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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文化的保护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8 17:39:3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非遗文化的保护,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非遗文化的保护

篇1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1-0035-02

随着日益频繁的中外交流,中国传统文化备受世界的青睐。我们在吸收外来文化的同时,高校更应该肩负起传承中国文化、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保护传承价值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历史和自然的发展过程中,民间各种文学作品、技艺、工艺作品、表演形式、文化场所等世代相传的非物质表现形式,是民族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学者王文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中归纳了非遗文化“独特性、活态性、传承性、流变性、综合性、民族性及地域性”等7个特点。各地区非遗文化的合理传承开发,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社会,使非遗传承人能够保有持续弘扬甚至创新的动力,进而使本土非遗文化成为地区社会文化的特色和名片。

二、云南非遗文化的保护传承现状

云南是祖国西南边陲多民族大省,有着悠久的民族文化与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2003年开始,云南作为全国试点省份,开展了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普查,收集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之后持续开展非遗申报工作。目前,在文化部四批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中,云南已有大理三月街、阿诗玛、东巴造纸技艺、傣族泼水节、布朗族弹唱、普洱茶制作技艺、白族扎染技艺等10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位列其中,有几十个文化部命名的国家级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同时,《云南映象》《云岭天籁》等成为驰名中外的云南民族文化名片,李怀秀、李怀福姐弟、香格里拉组合等,也成为云南原生态文化的代言人,这些文化遗产传承与创新为今天的彩云之南打下了耀眼的民族文化烙印。

但是,云南的非遗文化传承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城镇化浪潮的冲击下,云南不少传统民居、服饰、语言习俗等民族具象特征正在消亡,大量珍贵的非遗文化亟待保护。

2.非遗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体系建设滞后于保护实践,各州市对非遗重要价值的认识不一致、不到位,传承人才队伍参差不齐,非遗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匮乏。

3.云南各州市非遗申报比例失衡,如布依族、基诺族、德昂族等文化遗产亟待发掘和非遗申报。

4.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之间还缺乏有力的合作机制,非遗传承和保护形式较为单一。除了各级文化馆、艺术院所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阵地外,还应发挥博物馆、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作用,使非遗保护及传承机制多元化提高传承保护的有效性。

三、高校在非遗传承保护的使命及文化责任

教育和文化传播本身就是高等教育的职责所在。当年,西南联大的闻一多、钟敬文等先生就在挖掘研究云贵少数民族文化方面做了许多开拓性的工作。非遗保护需要理论支持,理论研究正是高校的优势所在。作为文化的承载者和传播者,高校学者具有先进的文化理念和很强的思辨能力,通过选择、批判、传承、传播培养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和宣传文化保护传承的责任意识,同时对传承非遗传统文化起到文化拓展创新的职能。

四、高校在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探索

1.利用高校教育经验优势,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步伐。

2.建立非遗文化保护人才培养计划,构建非遗人才培养机制,以老带新,培养更多有志于从事非遗保护传承专家和学人。

3.构建高校、地方政府与传承人合作的新模式,即“1+1”互动教学模式。安排一名专业教师与一个非遗传承人共同开设一门课程或讲座。由传承人现场表演,传授艺术创作技艺、呈现创作过程,由专业教师从学术角度讲授其起源、发展及流变,归纳艺术价值。这种通过口传身授、声形并茂又有一定理论文化深度的方式更有利于传播弘扬非遗文化,也是对非遗传承人一种长期良性的保护。云南财经大学2016年就邀请一批非遗传承人如杨文忠、毕向红等到校开展系列“活态”非遗传承活动,受到财大广大中外学生的好评及政府管理机构的关注。

4.高校可以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日”以及国家民族传统节日,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巡展”、非遗系列讲座、学术论坛、“非遗”专题展览和地方戏曲、曲艺、民俗游艺活动等演出,同时收集精品,通过走出去及网络传播的形式扩大传播影响力。以此提升学生及公众对传统文化的兴趣,深化大学生人文底蕴和人文情怀的培育与熏陶,打造缤纷多彩的校园文化。

5.搜集、整理有关云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数字化资源,创建非遗名录信息资料库和研究资料专题数据库,以云平台资源库形式用网络传播的渠道,将云南非遗文化传向世界。同时,还可利用大数据,对非遗媒体活跃度、关注度和成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对应策略,为非遗的活化传播寻找方法和路径。

6.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对于引导公众,特别是年青一代对非遗文化的价值认同,移动互联网媒体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在非遗文化传播统一规划体系下,通过网站、QQ、“三维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移动客户端)等,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加大非遗文化的移动互联网传播和互动交流。

7.以产学研合作为载体,加强非遗保护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多渠道为非遗传承和弘扬提供持续的经济保障。

8.加强高校与博物馆、文化馆、专项科研机构的联合,形成资源共享的合力。

9.非遗保护既需要理论,更需要现场实地挖掘。因此,高校的非遗传承保护应在确定系列课题后,“走出去”主动融入非遗地进行基层田野调查。云南财经大学通过“布朗族弹唱”“傈僳族民歌传承”等非遗田野调查课题研究,正在积累相关实践经验。

10.非遗的传承传播应在继承中吸收新元素,不断创新,融入当代民众的文化生活。受到大众的喜爱和维护,才是最好的传承保护。

11.高等院校可以Y合本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成立相关研究传承机构。基于此,云南财经大学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社会和政府的肯定,并在2016年成立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更加体系化地投入到云南非遗保护传承和传播中。

五、结语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并使非遗文化成为一种核心竞争力,是我们教育文化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也是进一步提升高等院校自身价值和形象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播引入高等教育体系,将丰富高等教育的文化资源、教学手段及方法,也对高校大学生素质教育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

[2] 刘宁.地方高校对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研究[J].大众文艺,2014,(5).

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世界各地都在推崇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与利用,并把它作为一项特色文化节目渐次的推向观众,推向普通百姓,让我们认识并自觉的去保护、去发掘,原来这也是非遗、这就是非遗。

金乡县,古称山阳县,2015年被评为山东省文化强省先进县,非遗在这里也得到了更好的发掘与利用。包括像稀有戏曲的保留、中医技术的承传、特有文化小吃、童谣等。

一、成立研究中心,做强体制保障大文章

2008年金乡县四平调被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成立四平调保护中心;与之同时,又与曲阜师范大学成立金乡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有了这两个中心的保障,该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好的发掘和利用。面对传承人老龄化严重的现实,收徒难也是一项更为棘手的事情。要解决这些难题应致力于多方的努力:一是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打磨包装,做好亮化。二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实体保障、物质层面的、精神层面的,做好自然化、轻松化。三是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穿上地方特色的嫁衣,洋气化、开放化。

二、活态化非遗,走近大学校园、走入伊园村庄

金乡县的非遗保护利用,注重的是唯有源头活水来,卧龙需点睛、水墨要丹青,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办了多场进大学校园活动,让保护传承人走上大学讲台,给他们一个现身传艺的大空间,老艺人手把手的传唱与演示,让青年一代在兴趣与爱好中不自觉的去喜爱、也有意识地接受;也许他们现在只是凭爱好,而当这些青年人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会在工作中自觉的去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有甚者也许有的,特别是有所特长的大学生就成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承继者。更为平民化的方式,像庄户剧团、送戏下乡等直接的把戏曲形式的非遗送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让老百姓的居家饭,也有大戏的调味来佐餐。

三、重点打造、一乡一艺

金乡街道的四平调、司马镇的山东落子、马庙镇的山东琴书、胡集镇的坠子、高河街道的渔鼓、羊山镇的金乡花鼓戏……如今,金乡县9个镇、4个街道都有了自己独特的区域文化。一乡一艺,一个乡镇一个重点戏,有主有次,突出特点,重拳打磨。这样的发掘方式有利于各镇街戏曲进行交流传承;有利于地方特色的形成;有利于重点包装,打造多才多艺的资深传承人;节目汇演也更能让老百姓记得住、叫得响;更加的活态化。种种有利于使得机制保障与实体自身的发展相结合,必然相得益彰,例如,送戏下乡每年演出600余场,硕果连连。

四、登得祖谱、上得玉蝶,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定等次

金乡县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个,省、市级1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化表性传承人1人,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人。“金乡四平调”“山东落子”已被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鸡黍之约”“渔鼓”被列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两夹弦”“金乡红三刀”等4个项目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竹马、渔鼓、花鼓戏、高跷等县级非遗名录项目16项。为保护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金乡县为像周艳修、张萍这样的乡下优秀文艺人才破格解决编制,调入县文化馆等单位,让他们专心创作、演出。

篇3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明确规定:“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是对非遗“生命力”的明确与强调。”换而言之,非遗是基于特定时代背景下的精神传承,以代际性和活态性、情境性以及实践性的特点,依据自身独特的方式存在并发展,为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而在此基础上,数字化技术的衍生,不仅是对非遗生态及观念的改变,更是以外在存储或宣传的方式,彰显非遗的可能性、合法性,这既是对非遗生命力的诠释,又是非遗保护的必经趋势。

一、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分析

1.含义

顾名思义,非遗数字化保护是指:利用数字采集和存储、处理、展示与传播等现代技术手段,经转换、再现以及复原等操作,将其演变为数字形态,并通过新视角的诠释和解读,以新方式的保存为基准,对其加以合理运用,用以从源头上达到非遗保护及传承的目的。

2.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2011年6月)中,第13条明确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除依法应当保护的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便于公众查阅。”该项法律的颁布,是在法律的角度上对非遗数字化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强调。此外,非遗数字化保护工程的启动,是依据数字化技术,将非遗予以全方位保护及传承。例如:陕西和等地非遗数据库的创建,为其数字化保护及传承奠定有利基础。

3.保护技术

传统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虽可对非遗予以传承,但因对其的“伤害”,逐渐被现代技术所取缔。如计算机技术的运用,主要采用非遗图像、音频与文字记录的方式,以“虚拟再现”的层面,构建非遗数据库,这是当前非遗保护的核心策略、关键手段。其中,非遗数字化技术包含保存与存档技术、虚拟再现技术、构建数字博物馆。

首先,保存与存档技术。信息获取作为非遗数字化保护存档的首要内容,是以高精度扫描仪、相机为辅助,经非遗信息采集和编辑工作的开展,将其演变为数字化格式,便于光盘和硬盘等介质的存储,以此达到非遗安全且长久保存的目的。其次,虚拟再现技术。通过数字摄影、虚拟现实以及三维模型等技术,将非遗于还原的前提下创建虚拟情境,尤其针对濒危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借助虚拟复原和多维度演示等层面,实现针对性保护、传播的目的。最后,构建数字博物馆。数字博物馆是对非遗信息的整理加工,以数字化系统的辅助,对信息加以分类编辑后,存储至数据库,便于用户选用链接、搜索等形式对非遗信息资料的快速查找。

二、加强非遗数字化保护应采取的措施

1.优化建档方式

数字化保存及记录工作的开展,是非遗保护的关键措施,具体可从以下几个层面予以实现:其一,非遗文献和图片、影像与碑刻等资料的整理,以数字转化及存储的层面,构建非遗文献数据库;其二,非遗实践工具、场所及产品的记录,以文字、图像和音像等格式差异,将其分类储存;其三,结合数字化技术的运用,时刻关注非遗动态实践,依据动态立体、高清记录的层面,对其予以全面性存储。

对于传统非遗保护方式而言,数字化保护具有存储灵活、传播迅速、应用广泛的优势。其中存储灵活:鉴于数据存储载体、容量以及格式的逐步优化,非遗数字化存储俨然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既是对非遗存储空间、成本以及管理等流程的缩减,又可为非遗盘活创造条件;传播迅速:经电子存储,非遗信息传播、复制、编辑等效率得以全方位提升;应用广泛:数据分析、统计和查询、检索、加工与应用等均对非遗资源予以多元化利用。

2.优化宣传模式

相较于非遗数字化存储,其宣传工作也以资料、器具和实践等层面获取相应的非遗记录信息,但非遗数字化宣传工作是以展示、展演与展览等为辅助,通过向外来者、拥有者、传承者间的非遗信息宣传,促使人们达到非遗保护警示的作用。由此可见,在进行非遗数字化宣传工作中,若要从根本上达至最佳宣传效果,则应对其数字化宣传的特性予以全方位明确,即是对传统非遗保护展示、展览等模式的突破,更是其跨族群和跨时空宣传的根本;打破非遗静态和平面展示的局限,如借助数字化技术,优选3D虚拟技术和高清扫描技术,将非遗予以立体化及动态化实物综合展示的背景下,落实跨时空传播的真正内涵;以单向展示和宣传为基准,结合人机互动、体感技术等技术,逐步强化非遗数字化宣传体效果。

3.优化传承措施

非遗教育和传承是其保护工作的核心宗旨,即主要利用传承者间的精神交流,如心授、言传身教等手段,配以文字或图像的传承手段,达到非遗传承的目的。但是,伴随数字化技术的系统化介入,非遗传承周期明显缩短,提升传承效果。再者,非遗传承在于对“术”、“道”的统一,如“术”代表非遗传承技术和工艺、仪式等;“道”则代表非遗传承的内容,常见传承技巧和技能、传承信仰与观念。对此,非遗数字化传承,应在“术”、“道”传承的基础上,对数据采集与分析等模式予以全面思考,用以达到传承者心理变化、创新特点揭示的目的。

三、结语

总而言之,非遗作为民族“记忆”,其非遗保护、开发工作则属于人们不容忽视、义不容辞的责任。数字化非遗保护,是通过新保护路径的开辟,融合非遗保护、文化发展等活动,构建新型非遗传播、传承新趋势。总之,笔者建议人们应在非遗保护中,高度关注数字化技术的运用,结合对非遗保护内容的全面解析,将其数字化保护工作落实于实处。

参考文献:

[1]卓么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研究[J].实验室研究与探索,2013,32(8):2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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