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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10:32:4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高新企业财务注意事项,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企业转型是指企业长期经营方向、运营模式及其相应的组织方式、资源配置方式的整体性转变,是企业重塑竞争优势、提升社会价值,达到新的企业形态的过程。企业转型和重组产生的动因很多,其中最原始的有两个: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应对竞争的压力,根据国内学者研究,在我国企业所发生的各种转型和重组的案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动因。

(一)救济型动机———消除经营亏损

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的资产重组浪潮明显带有政府撮合、干预的特征。企业转型和重组主要是为了解决亏损问题。政府部门出于消除亏损的目的,往往采取行政性手段迫使企业转向或优势企业来兼并亏损企业,这种做法在相当一段时期内是我国企业转型和重组的主要动因之一,其实际是一种对企业破产的替代机制。

(二)结构调整型动机———优化资源配置

随着新经济在 20 世纪末期全球范围内的兴起,在我国企业中掀起了一轮产业结构转型和重组升级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为规避单一行业风险而进行的多角化经营;一种是在原行业生命周期已经步入衰退期而进行的产业转型和重构。

(三)扩张型动机———组建企业集团

企业受到了外来企业的威胁,为了进一步扩大其规模而进行的转型和重组,寻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是目前企业转型和重组的主要动因之一。

(四)资源型动机———享受优惠政策

通过转型和重组可以获得银行的优惠贷款,政府的减税、免税以及财政补贴等,这是我国企业转型和重组的又一重要动因。事实上,一个企业作出转型和重组的决策,很少是由于某一单个原因引起的,通常要涉及到相互关联的多个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同时存在,也可能是相继发生的。

二、税收筹划的概述及产生的原因

税收筹划也叫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行或通过中介机构的帮助,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机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的过程。所以,企业转型和重组的税收筹划,是指企业依据现行税收法律制度并结合其发展趋势,统筹安排涉税的企业转型和重组活动,设法谋取最大税后收益的税收决策行为,以达到节约纳税额、降低企业转型和重组风险的目的。

(一)政府行为原因

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特殊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税收中例外的减免照顾,诱使众多纳税人争取这种优惠,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鼓励企业转型和重组以盘活国有资产,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政策的优惠大大降低了企业转型和重组的成本,这为税收筹划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税收法律的弹性

税收法律的许多规定都是具有弹性的,尤其是为了调节经济,制定了大量的优惠措施,这为纳税人提供了各种纳税方案,供其筹划和选择,包括:纳税人的可变通性、税基变化因素、边际税率因素等等。

(三)纳税人自身因素

现代企业都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在实行全面税收约束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基于众多原因有进行税收筹划的愿望,主要动因在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和涉税风险的存在。任何纳税筹划行为,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即经济主体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税收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项目,纳税越高,就意味着纳税人多一项损失,由此可见,税收筹划是适应纳税人的需要而产生,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行为自动化、自身利益独立化后,纳税人追求自身利益的必然结果。企业存在不合理的纳税,就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也可能不了解税收文件而多缴纳税金,由于占用了资金造成利息及机会成本的损失,若少缴税款,无论有意无意,很容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避税,处以罚款,严重者还会触犯法律,诸如此类,都是企业涉税风险。鉴于涉税风险的存在,企业逐步意识到为避免风险所做的准备是重要的而且是必要的。

三、企业转型和重组过程中税收筹划框架

(一)企业转型和重组过程中税收筹划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企业制度也随之进一步完善,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自主经营,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尤其是在企业资产重组或转型阶段,税收筹划都是必不可少的。

1.促进纳税人主动地学习和了解税收法律和税收制度

税收筹划使纳税人在纳税方面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抑制偷税漏税,使纳税人遵守税法,进行合理的避税。企业在转型和重组过程中依法进行税收筹划,可以享受税收政策的各种好处,从而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2.促进纳税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企业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三大关键要素是:资金、成本、收益,税收筹划可以使资金、成本、收益的达到最优效果,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水平。税收筹划离不开纳税人的财务成本管理,它要求财务人员要掌握会计的各种法规制度等,要能灵活运用各种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正确进行纳税调整和计税,在国家法律以及税收制度范围内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为企业节省成本、费用。

3.有利于企业转型和资产重组行为的规范化

企业经营的目标就是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收入不变的情况下,要想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只有降低各种成本。

4.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企业根据国家的税收优惠、鼓励政策考虑企业转型和重组方案,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起到了更快更好地落实国家经济政策的作用。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有利于促进资本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企业转型和重组税收筹划的内容

1.企业转型和重组涉及的税种

企业转型和重组涉及的税种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此外还有营业税和印花税等。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其税负大小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转型和重组应根据产权转移的所得或所失相应地调整企业应纳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税负相关的三个主要方面是:准予从收入中扣除的项目,免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减免税优惠项目。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其特点是普遍征收、价外税、使用专用发票和税率简化。当企业转型重组中发生的资产流动,如发生生产线的买卖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增值税。与增值税相关的主要因素是纳税人身份和减免税的优惠项目。营业税是以纳税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营业税的特点是税源普遍、征税面广、征收简单。当企业转型和重组中所涉及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被视为销售不动产时按税法规定需缴纳营业税。与营业税税负相关的主要因素的营业额计算和减免税优惠项目。

2.企业转型和重组的涉税问题及其税收筹划

许多企业在正常经营状态下无法获得税收收益,但是通过转型重组活动,就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的待遇。一般企业转型和重组的涉税问题及其税收筹划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纳税主体选择及纳税地位的变化。我国现行税制对同一经济行为在不同纳税主体上实行差别对待,在企业的转型和重组过程中相纳税主体的应引起变化,由非优惠企业成为优惠企业,这一问题源于我国现行税制对同一经济行为在各类主体之间税收待遇上的差异性,尤其是在所得税上表现最为明显。譬如,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与非试点企业、上市股份制公司与非上市股份制公司、境外上市股份制公司与境内上市股份制公司等在适用税率以及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由于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特定时期国家的政策意图,因此,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纳税主体发生变化而引起的税收变化,并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按照税法的导向科学选择纳税人主体的性质、具体改制重组的形式等等。

(2)企业转型和重组是一次资源的重新配置过程,这一过程必然会发生资产的转移。企业在产权转移过程中无法回避两类税收问题:一类是流转税问题;在企业转型和重组过程中流转税方面采用了较优惠的税收政策。如:按有关税法规定,企业产权的交易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投资入股采取无形资产、不动产形式的,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类是对产权转移形成所得的税务处理。而对资产转让实现的收益,如转让机器、设备、房地产实现的所得,则被视为资本利得。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转让收益和持有收益征税的差别,转让收益需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 25%的企业所得税,而股权持有收益,即股息、红利所得,只要是持有居民非上市公司股票或者居民上市公司股票持有期超过 12 个月,就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就可通过在股权转让前将所有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全分配掉,然后,再按净资产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这样就可以将一部分股权转让收益转化为股权持有收益,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3)企业转让定价问题。过去,人们通常只认为跨国公司存在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进行国际避税问题。事实上,国内企业集团内部同样存在转让定价问题。由于有关所得税法规对利润水平较低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办第三产业等规定了减免税优惠政策,导致关联企业之间的税负水平存在差异。

(三)企业转型和重组过程中税收筹划注意事项

转型和重组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除了应考虑税收因素对目标公司选择、纳税主体定位、双方股东利益等方面影响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税收筹划要树立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概念

由于多种税基之间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的缩减同时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总体税负减轻可能引起其成本费用上升或其他税法中的税收优惠、纳税递延来获得税收收益外,同时还要考虑企业转型和重组引起的债务豁免对降低企业负债是很好的途径,但是在豁免债务的同时往往增加巨额的债务重组所得税负担,所以应权衡税务与税负的利弊,以获得整体利益最大化,所以税收筹划方案要达到最优的必须考虑企业总体利益最大化。

2.企业财务人员要深入学习和研究相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及其变化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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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3-0222-02

1 从企业的利益博弈看税务筹划与会计处理、财务管理的关系

税务筹划与会计处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一部分,有着共同的企业主体。我们可以按照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利益博弈的激烈程度,将其利益关系划分为利益对抗、利益关联、利益影响三个等级。在不同的利益博弈等级中,企业的税务筹划、会计处理和财务管理将面临着不同的利益博弈对象,如下表1所示:

2 税务筹划在会计处理中的应用

2.1 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

企业销售货物结算方式不同,其收入确认的时间也不同,纳税月份也有差异。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采有托收承付或以委托银行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名销售和分期预收方式以交付货物时为收入确认时间。这样,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时间来加以筹划,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达到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利益。

2.2 费用列支的选择

对费用列支,税务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通常做法是:(1)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存货盘亏及毁损的合理部分都应及早列作费用;(2)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采取预提方式及时入账,如业务招待费、公益救济性损赠等应准确掌握允许列支的限额,将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3)尽可能地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以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达到节税的目的。

2.3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

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投资比重低于25%时采用成本法;高于25%而低于50%,但能对被投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时,或者虽然低于25%,但能对被投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时及超过50%时宜采用权益法。可见,这一规定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一般来说,如果被投资企业先盈利后亏损则选用成本法,反之则选用权益法。

2.4 折旧和摊销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及摊销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会计上可用的折旧方法很多,加速折旧就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节税方法。另处,企业财务制度虽然对固定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期限作出了分类规定,但有一定的弹性,对没有明确规定折旧或摊销年限的资产尽可能选择较短的年限,将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完毕。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这样因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存款。

2.5 存货计价的选择

依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五种:先进行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毛利率法。采用何种方法对本企业有利,企业必须认真的筹划。

一般来说,物价下降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比别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期末存货低,从而加大当期成本,减少当期应税所得额。在当前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延缓纳税无疑从国家取得一笔无息贷款,使企业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可供利用,产生效益。

2.6 资产计价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资产的计价直接影响到财产税的计税基数。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房屋、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税法同时规定:“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连接管算起”。这就为房产核算作出了明确地规定。因此企业在建设房屋工程时,必须明确区分属于房产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和不属于房产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的价值,并在会计账薄中分别记录。此外,企业使用的中央空调,如何入账也很关键。有时房产原值中包括中央空凋设备,但如果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关于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因此,企业应独立核算中央空调设备,以减少企业的房产税支出。

3 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3.1 筹资决策中的财务筹划

对于一个企业来讲,不同的筹资方式组合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同时也会使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这就要求投资者必须在筹资决策中作好税务筹划分析工作。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负债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享受所得税利益。相比之下,股息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的,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进行分配,因此,企业就可以通过资本结构的合理搭配来实现财务筹划的目的。一般来说,为获取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方式筹资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方法效果最差。企业在分析筹资中的税收筹划时,应着重考察资金结构和筹资方式问题,特别是负债比率合理与否,不仅制约着企业的风险和成本的大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税负及税后收益。由于负债的利息记入财务费用能抵扣应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了企业应交所得税。在税前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下,负债比率越高越好。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各融资成本会加大。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时,负债反而达不到节税目的。

3.2 投资决策中的税务筹划

(1)组建形式的选择。

投资者在设立企业时,有几种形式可供选择。企业组建形式不一样,税收政策也各异。以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经营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要又重纳税,即先交公司所得税,再交个人所得税;而合伙经营的业主,只须交个人所得税。在组建时采用何种形式,当事人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慎重筹划。

(2)设置分支机构的选择。

对于企业来说,随着业务的扩张,势必面临在其下设置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选择,那么是设置分公司好还子公司好?哪个对企业更有利?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因为两者在税收上截然不同。分公司相当于一个办事处,其优点在于它不是独立法人,所发生的亏损或损失可冲抵总公司账面利润;此外,还可不交纳资本注册费、印花税等费用。缺点在于它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如减免税、退税等。子公司虽然有税收优惠,但由于是独立法人,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亏损。总公司应权衡利弊后决定。从纳税角度讲,在刚开始设置分支机构时以分公司为优,因为在设立初期亏损性大些。一旦分公司成熟后,可适时转化为子公司,以便获得税收优惠的好处。

(3)投资地区行业的选择。

无论是国内投资还是国外投资,企业都必须认真考虑和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及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我国规定: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右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而在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及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一般为15%,而其它地区为33%。因此,企业应选择这些有税收优惠的地区进行投资。这样,不仅可少交税,而且完全符合政策导向和税法立法意图,于己于国都有利。

国家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征收所得税。”为了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规定:“投资于第三产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等。近几年,国家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和全面启动房地产,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国家则对其课以重税,以上种种国家关于投资行业的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这要求投资者在投资决策前,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关于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认真进行税收策划,合理减轻企业的税负。

3.3 利润分配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的股利分配形式一般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根据税法规定,股东取得现金股利须交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却不交税。因此,企业要从发展前景来筹划发放多少现金的股利,从而对企业和股东都有利。

4 税务筹划应注意事项

4.1 坚持经济原则

企业在税务筹划实施过程中,会发生种种筹划成本,因而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先对其预期收入与成本进行对比。只有税收筹划所带来的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税收筹划才可行,否则要放弃。

4.2 全局观

要以整体观念来看待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制订最佳经济决策。由于税收筹划是以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既要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又要结合企业本身特定环境、经营目的来选择,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的个别税负高低。也就是说,税收筹划的正确态度是以企业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筹划的条件和因素,选择可能使企业税负并非最轻,但却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4.3 守法

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政策优惠的规定、纳税方案的选择及收支的适当控制等途径来获得节税利益。它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以税法条款为依据,不乱摊成本费用,不乱调利润,当有多种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时,不仅要选择税负最低的财务决策,而且要使税收筹划行为合法、合理。

5 结语

综上所述,税务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以选择时,企业通过税务筹划实现无偿使用资金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及时足额缴税,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等,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由此可见,正确进行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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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企业的利益博弈看税务筹划与会计处理、财务管理的关系

税务筹划与会计处理、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活动的一部分,有着共同的企业主体。我们可以按照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利益博弈的激烈程度,将其利益关系划分为利益对抗、利益关联、利益影响三个等级。在不同的利益博弈等级中,企业的税务筹划、会计处理和财务管理将面临着不同的利益博弈对象,如下表1所示:

2税务筹划在会计处理中的应用

2.1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

企业销售货物结算方式不同,其收入确认的时间也不同,纳税月份也有差异。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采有托收承付或以委托银行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名销售和分期预收方式以交付货物时为收入确认时间。这样,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时间来加以筹划,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达到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利益。

2.2费用列支的选择

对费用列支,税务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通常做法是:(1)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存货盘亏及毁损的合理部分都应及早列作费用;(2)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采取预提方式及时入账,如业务招待费、公益救济性损赠等应准确掌握允许列支的限额,将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3)尽可能地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以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达到节税的目的。

2.3长期投资核算方法的选择

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投资比重低于25%时采用成本法;高于25%而低于50%,但能对被投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时,或者虽然低于25%,但能对被投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时及超过50%时宜采用权益法。可见,这一规定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一般来说,如果被投资企业先盈利后亏损则选用成本法,反之则选用权益法。

2.4折旧和摊销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是缴纳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项目,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折旧及摊销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会计上可用的折旧方法很多,加速折旧就是一种比较有效的节税方法。另处,企业财务制度虽然对固定折旧年限、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期限作出了分类规定,但有一定的弹性,对没有明确规定折旧或摊销年限的资产尽可能选择较短的年限,将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完毕。由于资金存在时间价值,这样因增加前期折旧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存款。

2.5存货计价的选择

依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五种:先进行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毛利率法。采用何种方法对本企业有利,企业必须认真的筹划。

一般来说,物价下降的情况下,采用先进先出法比别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期末存货低,从而加大当期成本,减少当期应税所得额。在当前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延缓纳税无疑从国家取得一笔无息贷款,使企业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可供利用,产生效益。

2.6资产计价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资产的计价直接影响到财产税的计税基数。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余值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房屋、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税法同时规定:“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等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算起,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连接管算起”。这就为房产核算作出了明确地规定。因此企业在建设房屋工程时,必须明确区分属于房产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和不属于房产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的价值,并在会计账薄中分别记录。此外,企业使用的中央空调,如何入账也很关键。有时房产原值中包括中央空凋设备,但如果中央空调设备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单独核算并提取折旧,则房产原值不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关于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因此,企业应独立核算中央空调设备,以减少企业的房产税支出。

3税务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运用

3.1筹资决策中的财务筹划

对于一个企业来讲,不同的筹资方式组合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同时也会使企业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这就要求投资者必须在筹资决策中作好税务筹划分析工作。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所形成的负债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享受所得税利益。相比之下,股息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的,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进行分配,因此,企业就可以通过资本结构的合理搭配来实现财务筹划的目的。一般来说,为获取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方式筹资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方法效果最差。企业在分析筹资中的税收筹划时,应着重考察资金结构和筹资方式问题,特别是负债比率合理与否,不仅制约着企业的风险和成本的大小,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税负及税后收益。由于负债的利息记入财务费用能抵扣应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了企业应交所得税。在税前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的前提下,负债比率越高越好。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各融资成本会加大。当负债的成本率超过了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时,负债反而达不到节税目的。

3.2投资决策中的税务筹划

(1)组建形式的选择。

投资者在设立企业时,有几种形式可供选择。企业组建形式不一样,税收政策也各异。以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经营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要又重纳税,即先交公司所得税,再交个人所得税;而合伙经营的业主,只须交个人所得税。在组建时采用何种形式,当事人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慎重筹划。

(2)设置分支机构的选择。

对于企业来说,随着业务的扩张,势必面临在其下设置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选择,那么是设置分公司好还子公司好?哪个对企业更有利?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因为两者在税收上截然不同。分公司相当于一个办事处,其优点在于它不是独立法人,所发生的亏损或损失可冲抵总公司账面利润;此外,还可不交纳资本注册费、印花税等费用。缺点在于它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如减免税、退税等。子公司虽然有税收优惠,但由于是独立法人,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亏损。总公司应权衡利弊后决定。从纳税角度讲,在刚开始设置分支机构时以分公司为优,因为在设立初期亏损性大些。一旦分公司成熟后,可适时转化为子公司,以便获得税收优惠的好处。

(3)投资地区行业的选择。

无论是国内投资还是国外投资,企业都必须认真考虑和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及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我国规定: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右减征或免征所得税3年;而在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及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一般为15%,而其它地区为33%。因此,企业应选择这些有税收优惠的地区进行投资。这样,不仅可少交税,而且完全符合政策导向和税法立法意图,于己于国都有利。国家规定:“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征收所得税。”为了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规定:“投资于第三产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等。近几年,国家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和全面启动房地产,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国家则对其课以重税,以上种种国家关于投资行业的税收优惠差异,给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这要求投资者在投资决策前,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国家关于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认真进行税收策划,合理减轻企业的税负。

3.3利润分配中的税务筹划

企业的股利分配形式一般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根据税法规定,股东取得现金股利须交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却不交税。因此,企业要从发展前景来筹划发放多少现金的股利,从而对企业和股东都有利。

4税务筹划应注意事项

4.1坚持经济原则

企业在税务筹划实施过程中,会发生种种筹划成本,因而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先对其预期收入与成本进行对比。只有税收筹划所带来的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税收筹划才可行,否则要放弃。

4.2全局观

要以整体观念来看待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制订最佳经济决策。由于税收筹划是以实现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既要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又要结合企业本身特定环境、经营目的来选择,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的个别税负高低。也就是说,税收筹划的正确态度是以企业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筹划的条件和因素,选择可能使企业税负并非最轻,但却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4.3守法

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政策优惠的规定、纳税方案的选择及收支的适当控制等途径来获得节税利益。它是一种合法的行为,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以税法条款为依据,不乱摊成本费用,不乱调利润,当有多种可供选择的纳税方案时,不仅要选择税负最低的财务决策,而且要使税收筹划行为合法、合理。

5结语

综上所述,税务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以选择时,企业通过税务筹划实现无偿使用资金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及时足额缴税,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等,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由此可见,正确进行税务筹划对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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