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8 15:56:2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危机管理与舆情应对,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自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以来,山东省即墨市陆续有青岛蜜友鞋制品有限公司、丸久(青岛)时装有限公司、青岛韩青制衣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因订单减少、运营成本增加、管理不善等原因集中解散、清算,导致该市大量职工阶段性失业,共涉及职工1833人。即墨市人社部门通过日常解聘备案业务办理情况分析企业形势,对于连续解聘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重点进行关注,出现突发事件后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先后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050.96万元(见右表),有效地保障了该市就业局势的稳定。
一、部分集中关闭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自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即墨市先后有岱星电子、韩青制衣、蜜友鞋业、韩承纤维、丸久时装、德升灯业、米勒新港家纺、金汇利汽车配件、捷爱斯轻工制品、嘉润化工、鲜宇体育用品、若松纤维、金泽隆服饰、锦霓服装14家公司集中关闭或清算。其中,国外投资股份公司6家,中外合资公司3家,私营企业5家;涉及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2家,超过100人的1家,少于100人的11家。
二、企业关闭清算的情况及原因分析
1.企业行业类型统计
从统计数据表可以看出,纺织服装、鞋帽制造类企业如韩青制衣、蜜友鞋业、米勒新港家纺、锦霓服装、丸九时装、金泽隆服饰等占到总户数的44%,而这类企业大多又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涉及的劳动者人数相当大,占到总人数的84%。此类企业一旦关闭或清算,往往会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社会影响面非常广。
2.企业经济类型统计
从相关统计数据看,岱星电子、韩青制衣、蜜友鞋业、若松纤维、鲜宇体育用品均为国外投资公司,韩承纤维、米勒新港家纺、丸九时装均为中外合资公司,外资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合计占到总数的79%。这类企业往往规模较大,涉及劳动者人数也比较多(如丸久时装、蜜友鞋业分别涉及385人、920人),在引进此类企业时,未建立相关保障机制,一旦发生逃逸或因其他情况解散、撤销,会给政府各部门造成工作被动,甚至引发群体性社会事件。
3. 企业关闭清算原因统计
从相关数据看,因订单减少、运营成本增加而造或企业关闭清算的占总户数的65%,这类企业往往对国外出口订单依赖较重,一旦形势发生变化,订单减少,企业将无法正常运营,导致大幅减员甚至关闭。
三、群体性失业的应对措施
1.充分发挥失业预警机制作用,加强事前监测,预防突发事件
各镇(街道)应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定期走访辖区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动态掌握运营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失业事件及时上报,提早介入,同时配合做好失业待遇申领和发放工作。建立村(社区)联络员制度,发挥联络员对辖区企业熟悉的优势,通过企业人员增减、货物进出、工资发放、水电费及租赁费缴纳等,分析判断企业运营情况。
人社部门应密切关注就业形势,通过日常劳动合同解除备案、劳动投诉案件、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等情况分析企业形势,对于连续解聘劳动者或参保人员连续减少的企业予以重点关注,防范出现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法院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长期欠薪欠费的企业要及时通报情况,纳入失业预警管理。
财政、发改委、工信、公安、供电等部门以及各银行应加强对企业银行贷款、资金流向、电费缴纳、负责人出入境等方面的事前监测,对于信用等级下滑、贷款额增大、资金流向异常的要定期反馈预警信号;税务、工商、商务部门应定期通报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批报、税收缴纳、资本金使用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稳妥处置群体性失业事件,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分析显示,近一年来即墨市群体性失业事件较往年有所增长,突发事件往往人员众多、问题复杂,进行处置时一定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
对集中出现的大量失业人员,各镇(街道)作为失业预警和处置工作的第一关口,要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原则,把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要配合人社部门与企业进行岗位对接,有针对性地选择辖区内的缺工企业,让失业人员尽可能就近就地重新就业,同时也为部分企业解决招工难题,实现双赢。
人社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就业服务,做好失业登记,对符合领取条件的,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引导其根据当前的就业形势和自身的条件选择职业;同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通过政策引导,积极扶持再就业和自主创业。
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失业应急工作,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实现平时预防和实时应急的有机结合,切实维护企业和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社会稳定。
3.引导企业结构升级转型,调整产业类型,改变现有模式
监狱是我国重要的刑罚执行机关,是我国司法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对于监狱网络舆情的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十分不完善。我国对网络舆情分析的研究始于2005年,之后相关的研究逐年递增。截至2014年11月,在CNKI中国学术期刊网上以网络舆情为主题的研究成果共有5782篇,以涉警舆情为主题的研究成果共有78篇,以监狱(网络)舆情为主题的研究成果只有5篇。初步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近阶段对于公安、司法等涉警行业的网络舆情的分析和研究才刚刚起步,文献成果较少。
1国内监狱与网络舆情突发问题应对的现状
1.1网络舆情的特点网络舆情是广大公众,充分利用互联网,自由表达自己的态度、意见、观点和情绪等。网络舆情的主体是网民,网民虽然具有很大的参考性,但是不代表所有的民意。网络舆情的主要载体是网络上的各种社交软件、新闻网站等。网络舆情经过网络的传播,与一般的现实舆情不同,有许多独特的特点。第一是具有丰富性和多元性,由于互联网的普及,人们的网络交流十分简单而且方便,能够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第二是网络舆情具有情绪化和非理性化的特点。公众由于心理上对社会现实的不满,或者受其他公众的影响,常常出现不理性化的舆情。再加上网民的责任意识不高,没有网络文明的意识,出现了不少相互谩骂、恶意攻击的问题,情绪化和非理性化严重。第三是从众化和群体极化。在网络舆论中,存在着故意夸大事实,歪曲事实的问题。一些志同道合的网民在网络上交流沟通后,出现群体极化,甚至更加极端的情况,听不到不同的意见,渐渐脱离现实情况。而且网民的从众心理比较严重,常常不顾及事实,只听别人的一面之词。1.2监狱网络舆情监狱网络舆情由于其特殊性,具有自己的特点,监狱网络舆情具有敏感性、突发性、负面性、可控性差的特点。监狱是司法机关的重要部分,既有教育改造的职责,也承担着刑罚的执行责任。监狱工作具有保密性,成为人们挖掘的重点,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监狱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公众的关注。尤其是涉及到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的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处理,非常容易引发网络舆论危机。其后续的连锁反应,也十分严重,对于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是一个严重的考验。监狱在公众心中的正义形象将会受到影响,甚至带来社会恐慌。1.3应对现状近年来,监狱网络舆情的负面舆情不断上升,并且舆情的发生点分布不均,有网络暴力向现实演变的趋向。随着媒体结构越来越多元化,监狱网络舆情的信息来源越来越多,舆情的受众越来越多。但是传播主体大多判断能力不高,没有主流价值观的引导,很容易受到舆论的影响,出现盲从的现象。目前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监狱相关机关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前期没有危机预警,在后期恢复阶段,处理能力有限。监狱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不规范,没有危机意识,并且在工作中出现了违法违纪的行为,造成了舆论危机。在案件曝光前,已经发现并进行了处理,但没有向社会公布,造成了曝光后的被动局面,没有把握控制舆情危机的最佳时期。而且与媒体缺乏沟通交流,造成舆情反复,降低了监狱执法的公信力。
2监狱处理网络舆情危机的问题
2.1决策层不重视,没有应对的长效机制决策层不重视网络舆情危机的处理,没有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造成对网络舆情危机可控性差的局面,影响执法机关的公信力。网络舆情危机应急处理,应该是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一部分,但是目前并没有纳入其中。监狱不能准确地评估网络舆情危机,缺乏长效的预警机制以及管理机制,往往造成危机进一步爆发。2.2缺乏监狱信息化建设人才目前,监狱缺乏信息化建设人才,监测舆情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仅靠一些检测人员的主观判断,往往使涉警舆情在第一时间错过了处理和应对。相关工作人员缺乏网络舆情危机意识,不能准确地分析和判读网络舆情危机,便不能及时控制危机,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不能及时消除公众的质疑。2.3经费紧张当前,各级监狱机关正在建立网络舆情的应对体系,在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部分监狱的机关,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不能进一步完善网络舆情危机的应对机制[5]。许多地区的信息化建设,都是通过自筹的资金进行的,对于全区的网络舆情危机应对系统的建设,很难实施。资金不足,经费紧张,不能加强对现有技术人员的的培训工作,覆盖全区或者全省的网络系统不能建立,缺乏必要的网络监控和处理机制。2.4后备人才严重不足监狱现有人员信息化水平较低,后备人才严重不足。不重视对网络舆情危机的管理,没有后备人才,往往造成网络舆情危机进一步扩大。当前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有限,技术手段比较简单,没有良好的危机检测系统和预警系统,无法保证对于网络舆情危机,能够有效地进行控制和处理。
3监狱处理网络舆情危机的对策
3.1重视网络舆情危机处理领导决策层要重视网络舆情危机的处理,建立长效的预警机制和管理机制,完善应对处置预案。可以设置网络舆论危机管理小组,负责网络监控和信息的,及时判断舆论的导向、性质和可能的后果等,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公众的质疑,避免舆论进一步扩散[6]。要及时整理和收集网络上各种信息资料,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分析,预测潜在的危机。可以联合专家学者和司法人员,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方案,提高应对网络舆论危机的能力。3.2加强信息化人才建设,充实后备人才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对现有工作人员的要定时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制定完善的人才计划,充实后备人才。要注重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既能够掌握监狱管理的工作,又了解信息化假设,了解网络舆情的特点和传播规律,相互配合,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危机管理团队。3.3增加资金投入,改进网络技术网络舆情危机处理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加强信息化建设,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需要有政府财政的支持,加大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通过改进网络技术,能够有效地提高对网络舆情危机的管理。利用网络技术,能够对相关的网站信息进行分类,从中挑选出与监狱网络舆情相关的内容,判断舆情的结果,并对监狱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的监测。
4监狱与网络舆情突发问题对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启示
要培养高素质的监狱信息化专业人才,既要重视网络技术的培养,也要重视对刑事执行机关管理的培养。要完善专业课程设置,合理设置专业课程的权重,使学生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关注网络舆情的内容和趋势,及时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估和判断。要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技术,使教学更有实效性和针对性,培养具有实用性的人才。
5加强校局合作,努力为司法行业系统培养更多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要加强相关院校和监狱机关的合作,在高职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政法警察类院校要充分发挥办学的优势,使学生参与到实践问题的处理中,积极与行业相关部门合作,完善监狱网络舆情危机处理系统和应急方案。对监狱网络舆情进行合理划分,采取相应的措施,培养学生应对不同情况的处理问题的能力,注重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专业人才。要继续丰富校局合作的内容和方式。学校应当紧密跟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继续加强与行业有关的应用研究,力争为实务部门解决具体问题。总之,当前我国监狱在处理舆情危机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没有建立长效的应急机制,资金和人才投入不足。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合理措施,促进监狱部门更好地处理网络舆情危机,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1]王治荃.新媒体背景下监狱应对突发事件的危机与对策——以“讷河监狱囚犯猎艳案”为视角[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13(2):107-111.
大数据背景下,网络舆情危机治理呈现出新的特征
2014年,大数据概念的首次提出,实现了在现有信息和科技基础之上的数据收集、处理、挖掘以及管理,形成了大数据之“大”。在这一背景下,网络舆情危机治理呈现出新的特征。
以新媒体作为网络舆情危机治理的新渠道。新时期的新媒体是指基于互联网技术所产生的一种具备智能化特征和技术的数字媒体,如常见的移动电视、手机等。新媒体技术拥有传播便捷、适用性广、存储量大等特点,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青睐。在网络舆情危机治理的过程中,新媒体起到了重要的渠道作用,它能在较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行政成本实现舆情事件的转危为安以及公共职能管理的有效发挥。通过数据传媒的遥控,使其过滤作用得到充分利用,从而在技术上保证正确的舆情导向。另外,新媒体还可以实现对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跟踪和监控,便于政府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应对。
以信息公开作为网络舆情危机治理的新原则。现如今,人们行为的形成和变化与大量的社会信息有关,人们的价值判断、行为取舍等方面都受到了人们对信息接受程度以及信息可信度的影响,大数据时代下,这种影响更为显著。在传统的公共危机治理过程当中,行政管理机制以自上而下的形式为主,这样一来,就比较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等缺陷。因此,遵循信息公开的原则,使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公共之间的信息得以公开,同时也给舆情危机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提供了保障,让民众免于谣言和不安定因素的侵扰。
以数据资源开发作为网络舆情危机治理的新理念。面对网络舆情危机治理过程中的时间、信息、政策、人力、技术、目标、程序、效果等多方面的制约,政府等相关公共部门应当具备过硬的治理能力,由此开拓新的治理理念势在必行。在大数据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是当前需要研究的问题,而大数据所带来的最大优势,就是数据资源开发。依靠数据资源开发,为网络舆情危机治理建设一个集网络信息资源为一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平台,帮助政府等公共部门实现对数据资源的科学利用和整合,进而提出科学的应对策略。
大数据所带来的各项优势,同时也成为网络舆情危机的温床
法治环境的缺失,给数据的科学性监管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由于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网络安全问题频现,而网络舆情危机治理缺乏健全的法治环境,因而无法保证对数据的科学性监管。根据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的数据,截至2016年6月,我国的网民规模达到7.10亿,互联网的普及率为51.7%,互联网数据用户的大量增加,大大提升了网络舆情管理的难度。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法律制度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也导致了网络谣言和网络负面舆情的出现。网络舆情危机从产生到最终治理,过程虽短,但是需要完善的制度监管作为前提条件,如果监管制度和相关法律规范缺失,必然会出现网络舆情导向监管难的问题。
数据资源开发不深入,政府应对能力难提升。当前,在我国的治理体制中,科层制的行政思维模式和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依然存在,上级部门的指示对下级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一直都有着重要作用。所以一旦发生网络舆情危机事件,一些基层政府往往一味依靠上级政府,以致于错过了最佳的治理和应对时间。此外,有的基层政府也没有意识到网络舆情危机处理过程中的变化性和复杂性,应变能力较差,并且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充分,导致行政主体的管控优势未能显现。与此同时,由于相关部门对数据资源的整合技术相对匮乏,对数据资源的开发不够深入,辨别舆情危机的能力较弱,因而无法及时对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给予有效的应对和管理。
数据资源过于零散,网络舆情危机难管理。目前,在政府的管理行为当中,大数据思维已经初步融入,但是仍然存在数据资源过于零散的问题,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信息孤岛”等现象。网络舆情危机治理要求政府等相关公共部门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对工作的合理安排,从而可以及时应对突发问题。但是,由于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往往较大,一些部门之间又缺乏妥善的沟通,这样就容易导致政府等公共部门在短时间内难以找到事件发生的本源,加之数据资源零散,利用不彻底,从而出现管理行为片面化的情况。尤其是在网络舆情危机出现时,基层政府缺乏主动应对的能力,未能充分把握危机治理的最佳时间,如此一来,就会影响政府对危机治理的效果。
优化治理路径,提升舆情危机的治理能力
营造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制度环境,加强法治数据保障。网络舆情危机制度环境的缺失,对舆情危机的治理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现阶段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各个阶段都有可能触及到法律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应针对大数据信息,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营造良好的网络舆情危机制度环境。具体而言,首先要提升数据法治的理念。在公共管理者发现一些网络舆情危机的苗头时,就应及时利用数据信息技术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最终能够成为网络舆情危机事件,从而将其及时遏制。其次,要努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明确公共权力、公众言论自由的权利和义务,以实名制认证为主要方式,保障公众言论自由的权利。舆情形成后,应及时帮助公安系统识别不良舆情的制造者。最后,要养成公众舆情发言负责任的良好习惯。在公共舆情的参与过程中,要自觉提高法律意识,营造干净、绿色的网络环境。
建立网络舆情危机管理机制,加强数据资源分析。大数据背景下,针对网络舆情危机的紧迫性、突发性,应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通过数据资源分析并缓解舆情危机管理中的各项矛盾。数据资源分析的加强,需要以健全的网络舆情管理机制作为依托,从而提升对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防范能力。专业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危机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项监测问题作出预判,利用互联网、电子媒介等渠道,及时对外公布监测信息。在具体的网络舆情危机管理机制实施之前,可以率先通过网络平台调动起民众参与的积极性,开展各项网民听证活动,正确引导民众的舆情导向。另外,政府等公共部门还可以利用该项管理机制,为广大民众建立网络问责平台,对民众反映的危机事件进行调查,在确认事件的真实性之后进行责任追究,保障网络安全。
开发网络舆情危机技术体系,加强数据资源整合。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大数据技术成功融入其中,以其多样性、海量性以及高速性等特征为网络舆情危机治理提供了一条新的道路。如何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网络舆情危机技术体系、加强数据资源整合,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首先,可以采用完善的数据化管理模式,将大数据自身的优势充分应用在网络舆情危机治理当中。与此同时,还可以利用数据检索技术对数据进行检索整合,找出有害的信息源头,帮助有关部门进行有针对性地预防和封锁。其次,可采用大数据处理技术建立数据资源整合平台,将复杂的数据转变成为可利用的决策信息,并且利用该平台将信息传达给有关部门,及时做到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应对。
(作者单位:华东交通大学国际学院)
【参考文献】
①李阳:《危机管理模式下新媒体网络舆情治理路径研究》,《社会科学辑刊》,201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