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7:15:3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社会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他们的文化素质,道德水平,综合能力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对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1、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不强,对法律、法规了解的不多。对于什么事违法并不清楚,有时已经触犯了法律还全然不知。这种对法律意识的淡薄无知,是导致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未成年人处于身体和生理发育的特殊时期。他们身体外形在变化,内脏机能在逐步健全,性发育在逐渐成熟,但腺体发育尚不成熟,导致自我控制能力很弱,有着旺盛的经历但用之不当。那么,在其他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就极易发生暴力性、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抢劫、等。
未成年人在心理特征上与成年人也有很大不同。未成年人认识能力低下,优势对事物的认识模糊甚至颠倒是非。在人生观、世界观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对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盲目追求,贪图享乐,而又没有经济能力,爱称霸,又重义气,容易自卑,又意志薄弱,从而易逐步滑向犯罪的深渊。
2、未成年人犯罪的客观原因
家庭式社会的细胞,是子女受教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思想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得当,家庭环境的好坏,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在良好教育下,子女极少出现非法犯罪;反之,教育思想不正确,教育方法不当,或家庭环境恶劣,都会极易导致未成年人误入歧途或违法犯罪。
同时,学校教育也存在一些误区,从而导致未成年人中的一部分“落后生”对学校教师和社会产生了前列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所以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应深刻的思考并反省,究竟学校教育能为未成年人做些什么?依本人所见,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优化学校德育教育的内容、方法和形式。学校应把“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作为主体教育内容。如: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竞争意识等。同时,还可以多开展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寓德育于教育活动的各种活动。如举办学校的科技节,艺术节和运动会等,让学生在具有趣味性,吸引力的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感受教育,自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 加强道德、法制教育
前文提到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教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外,另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对学生人格的培养和品行的引导。那么,培养和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是重中之重。对于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不应仅仅局限于枯燥的法律条文的讲解,而应注重方法和实效,把教育融入生活、学习、活动中,采用学生喜闻乐见额形式,如文化、体育、娱乐、科技活动中。通过有意义的活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受到启迪,从而了解哪些是社会所提倡的,哪些是社会反对的,自身的行为时有益于社会的,哪些是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的,以此培养未成年人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和行为意识。
3、开辟第二课堂,把校内教育和校外教育结合起来。在校内外开展一些与法制教育有关的宣传、实践、调查、访问等活动。除此之外,还可以采用电影、录像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密切和社区联系,与他们共同商议社区活动项目,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动态进行法制教育。
4、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充分发挥教育的主导作用。学生在学校应得到的不仅仅是文化课、技能课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得到理想、道德、素质、纪律等方面的培养。由此决定了教师在工作中必须做到遵守教育法规,依法执教,科学管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关爱学生,正确指导学生健康成长;坚持素质教育方向,以德育人,从而实现德育目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教师为了追求成绩和升学率,急功近利,缺乏耐心细致的教育。霍老的教育格言是:“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所以人性化的教育才是对学生友谊的教育。首先应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重要一环是保持师生间温馨的人性接触和良性的互动。这有利于师生进行深层的心灵上的沟通,建立和增强信赖感,营造校园祥和的气氛,可以使未成年人形成自我接纳和自我肯定,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形成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为此,教师应特别注意解决好关爱与帮助,沟通与理解,信任与鼓励,自主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为学生创造一个在关爱中成长,在愉快中学习,在欢笑中生活的环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和全面发展,为培养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努力。
参考文献
中国政法大学“法以求治、教以求知——苏北地区普法支教行动”项目组
一、前言
中学生是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中学生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也关系到三个文明建设能否协调稳步发展。本次调研以问卷方式对新沂市启明中学的中学生做调查,调查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在发出的150份问卷中,回收率是100%,其中男女比例比较平衡,大致平分,在这些调查对象中,其中有52%是来自城镇,48%是来自农村。由此可见,此次的调查对象是比较全面的分配了男女比例和从不同家庭背景出发,调查的结果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二、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显示及分析
1.中学生大多认同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素质教育大力提倡与推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素质已成为党和政府,成为全社会共识,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已经初步形成。调查显示,有67%的调查对象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而没有人认为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是不重要的。由此可见,法律在生活中占据的地位还是得到中学生的肯定,而且也可以看出中学生法制教育日益受到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大多数学生具有了较强的法律意识。
2.中学生大都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
在时代的今天,作为明天的接班人的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备受关注,青少年的权益得到特殊保护,国家也不断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调查显示,绝大多少中学生觉得自己对法律有一点了解,只有1%的调查对象觉得自己不了解法律。但是,也只有5%的调查对象觉得自己对法律非常了解,所以由此可以看出,中学生虽然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可是具体到某一个特定情况时,仍然会比较模糊,也由此可以看出现在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还不够大。
3.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广泛,但学校仍是主渠道
问题:您了解法律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从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渠道来看,学校、家庭和书籍、新闻媒体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如图所示,32%的学生表示法律知识主要是通过学校老师的教授获得的,可以看出,学校仍是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5%的学生表示通过新闻媒体也获得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表明在信息时代,各类新闻媒体,信息传播载体也成为中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但是对比学校,各类媒体,家庭教育就显得比较低,只占9%。但是家庭教育作为学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青少年教育中发挥着重大影响作用,所以需要继续加大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
4.现今法制教育的效果
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校都有开展普法教育,但是在学校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方面,大多学生认为效果一般,由此我们应该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推用多渠道;而在家庭法制教育方面,39%学生认为家长在这方面做的好,47%学生认为家长做的一般,只有一少部分学生认为家长在对自己的法制教育方面做的不好的。同时,根据调查,法制校长在中学生法制教育中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授课得到了学生认可:95%学生认为法制校长在法制教育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5.中学生大都具有一定的自护意识,面对不法行为时能够作出较为正确的选择。
问题:您知道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吗?
问题:当您遇到侵犯您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
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问到是否了解关乎青少年利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时,78%的学生是部分了解,说明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比较关注,但是对该法非常了解的只有8%,由此可见,中学生有一定的自护意识,但是并不是很强,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增强中学生自护意识。在遇到侵害时,大多数学生都会选择向老师反映、向家长反映、向司法机关救助等方法来解决,只有很少数学生会选择忍气吞声,不会选择正确的方法。但是调查显示,在权益收到侵害时,74%学生很少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学生的自护意识增强的同时,还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6.大多数中学生渴望或者愿意学习法律知识
79%学生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事情,且有80%的学生有计划进一步学习相关的法律,说明中学生对法律的关注还是比较高的,随着法律在生活中所起的作用的不断加大,学生对法律的相关问题也不断重视。
三、建议
1.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创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
境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学校坚持开展法制教育,能有效地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经问卷调查情况显示,学校仍是中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学校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但是,调查发现学校 的法制教育虽然比起其他渠道,当前对中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播的比例是最大的,但是总的来说学校的法制教育还不够到位,法制教育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固定完整的体系。对此,学校应该确立法制教育的目标体系,并逐一落实,对于不同层次的法律知识内容,应贯穿于不同的学龄阶段,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使中学生在学校接受全面系统的法制教育。其次,学校还应注重课堂教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集中开展以政治课为主,逐渐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让学生时时受到熏陶。
再次,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校都有开展普法教育,但是在学校所开展的法制教育方面,大多学生认为效果一般,主要原因是法制教育的形式比较单一。因此,学校除了确立目标体系和重视课堂教学之外,我们应该在学校的法制教育中推用多渠道,应选择适当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要力求生动活泼、通俗易懂。学校可以通过办办报、手抄报、校刊专栏、校园广播、召开主题班会、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制诊所、开展模拟法庭,组织社会法制调查等形式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2.言传身教,提高家长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良好的家庭法制教育环境,家长的责任和作用不容小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每一个微小的行为就是孩子的活教材。孩子耳濡目染,受父母和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家长不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或者家长自己就是法盲,那么在这样的家庭法制环境中,子女的法律意识很难增强。作为家长,除了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外,要对子女进行通俗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自身己有的法律知识,采取科学的、行之有效的合乎法律规范的方法,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学法守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提高家长自身的法律素质是前提。为了提高家长的法律素质,应开办家长法制学校,以发放法律通俗读本、观看“今日说法”等专题法律节目,开展家庭法律知识竞赛,评定法律星级家庭等等,营造良好的家庭法制环境。
3.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其他法制宣传渠道,形成多元化
未成年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或多或少地从社会中吸取法律知识的营养,特别是在今天的信息时代,各类新闻媒体,信息传播载体也成为中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载体。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和司法机关等部门要齐抓共管,积极主动地开展系统有序的法制宣传教育。如悬挂大型法制横幅,设置永久性法制宣传牌,张贴法制标语,开设法制宣传窗,主办法制图文展,召开法制教育大会,组织法制宣传游行,进行法制文艺演出,播放法制电视专题片,党报党刊设置法制专栏,定期开办法律培训班,举行法制演讲比赛、见义勇为表彰报告会,建设和评选法制文明社区等等。又由于中学生法律知识的重要来源还有影视文学作品,由于创作的需要,影视文学作品中传递的法律知识并不健全和准确,容易误导学生。作为影视文学作品的作者和出品人,要注意法制内容的准确性,以免误导学生。
4..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多方位、多层次提供法律服务
要注重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入手,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调查显示,在权益收到侵害时,74%学生很少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学生的自护意识增强的同时,还有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真正会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要建立和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条件允许,多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中心。要关心和帮助流浪儿童、离婚家庭子女、孤残儿童、外来人口家庭子女以及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等特殊的弱势人群,减少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和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只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他们才会学法、知法、信法、守法、护法,法律意识才会得到相应的提高。
5、 加大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宣传教育活动的持续开展
经费短缺是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瓶颈”问题,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需要长期坚持,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加大经费的适当投入是非常必要的。
四、结语
通过本次调研活动,让我们了解到了当代中学生法律意识的情况,也使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到了法律在当代中学生的掌握和运用上存在的具体问题,通过数据显示,让我们看清中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通过分析数据,剖析现状,找出原因与不足,然后得出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建议和结论。我们希望通过此次的中学生法律意识的调研,给今后如何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通过增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中学生犹如初升的太阳,代表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是21世纪振兴中华的主力军。因此,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促进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对国家的存亡、民族的兴衰、社会主义事业的继承至关重要。所以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让广大中学生健康成长,并在美好的蓝天下闪耀出自己的一片光彩。
附件:
新沂市启明中学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
您好!我们是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学生,为了了解本地区中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我们特设计了该问卷。请您如实填写该问卷,此问卷只供研究参考,我们决不泄漏您的任何个人信息!请您放心!谢谢您的参与!
请您在下面各题的选项下面划“√”,在“_____”上填上您所要表达的内容。
1.您的性别是:A.男 B.女
2.您的家庭在:A.城镇 B.农村
3.您自己觉得您了解法律吗?
A.非常了解 B.了解一点点 C.不了解
4.您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如何?
A.非常重要
B.比较重要 C.一般 D.不重要
5.您了解法律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A.学校老师的教授 B.同学朋友的交流 C.家长的教育 D.看电视、听广播
E.自己阅读报刊杂志 F.其它
6.您认为法律的最主要的作用是?
A.保护公民的权利 B.惩罚违法犯罪 C.规定公民的义务 D.其它
7.您觉得以前的中学在普法教育方面的开展情况如何?
A.开展过,很有成效 B.开展过,效果一般 C.开展过,没有效果 D.没开展
8.您觉得您的家长对您的法制教育方面,做得好不好呢?
A.非常好 B.好 C.一般 D.不好
9.您认为在中小学设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如何?
A.有很大作用 B.作用一般 C.没什么作用 D.根本没作用
10.您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A.非常了解 B.部分了解 C.听说过这部法律,但不了解 D.没有听说过
11.您知道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吗?
A.知道 B.不知道
12.您是否遇到过侵犯您权利的事件?
A.有 B.没有 C.不知道
13.当您遇到侵犯您权利的时候,您的解决方法会是:
A.忍过去 B.及时向老师反映 C.向家长反映 D.向司法机关求助 E.其它
14.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A经常 B.很少 C.没有
15.您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事件吗?
A.会 B.不会
16.您有无计划进一步深入学习相关法律呢?
A.有 B.无
17.您对哪一方面的法律比较感兴趣?
引言
新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负有保障和尊重未成年人权益的义务。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出台与多次修改之后,我国加强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与范围,然而就在近几年出现了各种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的事情,这些事情都无时无刻不在向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和家庭敲响这警钟。
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状况原因分析
(一)在立法方面未形成有序的体系
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主要集中于两部专门性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主要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及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益,并就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进行了规定。
(二)缺乏统一有效的社会保护机制
一方面,先进的社会大众传媒、网络走进了大同市的千家万户,网络运营商不顾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唯利是图,给青少年的身心成长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互联网中的不良内容成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隐形杀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另一方面对于权益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一个有效、系统的救助机制抢。
(三)学校保护中的相关主体法制意识淡薄,责任不明确
一方面是应试教育制度本身的缺陷,学校的法治意识不强,不能将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应有的重点传达给未成年人,致使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淡薄。另一方面,学校与家长对于未成年人在发生事故时的责任界限不明确。当学生在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以后,家长往往向学校要求高额的赔偿金,不仅致使作为非营利机构的学校负担沉重,而且还会让学校在以后的教学活动中把本应该安排的活动取消以此来较少学生出事故的几率,但这同时剥夺了学生学习其他方面知识、增强其他方面能力的权利。
(四)传统的家庭观念致使父母随意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家长敢虐待孩子、敢私自拆孩子的信件、看孩子的日记?就是因为有的家长根本不懂得孩子也有合法权益,孩子也是一个独立的公民,也享有因为中国公民该享有的各种权利,他们只知道老师体罚孩子不对,却从来不认为家长虐待孩子也是侵犯孩子权益的行为。
(五)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缺乏
未成年人自我意识、独立性的缺失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缺乏的突出表现。这种缺失的根源是多方面的,处处有父母保护,家庭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剥夺了本应由未成年人独立行使的权利,从小无法养成独立平等的人格,缺乏自我锻炼的机会,成长阶段主要忙于学习,对于侵害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接触的比较少。
二、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建议和措施
(一)逐步形成完善的立法体系
逐步建立一部系统而完善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典,使得关于未成年人的一切权益保护均有针对其专门的法律依据,在民事、刑事或其他社会保护方面与成人保护法规彻底区分开来。
(二)形成统一有效的社会保护机制
首先,对游戏厅、网吧等场所强化未成年人限入措施,对于不法经营者予以不同程度的惩戒,增加不法经营者违法犯罪的成本,同时清除内部不严格执法的执法人员。其次,建立一个的良好健全、有效、系统的救助机制,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之后能够有一个救助和保护受害未成年人的机构,尽可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以免成为未来社会的隐患。最后,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能够各司其职,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体系。
(三)加强校方的法制意识,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
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校方努力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提高法制意识,树立法制观念,自觉地学法、用法、守法,在学校的教学与管理中,自觉地把行为纳入法制的轨道,将法律知识普及给未成年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要重视德育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社会生活指导,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辅导,促进心理健康成长。
明确相关主题责任。法律应明确学校和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出现安全事故后的责任分配。
(四)明确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从一生下来父母的言行举止就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因此对父母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是让孩子健康成长的关键。一方面,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①,明确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规定后相应的惩罚措施,使家庭保护依法进行。对于监护人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或者对未成年人子女的生命健康有威胁,建立对监护人的监督惩罚机制,扩大监督举报主体,依相关主体的监督举报,使受害未成年人能够及早被发现,被保护,同时剥夺监护人相应的权利,直至威胁消失或权益重新得到保护,家长行为恶劣的,对其采取相应程度的惩罚措施。另一方面定期对家长进行法制课程培训,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组建专门的家长教育援助机构,为家长在孩子培养过程中提供科学、健康、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益的知识技能培训。
(五)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未成年人是一个需要时间逐渐成长的主体,需要各方主体对未成年人保护和对其权利的尊重,学校和家长应该多给未成年人独立成长的空间,多一些接触外界的机会。
未成年人自身也应该慢慢的学会自我保护,培养自我保护的意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不可掉以轻心,多听一些未成年人保护的讲座和座谈会,观看一些自我保护的书籍和视频资料,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格斗防身技巧,锻炼好身体。在遇到危险时,活学活用,处变不惊,见机行事,求助于大人。切不可冒失行事,意气用事,逐渐学会独立处事和解决问题。
结语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着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新时代的发展伴随着多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通过调查了解,发现的未成年人部分权益受保护状况不容乐观,结合全国立法现状和执法状况所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原因分析,并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方面的制度对完善本地区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注解:
①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
参考文献:
[1]周巍.未成年人隐私权的民法保护[D].湖南:湖南大学,2007.
[2]曹承龙.关于我国西北农村地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调查报告[D].兰州:兰州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