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3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加强信用风险管控,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工商企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
(1)借款人恶意行为风险。在工商企业申请借款前,均会被考察资信评级,若考察结果在正常范围内,说明风险较小,故可获得借款。而后,以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将资金投入到生产和销售等相关环节中。若在还款日前,企业并未遵守信用而将其投入资金股市中,并企图在还款前获取高额利润,便极有可能使借款资金被股市套牢,导致无法归还资金和恶意拖欠资金的情况产生,增加资金借贷风险。
(2)生产经营风险。对工商企业进行分析可知,其生产、经营方面的困难具有较强的突发性与不确定性,当其借款后,一旦出现生产、经营的困难,便极有可能陷入生产经营风险,导致难以按时还款。
(3)财务管理风险。借款钱,财务体系的考察结果并不能完全规避资金使用过程中财务管理的相关风险。例如,当财务管理人员自身道德修养不高,易受利益诱惑时,其贪污、挪用借款等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将大幅提升,从而使得工商企业遭受严重损失。
二、工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赊销比例较低,信用风险较大
据国家统计总局数据显示,全球范围内,每年借助赊销的方式完成的交易额已占据全球交易总额的70%,但就我国而言,赊销比例较低,但坏账损失率却始终处于较高水平,从而导致潜藏在赊销行为中的收益遭到严重损失。以我国商业企业为例,2014年,工商企业赊销比例仅为20%,平均坏账率却高达8.5%,企业平均无效成本占总成本的14%,而应收账款的回收期长达125天,相对应的逾期账款归还平均天数为90天,这便意味着工商企业从各相关企业中的借款大都是一种逾期归还的情形,即企业难以在规定的还款时间内将借款按时归还。对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进行分析可知,极有可能是因为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出现了众多问题,从而导致其无效成本比例高达14%,在过度耗费借款资金的同时,难以获得相应的本金和利润,从而产生信用风险。
2.信用风险防范控制能力较差
信用风险的防控能力较差是当前工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另一主要问题。工商企业的应收账款被拖欠的形式为政策性拖欠、客观性拖欠与管理性拖欠,即分别因为政策、自然和管理因素而产生的拖欠行为。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3年,我国工商企业应收账款被个拖欠类型的所占比例为政策性拖欠16%、客观性拖欠23%,而因管理不善导致的拖欠账款比例高达61%。由此可见,管理不善是导致工商企业自身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从而导致工商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仍然处于不完善的状态当中,另一方面,工商企业内部也并未建立起科学的信用管理体系,导致企业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透明度等均处于较低水平,在阻碍了信用信息商品化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工商企业的信用风险大幅提升。
3.企业人才匮乏,风险意识薄弱
对工商企业进行分析可知,其信用风险的管控人才相对匮乏,加之销售人员与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薄弱,进一步增加了工商企业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就现阶段而言,工商企业内并未针对信用风险防范工作设置具体的岗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大都是由企业经营者和财务管理人员负责,而其对信用风险管控知识的局限性导致企业始终难以在防范信用风险工作方面有所突破。此外,基于销售目标的管理办法又使得销售人员为了达到销售目标而不顾个人和企业信用,盲目追求业绩,从而为企业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加之企业管理者并未予以财务管理工作以相应的重视,认为财务管理只是为企业核算其成本、利润和员工新薪金的一项基础工作,从而导致财务管理人员并未将其自身工作与信用风险紧密关联,由此产生的监守自盗等情况也使得企业遭受了严重损失。
1.建设并完善宏观控制环境
针对工商企业赊销比例低的情况,我国应建立相对系统的法律体系,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相关立法仅有《信用控制法》、《信用数据采集与保护法》和《商业信用信息报告法》等,而专门针对商业企业特点的信用风险制定的相关法律则少之又少。因此,未来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对信用风险管控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力度,通过规范工商企业信用行为,明确信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而对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环境予以全面控制,从整体上降低工商企业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此外,工商企业自身也应做出相应的战略调整,通过对其历史信用风险的防范与应对措施进行研究和分析,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并对财务管理人员展开思想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所借资金能够正常、有序、高效运转,进而带动企业效益增长并提升赊销比例,逐步降低无效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份额,在提高资金利用率的基础上,按时还款,合理规避信用风险。
2.加强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
首先,建立社会信用管理支持体系,加大对信用中介机构发展的鼓励和支持力度,促使与工商企业有关的征信数据和信息向着商品化的方向发展,并以相应的征信数据为依据,建立健全的征信数据库,将工商企业、企业领导者、经营者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社会信用档案全部存储至数据库中,构建公平、透明的社会信用支持体系。其次,加强工商企业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工商企业自身需要建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通过转变销售人员与财务管理人员针对资金问题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进一步明确信用管理部门的权责,避免有权无责情况的发展。一方面,信用管理部需要以授权审批制度为依据,对企业的赊销申请进行审批,并严格监督和管控相应的赊销业务,形成对信用风险及其相关行为的内部牵制,另一方面,工商企业还需加强对客户的动态管理力度,通过建立起统一且规范的用户信用信息管理档案,对客户的信用记录进行及时修改,并准确评估、预测信用风险,做到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人才培养,树立风险意识
引进专业的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并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定期开展信用风险管理的培训课程,并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宣传力度,从而使工商企业全体员工和管理者均能够意识到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对企业及其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在财务管理方面,企业管理者有必要也必须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通过赋予财务管理人员以相应的权限,使其充分认识到自身在信用风险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处理好销售员目标、财务管理目标与信用风险管理目标关系的基础上,实现对信用风险的合理规避。
在当今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的日益全球化和普遍化的背景下,保理、福费廷、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基于应收账款转让的新型贸易融资产品迅速崛起,国际贸易融资风险也日渐复杂化,其中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国面临的最大风险莫过于信用风险。
一、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的本文由收集整理表现和特点
所谓的信用风险,顾名思义就是基于各种因素而不能及时、适当、充分地履行承诺的可能性。过去,在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有两种内涵,就法律视角而言,是债权风险,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违约风险;在赊销过程中是指买方到期不付款(还款)或者到期没有能力付款,造成货款拖欠或无法收回的可能。无论哪种角度,都通常被定义为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风险。
如今,从组合投资的角度关照信用风险,已不仅仅是单方面损失的问题,投资者(银行)的投资组合不仅会因为交易对手的直接违约而发生损失,而且交易对手履约可能性的变化也会给组合带来损失。一方面,一些如信用等级被降低、投资失败、盈利下降、融资渠道枯竭影响交易对手信用水平的事件一旦发生,公司的市场价值就会下降,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现代资产估价和风险衡量技术的发展也使得贷款等流动性差的金融产品的价值能得到更恰当和及时的衡量,其发生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可以及时地在资产估价中得到反映。故此可以说,现代银行在贸易融资服务中的信用风险应该包括交易对方的直接违约和其违约可能性变化而对银行产生的风险。
作为国际贸易融资中的关键风险,信用风险具有与众不同的显著特点:一方面信用风险多数情况下取决于用款方向、借款人经营管理能力、借款人财务状况甚至借款人还款意愿等与借款人明确相联系的非系统因素的影响,具有明显的非系统风险的特征;另一方面,由于贸易融资等信用产品的流动性差,缺乏二级市场,信用风险的观察数据少,不易获取。这两大特点的存在提升了管控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的力度。
二、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探源
国际贸易融资本身涉及的领域、范畴、事务、层级繁多,其信用风险背后的影响因素也比较复杂,从整体来看主要由如下四方面的因素造成的。
(一)就国内环境而言,国人信用意识淡薄,企业信用制度不够完善
传统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缺乏信用意识酝酿的基础,有的只是朴素江湖义气。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普通的信用观念和意识依旧比较淡薄。特别是国有、集体企业在资本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带着实用理性的思维向银行贷款,对如何还贷考虑不足,甚至没有认真正视这个问题。微观领域的忽视影响了宏观体制的构建,目前国内企业信用制度漏洞百出,问题贷款和资金比比皆是。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截至2000年末,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经过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犯140户,占改制企业的51.29%,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851亿元,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1.%。虽然,近年的数据有所下降,但问题依旧相当严重。
(二)从国际环境方面来看,海外企业单位鱼龙混杂,信用情况也比较复杂
虽说以欧美为代表的市场经济发展比较成熟的区域在金融信用方面的制度、法律支撑和信用意识等方面比较到位,但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信用问题,尤其是在其强势经济的地位造成的制度霸权的情况下,地区之间的国际贸易融资实际上存在着违背合理公平信用问题的因子,在逆反心理的作用下容易引起弱势经济区域企业组织的刻意恶意不守信用的动机。另外,欧美之外的亚、非、拉等其他区域,基于人文地理等方面的不同,在信用方面也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问题,是滋生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的温泉。
(三)就法律规程方面而言,担保法和票据法的冲突和缺陷是信用风险产生的重要因素
目前的社会和世界是法律社会,法律是规范国际贸易融资的主要武器,也是管控信用风险的重要依据。不过,信用风险也容易从法律的漏洞中产生,其中对此影响最大的当属担保法和票据法的冲突和缺陷。对于担保法,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对保证人的义务及应有行为能力及义务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实际上是“担”而不“保”。对于票据法,由于各国票据法差异很大,在国际贸易融资过程中由于票据适用所产生的冲突不可避免,信用风险由此有了猖獗的空间和可能。
(四)就微观事件而言,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是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产生的直接因素
应收账款债权作为新型国际贸易融资的核心和法律基础,如果其转让中存在隐患,也就是说债权在转让的合法性和可转让性上存在问题,势必影响作为新型国际贸易融资的顺利进行。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违约风险与债权的合法性和可转让性直接相关,如果债权的转让人即出让方的债权不合法抑或债权不可转让,而转让
人却转让了债权,那么信用风险就应运而生了。
三、管控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的路径分析
对于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追求利润的企业或金融单位在实践过程中摸索出系列途径、方法和模式,其中切实有效且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最保底的原始对策
信用风险衡量标准。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管理的首要问题是信用风险评估,在此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具实践操作价值和公正意义的衡量标准的存在与否及适合与否,所以构建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对此,特定个体企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应该根据自身所涉及的国际贸易融资的具体情况,开发、完善、持续改进判断“违约与否”形成信用风险的分类评估模式的模型与方法,进而确立更为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衡量标准。
(二)最舒心的管控模式
企业信用评级管理。由于国际贸易融资的复杂性,信用风险衡量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始终具有滞后性及有限性等特点,一个更有效且贴现的管控模式是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在国际贸易融资中强化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动态管理,不但在交易发生时进行信用评级,在交易发生后也定期考察该贸易的进展及借款企业营业情况和财务状况,随时评价其信用等级。国际风险管理协会、全球风险协会、国际内部控制协会等全球性的专业协会及各国内审、金融、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机构组织应该注意关照各个企业组织参与国际贸易融资的表现,以权威第三方的角度进行信用评级,并定期公开评定情况,为相关组织涉入国际贸易融资作参考。对于我国,应该积极培育相应的信用评估机构,以便强化提升评定企业信用的话语权,为国内企业的国际贸易融资事务保驾护航。
(三)最得力的辅助手段
各种信用衍生工具。信用衍生产品是指以贷款或债券的信用状况为基础资产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有违约互换、收益率全额互换和信用相关票据。信用衍生产品可增强银行调节和管理信用风险的灵活性,可使银行资产的纯粹信用风险可以上市交易,进而使得对信用风险管理有了直接的数据来源和市场参考。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将信用风险剥离出来,可避免将投资撤出或转卖对客户造成的不利影响,是管控管控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最得力的辅助工具。
(四)最直接的有效举措
出口信用保险机制。无论哪种方法和模式,在管控管控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方面都具有一定的有限性,融资主体很难避免剩余风险的存在。对此,如果不想主动接受,可以求助于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借助于信用保险损失补偿机制,出口商收汇有安全保障,银行愿意提供资金融通,便于企业获得出口融资;通过投保信用险,出口商可以了解买家信用情况,加强应收款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五)最彻底的根本路径
2012年7月25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举行会,正式推出中国信保2012~2013年欧洲银行业信用风险指引报告。上百名来自中国信保、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的领导、专家以及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该研究成果的既是中国信保加强对其全球业务关联银行信用风险管控的重要举措,也是向社会各界提供科学、独立的全球银行信用风险信息、风险管理工具,服务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有益尝试。在当前欧债危机愈演愈烈、欧洲乃至全球银行业信用风险不断上升的特殊时期,中国信保推出这项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中国信保“2012~2013”年欧洲银行业信用风险指引”在系统分析大量宏观信息、行业和机构的财务或业务信息,以及自有业务数据的基础上,对欧盟27国银行业业务状况、行业格局、国际化发展特点等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对欧洲银行业的运营基础、信用环境、业务模式、风险传导等决定欧洲银行业风险特点的深层次问题进行剖析,揭示了欧洲银行业风险产生、发展的因果链条(如图所示);
欧盟银行业面临严峻挑战
“2012~2013年欧洲银行业信用风险指引”从未来欧洲经济结构、银行商业模式、债务危机演变、银行财务实力、监管变化等角度分析了欧洲银行业2012~2013年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威胁,指出欧盟银行业的风险根源来自其运营基础的脆弱性、高风险的商业模式以及大规模、国际化等,风险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交叉性、传染性、复杂性等特点,认为当前欧盟银行业的资产质量、流动性、抗风险能力都面临严峻挑战,其信用风险形势不容乐观,提示应重点关注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交易占比较大的银行,母国经济实力相对欠弱的外资银行,批发性为主的银行,大银行、银行集团下的分行和子行,信息披露不全尤其是表外业务信息披露不全的银行等机构的信用风险,密切跟踪监控大型银行,防范黑天鹅事件带来的巨额损失。“2012~2013年欧洲银行业信用风险指引”还对未来1~2年欧洲银行业信用风险进行了展望,认为受实体经济状况、商业模式、风险敞口、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理念等因素影响,除了少数以零售业务为主导的银行机构、低杠杆率的银行机构外,整体信用风险展望为负面。
服务经济建设,维护金融稳定
服务中国信保自身风险管控
作为我国企业出口贸易和“走出去”的忠实合作伙伴,中国信保各项业务实现承保金额累计超过8500亿美元,与全球近3000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关系,包括216家欧洲主要商业银行,以及金融稳定理事会公布的28家国际系统性银行。面对包括欧美银行在内的全球银行系统性风险敞口,中国信保长期以来把对全球银行信用风险的管控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当前银行业信用风险上升的特殊时期,中国信保高度重视信用证业务风险的防范和风险管理,加大对全球银行业,特别是欧洲银行业系统性风险的管控力度。希望借此指引的推出,能成为公司风险防范的又一个有力手段,避免国际银行可能出现的倒闭带来的巨大损失。
提供海外金融风险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国际融和,独立、客观地掌握全球银行业的信用风险变化,并及时做出风险预警,对促进我国国际金融交往、保护我国银行和企业自身利益、维护我国金融稳定和服务经济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比如,我国出口企业和境外投资企业及时了解海外银行的信用风险变化,对其选择服务质量好,安全系数高的贸易融资银行、存款银行、托管银行,从而顺利交易、降低成本、降低损失风险意义等重大。我国金融机构及时了解海外银行的信用风险变化可以更好地制定风险限额和定价政策,管理各类海外银行风险,防范违约损失和其他风险。我国有关政府部门、监督机构也需要及时、准确地了解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变化,研究和制定政策和监管,及时防范和化解国际金融市场风险变化对我国金融体系的不利影响,保护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
中国信保希望此次的欧洲银行业信用风险指引,能够对中国各类经济主体和政府部门有所帮助,成为他们掌握海外金融风险信息、管控风险的有益工具。
此次推出的“2012~2013年欧洲银行业信用风险指引”是中国信保运用其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对216家主要欧洲商业银行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