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0:02:5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反诈骗普法宣传,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庆安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按照《关于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深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努力践行执法司法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取得突出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周密安排部署。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按照省教育整顿办印发《关于在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深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市教育整顿办印发的《绥化市政法队伍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任务清单》要求,要求政法各单位分别制定任务清单,4月27日,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政法各单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场宣传活动,集中推出便民利企措施33项,向社会和群众作出承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县教育整顿办还通过下发工作清单、工作提示单等方式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任务落实。
(二)坚持开门整顿,倾听群众声音。坚持开门搞好教育整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县教育整顿办下发了《庆安县政法工作调查问卷》200份,集中开展“五进”“五必访”活动,走访企业、社区、学校以及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团体等共计30余个,召开了街道社区基层群众代表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两个座谈会,征求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14次,征求意见建议77条,已全部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件件有落实。
(三)创新活动载体,推进工作落实。政法各单位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各具特色的活动载体,确保“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一助两护三打四查五进六宣”和“十百千”活动为载体,即:开展助力企业生产经营、做好护学、护农工作、开展“三大整治打击行动”、做好四个领域的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宣传“五进”走访活动,组织开展“六大普法宣活动”,全面推行“十个便民”措施,以及全面推进“百万民警进千万家活动”,动员全局民警、辅警积极投身到此次爱民实践主题活动中,截止目前,全局共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560余件,收到群众赠送锦旗6面。县法院充分发挥“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品牌效能,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3月1日以来,“老李”办结诉前调解案件244件,通过线上调解案件100件。县检察院班子成员主动“送法入企”。特别是非公企业受到2次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受到影响,主动与就业局和劳务派遣公司联系,协调解决用人荒难题。县司法局大力开展“比能力赛作风”活动,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构建高质量营商环境。
(四)聚焦主责主业,践行执法司法为民。县委政法委结合落实县委“万名党员干部进社区、走小区、交朋友、办实事”主题活动,依托县法学会组建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企服务活动,在瑞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32个合作社近2000户社员在“备春耕”生产期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在庆安在绿都源米业有限公司,发放宪法、民法典、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书籍和宣传手册,同时解答了企业提出的合同纠纷、贷款超期利率等方面的问题,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还聘请了县法学会常务理事、天成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朝阳担任法律顾问,为县社及其下属8个公司、13个基层社230名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服务。县公安局坚持打击服务并重,集中开展了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集中统一行动、打击整治黄赌专项行动、整治“反电诈信诈骗”等系列行动,共破获刑事案件43起,刑事拘留14人,行政拘留57人,取保候审22人,逮捕15人,起诉60人。破获电信诈骗3起,挽回群众损失1万6千余元。交警大队车管所实行了8项便民服务措施,出入境管理大队推出了10项方便老年人的服务新措施,在警务驿站推行了“我代办”“一站式”服务活动,仅5月份,驿站为群众办理各类业务700余起,深受群众好评与欢迎,车管所服务窗口自创了“不走回头路”服务机制,实现了“一次排队、一次受理、一次办结”目标要求。县法院畅通立案渠道,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立案正确率100%,深入走访矛盾纠纷易发处、特殊群体、危困企业和相关机关,走访企业5家,与企业开展座谈2次,当场释法答疑9条。开展巡回审判,针对路途较远的偏僻村屯农民立案不便的情况,采取巡回审判流动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当庭结案的形式办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雷行动”,解决14名农民工工资问题,执行到位标的90余万元。县检察院对城镇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分别制发检察建议,限期整改到位。县司法局提高创新意识,简化法律援助程序,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截止目前,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7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中沙、争创全市平安乡镇的工作目标,坚持以家庭为主体,以村居为基本单位,以提高广大家庭成员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和平安理念为主要任务,健全完善“平安家庭”创建“831”服务管理机制,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综治“321”工程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家家是“平安家庭”的目标,为构建平安和谐、争创全国“长安杯”作贡献。
主要内容
健全完善“平安家庭”创建“831”服务管理机制,即全面推进“八进家庭活动”,加强三个重点领域创建,规范“平安家庭”创建一套管理办法,促进“平安家庭”创建不断深化。
(一)全面推进“八进家庭活动”
1、平安责任进家庭。就是要把“平安家庭”创建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家庭,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自觉性。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家庭的平安创建主体意识。积极推行“家庭平安代表人”制度,引导“家庭平安代表人”担负起维护家庭平安的责任,落实家庭平安防范措施,正确处理家庭内外各种矛盾纠纷,组织、带领家庭成员参与平安家庭创建。
2、法律知识进家庭。就是要以“六五”普法为抓手,以“法律进家庭”为载体,大力普及基本的法律知识,使家家户户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维护家庭与社会和谐。
3、安全知识进家庭。就是要向广大家庭普及治安防范和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的社会环境。特别要加大对群众防火、防盗、防拐、防抢、防诈骗、防中毒、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基本常识和艾滋病防治、卫生急救、心理健康知识等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应对各种安全事故和自救自护的能力。
4、家教知识进家庭。就是要以“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为载体,向广大家庭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引导家长增强家庭教育责任意识,学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子女的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美德新风进家庭。就是要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向广大家庭积极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的思想道德宣传实践活动,倡导家庭美德,弘扬先进文化,传播文明知识,努力构建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促进文明家风民风的形成。
6、关爱帮扶进家庭。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关爱帮扶困难家庭、特殊家庭工作,重点面向贫病孤残人员、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刑释解教人员、有不良行为闲散青少年等困难、特殊群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帮助他们创建平安家庭,共享美好生活。
7、妇女维权进家庭。就是要通过开展“五建”活动,即建好妇女维权热线、建好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好“妇女之家”、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志愿者队伍、建立巾帼志愿者宣传队,以及开展防拐骗、反家暴、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不让黄赌毒进我家”等专项工作,加强妇女儿童维权,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平安,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
8、纠纷化解进家庭。就是要及时排查影响家庭和谐稳定的苗头隐患,抓好各类家庭邻里矛盾纠纷的化解。充分发挥调解员、治保员、信息员、治安中心户长、普法宣传员的作用,入户了解掌握各种矛盾信息;发挥基层综治维稳1+N联动中心(站)、妇女儿童维权站(点)的作用,及时开展思想疏导和调解服务,帮助群众缓释压力、理顺情绪、疏导矛盾,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加强三个重点领域创建
1、加强流动人口创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要针对我乡流动人口和流动人口家庭日趋增多的发展趋势,认真落实流动人口“122”服务管理机制,充分借助“流动人口管理中心(站)”、“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的作用,把流动人口家庭平安创建活动与流动人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带动流动人口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建设。要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保障工作,了解流动人口的平安需求,针对他们在就业、教育、医疗、子女就学和居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有效的服务和管理模式,切实体现创建实效。
2、加强偏远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庄治安防范相对薄弱点创建。偏远村庄是当前“平安家庭”创建的薄弱点。相关村要加强“平安家庭”创建宣传工作,特别要注重对留守农村的老人、妇女、儿童的宣传。同时,要针对城乡结合部治安防范相对薄弱的环节,重点关注流动、留守、贫困、残疾、单亲、老龄等弱势家庭的平安需求,协助开展技能培训、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安全防范等方面服务,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化解问题家庭的不稳定因素,促进创建工作协调推进。
3、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各部门要将“平安先行单位”创建与“平安家庭”创建相结合,把平安家庭创建纳入“平安先行单位”创建范畴,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平安家庭创建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创建活动覆盖面。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部署,突出本单位、本系统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三)规范“平安家庭”创建一套管理办法
就是要坚持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根据省、市“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要求,严格遵循“家庭自我申报、平安中心户长和村(居)小组长初审、村(居)两委审核、张榜公示、乡镇(街)审批、表彰授牌”六步创评程序,坚持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做到公开、公正,防止走过场,严禁随意性。同时,要按照市县“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滚动管理办法,对“平安家庭”、“平安家庭”示范户、“平安家庭”示范村(居)做到“一年一创评、一年一审核”,持续滚动管理,提高创建质量。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完善“平安家庭”创建“831”服务管理机制,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功能的基础工作;是夯实基层平安建设基础,进一步提升维权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村各部门要把落实完善“平安家庭”创建“831”服务管理机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部署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伊春林区经济能否获得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否吸引客商投资入驻,与全市的法治环境状况密切相关,与市场经济的各种积极因素是否充分调动并协调运作紧密相联,与全市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进程息息相关。在我市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各种刑事犯罪案件频频发生。很多社会上的不法分子实施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又都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全市检察机关必须深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中,采取有效措施,深挖案源,严肃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职务犯罪,促进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检察机关就应当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惩治和办理各种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平等、自由、合法,切实维护各类市场竞争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进程。在这个进程中,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维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客商加大对伊春林区的投资,改变伊春林区经济成分单一、经济增长方式简单的局面,打造多种经济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兼蓄并进的发展模式,促进林区经济的繁荣。要坚决打击诈骗、非法集资、强买强卖等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正当合法的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各种经济成分健康有序发展,从而促进伊春林区经济的整体发展。
二、运用司法手段,积极调节规范改革发展中各种法律关系
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竞争经济、信用经济,人们的认识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是法制经济,还有一些模糊认识。有的人认为,市场经济并非天然就是法制经济,习惯于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不习惯、不善于、不愿意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关系,这种观点和做法显然不能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因此,要善于运用司法手段,调节规范改革发展中的各种法律关系,依法平等地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依赖于法制的调整、规范和保障,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只有法制,才能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自主性,市场活动的契约性,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市场经济的统一性,市场经济的开放性,才能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政策的有效性。只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才能引导人们沿着正确的轨道进行经济活动,才能保证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然人和法人成为相互独立、完全平等的市场主体;才能确保有完全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市场主体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才能做到保护合法、制裁违法、打击犯罪;才能避免经济活动中的不平等、不公正现象。相反,没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和制度,就不能形成正常的市场秩序,就不会有正常的市场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