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42:0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工商管理处罚法,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工商管理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部门的管理、引导、服务等多项职能的存在需要工商管理部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而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若在工商管理中巧妙运用各种信息化技术,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不仅可以简化管理流程、降低管理难度,进而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信息化管理水平,还有利于为工商管理部门树立良好的形象,促使其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但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工商管理部门的信息化管理程度存在很大差异,常出现形式化现象,在发展对策上亟须进行改善与创新。
1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发展层级与幅度之间存在矛盾。现今,我国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中存在着发展层级与幅度之间矛盾的问题,也是指信息化发展的纵向和横向之间的矛盾。[1]随着矛盾的不断加深,不仅严重阻碍了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而且对整个工商管理部门工作带来不利影响。(2)缺乏有效的信息化发展方法。有效的方法是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推手,也能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然而我国许多工商管理部门正是缺乏这种行之有效的信息化发展方法,在工商管理中出现问题时,无法及时采取正确且有效的办法帮助工商管理部门解决问题,从而降低了信息化管理工作效率,给工商管理部门的形象带来不良影响。(3)信息化监管力度较低。由于“官本位”固有思想等因素,使得我国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的监管力度较低,导致许多管理人员对信息化管理工作产生惰性,缺乏工作激情,从而阻碍了工商管理信息化的发展。(4)信息化发展资金不足。目前,我国的工商管理信息化在不断发展,但仍旧缺乏资金的推动与支持,使得工商管理部门无法对工作设备进行及时地更新换代,也难以聘请到专业素养高的信息化管理人员,不利于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5)缺乏专业的信息化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人员的缺乏不仅是信息化发展资金不足造成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在招聘信息化管理人员之初,工商管理部门并未对其进行规范有效的培训与考核,导致管理水平跟不上信息化管理的发展,管理水平自然逐渐降低。
2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的对策
(1)优化网络基础设备。信息化管理工作离不开网络基础设备的使用,例如远程会议、办公自动化、员工培训等,它是推动工商管理信息化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管理信息化实现与发展的技术支撑和重要保障。因此,工商管理部门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信息化管理的网络基础设施。具体来说,工商管理部门需根据开展的各项业务,定期检查和升级各部门的网络设备,如信息安全防护与隔离设备等,从而降低网络设备的维修成本,避免在日常工作中由于网络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信息化管理工作无法继续开展并给单位带来严重损失的情况发生。然后,工商管理部门应借助网络技术传输管理数据,使管理人员之间、部门之间能够更加快速地获取相关信息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而提高信息化管理效率。同时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做好信息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出现丢失数据的现象发生。另外,相关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完善工商管理部门的入侵检测系统,从而保证整体的网络系统正常运转,促进管理信息化发展。(2)缓解信息化发展层级和幅度之间的矛盾。信息化发展层级与发展幅度之间的矛盾严重影响了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因此缓解两者之间的矛盾,是工商管理部门需要不断管理、协调和改变的重要工作之一。方法一就是严格控制发展层级的数量和发展幅度的扩展,进而使两者达到均衡状态。但这种方法在具体操作上具有较大的挑战性,难以同时控制两者的合理性并使之协调。而方法二就是,忽视另一方存在的弊端,将管理重点放在发展层级或发展幅度两者中的任意一个。[2]工商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现状,选择能够有利于促进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的一方进行控制和管理,从而全面解决其存在的问题,相对的另一方的问题自然随之减少,从而达到缓解两者之间矛盾的效果,推动信息化管理的进一步发展。(3)制定科学有效的信息化发展方法。科学有效的信息化发展方法的缺乏一直都是影响和制约我国工商管理部门管理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关系到信息化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以及工商管理部门的信誉和形象等,因此,制定行之有效的信息化发展方法势在必行。首先,工商管理部门需要根据自身业务的实际发展状况制定方法,在现有方法的基础上,分析并研究需要保留并继续使用的以及需要加以改进的地方,并将创新理念和手段融入到其中,进而形成一套完善的信息化发展方法体系,保证在信息化管理中及时高效解决所有问题。此外,工商管理部门需要制定与工作内容职责相应的发展原则,并依据这些原则开展工作,从而促进信息化管理的发展、提升工商管理部门的信誉,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带来可靠的保障。(4)加强信息化监管力度。强有力的监督是促使信息化管理人员坚守原则工作、提升工商管理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相对较弱,导致信息化管理水平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首先需要根据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监管机制,并明确落实各监管人员的权责,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工商管理部门整体的监管力度,从而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恪尽职守,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不断提高其专业素养的同时,还能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促进工商管理部门的良性发展。其次,由于工商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在加强内部监督和专业机构的监督之外,还应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从而提高其业务水平、完善其业务系统,为工商管理部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5)培养并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有效地实现和推进工商管理信息化的发展,需要大量专业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作为保障。目前,工商部门正在建立并不断优化基础网络设施,但信息化管理人员的专业操作技能不高,使得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也较低。因此,工商管理部门在最初聘请信息化管理人员时,要对其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进行严格把关和考核,以选到与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相符合的工作人员。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从而促进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加之信息网络技术的更新与发展较为迅速,对此,工商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业的培训机构,定期对相关信息化管理人员进行网络信息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也保证了工作人员与时俱进,最终达到促进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的目的。与此同时,工商管理部门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进而完善信息化建设,推动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持续发展。[3](6)加强政府支持力度。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所担负的社会利益和人民利益责任较重。因此,就需要政府加强支持力度,进而使工商管理部门能够及时更新和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切实落实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责,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养,提高各项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为促进工商管理部门各项业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3结论
通过对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的相关内容的分析,可以得知实现信息化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为促使我国工商管理部门更好地发展,就需要从基础网络设施、管理信息化发展方法、信息化管理人员、监管力度等多方面多角度出发,并结合工商管理的工作内容和实际发展状况进行不断地改进与创新,进而完善工商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最终促进工商管理信息化的持续高效发展。
参考文献:
[1]孙惠平.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对策研究[J].经贸实践,2017(14):191.
关于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主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国内外学者的论述各有不同。有人认为高等教育国际化主要内容为:加强教师国际化的交流,推进学生国外留学教育,积极开展高校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学习,高校课程的设置要开放化、国际化,学校要积极创造培养国际化人才的环境和条件。还有人认为,国等教育的国际化主要是对教育内容的国际化,高校学生、学者等国际间的互访、互换,推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教育技术、教育设施等资源的国际共享。目前对高等教育国际化内容概述较为全面、系统、权威的学者是顾明远和薛理银,他们在《比较教育导论———教育与国家发展》一书中对高等教育国际化内容的概述是“主要包括人员、财务、结构和信息四个要素的国际化”。人员要素指高等教育主体各要素在国际范围内的活动,主要是指学者、学生和教师的国际流动。财务要素指高等学校的教育经费来源和支出分配的国际化,教学基础设施、科研设施的国际化。结构要素指高等教育中各高校的学科结构,考核制度等国际化,是教育国际化的基本保障。信息要素指,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观念、目标和教学课程内容的国际化要素。
(二)培养目标
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目标是为未来社会培养综合型、通用型人才,即随着经济、信息、技术的全球化,具备国际素质、能力和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美国、德国和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以期培养更多的国际化人才。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制订的《美国2000年教育目标法》中,提出培养目标是使每个学校的每个学生都能达到知识的世界级的标准。通过国际交流,努力提高学生的“全球意识”、“国际化观念”。德国政府在1998年为解决高等教育中存在的教育教学机构、学制和语言等问题通过新《高等教育总法》,目的是为提高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程度。新《高等教育总法》强调高等教育的效率、竞争和国际发展原则,改法令为高校的国际化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澳大利亚联邦议院在二战后批准了一个针对亚洲的教育培训援助计划,此计划通过《科伦坡计划》的实施,建立与国外合作伙伴长久的联系。1969年,通过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几十所高校建立了“高等院校国际开发机会”,主要目的是推进高等教育的援助计划的有效实施。此后澳大利亚不断推迟新的高等教育政策,包括“创新计划”、“知识国家”战略等,为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提供的保障。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程度成为决定其在经济走向全球化、建立知识经济的重要砝码。
(三)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特征
高等教育国际化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了鲜明的特征。1.综合性,即高等教育国际化不论从内容、范围还是结构都更加的丰富、全面,空间更宽,与国际政治、经济、文化融合度更高,具有较高的综合性。2.个性化,即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在本国、本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学习国际高等教育办学结构体系,并融合国外文化,在坚持中发展、创新,力求个性化发展,形成自己特有的教育教学风格。3.民族化,即高等教育更要强调本民族的特色,立足于为本国、本民族长远人才需求考虑,即具有自己民族化的特点。4.组织化,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组织机构不断涌现,功能不断增强,大大促进了各国教育、文化事业的传播与交流。高等教育国际化理论框架的构建,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认识到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内涵,可以更好地立足于自身实际,更好地促进高等院校教育国际化的发展。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历史进程及发展趋势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历史进程
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有着自己的发展历程,陈学飞在《高等教育国际化:跨世纪的大趋势》(2002年)一书中指出:“20世纪90年代所出现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浪潮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起源于古希腊时代,不过当时的国际交流是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进行的。”这个时期的高等教育国际化特征随着新兴宗教教派的出现和民族国家的形成而有所减弱。近代随着自然科学的兴起,知识普及到大学课程并得到广泛的认可。比如德国最早的现代大学、哈勒大学及柏林大学已经成为德国高等院校的典范和代表,最早开始了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二战以后,高等教育国际交流的范围和规模逐渐的扩大,教学内容和形式也多样化发展起来,几乎覆盖了高等教学的每一个领域,逐渐朝着教育贸易的方向发展。国际环境的变化使得国际竞争从军事较量转向为国家经济实力的衡量,技术、人才和科技是最为关键的竞争。高等教育办学由传统的模式转变为现代教学模式,以前高校对人才培养不能满足经济、科技、市场全球化的发展,高等教育要打破格局,走出去,吸收和学习国际高等院校的教学理念和办学模式,参与国际高校的交流和合作,融入到国际发展环境中。国际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竞争都在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合作,国际间的文化、语言、知识等的交流和学习都推动着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各种国际组织也都从各个方面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程。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知识经济、信息社会、经济全球化推动着人类社会迅速发展,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和变革日新月异,出现了一些新的走向。
1.高等教育国际交流的主体发生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前,政府是高等教育交流的主体,是主导者,高等院校的作用和角色是按照政府的指示在发展,是被动的,依附性强,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在80年代之后,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交通的便利,高校之间的交流增多,而且外国留学生的增多会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也能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高校开始对办学模式变革,日益加大高校的国际交流。此时,政府则通过颁布政策、法律对高等教育给以支持和帮助。通过高校内部的重视和外部政府的指导和支持,高校成为高等教育国际化最重要的主体。
2.交流内容更为丰富多彩。高等教育国际化随着各个国家之间贸易、旅游、交流等业务的往来,交流的内容也更加多样化,不仅仅是高校的学生、老师和学者之间的国际交流活动,还有高校之间信息资源、教学设备、教育理念等的共享。从教学内容、学术探讨到人员交流等逐渐的多样化起来。现在包括学位制度在内的各种相互兼容的高等教育制度的建立等也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内容。
3.课程国际化趋势加强。2000年5月,澳大利亚课程组织第七届全国大会提出了“全球化课程”这一崭新的课程概念,并指出这不是新增一门具体课程,而是提出一种教育和课程的新理念、一种新的课程系统设计思想,强调的是课程的全球观,强调世界各民族和各国家人民的相互认识与理解。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界也正在努力拓展课程的国际视野,并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来关注课程的国际化问题。课程的国际化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基本要素之一,标志着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已发展到了实质性阶段。
4.高等教育国际交流的空间更加广阔。关于未来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各国高校校长们都在统筹、商议研究对策。包括美国的密执安大学、英国的伯明翰大学、爱丁堡大学、格拉斯哥大学、诺丁翰大学、澳大利亚的墨尔本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加拿大的多伦多大学、麦吉尔大学、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的奥克兰大学、新加坡的新加坡国立大学和我国的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以及香港大学共16所研究型高校在1997年成立了21世纪大学的“U21”,为了现实U21成员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鼓励学生跨国界的流动。为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和未来的发展开阔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5.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向着市场化和教育贸易的方向发展。高等教育的发展始终要跟上或超前于经济环境和市场需求。在二战之后,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一方面是发达国家无偿援助发展中国家的高等教育。20世纪80年代后期,由于国际大环境开始变了,发达国家逐渐停止大部分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项目,或者变为其他的计划,很多开始转变为以盈利为目的的援助和合作。例如,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取消了很多教育优惠政策,转变为盈利性的政策,后来,法国、德国也采取了高等教育盈利性政策,并且这种政策有时会带来很大的利润。1993年,美国以外国研究生学费为主的教育出口净收入多大55亿美元。这说明高等教育市场化和教育贸易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国际化中的一种新现象和新趋势。
三、延边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教育国际化的方法研究
1.变革观念,加强教育改革研究。传统的教育理念缺乏充足的国际意识,缺乏世界范围的合作与竞争观念,主要以满足于国内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与国际教育发展的脱节,因此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是走教育国际化道路的第一步。高等教育国际化带来了世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有利于高等教育在理念上和实践上大胆行动,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变革观念的同时,要大力加强教育改革研究,工商管理专业应该定期召开教学研讨会,学习研究国内外著名高校工商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人员交流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在保持专业地域、文化独特性等鲜明特征的基础上,积极借鉴采纳其他高校的科学的方法,加大教育改革的力度。
2.加大专业教师和学生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目前工商管理专业在编教师11位,其中有国外留学访问经历的有10位,分别来自于美国、英国、日本和韩国,师资队伍来源丰富,具有实施教育国际化的基础。伴随着延边大学教育国际化的趋势,专业的教师和学生都要继续加强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合作。首先要有计划、有目标地派出专业老师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出国访问。其次,鼓励老师利用学校的区位优势,加强国际间企业管理的比较研究,以科研项目为依托,积极参加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第三,利用学校和专业特色,总结“2009东北亚企业管理论坛”国际学术会议的成功经验,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到校参加学术会议,并为学生做学术报告。第四,加强学生间的国际交流。1998年以来,工商管理专业已派出多名本科生和研究生去日本、韩国等国家高校交流。目前我专业有9名韩国留学生。2007年,专业开设中外合作办学班,这是专业教育国际化之路的重要一步,也是未来专业发展的方向。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民想了解中国,必将有更多的外国人来中国学习和研究中国文化。由于我校特殊的地理位置优势和语言环境优势,为发展国际高等教育提供了一个优越的条件。因此,专业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继续大量派出学生出国学习的同时,还要大力加强留学生的招生力度,既要走出去,也要请进来,不断推进专业教育的国际化,不断扩大我校和专业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3.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的国际化。
专业目前的培养方案从2007年开始经历了4次修改调整,其中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分分配都符合我国高等教育的要求,与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相适应,并表现出了国际化的教育理念。然而,近两年高等教育领域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范围、力度、广度都迅速增加,专业的培养方案也有待于进一步讨论并调整。首先在培养目标方面,要重点强调国际化人才的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全球观”、“跨文化管理”能力、秉承“求真、至善、融合”校训的通晓多种语言的管理人才。其次,课程设置既要为培养目标服务,也要发挥专业教师的研究优势,除少数课程外,必修课统一调整为48学时,选修课为32学时,增加选修课的数量,保证学生自主选课的权利,实行课程的优胜劣汰制度。第三,要加强实践教学。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商管理活动,是一个在遵循效益、规则、权责、人本、系统等理念基础上,通过协调组织内部利益关系和组织外部利益关系,以实现具体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自觉过程。一般来说,在工商管理活动中,效益是管理目标,规则是管理依据,权责是管理手段。工商管理活动中,如果缺乏规则意识和依据,权责就无法落实,人本思想就会落空,管理系统也将出现紊乱,最终还会导致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难以完全实现。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工商管理活动的科学化,必须首先实现工商管理活动的规则化。应该注意的是,在规范工商管理活动的各种规则之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显性的和刚性的规则是法律,因此,实现工商管理活动规则化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就是实现工商管理活动的法治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对于各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的经济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之能运用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工商管理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是实现工商管理活动法治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十分重要环节。正因为如此,目前,国内外高等学校在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教育中,都趋向于将与工商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课程确定为工商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专业基础课程。只是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传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不同国家和地区高校工商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法律课程的名称存在一定差异,例如,在英、美等国高校一般称该课程为“商法”,我国香港地区高校则称该课程为“香港商业法”。但是,总的来说,不同国家和地区高校开设的该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和基本内容大致相同,不存在根本性差别。
我国高校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多设置了经济法这门课程,但是各高校对于该课程的课程性质和基本内容的认识却不尽相同。有的高校认为,该门课程虽然在工商管理类专业开设,但是该门课程的性质是法学类专业的专业课程,所以应当将法学类专业同名课程的基本内容进行移植,才能作为该门课程的基本内容。此外,各高校对于经济法这门课程在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认识也存在着较大差异。有的高校将该课程视为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中选修的专业课程,有的高校则将该课程作为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中必修的专业课程。
2000年,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工商管理类专业课程结构及主要教学内容改革研宄”课题组,对经济法这门课程的性质,以及在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进行了深入研宄,确认经济法这门课程是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必修的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目前,虽然对于经济法这门课程在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性质和地位的认识已经确定,但是,我国工商管理教育界对于该门课程的课程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宄还是较为薄弱的。其表现:一是对于该门课程的基本内容的研宄还欠深入,二是对于该门课程特有的教学方法的研宄也很不足。这种情况,不仅严重影响了各高校工商管理专业该课程的教学质量,也制约了我国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因此目前较为迫切的任务是,在对该课程基本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深入研宄的基础上,要深化课程基本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促进我国高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宽基础、懂经济、知法律、会管理、善创造、能应变”的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目标的实现。
二、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基本内容的改革
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与法学类专业经济法学课程,虽然在课程名称上仅有一字之差,但是这两门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在课程性质上属于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其设置的目的是使工商管理类各专业的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能够掌握与工商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其分析和解决工商管理活动中具体问题的能力。后者在课程性质上属于法学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其设置的目的是使法学专业的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能够较为系统地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养其分析和解决司法实践中各种具体问题的能力。由于经济法课程与经济法学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不同,因此这两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基本内容也是不相同的,不能简单地将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基本内容移植于经济法课程之中。当前,有必要以经济法课程自身的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为根据,以从事工商管理类专业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原则,在充分考虑法律科学与管理科学、经济科学的关系的基础上,对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要求和基本内容进行改革,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该课程的教学与工商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相偏离的状况。
工商管理类专业课程经济法基本内容包括部门法意义上的经济法,但远远超出经济法这一部门法的范围。其基本内容涵盖经济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多个法律部门以及国际民商法等学科领域与工商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体来说,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导论,介绍法理学基本知识、民法基本知识、经济法基本知识。第二,市场主体部分,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具体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第三,市场行为规制部分,介绍合同法、票据法、证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具体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第四,宏观调控部分,介绍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国有资产管理法、价格法等具体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第五,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分,介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具体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三、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当前,我国各高校使用的工商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材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该门课程教材的名称不统一。有的称为“经济法学”,有的称为“经济法学概论”,没有体现该课程的课程性质和设置目的,也与法学类专业经济法学教材的名称难以区别。二是该课程教材的内容与工商管理类专业其他核心课程的内容缺乏清晰的逻辑联系,仅仅是对与工商管理活动有关的各种法律制度的简单罗列,并且教材中各种具体法律制度的介绍“各自为政”,“深浅不一”。三是该课程教材的内容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种“并不完全法学的思维逻辑”,而且也未符合工商管理类学科所特有的思维逻辑,教材内容的表述没有考虑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的认知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工商管理类学生学习该课程的难度。四是该课程的教材内容的介绍一般都是简单地从概念到概念、从原理到原理的逻辑上的归纳和演绎,缺乏相关法律条文的导入和实际案例的解析。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重新编写该门课程的教材。首先,应当将工商管理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的教材定名为“经济法律概论”,以体现该课程的课程性质,使之鲜明地区别于法学类专业的“经济法学”教材。其次,要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与工商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体系,以使之与工商管理活动相关的各种具体法律知识融为一体,相互支撑,相互衔接。第三,教材的表述应当“深入浅出”,体现工商管理类学科所特有的思维逻辑,符合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的认知特征,使工商管理类学生能够较快地掌握教材的基本内容。第四,该课程的教材还应当将法律条文、法理、实例联接成一个契合体,让学生在了解相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上,理解相关的理论和知识,并且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