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3:1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煤矿重大灾害防治,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瓦斯爆炸是非常危险的,并且事故责任重大,如果不能从根源上紧抓这个问题,可能会有更大的事故发生,会酿成大灾难。煤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人员要高度重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能因为一时疏忽而带来非常大的灾害。瓦斯矿井要严格执行《小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采取有效地措施,瓦斯爆炸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以下将从煤矿瓦斯爆炸产生的原因分析,进而针对原因提出从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点或防止瓦斯爆炸的范围扩大方面进行防范与治理[1]。
1煤矿瓦斯爆炸产生的原因分析
煤矿瓦斯爆炸,首先是瓦斯源,其是发生爆炸的根源之一,其次是火源,火源是瓦斯燃烧和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没有火源,即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也不会发生爆炸。因此,在煤矿井下防止出现火源是十分重要的。因此煤矿瓦斯爆炸产生的原因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形成,也就是煤矿瓦斯爆炸产生的原因。
1.1瓦斯源
对于煤矿开采过程中,从矿井的井口到井下都会有可能引起瓦斯爆炸,因此对于瓦斯源主要来自于各种煤矿开采设备,和排放的尾巷。如果对这些地方不能及时地将瓦斯气体通过通风口排放出去,当积聚到一定的程度就会越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危险性也非常大。如何针对这些瓦斯源的地点,进行有效的处理措施,是煤矿企业需要严格抓的关键问题。
1.2瓦斯爆炸的引火源
瓦斯爆炸除了有瓦斯源外,还需要有引火源。对于煤矿开采过程的引火源,主要有各种电弧、电火花及压缩热等等,这些都会对甲烷的燃点有作用,如果到达一定的程度,只要遇到引火源就会引起瓦斯爆炸[2]。
瓦斯爆炸的发生会严重影响煤矿井下受到破坏,如果处理的不好,井下会发生火灾、透水和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因此要注重井下生命财产的安全,要从根本上防治煤矿瓦斯爆炸。
2煤矿瓦斯爆炸的防范及其治理措施
对于煤矿开采而言,煤矿瓦斯爆炸需要进行有效地防范与治理措施如下:
2.1防止瓦斯积聚
瓦斯积聚主要是指瓦斯在局部的浓度超过2%,即体积方面超过0.5m3的这种情况。在这个体积内的浓度越高发生爆炸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要防止瓦斯产生积聚现象,主要从几个方面进行防止,从生产技术管理上要避免出现盲巷,要加强矿井的通风管理系统,并要制定相应的井下的规章制度和奖罚制度,并能够安全地进行井下瓦斯积聚的控制。回采工作面回风道口的三角区附近如积聚瓦斯,可用席子设置风墙,引导风流,吹散局部积聚的瓦斯。
2.2防止瓦斯引燃点
为了杜绝火源,防止瓦斯爆炸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是要防止引火源,从源头上控制火和热源,要杜绝一切能够引燃瓦斯爆炸的情况发生,在井下严禁携带烟草和火源,对矿灯要严格的保护,各种电源线要避免产生火花或电弧,在瓦斯浓度相对较高的地方更要进行防范,避免有在外的电源线头。要制定一系列关于引火源的防治的制度,并严格遵守,不得有半点容忍,以免酿成大灾害。如果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必将会带来非常大的人员伤亡现象。要按规程规定检查密闭火墙,严防火墙漏风。并定期测定火区温度与瓦斯浓度,防止高温和瓦斯积聚。火区启封前一定要经过鉴定,确定火区已熄灭时才可启封。同时,也要有效地控制火源,还要控制各种容易产生电火花、电弧、压缩热等对甲烷燃点比较敏感的情形,并及时检查各种线头,以免发生短路现象而引起瓦斯爆炸[3]。
2.3防止瓦斯爆炸的范围扩大
如果瓦斯爆炸不可避免地发生,要尽最大可能把灾害减到最低的范围,将损失降到最低,首先要考虑到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免瓦斯爆炸发生透水、坍塌事件。要采用并联式的通风,而不是进行通风[4]。电气设备的防爆和防火花性能要经常检查,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更换和修理。井下禁止带电检修或迁移任何电气设备。
结论
总之,就当前煤矿瓦斯爆炸是矿难中出现最严重的,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煤矿管理者和相关部门要时刻以人为本,从瓦斯爆炸的根源出发进行防范及治理,将损失和灾害尽量减少到最小的情况,甚至零矿难。
参考文献:
[1]李树砖,田水承,郭彬彬. 基于ISM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致因分析[J]. 矿业安全与环保. 2011(05):115-116.
水害是仅次于瓦斯爆炸的煤矿重大灾害,在煤矿重、特大事故中所占比重较大。它不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煤炭开采成本增加、机电设备和管材等使用年限缩短,还会恶化生产作业环境。受地质条件和煤矿开采历史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煤矿受水威胁的面积、类型及严重程度,都是世界少有的。随着大量小煤矿关闭和煤矿采深增加形成积水的增多,煤矿面临的水文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煤矿水害成为关系到煤矿安全和全国安全生产大局的重要影响因素,给人民生活和国家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
1 煤矿透水事故多发原因分析
(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极为复杂。一些煤矿水文基础资料不清,图纸测绘不及时、不准确,老空区、采空区范围不准,积水区域不明。一些关闭的小煤矿要么没有留下任何水文地质资料,要么留下的资料与井下实际不符,这些都给周边的大矿留下了隐患。
(2)煤矿设计先天不足,防治水工程、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部分煤矿井下水仓、水泵、排水管路、供电系统不健全,配备标准低,不符合规程要求。有的煤矿甚至用探煤钻代替探水钻进行探、放水。大部分小煤矿和县(市)级地区没有应急预案,没有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排水设备,更没有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一旦发生水害事故,只能束手无策,等待他援。
(3)违章作业、越层越界开采、破坏防隔水煤柱等现象严重,不仅捅漏了原有的老空水,同时也制造了新的积水隐患,加大了防范突水事故的难度。
(4)企业对水害的严重危害认识不足,防治水意识淡薄,基础工作薄弱,监督管理不到位,很多工作流于形式。大多数小煤矿没有建立水害防治规章制度,“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5项水害综合治理措施流于空谈。一些地区多年未发生重大水害事故,导致水害防治工作思想麻痹、认识不高。
(5)煤矿地质、水文地质、测量等专业人才严重匮乏。水灾事故如果做好预防工作,很多都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煤矿水文地质专业人才培养数量少,而且毕业后也不愿意到煤矿工作,造成了煤矿现场能有效识别煤矿水害预兆的人员越来越少。
(6)治理成本增加。随着煤矿开采年限的增加和开采深度的加大,吨煤排水费占公司吨煤成本的比重不断加大,企业承受能力接近极限。在煤炭经营形势困难的情况下,无疑加大了防治水工作的难度。
(7)目前防治水技术还不能准确做到水害预报,近年来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更是增添了防治水工作的变数,突发性水灾事故令企业猝不及防。
2 矿井水害来源
矿井水害按照水的来源不同,分为三类:
(1)地表水。针对地表水,要做好气象观测,掌握本区域雨量变化情况;做好地表水观测,掌握雨季和暴雨后的水位变化情况;做好地表观测,掌握煤层开采后地表变形及裂缝情况,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
(2)采空区、老窑积水。采空区和老窑积水不仅包括本开采层位的采空区、老窑积水,同时也包括上部煤层采空区积水。同一煤层中的采空区积水,必须留设防水煤柱。采空区积水的预防是煤矿防治水的重中之重,这主要是因为采空区积水范围、积水量、水头高度不清楚;已有突水预兆的情况下,易心存侥幸心理;要到突发事故手足无措,避险能力和意识差,易造成人员伤亡。
(3)地下含水层水。矿井应当做好充水条件分析预报和水害评价预报工作,加强探放水工作。
3 矿井发生透水事故的预兆
(1)煤壁“挂汗”。由于压力水渗过微细裂隙后,凝聚于岩石和煤层表面后结成若干水珠的现象叫“挂汗”。但井下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煤体有时也会聚集成水珠,这是“假汗”。区别“真汗”与“假汗”的方法是:仔细观察新暴露的煤壁面上是否潮湿,若潮湿则是“真汗”,即透水预兆。
(2)出现臭味。由于老空区水中硫化氢有害气体浓度增加,所以,老空区水渗出后一般可闻到臭鸡蛋味。
(3)煤壁“挂红”。由于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表面时,会呈现出暗红色的水锈,这种现象叫“挂红”。
(4)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或巷道内空气温度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由于蒸发而形成雾气。
(5)“嘶嘶”水叫。由于含水层或积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岩裂隙强烈挤压,与四壁摩擦会发出“嘶嘶”水叫声,这表明采掘工作面距积水区或其他水源已经接近了,即将发生透水。
(6)矿压加大。由于顶板受承压水的影响,造成顶板压力加大,往往发生冒顶、片帮事故。
(7)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时,空气温度会骤然降低,煤壁发凉,人一进去就有凉爽、阴凉的感觉,时间越长就越明显。
(8)底板鼓起。由于承压水(或积水区)作用,使巷道或采掘工作面的底板出现鼓起现象。
(9)水色发浑。由于断层水和冲积层水常出现淤泥、砂,使水变混浊,多呈黄色。
(10)淋水增加。由于顶板裂隙增多、增大,积水渗透到顶板上,使顶板淋水增加。
4 矿井水害防治建议
(1)充分认识煤矿水害危害的严重性,成立水害隐患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监管监察。
(2)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完善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煤矿水害各项措施。
中图分类号:TD1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矿井水害在我国在煤矿开采过程中是五大灾害之一,在矿井的建设和生产时期都对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有着很大的威胁,并严重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别是近年来矿井的开发深度加大,水害威胁也日益增大,淹井事件发生频仍,而且危害程度大,给人民给国家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失。所以如何尽快更好的解决矿井水害淹井问题是每位矿井技术工作人员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同时还要积极引进更加先进的技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开采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2产生煤矿水害的原因
2.1直接原因
产生煤矿水害的直接原因有三点。
2.1.1无计划盲目开采。
某些企业或业主没有查清拟开采地区水文地质条件,没有对开采可行性准确判断,没有做好矿井水害防治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经过相关部门鉴定批准矿井的开采工作便盲目进行开采,最终导致水害事件发生。
2.1.2超层越界开采。
一个矿井开采完后,矿井中的煤矿资源已不足以继续开采下去,而有的煤矿企业为了增加企业自身利益不顾矿井实际情况继续进行越层越界开采工作,这样就增加了矿井的危险系数,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2.1.3防治水措施没有落实到位。
根据国家规定开采矿井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技术鉴定,还需要做好防护措施工作,而有些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增加企业收入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导致在矿井开采时发生危险时没有安全措施而发生事故。
2.1.4发现存在水患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护。
煤矿企业对矿井下安全防护工作进行不到位,在矿井下发现有突水迹象后没有及时解决,也没有做出治理措施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2.2间接原因
2.2.1缺乏管理
企业对水害防治工作松懈,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进行管理,没有把责任落到实处。煤矿开采安全是第一要务。煤矿没有真正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没有紧急情况处理预案。还有就是企业对防治工作缺乏主动性,对安排防治管理工作方面不到位。这些原因也会导致水害事故的发生。
2.2.2违规采矿
企业在煤矿开采时为了自身利益没有处理好对矿井开采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一些违反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的事情,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3煤矿水害预防工作
3.1正确认识水害威胁,加强水害防治工作
水害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煤矿水害是是煤矿开采的必须解决的一大灾害,随着矿井深度开采的不断加深,井下水压增大,矿井中突水风险也随之增大,对井下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威胁。所以要求企业加强对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开采计划,开采时还是密切进行水文地质观测,收集地下水动态信息,并做好整理工作,认真做好防治水工作。
3.2加强治水基础工作,提高预测水平
做好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定期进行井下采掘现场水害情况汇报,做到对井下任何时候的情况都了然于胸,从而对水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采取防治处理预防措施,有效杜绝矿井水害的发生,保证了井下的安全生产。
还有就是在开采煤矿之前必须经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项资料全面的审查,分析做出相应技术措施,如此方能有效解决矿井的水害隐患。
3.3 依靠科技推广应用新技术
随着煤矿业的发展,现有的煤矿开采方法手段已经逐渐难以满足煤矿企业的发展,难以满足生产的需求。最近几年,国内已经正在替换传统探测开采方式,积极引进世界先进的探测手段跟开采方法,如:瞬变电磁仪探测法、直流电探测法,是矿井的安全生产从技术上更有保障。
3.4落实工作责任到位
在矿井开采中,落实责任是重要一点。按照规定来进行开采,坚决杜绝违章作业的发生。要完善组织结构队伍,增加对各工种的培训投入,提高全员素质。增加管理力度,并定期安排对矿井下各项项目进行完整性的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4矿井水害治理措施
4.1加强企业责任意识
对矿井企业要严格要求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成立相关井下专业探放水队伍、物探队伍、相关井下水害治理队伍,安排专门技术人员负责工作。还要要求企业建立完善预测体系。由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对井下地质水文条件进行观测,定期排查井下安全隐患。以预防为主,不能等到事故发生后才去处理,所以要做好水害预防工作。
4.2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矿井工作安全第一位,安全问题不能忽略。各地区政府机构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工作,建立安全机构对本地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企业进行落实跟踪,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责令该企业加强隐患处理作业,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对于那些不完善的煤矿开采队伍,责令该企业建立好完整的开采队伍后才允许其开采矿井。如整改后再次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强制关闭。
4.3加大煤矿水害监察力度
监察工作就要求政府机构来落实了,政府安全监察机构要保证完成自己的责任工作,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工作的监察。通过严格的监管制度来来约束企业。如果企业对安全基础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政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结束语
上文中通过就煤矿水害发生的原因入手分析得出煤矿水害的预防跟治理方法,而想要更加完善的机制预防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就需要政府加强对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格管理企业相关开采队伍跟设备的的配置。企业还要多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跟先进技术,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这样才能保证矿井水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只有消除了安全隐患才能为企业为社会为国家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勤锋.煤矿水害治理方法研究与应用[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4(6):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