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4 15:40:2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商业模式的本质,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摘要: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探索本科与高职“3+2”分段培养机制。基于国家职业标准设计专本衔接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明确高职、本科工作能力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构建高职、本科有效衔接的职业能力和课程体系,联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文章以电子商务专业为例,设计了“3+2”分段式专本衔接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关键词 :国家职业标准;专本衔接;分段培养;课程体系;电子商务专业
引言
高素质创新技能人才的严重短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合作培养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势在必行。教育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鼓励本科高等学校与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
1.“3+2”分段式专本衔接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模式,有利于回归人才结构的合理性,但是由于高职与普通本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存在明显差异,很容易导致高职和普通本科的联合培养较难做到内容上和实质上的对接。专本衔接模式,我国主要有专升本模式、合作培养模式和专本一体化模式3种。研究及实践表明专本一体化分段式培养模式是比较理想的专本衔接模式,目前主要实行的是“3+2”分段式专本衔接人才培养模式。
为了保证“3+2”分段培养计划的实施,两个不同教育层次的教育应该从岗位分析与工作能力要求出发,合理确定人才培养目标,调整课程结构,构建科学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顺利实现衔接,更好的完成人才培养计划。
2、基于国家职业标准的课程体系设计
国家职业标准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制定,是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职业(工种)的活动内容,对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水平的规范性要求,是从业人员从事职业活动、接受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用人单位录用、使用人员的基本依据。
基于国家职业标准设计专本衔接的课程体系,可以有效避免学习内容的简单重复,避免了教学内容安排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同时也可以给有特色的学校和有专长的教师提供发挥的空间,有较好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3、基于国家职业标准的电子商务专业“3+2”分段培养课程体系设计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1年颁布《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将电子商务职业分为4个等级: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等级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二级)、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等级一级)。
目前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三个级别采用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方式。3个级别的报考资格如表1所示:
*只列举了与学历相关的报考条件
按照报考条件,中职、高职、本科电子商务专业的学生分别可以报考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因此我们将高职、本科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目标分别对应助理电子商务师和电子商务师的职业资格要求。
与高职相对应的助理电子商务师的工作能力要求主要体现在对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的应用上,如会使用网络工具、能够制作网页、了解基本的安全技术、能够完成网络信息的采集与处理、会网络信息、能做网络促销、了解电子合同,能完成安全的电子支付。如表2所示。
与本科相对应的电子商务师的工作能力要求高于助理电子商务师,要求在具备助理电子商务师工作能力的基础上,还要能够完成网站功能设计,网站内容实施,会做市场调研,能完成促销策划,会做网络采购,能完成客户服务,为企业选择合适的物流配送系统,能完成网站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管理,在职业技能的应用上,提出了管理技能的要求。如表3所示。
根据助理电子商务师和电子商务师的工作技能要求,高职电子商务专业主要培养高素质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突出基层岗位技能(如网络营销能力、电子商务运营能力、网站维护与管理能力)的培养;本科电子商务专业主要培养高级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突出商务管理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能力的培养。具体见表4。
在具体设置分段培养的课程时,把课程体系分为四大模块,使学生既要有一定的技术专长,又要有较宽的知识和能力覆盖面,包括胜任某个职业岗位所需要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科学文化基础、职业能力等,尽可能使前后阶段学习内容合理衔接, 并兼顾学生参与更高学历层次的选拔学习,体现“终身学习”的教育理念。分段培养的课程设置、各模块学时及所占比例,见表6。
4、结论
“3+2”分段式专本衔接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专科阶段自成完整体系,符合灵活“出口”原则;本科阶段显现出在专科基础上层次的超越,强化商务管理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两者均以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为培养目标,以突出职业性和应用型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更加突出实践教学环节中岗位适应能力、技能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形成了以技能培养为主线,由专业知识体系和技能应用实践两个并列并逐步融合的课程体系,实现高职、本科的有效衔接。
参考文献:
[1] 刘松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视域下的专本科衔接研究[J].职教论坛,2013(3).
[2] 邵世光,王月穆.基于国家职业标准的中高职课程衔接策略[J].职教论坛.2012(5).
[3] 徐广舒. 高职与本科土建类专业“3+2”分段培养方案探索[J].职业技术教育,2014(01).
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借鉴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首先在高职院校中开展,出现了诸如订单培养、冠名培养等许多校企联合培养的形式。这些模式对高职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和高职院校的就业率提升影响巨大。随着酒店管理专业本科层次教育的设立与发展,这种模式又被许多本科层次的酒店管理专业借鉴,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由于对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的进行简单的移植、造成酒店管理本科教育定位缺失,培养错位,最终出现本科教育高职化现象。所以,在借鉴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的过程中,怎样结合自身的办学层次,对酒店专业本科人才就业市场进行细分,对培养目标进行准确定位,建立系统的教学管理制度和科学的教学计划体系,是酒店管理专业本科教学成功的关键。
一、细分酒店行业就业市场,对酒店管理专业本科层次人才进行科学定位
现代酒店有不同的星级和层次,在一个酒店的内部,也具有层级分明的组织结构。不同星级和同一星级不同组织结构层次上的岗位,需要不同层次、具有不同技能的人才。对一个领班来说,他的作用是组织和带领员工完成主管交待的日常工作,因此他必须熟练掌握各岗位的技术技能。而对总监、部门经理和主管来说,他们的作用是组织本部门员工来实施完成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因此,主要需要督导、沟通、控制等人际关系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而总裁和总经理的作用是决策和规划,所以,他们主要需要掌握创新和构想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专业能力”的技艺型、实用型人才,培养定位主要是基层和中层的操作管理人员。酒店管理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有理论、重实践的应用性人才,培养定位主要是酒店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因此,酒店管理本科层次人才的知识和能力结构应该不同于酒店管理职业教育人才。随着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的引入,他们不但要具有高职院校学生所具有的实践和应用能力,而且应该具备一定的酒店管理理论知识、能把各种构思和设想变为现实,能把理论和知识转为实际应用的高素质创新人才。能做到将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思考能力进行有机结合。不但要知道怎么做,而且还要知道为什么这样做,怎么做的更好。真正做到“实践一思考―创新”层层推进的学校模式。在和职业院校学生的竞争过程中,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二、建立系统的校企联合教学培养体系
知识和能力结构的培养需要相应教学计划体系的支撑。本科层次教育根据自身的定位,需要在以下课程体系上进行加强和创新。
1.外语能力的强化和训练。随着队伍交流范围的扩大,宾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外事活动场所,流畅而标准的外语交流能力,已经成为高星级酒店招聘各级管理人员的一个必要条件。当前本科教育要求学士水平必须具有相应的国家英语级别证书,这从评估制度方面已经和高职的培养要求有所不同。为了进一步与培养目标相适应,酒店管理本科教育还应该在校企联合培养过程中,一方面,继续以课程的形式强化酒店管理专业本科学生的酒店商务英语,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酒店的外事接待资源,在实际的应用中强化口语能力。
2.校企联合过程中的实训时间弹性制度。酒店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毕业后,除过要在酒店就业外,还有一部分会根据自身的兴趣和能力状况转向其他的发展路径,诸如直接考研究生和考国家公务员,而高职层次在这些方面会受到限制。所以,在校企联合培养过程中,培养机构对酒店管理本科教育不应当像高职一样对实训时间进行强制性统一,而应该根据学生的意愿进行合理的安排,进行弹性实训时间制度,在保证这些同学具备基本的实践技能外,根据不同学生的职业规划对其实训时间进行统筹安排。
3.编写与酒店管理本科教育相适应的校企联合培养实训手册。根据培养定位,在编写酒店管理本科教育层次的实训手册时,要做到在高职实训内容的基础上有所提升。高职教育校企联合实训手册主要以技能的操作为主,内容主要停留在前厅礼仪、餐饮和客房等模块服务技能的训练上,在管理方面的训练和强化较少。在校企联合实训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酒店从自身利益出发,也只是按照内部的培训内容对学生进行简单培训就开始使用,缺乏后续的培训和考评监督机制。从而出现了许多酒店当高职学生当廉价劳动力使用,学生在实训过程中的付出与收获不匹配,学校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的初衷与现实落差太大。这种情形,很难让学生真正融入的酒店当中,真正了解酒店的管理体系,最终让学生对校企联合培养产生抵触。所以,本科层次的校企联合培养手册在内容上,除过要有详细的技能训练模块,还要设计各级管理技能训练模块。诸如通过让学生轮流给酒店基层领班和中层主管担任助理的方式,让学生了解基层和中层管理人员所应具有的基本技能和素质。通过选拔部分同学给高层经理担任助理的方式,让那些具有较强管理潜质的学生感受高层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管理素质。
三、校企双方共同建立严格的考评监督机制
校企联合培养模式虽然脱胎于德国的双元制教学模式,但是由于国内教育管理体制与德国教育管理体制及经费来源机制的不同,出现了许多怪胎。往往是好看好听不好用。这当中的主要原因在于酒店、学校和学生三方利益的协调出现了问题。在校企联合培养的过程中,学校和学生的目的基本一致,通过酒店这个实践的平台,锻炼操作技能,提升就业竞争能力;而酒店的目的为怎么利用学生实习的机会,减少人力成本。所以为了保证酒店的服务质量,会在服务技能方面给予培训,但对管理能力的培训方面热情不高。所以,怎样在校企联合过程中建立共赢而严格的双向考评监督机制对保证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的成功具有重要的意义。
1.对学生的考评。在校企联合培养实训体系中,除过酒店各个技能操作实训模块外,还应该有后期的考评鉴定模块。由酒店和学院组织人员按照考评鉴定表对每个学生的掌握状况进行打分评定,并与实训的成绩相联系。
2.对酒店培训人员的考评。监督考评机制除过要对学生进行考核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对培训老师的考评机制。在整个培训过程中,培训老师起着主导作用,如果缺乏对酒店培训人员的考评,整个培训就会名存实亡。酒店和学校只有通过一系列的利益分享机制,合力推动对培训人员的有效考评,并按照考评结果进行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才会真正调动培训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校企联合培养的效果。
一、现有文献中体现的商业模式共性特征
目前国内外对商业模式概念的研究文献颇为丰富,这为我们寻找对商业模式的共性认识,从而探讨商业模式本质提供了宝贵资料。曾涛2006年4月发表的博士论文“企业商业模式研究”[1]和原磊(2007)在《外国经济与管理》上发表的“国外商业模式理论研究评介”[2]都比较全面地介绍了当时最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还特别详细地罗列了大家对商业模式概念理解的多种表述方式。这些研究为关注商业模式理论的学者们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并且被频繁引用。为了综合分析当前学者们对商业模式概念理解的共识,从而探求认识上的突破,笔者查阅分析了上百篇国内外文献。在分析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其他相关理论以及笔者的研究心得,在现有商业模式的研究成果中归纳出学者们对商业模式概念理解的以下几方面共性特性。
1、关于价值创造的共识
从研究文献中不难发现,所有关于商业模式概念的描述都离不开创造新价值的内容。商业模式的价值创造是以发现和挖掘客户价值为基础,并通过调整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易关系,优化交易结构,进而提升交易效率来实现的。在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和描述当中包含该种观点的学者中最具代表性的有RaphaelAmit、Chris-tophZott[3],AllanAfuah[4]以及HenryWilliamChesbrough[5],翁君奕[6]等。
2、专注于商业关系与逻辑的共识
商业模式与企业商业活动直接相关,是对已经程式化的企业全部经营活动的一种整体的、逻辑性的概括。从这类研究中可以得到一个推论,即商业模式与企业经营理论,如客户心理学、营销学、点更前卫,他完全突破了企业的概念。张五常认为,说企业代替了市场并非完全正确,确切地说,是一种合约代替了另一种合约产业链理论等关系密切,与控制企业组织效率的管理理论没有直接关系。尽管商业模式离不开良好的组织管理,但是管理不属于商业模式理论的研究范畴。在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和描述当中包含该种观点的学者最多,其中代表性的有MichaelRappa,MagalyDubosson、AlexanderOsterwalder,DonaldMitchellandCarolColes等。
3、强调商业模式的战略意识与整体性特征的共识
商业模式的存在形式是整套商业活动的有机组合,不是其中任何局部内容所能概括的。模式的意义特指一套相互联系的、整体的方法与程序,包括那些与商业经营过程相关各方的商业关系与交易方式的总合。战略决策,客户定位,营销策划,后台支撑都是建立商业模式中不可缺少的核心环节,但是强调这些要素的结合恰恰突出了商业模式概念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在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和描述当中包含该种观点的学者也很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JoanMagretta,HenryMintzberg,GaryHamel,罗珉等。
4、关于商业模式主体的共识
在商业模式理论研究当中还有一个更为普遍的共识,这就是大家不约而同地将企业当成了商业模式赖以存在的基础和平台,但是商业模式理论的范畴却不完全受到企业边界的局限。概而论之,如果不考虑某个具体企业,泛指的商业模式可以更确切地称之为商业结构,它指的是在某个层次上,商业网络的关系结构与活动逻辑。此外,商业模式也可能依附在某些个人或非营利机构之上。尽管如此,企业组织平台之外的商业模式不是商业模式理论研究的重点。因此可以说,目前人们普遍关心的、具有研究意义的商业模式都是依附于企业的组织平台之上的。或者可以严格地讲,我们今天谈论的商业模式就是指企业的商业模式,因此它必须以企业作为自己的承载平台,尽管它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超越企业的边界。
从现有文献中总结出的这些商业模式共性特征为我们深刻理解商业模式本质提供了宝贵素材以及开阔的研究路径。接下来我们就以这些共性特征为参照,分别从商业结构、交易(契约)结构以及商业理念等几个方面反复探询商业模式的本质。
二、关于交易结构、合约安排与商业模式关系的研究
交易费用和产权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最早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从而为开创新制度经济学奠定了基础范式。科斯认为,交易费用的存在是各种治理结构存在的根本原因,他最早将风险因素、信息因素、垄断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来考虑并转为交易费用概念。此后的研究者逐渐将此概念扩展到所有维持制度运行的费用。这样就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交易合同的费用,以及执行交易与监督违约行为,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等。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组织出发,把现实世界中远不为零的交易费用与转换费用(transformationcosts)一块计入,并因此被纳入主流经济分析体系。
威廉姆森全面发展了科斯的理论,他在1985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一书中从契约的角度深化了交易费用的概念(Oli-verE•Williamson,1985年)。在他看来,不论是企业还是市场,抑或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其他形式,都是一种治理结构,一种契约关系的完整性在其中被决定。节约交易费用是不同形式治理结构的共同功能,因而它们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张五常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更前卫,他完全突破了企业的概念。张五常认为,说企业代替了市场并非完全正确,确切地说,是一种合约代替了另一种合约。这种观点虽然受到了包括科斯本人在内的很多人的批评,但是却最清晰地强调了治理结构在交易活动本质上的一致性。
事实上交易费用理论告诉我们一个基本事实,即交易活动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交易活动是稀缺的。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因此交易费用理论才能真正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和中心思想。与其他稀缺资源一样,交易活动资源也有如何配置的问题,即经济效益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益,否则旧的制度将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诺斯把经济制度的变迁看做是人类减少经济交换中的交易成本所作的努力,而技术进步是人类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转换成本所作的努力。前者反映了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状态,后者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诺斯说“制度是委托人与之间和委托人之间为实现作为专业化结果的交换收益,因而使其财富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约安排”。[17]更一般地说,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是人与人之间或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合约关系。社会就是通过这些合约关系把单个的个体联系起来并分离开。在这种联系的过程中单个个体通过组织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在分离过程中保护个体权利并且获得利益。
综上所述,从科斯开创交易成本理论到威廉姆森用“节约交易费用”概括各种治理结构的共同功能,再从张五常以契约概念认识企业与市场的本质到诺斯对制度与合约更深刻而广泛的理解,人们对社会分工、交易、交易成本、合约、进而制度的产生与变迁机理的认识日臻深刻。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交易方式、交易组织、交易内容等因素不断复杂化,不同的合约安排促成了人们交易方式的多样化,而交易方式的选择又成为减少交易费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到了这里,商业模式的特征就有了交易方式选择的本质性体现。
从上面对交易结构、合约本质的讨论可以看出,一切社会制度形态都是某种形式的合约安排,而制度的变迁则是人类为减少经济交换中的交易成本所作努力的结果。由此可见,商业模式的本质离不开合约的范畴。商业模式并不指具体的实体组织,它是一系列合约与运营机制安排的统称,其理论是研究和改善经营活动的有力工具。此外,商业模式虽然需要依附于企业作为载体,但其涉及范围可以大大超越企业的概念和边界。至此,目前商业模式理论关心的热点问题都可以在契约和制度的层面得到解释,从而帮助我们进一步加深对商业模式本质的认识,也有利于对商业模式理论的系统和深化。在当代实际应用中,商业模式的构建和创新始终离不开相关理论的支撑。然而归根结底,创造新价值、节约交易费和交易结构创新始终是商业模式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这就使得商业模式理论与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契约理论以及制度变迁理论产生密不可分的联系脉络。
三、关于商业理念、商业愿景与商业模式关系的研究
琼•马格丽塔(Magretta,2002)在《哈佛商业评论》2002年5月刊上发表的论文《商业模式的缘由》试图澄清商业模式的概念,重新强调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性。她指出:“除非我们清楚地界定企业组织的商业模式的含义,否则这些概念仍会是迷乱的和难于应用的”。马格丽塔认为,一个好的商业模式应当能够回答彼得•F.德鲁克提出的,企业经营的四个最基本的老问题。一个健全的商业模式由三个要素组成:即精确描绘的角色、合理的动机及开启内在价值的计划。
玛格丽塔给商业模式的定义在现有文献中具有相当的代表性。类似定义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直接从商业模式功能与内容的角度考察问题。总的来说,人们认为商业模式是对一个商业组织如何行使其功能的概括和系统的描述,它定义了公司的客户、产品、服务、合作者以及投资人的利益角色和结构功能,其内核是支撑企业要素之间的关系以及运营机制,宗旨在于使企业盈利并且满足所有相关者的利益。总之,商业模式囊括了一切与商务运营有关的要素,并通过独特的方式有效整合这些要素自动的成为商业模式的一部分。此外,在考虑到商业模式的时代性之后我们可以确认,健全的商业模式至少应该具备盈利性,创新性,超越性,可持续和不可轻易复制性等四个基本特征。
尽管关于商业模式概念以及商业模式本质的研究还没有得到公认的结果,但是可以清楚地看到,所有研究都在从不同侧面体现着商业模式的某种特有精髓。这种精髓正是使处在相同或者类似环境中的企业可以采纳不同类型商业模式的关键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决定企业商业模式具体特征的“生命密码”。实际上,这种决定商业模式特征的无形力量可以被称为商业理念和商业愿景。两者都是经营者面对经营环境所采取的商业态度,其中商业理念决定商业模式的风格与特征,而商业愿景决定商业模式未来的创新与发展方向。
前面对交易费用理论、合约理论以及制度变革理论的讨论帮助我们加深了对商业模式功能目标与形态本质的理解。但是,与作为人类为减少交易成本所作努力的结果的“制度变迁”相比,商业模式具有更加生动的内容。制度变迁是市场、企业、政府、消费者等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单个企业只能是接受者或适应者,不具备主导能力。而在商业模式的形成过程中,企业具有较大的创造自主性。由此可见,尽管商业模式的本质离不开合约的范畴,但同时更是可以在一定商业理念和商业愿景的指导下,通过主动设计和刻意培育而逐步形成的一整套合约安排。需要强调的是,商业模式并不是因为有人的刻意设计和培育才存在,却是可以通过科学设计与培育完善而变得更加有效。商业模式理论的任务就是研究和探讨商业模式形成与运行的原理及特点,并且从中找到设计、评价、创新商业模式的科学方法。
本文在这里提出的商业理念也可以称作“商业意识”,它是考虑商业模式问题的指导方针。在具体应用中,需要将商业理念分解成为若干个可以指导商业模式设计的具体措施。张维迎在与几位国外专家合作的著作《2010商业模式》当中将这些具体措施称为“商业概念”。为了说明什么是商业概念,他们列举了一些实例,如“24小时处理销售订单的概念,通过互联网与全世界客户建立24小时联系的概念,在不同国家制造产品但对流程进行集中控制管理的概念,协助全球研发活动的概念,在生态环境中占据重要位置的概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