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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普法宣传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5:34:5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春季普法宣传,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春季普法宣传

篇1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王信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春季防火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主任:*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副主任:*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三、工作安排

今年的春季防火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3月12日至15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在消防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火灾形势,制定出春季防火工作方案,下发至各部门、各村(屯)实施,落实各项防火工作具体措施,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头,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召开春季防火工作动员会议,安排和部署春季防火工作。

(二)第二阶段:检查整改阶段(3月16日至5月26日)

1、自检自查。各党政机关;商(市)场、影剧院、客运车站、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商业、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洗浴、餐馆等住宿餐饮场所;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油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粮、棉、木材等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堆垛管理单位;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医院、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行业复查。县政府要组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成立检查组,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自检自查情况逐一进行复查。教育、卫生、民政、广电、建设等行业和系统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广播电台、建筑工程等行业、系统内部各单位进行复查;文体、旅游、民委、人防等部门负责对体育场馆、宾馆(饭店)、寺庙等建筑、地下场所等单位进行复查;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对火车站、客运站等管辖单位进行复查;公安、安监、工商、文化、质检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性场所进行复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春季防火自检自查情况、消防安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逃生演练情况。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或严重消防安全问题的,要依法依纪予以查处,限定时限整改落实。

3、专项检查。将春季防火工作与全年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开展一次抽查,尤其要注重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的抽查。重点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及时消除隐患,督促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机制,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确保安全。

4、切实加强新《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正式实施。各乡镇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集中力量,迅速掀起声势浩大的新《消防法》宣传教育。一是结合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统筹规划、科学安排,制定详细周密的宣传贯彻方案。二是依托“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延伸新《消防法》宣传触角,进一步扩充消防宣传队伍,使志愿者们担负起新《消防法》宣传贯彻普及工作科普宣传员的责任。要积极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使新《消防法》家喻户晓。三是强化新《消防法》宣传普及工作。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通过《消防法》图版展览、组织灭火演练、举办消防培训讲座,开展灭火救人演练等方式开展宣传,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工作新格局。使各系统、行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消防法》在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法制建设、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意义,自觉学习消防法、遵守消防法、落实消防法,为《消防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5月27日至31日)

春季防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对好的做法要及时推广和上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篇2

成立工作组,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到建筑工地、项目现场,了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监督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对劳动合同签订与劳务用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提供个性化、多元化法律解决方案,平衡劳企双方利益,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互利共赢。通过走访和实地查看摸底等方式获悉,我县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业共368家,其中:建筑业34个,酒店业10个,其他行业324个。2020年至今,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起,涉及人数40人,涉及金额共273万余元,已妥善解决处理完毕。

二、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疫情期间延期复工,农民工返岗后企业可能出现的劳动关系、合同履行等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入排查,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实现抓早抓小,应调尽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于重大、集体性矛盾纠纷,密切与法院、人社、工会等部门联系,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解决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在疫情防控期间,大力宣传和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让广大企业和职工应知尽知、应用会用,通过印制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充分释放法规效应,发挥政策调节作用,切实保障好劳企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并开通“绿色通道”,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

篇3

一、明确任务,集中力量开展防控制作。

今年春防的总的目标任务是:狠抓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加强疫情监测,抓好基础消毒,强化防疫监督,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达到“两个100%”、“两个确保”的综合防治目标,即猪、牛、羊牲畜口蹄疫免疫率和耳标打挂率100%,种(蛋)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水网地区禽流感免疫率100%;确保我县不成为疫情首发地和疫源地,确保全县安全无大疫。各地要围绕上述目标,广泛动员,周密部署,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在突出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同时,认真抓好猪温、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常规动物疫病的防治。各乡镇今春防疫任务随文下达(见附表),要组织队伍集中一个月的时间(*月*日—*月*日)突击免疫注射,保质保量完成春防免疫任务,为我县全年动物防疫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二、强化责任,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

要实行政府负责制,依法加强动物防疫,层层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稳定防疫队伍,加强基础防疫体系建设。乡镇要落实防疫员聘用合同,成立春防突击队,培训动物防疫员,推广程序免疫技术。要进一步建立好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其畜禽的补栏数量、品种、免疫、用药、消毒以及进出栏检疫等情况。要明确政企、技企(户)联系人,完善政企、技企联系人制度,指导、帮助制定免疫方案,落实责任制。要严格按照《新兽药管理条例》,建立兽用生物制品申领使用登记档案管理。要坚持畜禽免疫注射收费标准,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杜绝乱收费。要依法防疫,对拒不执行国家强制免疫及免疫标识制度的饲养、经营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重大疫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疫情监测,提高预警能力。

疫情监测是掌握疫情动态、科学防治动物疫病、防范重大动物疫情传播蔓延的重要基础工作。各乡镇对此要高度重视,春防期间要边防疫边组织开展一次疫情普查。要密切注视疫情动态,提高预警能力,确保重大动物疫情能够尽早发现,规范上报,果断处置。发现疫情后,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采取严密封锁、坚决扑杀、彻底消毒、强制免疫、全面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措施,将疫情控制在疫点,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病不流行,有疫不成灾,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强化检疫和监督,实行市场准入

春季畜禽大量补栏,苗禽、苗猪交易频繁,上市畜禽及其产品流通量大、交易量也大,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和《*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严把检疫关。要强化对规模养殖大户产地检疫、生猪屠宰检疫和市场检疫,加强对动物饲养、经营、运输、屠宰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疫情监测和防疫监督,防检结合,以检促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一律不收购、屠宰、运输和上市销售,违者依法予以处罚。农委、工商、商贸、公安等部门要紧密配合,严格把关,切实做到防病于未然,及时消灭疫情隐患。

五、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查考核

各乡镇要层层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认真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领导、任务落实、检查督促等各项工作。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继续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联系乡镇制度,定期开展督查指导,并进一步建立双向问责制度。要通过广播、电视、简报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及时报导各地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地更好地抓好动物防疫工作。春防结束后,各乡镇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月*日前上报县防指办。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在春防结束后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县通报,作为年终考评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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