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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经营问题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5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餐饮经营问题,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餐饮经营问题

篇1

作者简介:施琦良(1966-),男,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中式烹调高级技师,研究方向:餐旅管理。

中图分类号:F768.2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0.06.012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6-0033-03

快速发展的餐饮业特许经营,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增加国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解决企业生产成本增加的问题上,许多国际著名快餐企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授权当地公司进行生产并组织产品的销售,在确保企业利润稳步增长的同时,壮大了企业发展规模并使企业的知名度不断提高。特许经营模式迎合了餐饮市场创业的需求,能够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通过特许经营,餐饮加盟商可以借助成熟的品牌和管理经验,迅速打开市场;而特许商能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业务,不受一般的资金限制。对于逐渐起步的餐饮企业来说,特许经营模式是其摆脱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的重要途径,从而得以迅速崛起,形成自己的餐饮品牌和独特的竞争力。

一、特许经营的定义

特许经营一词源自英文franchising,根据我国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组织对特许经营的定义类似,我国特许经营的本质表现在:第一,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第二,特许人将允许被特许人使用自己的商标或品牌、经营技术、商业管理模式、持续体系及其他知识产权;第三,被特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支付一定费用以得到特许权;第四,特许经营是一种持续性关系。

二、我国餐饮业特许经营的现状

我国餐饮市场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餐饮行业特许经营呈现出总体发展快,扩张速度放缓;销售总额放缓,销售增长低于店铺增长的局面。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出现了小幅下滑,餐饮业发展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拖累,餐饮业特许经营企业的扩张速度明显放缓。2009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消费相对比较平稳,不同类别的餐饮企业受消费者支出缩减的影响而普遍放缓扩张,转而将目标确定在稳固消费群体,进行产品差异化组合上,而非通过扩张来度过金融危机,如表1。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调查显示,餐饮特许企业新开的加盟店数量较多,但由于新增加盟店面积较大,单店座位数的大幅增长并没有带来对应的业绩大幅增长,八成原处于销售额快速增长的餐饮特许企业速度明显放缓或趋于停滞。其中部分原因是金融危机后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变化和收入影响导致的。

随着我国国家实力的提升,中华美食餐饮也和传统文化一样传播到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并有着广泛的开发前景。例如,“谭鱼头”餐饮公司学习借鉴肯德基、麦当劳等大型跨国餐饮企业的成功经验,已经利用特许经营模式走出国门,将中华美食提供给世界人民。2009年5月,中国烹饪协会与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的《2008年度餐饮百强经营情况分析报告》指出,2008年度餐饮百强所属门店中,“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境外门店数已达21家,位居百强企业之首。一大批企业正通过合资、合作、区域授权等多种形式筹划境外开店。

三、我国餐饮业特许经营存在的问题

第一,缺乏一套完整统一的特许经营管理系统。一套完整统一的特许经营管理系统包括产品管理系统、流程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客户资源管理系统等。这些管理系统完整地统一在一起,能够形成属于特许经营餐饮企业自身的科学高效的管理网络,达到为顾客提供完美服务的目的。但是,大部分特许经营餐饮企业在学习先进的管理系统时,只是实施了浅显的统一手段,比如表面的统一门店管理、统一量化考核等,没有自己的特色,也没有考虑自身餐饮品种的文化背景,造成许多加盟店外表看似一致,但生产出的餐饮产品参差不齐,产品质量缺乏统一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无法做到标准统一,而只能达到统一经营商品、统一供货、统一广告宣传,总部对加盟店的后续服务、经营指导以及商品、服务质量、控制等都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二,缺乏统一标准的物流配送体系。餐饮业对产品的口味要求高,特许经营要求其加盟店的产品必须口味一致,这就要求制作原料的配送比重必须相一致。许多特许经营餐饮企业没有形成规模的配送中心,很难实现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特许经营餐饮企业为了保证产品口味一致,一般要求配送给加盟店的原材料都通过一定的加工,特别是一些关键的原材料,如小肥羊的锅底料、羊肉都是经加工后由包头总部统一向全国配送。但由于资金和整体物流水平的限制,很多中小特许经营餐饮企业配送中心规模小、设施落后、信息化与自动化程度低,难以抗衡国外的配送自动化、现代化。此外,我国第三方物流发展水平低下,这也限制了特许经营餐饮企业的物流配送。

第三,餐饮产品标准化比较困难。与西式餐饮不同,中式餐饮吸引人的是其口味和特色,加上制作工艺复杂、烹调花样繁多、地区差异明显,很难用量化的手段进行标准化生产。西餐成功之处是强调精密分工、降低生产成本、节省时间,以及采用自动化设备。虽然中式餐饮产品的特点是客观原因,但没有标准统一的生产流程成为制约特许经营餐饮企业的瓶颈。

第四,餐饮业特许经营专业人才缺乏。特许经营是一种专业化、集成化、规范化的经营体系,要求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从业人员,目前大部分特许经营餐饮企业的员工素质参差不齐,年龄跨度大,学历也不高。特别是专门的管理人才储备上,多数企业采用的是输出管理,即特许企业总部将有经验的优秀员工培养成主管或领班级管理人员,在新加盟店开张前,将这批员工作为骨干派往各加盟店。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延续企业总部的管理经验,保持一贯的产品质量和服务风格,但缺点也十分明显。随着加盟店数量增加,没有足够的优秀管理人员可以输送,也没有标准化的加工、服务和管理的规程可以遵守,必然导致餐饮产品和服务质量下降,无法维持原有特许企业的品牌和信誉;并且长期的输出管理会使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加大管理成本。

四、我国餐饮业特许经营的发展对策

第一,完善信任机制。特许经营总部与加盟商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承诺对维系特许经营体系和管理模式的稳定至关重要。衡量一种特许经营体系是否成熟和完善,主要是看特许经营总部对维护加盟商关系的意愿和能力。完善总部与加盟商的信任机制,首先要获得加盟商的信任,做好加盟商的评估工作。根据餐饮产品的特点,制定科学的评估内容;对加盟商的期望值进行引导和管理,帮助加盟商树立客观的投资回报预期;为加盟商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要不断激励加盟商的成长,通过合作升级,让加盟商不断获益,不断积累成长经验,使加盟商和餐饮企业总部共同发展。

第二,促进产品生产标准化。我国特许经营餐饮业要实现经营体系的稳步发展,产品必须实行标准化生产,只有这样,才能使产品品种和口味保持高度一致,充分体现自身产品风格的一贯性。可以建立统一的中央厨房和原料供应链。如全聚德等大型特许经营餐饮企业,都建有中央厨房,原料采购、加工等工序全部由中央厨房完成,再配送至各加盟店,各加盟店按统一加工方法进行加工。特许经营餐饮企业可以对原料的规格标准、质量要求、运送方式等做出全面规定,对原料进行双重验收和鉴定,保证原料新鲜优质。经统一配餐后,送到连锁店的菜肴在定量化、标准化方面具有一致性,这样既突出集中生产的优势,提高和统一产品质量,又能发挥各加盟店现场制作的作用,保证菜品在色、香、味、形、质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更好地满足顾客需要。

第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吸引并培养特许经营管理人才。特许经营餐饮企业要扩大经营体系、形成规模化经营,需要高素质的从业人员和管理人才。已有的大部分特许经营餐饮企业通过培训班、研讨会、考察等形式来增强从业人员的特许经营知识、专业技术以及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但这只是表面化的进展,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制度。从2008年起,在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支持下,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的全国特许经营管理师认证培训逐步开展起来,一些大型的特许经营餐饮企业管理人员已通过我国特许连锁领域最权威的职业认证――全国特许经营管理师职业证书,成为特许连锁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将大大规范特许经营餐饮业的从业标准,达到社会人才配置的最优化。

第四,挖掘餐饮品牌营销的价值。美国著名品牌专家莱瑞莱特有一句名言:“拥有市场比拥有工厂更重要,而拥有市场的惟一办法就是拥有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品牌。”成熟的餐饮品牌,其产品会不断更替,但品牌经久不衰,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多渠道品牌营销。特许经营餐饮企业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拥有自己的品牌,而且要能突出自己的特色、能够让社会大众接受自己的品牌。成功的品牌,能大大提升特许经营餐饮企业的价值,吸引更多的顾客,给经营者带来更多的利润。我国特许经营餐饮企业需要学习并树立起先进的品牌意识,在融合自身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多渠道品牌营销和服务创新,增加广告宣传资金和时间的投入,加大长期的市场推广力度,从而形成他人难以模仿的品牌优势。特许经营餐饮企业在品牌定位中,要努力使自身特色品牌的竞争优势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购买动机结合起来,形成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这样,自有特色品牌就实现了自身的预期目标,更好地吸引消费者和开拓市场,从而达到开发和销售自有特色品牌的目的。

第五,保持餐饮特许经营网络体系稳步扩张。加盟商二次开发是指总部所特许开张的加盟商自己开了两家店或两家以上的店。做好现有加盟商二次开发,有助于特许经营餐饮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形成优势。从现实看,开发新的加盟商和维护老加盟商的成本差异非常明显,老加盟商具有更成熟的管理经验。正是由于老加盟商和特许经营总部双方的联系更加密切,加盟商的二次开发才有了可行的基础。目前,大部分特许经营餐饮企业中二次加盟的比例很少,可供开发的前景十分广阔。国际化是振兴我国传统餐饮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国特许经营餐饮业提高国际地位的必由之路。我国餐饮企业在特许经营模式下,应该有计划地进行网络拓展。先从熟悉的地域开始,实行递进的策略推进。特许经营餐饮企业可以先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到重点市场,如华人集中区域,在此积累经验和资金,培养人才和特许销售网络,统一制定服务标准和采购方式。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实现持续的降低成本,并集中优势力量扩大经营规模,依靠完善的特许体系开拓新的区域。

面对一个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我国特许经营餐饮企业应当充分利用特许经营模式的优势,发挥自身品牌及产品的特色,以各种创新思维,扩大特许网络,开发加盟商,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参考文献:

[1] 冯成伟.我国特许经营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01).

[2] 李维华、朱明侠.特许经营方式是企业拓展的有效途径[J].国际商务,2005,(04).

[3] 孟秀石.餐馆特许经营系统及实证研究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6,(12).

[4] 张丹.我国餐饮业特许经营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商场现代化,2006,(02).

篇2

从住宿业情况来看,2004年末,全国住宿业法人企业共有3.9万家,从业人员205.6万人,资产总计5258.3亿元,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509.4亿元,亏损48.3亿元,营业利润率为-3.2%,资产负债率为61.3%。

分析住宿业的不同控股企业情况,国有及国有控股住宿企业个数相对较少,费用相对较高,偿债风险较低。据普查资料,国有及国有控股住宿企业共有1.2万家,资产总计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全部住宿企业的45.2%和44.4%,亏损27.9亿元为总亏损的57.8%,三费合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下同)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0.71:1,营业利润率仅为-4.4%,资产负债率为57.5%;非国有及国有控股住宿企业2.7万家,资产总计和主营业务收入为全部住宿企业的54.8%和55.6%,亏损20.4亿元为总亏损的42.2%,三费合计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0.66:1,营业利润率仅为-2.3%,资产负债率为64.5%。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住宿业企业的96.7%为内资企业,其资产总量、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住宿业的7成左右,经济效益低于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3.8万家、698家和611家,占全部住宿企业的96.7%、1.8%和1.6%;资产总计分别占76.3%、13.5%和10.2%;主营业务收入占77.9%、13.1%和9%。内资企业的平均规模相对小于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其营业利润率为-3.9%,低于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的-1.1%和-0.2%;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相对较高,为33.8%(即毛利率相对较低),要高于港澳台商投资企业8.8个百分点,高于外商投资企业12.1个百分点;但三费合计与主营业务收入相比,相对较低,为0.68:1,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为0.73:1,外商投资企业为0.74:1。内资企业偿债风险较低,资产负债率为54.5%,低于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0.1个百分点,低于外商投资企业26.9个百分点。从内资企业本身来看,1/3为私营企业,其资产总计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内资企业的25.7%和19.7%,主营业务利润率为-1.8%,亏损程度好于其他内资企业。

分行业看,旅游饭店业、一般旅馆业和其他住宿业资产总计分别为4223.1亿元、922.9亿元和112.3亿元,分别占住宿业总资产比重的80.3%、17.6%和2.1%;2004年各自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04.7亿元、270亿元和34.7亿元,分别占79.8%、17.9%和2.3%。旅游饭店业企业的个数虽只有住宿业的31.2%,但其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却占8成左右,亏损额也占到总亏损的90%。尽管旅游饭店业毛利率较高,为70.8%,较一般旅馆业和其他住宿业高出11.9个百分点和9.8个百分点,但由于三费合计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高达0.7:1,而一般旅馆业和其他住宿业分别为0.6:1和0.53:1,导致旅游饭店业营业利润率仅为-3.8%,要低于其他两个行业。且由于资产负债率为63.9%,高于一般旅馆业和其他住宿业12.9个和14个百分点,旅游饭店业的偿债风险也相对较高。

餐饮业基本处于微利时代

2004年末,全国餐饮业法人企业5.3万家,从业人员223.4万人,资产总计1717.5亿元,全年主营业务收入1530.9亿元,利润总额27.1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7%,营业利润率1.6%,资产负债率为58.1%。

在各登记注册类型中,内资餐饮企业个数占全部餐饮企业的96%,资产总计占81.5%,主营业务收入占78.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个数合计仅占4%,资产规模和收入份额也较小。由于占据着餐饮市场的主要份额,内资企业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3.7亿元,虽低于外商投资企业的15亿元,但相比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亏损1.6亿元的情况要好。

篇3

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局对全县餐饮企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基础夯实工作,在全县的2348家餐饮企业中,小餐饮店有1240家,占比52.81%,其中582(占总数的46.93%)家位于富顺县主城区,占城区餐饮企业的54.48%,其他则广泛分布于各镇乡集贸市场和学校周围。

二、主要做法和思路

1、按照《自贡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认定标准》,我县将经营场所不超过100㎡以下的餐饮经营企业认定为小餐饮店,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备案和监管,目前已备案小餐饮店1145个,备案率达92.33%。

2、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的规定,我县要求小餐饮店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入网,只取得《备案证》的小餐饮店不允许进入网络订餐平台。这样做可有效促使小餐饮店积极自主整改升级,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以便入网销售。

3、建立全县小餐饮店信用信息电子监管档案。

4、逐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小餐饮店的主体责任,要求其承诺按照《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操作。

5、统一制定《富顺县小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其制度上墙,并按要求一一落实相关制度。

6、强化小餐饮店的食品快检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一律按照四川省“三小”条例查处。

7、由于小餐饮受本身条件所限,达不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风险等级为最高等级,同时按照量化分级是评定取得了许可证的餐饮单位的规定,我县未将其纳入量化分级管理,而是将其确定为D级纳入风险分级管理,待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再进行量化评级。

三、存在问题

1、小餐饮店自身存在问题:一是经营者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餐饮店的流动性和经营行为的短期性,以及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小餐饮业主在硬件上不愿投资或投资较少,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简陋。二是部分小餐饮经营者办证意识和索票索证意识不强,进货渠道混乱,无进货台帐,所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在质量上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经营者无法追究其他相关人员责任。三是从业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外来务工人员多,部分是少数民族,下岗职工、夫妻档的较多,食品安全意识差,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差,文化程度层次偏低,规范操作技能差,通过反复培训讲解,改善依然不大。

2、监管中存在的困难:一是全县小餐饮店点多面广,

且流动性大,更新速度快。由于其投资成本小,人员要求不高,进入门槛较低,小餐饮成为许多就业者、特别是再就业者择业的首选,同时由于其竞争激烈、辛苦劳累、利润空间不高,又让许多人想方设法另谋他就,往往是同一家餐饮店,今天还是张三在经营,明天就换成王五了,很不利于执法人员监管。同时,在现行体制下,监管经费的不足和监督人员的偏少,给监督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比如忙于专项整治就忽略了日常的监管,使得小餐饮监管工作出现时紧时松,时好时坏的现象。二是整改困难,“老大难”问题难以根除,责令整改犹如隔靴搔痒。诸多对小餐饮处理依据中,都以责令整改或警告为先,且通过多次回访检查仍屡教不改者比比皆是,造成基层执法人员工作量巨大而效果甚微的两难局面。三是“三小”条例中,对无证的小餐饮的处罚只有责令改正和警告,达不到震慑作用,导致有些小餐饮店始终不肯办证。四是立案处罚程序繁琐,成本高,而针对小餐饮的处罚额度较小,执法人员往往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小小的罚款并不能引起经营者的重视,日常经营依然我行我素,强行取缔又不利于社会和谐,对繁荣市场经济、方便群众生活都带来负面影响,对政府解决就业问题增加负担。

3、疑问:小餐饮备案证到期后,是否应强制督促其整改升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依然无法取得许可证,是取缔还是继续对其进行备案管理(现在是做的越好、越规范的,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越重,这会不会打击这类餐饮的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台账(或问题清单)。建立小餐饮店食品安全风险台账(或问题清单)制度,分出重点风险单位和一般风险单位,分类监管。试点推行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定期集中听取其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报告,督促整改到位。

2、实行经营者诚信档案化管理。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餐饮店要进行公示,并及时约谈,其约谈记录载入被约谈单位诚信档案,对被列入“诚信黑名单”者采取更高的管理要求,执行更严的标准,同时要加大问题单位的“回访”检查力度,督促其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

3、推行小额食品安全保险。在小餐饮企业中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引入保险公司的第三方安全监督机构,及时监控企业的风险行为,实现“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补偿”,可为食品安全增加了一道“安全阀”,使食品消费更放心、食品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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