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31:0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法制宣传和法治宣传,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互联网传播的优势
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互联网媒体具有海量的储存量,具备了大量储存、随时调阅、即时更新修正法律、法规条文的物理可能性。由于具备了空间的优势,也就具备了独立设置专业性较强频道、平台的条件;不受出版和播出时间的限制,可以及时、即时新闻,也允许适当的内容间断;可以大量刊发图片,还能刊发音频、视频新闻;还能充分实现视频、文字、图片多种形式辅助综合的结果,使内容更加充实。
网络在传播时间上具有明显的自由、快捷的特点,可以轻易做到即时滚动各类新闻。近年来,在国内外许多重大新闻,特别是突发性新闻报道上打响第一枪的,已经不再是电视、广播,更不是报纸,而是互联网站,甚至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比如当年由我全国首发的《苏秀文驾驶宝马车撞死农妇》这一新闻,在第一时间后随即进行实时滚动报道,在全国互联网新闻界引起广大关注。
传播空间上的无限性。网络媒体传播空间不分地域,没有疆界,可以说,全球互通互联的电子网络有多大,网络媒体的传播空间就有多大。比如说建一个法律法规库,它的容量任何其他形式的媒体都不容易承载,而对于互联网就变得很容易、很便捷,你想查一个关于法治文化这方面的法律法规,随时上网都可以轻松得到。另外,我们要开展一项法律法规的普法活动,对事件进行整体宣传,利用网络就可以进行较长时间的策划和推动,可以有很多单位一起参与,声势可以搞得很大,这样对网民学习法律知识很有帮助。而且网络上相对很自由,有什么案件,你有什么想法,在网络上都可以讨论,所取得的效应将是巨大的。
传播方式上的多样性。比之传统媒体,网络媒体更大的特性在于其传播方式的灵活多样性。这方面的变革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也是最具魅力的。主要有三点值得特别注意:一是交互传播。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通常是单向的,编读双方无法随时随地进行双向沟通。而网络媒体既可以是单向传播,也可以双向(编读之间)甚至多向(编读之间、读读之间)传播。信息的传播具有很强的交互性,网民与网站之间、网民与网民之间可以利用聊天室、网络电话等工具即时沟通,实现互动。对新闻内容也可以随时展开讨论,还可以举行网络会议等等。二是多媒体传播。网络媒体可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体,是地地道道的多媒体。国内大多的网站已推出了视频节目。三是个性化传播。报纸和广播、电视毕竟是一般意义上的大众传播,你在上面所看到或听到的内容同其他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媒体所看到或听到的东西是一样的,报纸不可能为你单独出版,电台和电视台也不可能播送只供你一个人收听、收看的节目。然而,它们所做不到的这些,网络媒体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如今在手机里,比如今日头条这个APP,你可以依己所好,订阅自己喜欢看的新闻类别。在一些法律为主题的微信公众账号里,甚至通过关键词查询《宪法》《治安管理条例》、《民法》、《婚姻法》等,以及各地方关于法治文化方面的法律法规里面的任何一个法律条款,可以方便得很,手到擒来。
二、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网络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以推进“五五”普法的顺利验收,推动“平安灞桥”的建设,在宣传内容上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积极宣传“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治灞桥”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三是向广大群众展示近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法律援助条件、人民调解程序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成效显著
开展好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规定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其它人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专门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新部署,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安排通知,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宣传月活动,使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三、联系实际,开展多形式宣传
(一)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紧密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注重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在本系统结合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此项活动重点加强对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政策、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参与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各司法所、各部门也能联系实际,丰富宣传内容,重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确定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国家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条例、决定和意见、建设和谐平安社会的意义、目的和任务以及《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我局以推进“五五”普法的顺利验收,推动“平安灞桥”的建设,在宣传内容上主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积极宣传“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治灞桥”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三是向广大群众展示近年来我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法律援助条件、人民调解程序和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成效显著
开展好这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班子认真研究,一是建立健全了组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明确规定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其它人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专门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新部署,并制定下发了活动的安排通知,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宣传月活动,使这次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三、联系实际,开展多形式宣传
(一)在这次宣传月活动中,我局紧密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注重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在本系统结合依法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此项活动重点加强对街道、社区、农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政策、规定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参与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各司法所、各部门也能联系实际,丰富宣传内容,重点突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确定宣传内容。重点宣传国家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条例、决定和意见、建设和谐平安社会的意义、目的和任务以及《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三)积极参加大型活动。四月一日,区委政法委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我局积极参与了宣传。组织了局机关、各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业务骨干在宣传活动现场进行现场咨询,采取展板、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了《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道路交通法》、《婚姻法》以及《公证法》常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一千余份,接待当事人咨询百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