以及地方市政道路穿、跨越铁路的工程建设等。穿、跨越铁路工程是指:上跨铁路的桥梁等各种建筑物和电力、通信等各种线路;下穿铁路的涵洞、框架桥和各种管线。
1.2 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特点
点多线长、专业性强、安全要求高、协调难度大是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专业性强:铁路属专业性很强的企业,工种分工细、专业程度高;站前工程、站后工程等技术特点强、区别大,站前工程包括路基、桥涵、隧道、轨道、站场建筑设备等5个专业;站后工程包括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建筑、给排水、机车、车辆、机械设备安装等9个专业,涉及面宽。安全要求高: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均是在铁路营业线上施工,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协调难度大:因铁路建设跨越行政区域多,前期征地拆迁等工作协调难度大;涉及多部门、多层次、多专业的协调工作。在铁路内部就有工务、车务、机务、供电等九个设备管理单位、几十个工种,协调起来难度相当大。
1.3福建地方铁路工程的代建情况
南昌铁路局福建福铁地方铁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地铁公司)为南昌铁路局直属企业,负责地方投资建设的工程。福建地铁公司承担了大多数福建境内由地方政府、企业投资的铁路专用线,以及地方市政设施等穿跨越铁路立交工程等地方铁路工程的建设工作,近五年来工程代建产值情况详见表1。
2项目管理与代建制
2.1 代建制模式的优点
代建制的一个重大创新在于引进了市场化管理,把原来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行政隶属和管理关系,变成基于委托人、代建人、使用人三者之间的契约关系,即委托关系。代建制模式是对近年来全国各地试行“代建制”成功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作为代建主体,代建单位的工作性质为工程建设管理和咨询,单位性质是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优势是专业化管理水平,盈利模式是收取费、咨询费,从节约的建设投资中提成。
代建制模式与传统建设管理模式的比较,见表2所示。
代建制具有以下三个优点:第一,能够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如招标),从机制上确保防止“三超”行为的发生。第二,能够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管理行为,增强了项目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第三,有助于加快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政企分开。
2.2 代建制的模式分类
根据代建项目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性质,代建项目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两类:代建项目管理服务模式(PM,Project Management)和代建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Proje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2.2.1 代建项目管理服务模式(PM模式)
代建项目管理公司受业主聘用,根据服务合同可为业主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协助业主编制项目要求和项目计划,组织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审查设计文件,代表业主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在这种项目管理模式中,代建项目管理公司只与业主签订咨询服务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可协助业主选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或设计―建造总承包商,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但项目管理公司不承担具体的设计和施工任务,与设计和施工单位之间也没有合同关系,所以也不承担经济责任。如图1所示。
2.2.2 代建项目管理承包模式(PMC模式)
代建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代建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成熟的项目管理承包模式中,代建项目管理承包企业可以就项目与业主签订管理总包合同,并可以直接同其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代建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如图2所示。
3地方铁路工程项目代建制的运用
3.1引入代建制的必要性分析
针对福建地方铁路工程项目的特点,只有引进代建制这一科学的管理模式,并结合企业实际,规范、有序地开展代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才能适应福建地方铁路工程建设不断增长的需要。
3.1.1 地方业主的需求所决定
地方业主出于对铁路系统的不了解,在建设过程中面对近十个铁路设备管理单位的配合施工及一系列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不知如何入手,特别希望有一家机构能帮忙承接这些穿跨铁路或专用线的工程建设任务。随着福建高速铁路不断开通运营,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市场更需要专业化企业来承担这项任务。
3.1.2 铁路工程自身的特点所决定
如前所述,铁路工程具有点多线长、专业繁多、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等特点。由于铁路工程施工是在动态行车状态下完成,因此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除了按建设部的要求进行管理外,还必须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来组织实施。这一系列特点就决定了地方铁路建设工程需要由一支专业队伍来承担。
3.1.3 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需要
铁路具有 “高、大、半” 的特点,即高度统一、大联动机、半军事化,运输安全生产是铁路永恒的主题。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因此安全要求高于其他施工项目。无疑,不熟悉铁路运输的企业是不能承担地方铁路建设工程任务的。
3.2 代建制的具体运用
3.2.1 PM代建项目管理模式
代建管理模式是指提供代建项目技术管理服务的方式,即项目管理服务(PM) 模式。以福建地铁公司代建的厦门杏林公铁大桥B标段上跨铁路配合工程为例,
福建地铁公司以技术管理服务的方式为该项目提供铁路配合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项目业主是厦门路桥投资建设集团公司,桥梁主体施工单位为路桥二公局。代建合同以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合同的形式签定。代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为业主提供穿跨越铁路的工程技术咨询和服务,包括组织铁路工程专家对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审查,协调各铁路设备管理单位进行施工配合,代业主向南昌铁路局申报施工计划审批等等。在这种模式下,福建地铁公司的地位相当于工程技术管理咨询服务公司。代建模式如图3所示。
3.2.2 PMC代建项目管理模式
代建承包模式是指委托、承包建设的方式,即项目管理承包(PMC) 模式。以三明市化机涵洞拓宽改造工程为例,福建地铁公司就是以委托、承包建设的方式承接了该下穿铁路立交桥项目的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政工程管理处,立交桥主体施工单位是南昌铁路天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代建合同采用风险包干的固定总价合同,代建工作包括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同时接受铁路工程质量监督。设计单位为福建铁四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在这种模式下,福建地铁公司的地位相当于施工总承包商。代建模式如图4所示。
3.3 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3.3.1 法律制度配套问题
《建筑法》对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都进行了法律定位,惟独对工程代建没有定位。即便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成熟做法,也只是将各地的做法进行了推广,规定工程设计或咨询或监理或施工等相关资质的单位都可以进行工程代建,都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建议措施:补充和完善《建筑法》。首先,应在法律层面解决,将代建制与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供应等一起立法,肯定工程代建在建筑市场的地位;其次,通过《招投标法》等法规对工程代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代建单位。
3.3.2代建单位的资质管理问题
在代建单位的资格上,各地方文件不一、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标准。各地政府一般规定代建单位应是具有相应资质并能够独立承担履约责任的法人。
建议措施:按照PM和PMC两种模式区分对待,在PMC模式下,代建企业的地位相当于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在PM模式下,代建企业的地位相当于工程施工监理等工程咨询服务类别。二者在企业资质、代建行为等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代建企业的定位是属于承包商类别,还是属于工程咨询企业类别,应根据项目管理服务的类型和模式加以区分,制定不同的资质标准。
3.3.3 代建单位的收费问题
目前,国内各地对代建费的计取,主要参照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标准为上限进行计算,一般不会超过工程造价的2.0%。如果不是全过程代建,则代建管理费更低,以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为例,按照闽政[2007]11号文《福建省政府省级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若只承担施工阶段代建的,则按照全过程代建收费的70%计取(2.0%×70%=1.4%)。由此可见,这种低收费的格局极为不利于代建企业的发展壮大。
建议措施:鼓励采用PMC模式代建,充分调动代建企业的积极性,风险与收益共存,增加代建企业收入,同时增加对代建企业的制约措施和管理办法;若采用PM模式代建情况下,则加大激励措施、鼓励节余分成。尽快出台关于代建单位参与投资节余分成的办法,以达到激励代建人的目的。
综上所述,代建制模式是一种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模式,通过在福建地方铁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代建制的有益尝试,可以看出地方铁路工程项目建设引入代建制已势在必行,代建制在今后的实践发展过程中还会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地方铁路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运用过程当中,相信一定会得到逐步的解决,而代建制本身也将得以不断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