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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5:5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个人信息安全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一、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原因

(一)法律体系不完善,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规定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发挥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功能的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2005)、《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2011),这些只是部门性德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两者虽对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保存、使用等做了相应规定,但前者属效力层级较低的部门规章,且只针对信贷领域的个人信用信息,后者为规范性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具备正式法的效力,执行能力不强。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重要性缺乏充分认识,对个人信息缺乏统一的保护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认识不足,缺乏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客户个人信息保密责任不明晰,没有对信息实行有效的安全等级分类管理;对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评估不够,对掌握重要信息的离岗人员的保密责任没有严格的约束措施。目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只是散见于银行各类业务的管理制度中,无法保证个人金融信息的采集、保管和追踪等各个环节工作的统一性。同时,银行各个业务部门中涉及个人金融信息,没有统一的联系和管理机制,个人金融信息在银行内部没有形成互通互联,这给信息保护带来很大难度,是个人信息保护中的漏洞所在。内部监督检查力度较弱,没有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检查制度,将该类检查纳入常规性检查定期进行的机构比例较低。

(三)监管部门不明确,监管手段欠缺。目前,人民银行从征信管理的角度加强了对个人客户信息保护工作的力度,印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2011),尽管对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等做了全面的规定,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人民银行履行该项职能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囿于效力层次,不能设立行政检查检查权和处罚权,人民银行对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的金融机构只能采取“核实、约见谈话、责令整改、通报”等柔性处理措施,约束力较弱,保护力度受限,效果不明显。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缺乏对风险防范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客户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不强。由于银行金融机构在营销产品的过程中,对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没有做到全面告知,客户对个人信息保护虽有一定认识,但对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及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相关细节却普遍缺乏深入的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高,风险防范意识较为薄弱。

二、加强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建议

(一)制定专门法规,为保护个人金融信息提供法律依据。个人信息的保护法规需要多层次、系统化的制度作为保证,形成协调统一的法律体系。首先要明确个人金融信息的定义,明确银行收集个人金融信息的目的和范围;其次,规定银行保护、使用个人金融信息的法定义务,即要求银行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途径来收集、保存和使用个人金融信息,并履行一定的告知义务;再次,就是侵害个人金融信息的认定办法和救济途径作出明确规定。

篇2

通常,这类系统是由内网和外网构成的,内网构造了一个完整的业务处理环境,运行和处理个人信息核心业务;外网则为利用互联网登录的用户提供了联接、使用本系统的服务窗口。由于互联网使用的自由性、广泛性以及黑客攻击的频繁性,组织内部注③保管的个人信息随时面临着非正常用户的非授权访问。信息被篡改、泄漏甚至丢失等安全威胁,要达到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的目标,首先应通过风险分析明确系统的安全隐患,为最终规划系统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由于这类系统构造的庞大性和复杂性,为便于分析,我们一般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将系统划分为物理层、网络层、系统层、应用层和管理五个部分来进行分析,各部分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是:

物理层安全隐患:物理层的安全隐患主要是网络周边环境和物理特性导致的网络、线路和设备的不可用(如设备被盗、被毁坏、意外故障等),进而造成网络系统的瘫痪,它是网络安全的前提。

网络层安全隐患:网络层的安全隐患主要是数据传输中的风险(如:信息的泄漏、丢失、伪造、篡改等攻击)、网络边界风险、服务器安全风险、用户安全风险等。

系统层安全隐患:系统层的安全隐患主要是来自于信息系统采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及相关商用产品的安全漏洞和病毒威胁。

应用层安全隐患:应用层的安全隐患主要是身份认证漏洞和非授权访问,提供信息数据服务的服务器因缺乏安全保护,可能会被非法用户直接访问网络资源,造成信息外泄。

管理的安全隐患:管理是网络安全中最重要的一环,管理制度不健全或缺乏可操作性、各岗位责权不明或管理混乱等都可能造成安全隐患,这些缺陷使得系统在受到安全威胁的情况下不能实时地检测、监控、报告、预警,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后,缺乏对系统运行的可控性和可审计性。

建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

从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系统面临着多层次、多形态的安全隐患,解决系统的安全问题,只依靠某个单一的或孤立的安全技术手段是远远不够的,不仅需要有完善的技术和可靠的设备做支撑,同样需要有与之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保障。因此,组织内部应对系统的过程、策略、标准、监督、法规、技术进行综合后,构建一套完整可行的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如下图所示的《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框架》。

“基础安全服务设施”、“内部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安全技术支撑平台”、“紧急事件处理与恢复机制”等组成了《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框架》,各组成部分是相互制约的。《系统安全保障体系框架》表明:完善的“内部安全管理保障机制”是实现系统安全之根本;而“基础安全服务设施”、“安全技术支撑平台”是相互依赖的,只有实现了下层的安全,才能在真正意义上保证上层的安全;“紧急事件处理与恢复机制”是当系统一旦发生紧急事件时,为保障系统尽快恢复运行并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的保障预案。

划系统的安全保护策略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知道,控制、管理网络系统和应用操作过程是实现系统安全的重要途径,任何组织内部的系统安全都是制度和技术的结合,要保证系统的个人信息安全,必须根据安全风险分析的结果,从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两大方面规划系统的安全保护策略,以实现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下的可靠性、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核查性和可控性。

(一)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是各类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也是其它安全保障措施实施的基础。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以文档化的方式管理系统中各种角色的活动,以组织内部的政策和制度为准则,规范操作流程,以工作日志等手段记录和审计操作过程。它主要包括:

1 组织管理

应识别组织内部的安全风险,制定对应的安全制度,明确信息安全事故报告流程,确保使用持续有效的方法管理信息安全事故,建立信息安全监查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员工管理

员工是系统安全的操作者,因而是系统安全的管理对象,要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责任分离以减少潜在的损失,定期进行信息安全知识培训。

(二)安全技术

安全技术是通过在系统中正确地部署软、硬件,利用各类安全产品和技术手段达到无偏差地实现既定的安全策略和安全目标,为整个网络构筑起一个真实的安全环境。这里重点介绍:

1 物理安全要点

物理安全是保证系统所涉及场所的环境、设备、线路的实体安全,防止基础设施的非法使用或遭受破坏。应建立完善的电力保障系统及适宜的温度、湿度等物理运行环境;具有良好的防雷击、抗电磁干扰等基本保障设施;具备抵御地震、洪涝灾害等抗自然灾害能力;等等。

重要工作区域应设置物理安全控制区,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设施,鉴别进入人员的身份并登记在案,将准入重要工作区域的人员限制在可监控的范围内。

2 主要技术手段

由于网络安全存在很多问题,抵御网络攻击,防止信息泄密,预防信息破坏,控制用户访问范围和权限是规划网络安全的重要内容,通常采用的主要技术手段是:

(1)身份认证,识别技术

身份认证,识别技术是通过物理级、网络级、系统级等多种手段,对网络中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控制,是判断和确认用户真实身份的重要环节。它通过识别用户的身份决定是否执行其提出的访问要求,可信的身份服务为验证提供准确的用户身份确认信息,没有可信的身份验证服务,防火墙就可能根据伪造的合法用户身份做出错误的判断。

(2)网络反病毒及安全漏洞扫描技术

反病毒及安全漏洞扫描技术是防御网络病毒和恶意代码侵害的主要手段,反病毒技术可通过预防、查杀等技术手段实现对侵入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病毒实施安全地防御;而安全漏洞扫描技术则是通过对系统的工作状态进行检测、扫描并加以分析,找出可能威胁系统的异常系统配置,并及时做出反应。

(3)访问控制技术

访问控制技术可用于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并控制合法用户对系统资源的非法使用行为,阻断攻击者从任何一个终端利用现有的大量攻击工具发起对主机的攻击、控制并进行非法操作或修改数据。

(4)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是保护网络系统不受另一个网络攻击的网络设备,它能够隔离安全区域,根据制定的安全策略控制进出网络的信息流向和信息包,提供使用和流量的日志和审计,隐藏内部IP地址及网络结构的细节,防止内部信息的外泄。

(5)入侵检测技术

入侵检测是能够监视网络或网络设备的网络资料传输行为的网络安全设备,能够即时的中断、调整或隔离一些不正常或是具有伤害性的网络资料传输行为,完成对网络攻击的决策分析,可分为实时入侵检测和事后入侵检测。

(6)设备/数据备份技术

设备/数据备份技术是保证系统持续运行的一项重要技术。设备备份是在网络构建时,对重要的连接点考虑链路及设备的冗余和备份,确保网络的高可用性;数据备份是对重要信息进行备份,并提供恢复重要信息的功能。

(7)数据加密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是网络技术安全的基础,是用加密密约和加密函数的方式伪装需要保护的数据,使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鉴别信息、敏感的系统管理数据和敏感的用户数据采用加密的方式实现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安全性。

(8)日志、审计技术

日志、审计技术可用于检测系统重要的安全相关事件,包括重要的用户行为和重要系统功能的执行等操作,经对检测数据分析后,尽早地发现可疑事件或行为,给出报警或对抗措施。(注意:审计记录应受到保护,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共服务系统,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选择最优的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是保证个人信息安全、防止公民隐私泄漏的关键环节。因此,个人信息管理者在系统的建设初期,应根据所建设系统的应用环境、网络结构和业务需求等特点,从可能导致个人信息安全的风险隐患分析人手,面向需求,构建一个能够规避系统风险的、符合本部门业务需要的个人信息安全之网络解决方案。

篇3

社交网络中的数据量非常大,其信息的开放程度也较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吸引了更多用户的使用,用户之间的关系也由此变得更为复杂,不易管理。因此,怎样在社交网络中保护用户的因素,更好地进行数据访问和身份认证控制则成为了当前社交网络发展所重点关注的内容。

1 社交网络下用户信息安全的内涵

社交网络是指在遵循实名制原则的前提下,通过社会性软件所建立起来的社会化的网络平台,这一平台被用于管理个人或者机构的各种社会关系。在该平台上,用户可以自行分享各自的兴趣和爱好,以此促进和其他用户的了解和交流。目前,国内外都有不少社交平台,Twitter、Facebook、人人网、开心网、微信、微博、腾讯QQ等,都是非常常见的社交平台。个人用户信息又包含其各种身份(地址、姓名和点哈等)和非身份的信息(性别和年龄等)。而社交网络用户信息安全则是指用户的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具有如下五个特征。

(1)保密性,用户的所有信息仅为授权者所使用。

(2)完整性,要保证用户的信息不被删除、伪造、或者修改等。

(3)可用性,要摆正用户的信息能够被授权者获取、使用。

(4)可控性,用户的所有信息及该信息系统时刻处于较为安全的监控管理当中。

(5)可靠性,在规定的条件下,信息系统所完成特定功能的概率。

2 社交网络下用户信息安全现状

2.1 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2009年我国出台了《刑法修正案(七)》,其中便有对用户信息的获取和使用做了规定,所有个人组织不能非法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将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可见,我国对保护我国公民个人信息不收侵犯还是有一定决心的。但是,仅凭这一条例是不可能涵盖所有相关犯罪行为的,如果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作为辅助,仍旧还是孤掌难鸣。而实践也表明,各地法院也很难通过这一条例对相关的犯罪行为定罪,尽管也有专家建议出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但是最后仍旧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成功。到目前为止,我国针对这一问题增加了一些条例和办法,但是由于其约束力不够,操作性较低。

2.2 社交网络企业的管理水平较低

在各类用户信息侵害案件中,大多数的过错方都在于各社交网络企业,并且其所占比重仍在不断增大。广大社交网络企业是保护信息安全的主体,也可以说其是第一责任人。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少有企业认识到这一点,同时也就更无法提及使其明白维护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了。相反,一方面,这些企业反而用过误导和引诱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用户填写姓名、年龄、性别、住址、手机号、学历、QQ账号等真实信息。其中,游戏积分奖励和新功能优先享受都是其较为常用的方式。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对用户的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也极不重视,不仅没有做好黑客的入侵防范工作,也没有投入经费组建专业的信息安全管理团队。

2.3 用户的信息安全素养不高

在网络时代背景下,用户的信息安全素养提升速度并不如网络信息产业发展的速度快,呈现出严重的滞后状态。用户对信息安全的认识还不是特别到位,没有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意识,对信息安全知识的了解程度不高,处理信息安全侵犯事件的能力也相对较低。不少用户都会习惯性地回复一些看似朋友发送过来的诈骗信息而泄露了自己的真实信息,中了黑客的圈套。还有的用户习惯性地用一个邮箱享用多个平台的服务,例如,人人网和开心网都使用网易邮箱,并且连密码都没有修改,这样一来,一旦其中一个账号的信息被泄露出去,另一个账号也会受到影响。

3 社交网络下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对策

3.1 加强立法的保障

在整个互联网的立法工作中,首先要做的就是要通过各种法律规范形式对用户信息加以保护,使其免受侵犯。而像不得在网上散布恶意信息,侵犯他人权利之类的法律规定,其实并不具被很强的操作性。所以,当前应该做的就是要对这类法律法规加以界定,到底哪一类信息属于恶意信息,其具体的判定标准是什么等等。此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其他发达国家相关经验,欧盟关于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立法就是一个非常值得借鉴的优秀案例。另外,法国所建立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也是极具借鉴价值的。

3.2 提高各社交网络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除了加强国家立法保障之外,各企业也要通力协作,形成行业自律。行业规范能够有效地提高用户信息的安全管理水平。企业作为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不受侵害的主体,理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广大社交网络企业需要通过收集用户信息扩展自身的业务范围,这并没有错,但是如果不对收集来的用户信息进行安全管理,就是不对的。所以,企业必须加大用户信息安全管理的力度,充分利用Ajax技术的优越性,加强对用户信息的安全管理。不仅如此,企业还用当具备具备一定的信息伦理道德,以强化自身对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

3.3 提升用户的信息安全素养

由上文可知,用户信息被泄露,除了体制和企业的原因外,用户自身也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用户具备一定的信息安全素养,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知道如何避免信息泄露,那么因信息安全泄露所引起的纠纷事件就会少很多。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其不断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素养。用户可以通过网络了解相关知识,也可以多多参加各类与信息安全相关的讲座,还可以阅读一些相关的书籍,以加深自己对信息安全的了解,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素养。

4 结束语

由此可见,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势在必行。无论是国家、社交网络企业还是用户个人,都应该为信息安全的维护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大家通力协作,才有可能做好用户信息安全维护工作,才能促进我国社交网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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