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2:5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总包对专业分包的管理要求,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② 总包未组织对各分包管理人员进行标准化管理、总承包管理实施方案
的培训与交底且形成记录的;
③未将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对总分包管理人员进行学习签到并发放各分包单位签收的(含甲分包),扣3分/项。
① 项目部应制订《项目总承包管理实施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项目管理各
项目标、实施流程、业主/总包/分包之间的管理关系,应明确总包对业主和分包需要提供的服务/协调/引领的事项,分包需要服从的事项和提供的配合。没有制订总包管理实施方案,扣10分;
② 内容缺失、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扣5分/项。
①《总承包管理实施方案》应通过协同平台报公司审批;
②标准化示范项目或总承包管理示范项目需编制《创示范方案》;
③项目部应对甲分包方案及技术交底进行收集并审查其编制、报审程序
的合法性。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项;
④对于甲分包,项目部要与之签订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协议。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项。
①甲分包未参与生产例会、月度综合检查、关键部位/重大危险源的联合
验收,未签到签字或代签字造假的,扣3分/项;
②生产例会记录或月度综合检查记录中未包含甲分包的事项和问题的,有问题未签发整改通知单的,扣3分/项。
① 总进度计划、月、周进度计划未包含甲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的,
总进度计划未包含十大分部工程、室外工程和各分部验收/专业系统验收的日期,扣2分/项;
②月计划、周计划未发放相关分包队伍签字认可的,扣5分/项。
总包未要求分包自行施工的相关分项工程进行自检与报验,并提供班组长签字的自检与报验记录表(项目部编制样表给班组长),扣3分/项。
路桥工程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一切工程项目的生命线、根本所在,不仅关系到国家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而且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必须提高路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效率。下面谈谈路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
1、路桥工程总承包项目质量过程控制分析
1.1 工程施工方案审批
在路桥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各分包方根据总包方下达的质量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个工序的专项施工方案,总包方对分包方的施工方案审核后上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批,总包方对各分包合同段施工方案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监督。
1.2 工程主要材料进场验收
各分包方主要材料进场后,由分包项目部提出材料验收申请,总包方、监理、业主三方派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过程中总包方、监理、业主等任一方认为进场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都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整改或清理出场(三方验收结果不一致时要通过协商的办法统一作出处理措施),只有三方(总包方、监理、业主)都一致认定材料合格时,分包方才能使用所进场材料。分包方不许擅自越级总包方独自跟监理或业主验收,否则总包方对所进材料不予负责。
1.3 工程材料取样和送检
材料取样时分包方试验工程师应通知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同时通知总包方有关人员,总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派相关人员参加。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或封样标志。标识和封样标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1.4 工程的试验与检测
(1)试验室的设立
各分包方设立能满足施工质量检测要求的试验室,备置相应的试验议器、试验工程师和试验员;总包方指导和监管分包方试验室。各分包方试验室接受监理实验室的监管。
(2)施工试验检测
在日常的施工试验检测中,主要由分包方进行自检,现场监理员(或总包方)与分包方现场进行联检或抽检,合格后上报专业监理工程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验证。检验资料由分包方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鉴认,分包方将检验结果上报总包方。
1.5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包方是工程的直接建设者,也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是通过平时日常施工中的自检来控制工程质量,受总包方、监理、业主的监管,其有义务向总包方、监理、业主等上级部门反映施工中的质量情况;总包方是工程合同承建单位,是工程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其主要是依据施工合同、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等通过监管分包方的施工过程符合上述要求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受监理机构、业主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监理机构、业主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做为工程的监督机构主要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总包方和分包方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
1.6 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置
当发生质量问题或事故时,事故发生的分包方及时上报总包方,总包方同时向监理和业主报告。由分包方、总包方、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问题的影响程度及分析原因,制定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报监理审批后分包方执行,监理和总包单位进行监督执行。
2、工程质量验收
2.1 隐蔽工程的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前分包方先进行自检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并经质检人员鉴认,后向总包方和监理进行申请验收。抽验过程总包和监理任一方认为隐蔽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都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经总包方和监理工程师认定工程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鉴认后分包方才能对工程隐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2 一般工序交工验收
一般工序交工验收跟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基本一致,由分包方先进行自检合格,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后向总包方和监理进行申请验收。验收过程总包和监理任一方认为工序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都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经总包方和监理工程师认定工序质量符合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鉴认后分包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部)工程验收程序跟工序交工验收程序基本一致,由分包方先进行自检合格,填写分项(部)工程报验申请表,经总包方和现场监理审核符合验收要求后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验收过程总包方和监理任一方认为分项(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都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整改至符合要求为止。验收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验收资料进行鉴认。
2.4 项目竣工验收
当总包方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工程施工任务时,向总监理工程师申请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前,总包方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各自标段的自检预验收,自检内容包括工程质量的自检,工程竣工资料的汇编等,经自检各项工作均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时向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育成熟,工程项目管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专业化分包得到了长足发展――总承包方更多的是承担管理职责,而具体的施工任务越来越多地由分包商完成,分包商也愈来愈向施工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而在近多年分包模式的运行中,又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会给总包方带来诸多的风险,制约分包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和完善。现整理出工程项目在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专业化市场未有效形成,分包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的分包专业化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在分包单位的选择上还处于熟队伍、熟人介绍等,没有完善和严格的选择标准和制度;加之在施工过程中管理粗放,以致总包管理部分失控,使经营风险加大。
对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降低经营风险,控制分包成本。首先将工程项目分包工作市场化,健全和完善公开招标的运作机制。其次制定规范有序的分包工程招投标办法和操作流程,避免在选定分包单位时出现漏洞和受人为干扰。再次严格分包工程管理办法,建立分包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另外,完善和规范工作效能考核机制,健全对外分包结算审计制度,杜绝在分包结算中的漏洞。
问题二、分包合同条款内容不全不合理,合同管理混乱。
工程项目内容较多,尤其一些大型工程,由于规模大,单位工程较多,在专业工程分包过程中涵盖范围难以准确,形成分包合同工程内容与分包结算工程内容不一致;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定价随意,形成主要经济条款不准确,分包合同的计价标准及依据与总包合同不一致;合同管理混乱,分包工程合同既无专人负责,又无合同管理台帐,导致重复计价、超拨款等现象发生;更有甚者有的工程分包合同事后补签,失去合同的客观真实性。以上管理漏洞,给总包方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常常引起各种纠纷,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形成负面影响。
对策:1、规范分包合同格式及条款。分包合同除统一制式,明确承包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明确分包方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程实施范围,同时还要对分包方的质量、工期以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目标提出明确的要求,明确材料验收、资金拨付等流程和要求;避免责任不能界定,各方面要求落空。
2、统一分包项目的计量依据和计价原则。分包合同的计价标准及依据应与总包合同一致,便于项目计价和成本控制,同时规范分包结算审核审批程序,对照各项分包项目完成情况,避免漏项和重复计价,使计量、结算工作客观真实。
3、严格结算制度和工程款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办法,对分包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约定的时间段进行验收计价;工程款的拨付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签字审批手续完善才可拨款,不得补办手续。在结算工程款时,及时扣除分包单位领用的材料费和总包方代付的各项费用。
4、限制给分包方的授权。除合同约定的范围外,分包方不得以总包方的名义进行劳务招聘和材料设备采购,以防止因此给总包方可能带来的风险。
问题三、分包商采用劣质材料,导致工程质量不佳。
分包商为了节约施工成本,往往在材料质量方面,以次充优,致使施工质量不能满足规范标准,也给总包方带来经济和名誉的损失。
对策:在分包合同中,对分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的品质、品牌、规格、技术参数等要做详细的要求,力求与设计规定的一致,不符合设计和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进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包方质检人员对分包商的过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质量不达标的工序不签收、不向监理报检,并促其整改;通过全面的监督评价和动态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屡教不改者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得再进入总包方的备选名单之中。
问题四、分包商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达不到要求。
部分分包商以前分包的工程项目相对简单,专业化程度低,甚至没有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队伍不稳定,素质难以提高;当分包技术含量相对较高的项目时,其劣势就会显现,不仅自身工程质量和进度难以保证,还会影响总包方的总体管理目标,拖累总包方的管理水平。
对策:在工程分包招标阶段就应对各分包商的施工能力、人员素质、技术储备和管理水平等进行全面地了解,在分包单位的选择上做到心知肚明,知己知彼。队伍进场后,总包方要督促分包单位采取措施增加培训投入,提高人员素质,提升分包管理能力。
问题五、分包商长时间的工期拖延。
分包方由于自身管理、资金等原因,在材料、劳力上投入不足,或机械设备调配不当,进度计划安排不科学,致使工期长期拖延。
对策:总包方按照总进度计划,严格控制各分包商的计划工期并在合同中进行要求。同时要求各分包商充分预计可能出现的影响工期的因素,事先制定方案,确保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相符。
问题六、分包商只顾自身利益,忽视项目整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