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1 15:55:3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汉字与古代文化,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水顺着河道而流,可以灌溉天地,为民谋利,故为“水利”。《说文》中有(即“畎”字)、(即“浍”字)、川三字,小篆分别作,,,皆像水顺流之貌,是上古时期的农田水利设施。从形体可以看出,它们的区别是水流大小不同。《说文・部》:“,水小流也。”小篆像一弯小小的水流的样子,表示田间小的排水沟或引水渠。《说文・部》:“,水流浍浍也。”“浍”从水会声,“会”同时也表义,表示会合水流之义,所以“”就是由小水流汇合而成的较大的排灌渠。“川”字在甲骨文中写作、、等形,其构意均像两岸间有流水,故指流通的水。农业文明兴起后,引河水灌溉农田,“川”便成了农田水利设施。《说文・川部》释“川”曰:“川,贯穿通流水也。《虞书》曰:距川。言深之水会为川也。”大意是说,把和等水流深挖疏通,使它们汇集在一起,就成了“川”。《周礼・考工记・匠人》把田间的灌溉渠, 按其大小和所在位置的不同,分为、遂、沟、洫、,最后由汇集成川。可见,在整个排灌系统中,“”最小,“川”最大,中间依次有遂、沟、洫、,一共六级,水利设施非常完善。这说明我国自古以农立国,很早就认识到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目前已发现距今6000多年的原始水田遗址及其排溉设施,如在公元前4700年左右的浙江吴兴邱城遗址中发现了大小不同的排水沟和引水渠。《诗经》中也有引水灌田的诗句,《小雅・白华》载:“池北流,浸彼稻田”,讲的就是用池的水来灌溉稻田。
水横流则为水害。汉字古文字中也有像古埃及“水”字类似的形体,但却是用来表示大水泛滥成灾。甲骨文中有、等形,皆是大水横流之形,表示水不顺河道流淌,是水灾之“灾”的本字,体现了古人“不顺”即为“逆”,“逆”即成“灾”的观念。“灾”字在甲骨文中还可以写作,在“川”中加一横,意为河流中间被堵塞。大水横流,河道被壅塞,水便不能顺流入海,势必造成大水漫溢,淹没农田,摧毁村庄,影响人类的生存,可见古人对水患的认识是多么深刻。在世界各大洲的古老民族中几乎都有关于史前大洪水的传说。在中国,相传在远古时期,上天发大洪水惩罚人类,地面上一片,只有伏羲和女娲兄妹两人躲在大葫芦里才幸免于难,成为华夏民族的始祖。在西方,则有诺亚带着家人登上方舟躲避洪水的故事。在苏美尔、印第安等许多古老民族中都有这样的神话传说,因此,有学者认为,人类的历史始于大洪水传说。
在洪水侵袭时,古人并不是束手待毙,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与洪水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流传着很多治水的故事。在中国,最为广泛传颂的治水英雄就是大禹。上古尧帝时,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庄稼被淹了,房子被毁了。尧先派鲧去治水,鲧花了九年时间,采用“堵”的方法,没有把洪水制服,被处死了。尧又派鲧的儿子禹去继续治洪水,禹吸取父亲的教训,采用开通淤积、疏浚河流的方法,带领群众凿开了龙门,挖通了九条河,把洪水引到大海中去。禹八年于外,三过家门而不入,终于平息了洪水。“疏浚”的“浚”又写作“”,其古文字字形正反映了古人疏导河流的治水方法。“”,甲骨文写作、、,从从或,像剔去筋肉后的残骨,旁边的小点是剔下来的肉屑,或是坎。小篆写作,“”省去了旁边的小点并整齐化,坎变成了“谷”字,《说文》释为:“深通川也。从谷。,残也;谷,坎意也。”其中的 由残骨而表示残穿、凿穿,“深通川”就是要用凿穿山谷、深挖隧道的方式疏通水流。这正是《尚书・禹贡》所记载的大禹治水的方法:“禹别九州,随山川。”意思是说禹划定中国国土为九州,并顺着山势开凿水道,疏通水流。
“兵”字在小篆中写作,上面的构件已经发生了讹变,象形性降低,已经难以看出斧头的形状了。隶变后作,上部定形为“斤”,小篆中下面表示两只手的构件简化成了,上的一横又和“斤”粘连在一起变成了“丘”。“兵”的本义是兵器,引申为持兵器的人,也就是士兵。旧社会对兵痞常贬称为“丘八”,正是因为隶楷之后,“兵”字的构形理据变得模糊,人们根据楷书“兵”字的写法而做出了错误拆分。《太平御览》中记载了一个故事,说东晋时期,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前秦(皇帝为苻坚)有一个大将叫慕容垂,此人是军事天才,据说一生从未打过败仗。慕容垂有一次行军前梦见自己在赶路,走着走着没路了,突然看见路旁有孔子的坟墓,周围还围着八座坟,他醒后觉得很奇怪,就找占梦的人来解梦。占梦人说:“前方没有路,说明此路不通。孔子名丘,周围有八座坟,丘和八合起来是个‘兵’字,这条路一定有伏兵。”于是,慕容垂就改变了原定的行军路线,后来得知那条路上果然有伏兵。这个故事反映出那时人们已经将“兵”拆分为“丘八”了。
随着兵器的不断改进,用做兵器的斧头逐渐与用做生产工具的斧头分道扬镳,在斧的基础上又衍生出、戚、我等新兵器。这三种兵器的形制与斧大致相同,但各有特点(见下图)。《说文段注》说:“,大斧也。”比斧略大,刃较圆,一般向两边张开,有时柄端还带有金属尖。《诗经》“干戈戚扬”,毛传“戚,斧也”。戚与相比,刃张开度小,略内敛;与斧相比,戚的边缘带有锯齿状槽沟,斧则边缘平滑。“我”与斧相比,特点是刃部呈锯齿状。、戚、我三者都是长柄的斧类兵器。甲骨文中这三个字都是象形字,古人在造字时非常准确地抓住了三种兵器的典型特征,“”字突出了圆刃,“戚”字突出了带沟槽的边缘,“我”字突出了锯齿形的刃部,从而将三种形制相似的兵器区别开了。到了金文中,三个字中像柄的部分均已经类化成表义构件“戈”(戈是古代常见的兵器,我们已在前面的文章中介绍过,不再赘述),“戚”字更是加上了声符“”(戚、古音相近),成了一个形声字,“”和“我”的象形性也有所减弱。后来,“”表示斧钺时添加了表义构件“金”,分化出“”字;“戚”的常用义已不再是武器名,而是被借去表示“亲戚”的意义;“我”的武器义则完全消失,被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
古代斧钺既是兵器,也是用来执行斩首之刑的主要刑具,金文中有个族徽,像执钺刑人之形。《史记•周本纪》记载,武王攻克商王王宫后,用黄钺斩了纣王的头颅,悬于太白旗上。因此斧钺又是主掌生杀大权的权力的象征,常被帝王用作典礼和出行时的仪仗,是威严和国家统治权的象征。“王”字甲骨文作,也取象于斧钺,像一把平置的斧形。《司马法》中记载说,夏朝时执黑色的钺为仪仗,商朝用白色的戚为仪仗,周朝用黄金装饰的黄色钺为仪仗。河南安阳殷墟发现的妇好墓中,出土了两件大型青铜钺。妇好是商王武丁的妻子,她是中国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巾帼英雄,曾多次率兵出征,这两件大钺正是她权威的象征。
矛和斧一样,也是较为原始的兵器。矛是一种用于直刺和扎挑的兵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就用兽骨、竹片、尖形石块刺杀动物,后来加上柄,这大概就是矛的前身。“矛”在金文中作,作为构件参构别的字时也作,是一个象形字,像矛头与矛柄,中间的环是用来挂饰物的。矛上挂的饰物不仅有装饰作用,还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刺击时晃动的饰物可以干扰敌人视线;刺中敌人后,血会顺着矛尖流出,饰物可以防止血沿着矛柄流到抓握的位置。战国文字中“矛”作,字形中缠绕的条纹,突出地表现了矛身上的饰物。湖北包山二号楚墓中出土了三件刺矛,矛柄上依次缚扎着三束羽毛,每一束都环绕矛柄。《诗经》中有“二矛重英”的说法,“英”就是饰物,这句诗大意是说两支矛的柄上都有重叠的饰物。这些都能与此战国文字形体相印证。《说文》中还收了一个古字作,是在的基础上又添加了表义构件“戈”。矛的柄很长,出土实物中最长的有四米多,可见小说中常说的“丈八蛇矛”并非太夸张。
两军对阵,还常用到远程型武器。远程型武器中弓和矢配合使用,“弓”、“矢”甲骨文分别作、,均为象形字。射箭的“射”字甲骨文作,像箭在弦上之形,这些均为人们所熟知,此处从略。除此之外,炮也是一种重要的远程型攻击武器。象棋走法口诀中说“车走直路炮翻山”,正是对炮攻击特点的形象描述。象棋中红黑两方之炮一作“炮”,一作“”,二者原本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字义符为“石”,肯定与石有关。《集韵》:“,机石也。”“机石”就是一种发射石块的装置,也叫做“抛石机”,炮弹就是石块,借助杠杆的力量把石块抛到敌人的阵地,达到伤敌的目的,或用来攻城。相传战国时期范蠡著有一部《范蠡兵法》,汉代贾逵曾引用其中的文字:“为机发行二百步,飞石重十二斤。”这是以机发石的较早记录,“”大概就来源于此。《说文》“”字下说:“建大木,置石其上,发其机以追敌。”虽然《说文》中这段话不是解释“”的,但据此可以肯定的是,发石装置的出现最晚也在汉代。“炮”字义符为“火”,本义是一种烹调的方法。《说文》:“炮,毛炙肉也。”就是把带毛的肉用泥裹住之后放到火上烤,类似于今天叫花鸡的做法。火药发明以后,逐渐被应用到军事方面,大约南宋时期出现了火炮。《宋史•兵志》说:“又造突火枪,以钜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炮,声远闻百五十余步。”这种“突火枪”的功能和抛石机相似,但我们可以看出它已经使用了火药,不再单纯用杠杆原理发射炮弹了。“炮”字从“火”,于是又成了记录“火炮”一词的本字,与表示烹调方法的“炮”同字异词。古代的火炮也多发射石弹,所以用“”字来记录“火炮”依然有理据,但现代武器中炮弹均已为金属所制,此时再用“”字来记录,就没有理据可言了,因此“”也就彻底被“炮”字所取代。从“”到“炮”的转变,正反映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文字的影响。
“死”又可以称“丧”。《白虎通》:“人死谓之丧何?言其丧亡不可复得见也。不直言死、称丧者何?为孝子之心不忍言也。”死和丧都是生命的结束,但用语不同,丧是避免直言死的委婉说法。“丧”字甲骨文作、,从从众口。是桑树,诸口字为器形,为采桑所用之器。本义为采桑,借为丧亡之丧。也有学者(如于省吾)认为众口字表示人死后亲友的哭喊。“桑”“丧”二字音近,在意义上也有一定的关联。例如,古代有“桑榆”一典,指日落时余晖所照之处,常喻垂老之年。《淮南子》:“日西垂,景在数端,谓之桑榆。”王勃《滕王阁序》:“东隅已逝,桑榆非晚。”东隅为日出之处,以喻早年;桑榆为日落之处,以喻老年。意谓早年的时光已经逝去,但珍惜晚年的时光勤奋努力,还不算晚。以桑榆比喻人之暮年,生命将尽,正与“丧”的意义相近。另外,古代的发笄从用途上可分为吉笄和恶笄,前者用于行吉礼,后者用于行凶礼,二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质料的不同。吉笄通常用象牙为之,位尊者用玉,位卑者用骨。恶笄的材料较为复杂,常见有桑木、榛木、理木及莜竹等。普通丧笄用桑木,取“桑”“丧”音同。《仪礼•士丧礼》:“笄用桑。”贾公彦疏:“以为,义取以发会聚之意。”也就是说,古代丧葬时,用桑木所做的发笄为死者束发。民间俗语有“前不栽桑,后不栽柳”的说法,认为“桑”象征着“丧”,宅前栽桑会“丧”事在前;柳树不结籽,房后植柳就会断子,即没有后代。
人死后需要埋葬。“葬”字甲骨文作。李孝定认为此为“葬”之古文,左半为人之残骨,右半是,“象残骨置上,会意也”。“葬”字或作、。徐中舒《甲骨文字典》:“从人在中,即棺椁之属。上有数点以表泥土,或加,皆会葬义。”认为表示死者躺于棺木之中,表示数点泥土,因此前一个字形意谓棺木埋于泥土之中。第二个字形加上了双手,把埋葬的动作表现了出来。但也有不少学者认为表示草,“葬”的意思也就是将死者掩埋在荒草之中。殷商时期埋葬死者是用棺椁的,且有墓地。但在上古时期埋葬死者极为简单,丧葬礼仪也很简易。《周易•系辞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也就是说,上古埋葬死者,在身体上裹上一层厚厚的草木,然后置于荒野之中,既不堆积土堆,又不种植树木作为标记,同时也不计丧期。《孟子•滕文公上》:“上世常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吴越春秋》也说:“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于中野。”“葬”的小篆字形正符合这一说法,该字形由“、死、一”三部分组成。《说文解字》:“葬,藏也。从死在中;一其中,所以荐之。”“”就是后来的草莽的“莽”字,表示密集的草丛;“死”指尸体;“死”下的一横表示用来垫着尸体的草席,“荐”就是草席。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原始时期简易的丧葬之礼慢慢变得繁缛和厚重,成为维系社会道德伦理和封建统治秩序的不可缺少的一环。《中庸》:“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仁智备矣。”《大戴礼记•礼察》:“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信死忘生之礼众矣。”如果侍奉死者如侍奉生者一般,则仁智兼备,社会稳固;反之丧葬之礼废弃,则君臣关系会遭到削弱,导致伦理崩坏的严重后果。可见丧葬制度在当时的重要意义。
丧葬制度的这种变化在汉字字形中也得到了体现。由于后代十分重视丧葬,丧葬的程序也就变得十分复杂。人死之后,首先要入殓,也就是将死者穿衣入棺。“殓”字本作“敛”,“殓”是专为殡葬而造的后出字,经籍中多作“敛”。《释名》:“殓者,敛也,衣死也。经史并作敛。”《说文解字》:“敛,收也。”《尔雅•释诂》:“敛,聚也。”敛就是收束聚集的意思,从攵佥声。从攵,表示跟手的动作有关;而声符佥其实也兼表意义。《说文解字》:“佥(),皆也。从,从,从从。”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释佥》认为:“”训“三合”,“从”从二人,“”从二口,“人各一口,二人二口,二口相合,故为佥也。二口犹言多口,不必限于二也”。以手聚集某物使其全,就是敛和佥在意义上发生的关联之处。从佥之字多有收束汇聚之意。殓是将死者整理仪容穿好衣服之后装入棺中;捡是将物品拾捡起来;检是查验、检束物品或事件使其规则整饬;奁是镜奁,即盛镜的竹匣,将镜子收起来使其规整。
古代盛放死者的棺也很复杂,分为榇、棺、。榇是最靠近尸身的棺。《左传•襄公二年》:“穆姜为榇。”《疏》:“榇,亲身棺也。以亲近其身,故以榇为名。”榇的外面就是棺。《说文解字•木部》:“棺,关也,所以掩尸也。”这是用声训的训释方法说明用棺的目的在于掩护尸体,延缓其腐烂。棺的最外面是。“”字从郭,郭的本义是外城,指古代在城的加筑的一道城墙。《广韵》:“内城外郭。”“郭”字古作。《说文解字注》:“城字今作郭,郭行而废矣。”《说文解字》:“,度也,民所度居也。从回,象城之重,两亭相对也。或但从口。”甲骨文作、、。杨树达《卜辞求义》:“之象,中为城,上下为亭。回从二口,象郭也。或但从口,则有城而无郭也。”正因为郭表示外城,所以从郭之字多有“外边”“外缘”的意义特征。是外棺,是动物去了毛的皮,廓是物体的轮廓。古代普通百姓是用不起的,能有一口棺材就不错了。但上层的贵族觉得用双层的棺还不足以防止尸身腐烂,于是往往使用多重棺。《荀子•礼论》中记载:“天子棺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是说天子五棺二,诸侯为四棺一或三棺两,大夫为两棺一,士为一棺一。由此可见古代等级差别之大。
尸体入殓后,并不立即下葬,有一个停柩待葬的过程,目的是让亲朋好友来吊唁,这就是“殡”。“殡”字从、宾声。甲骨文宾作。其上或作、,皆像屋形;象人形;是止,足形,表示有人自外而至。所以甲骨文“宾”字像人在室中迎宾之形。金文和小篆改从止为从贝,作“”,这是因为“古者宾客至必有物以赠之……故其字从贝”(王国维《观堂林集》)。“殡”字从宾得声,其实在意义上也与宾字相关。《说文解字》:“死在棺,将迁葬柩,宾遇之。从从宾,宾亦声。”《释名•释丧制》:“於西壁下之曰殡。殡,宾也。宾客遇之,言稍远也。”以宾客之礼去对待停柩待葬之事,就是“殡”。王力《同源字典》把殡、宾列为一组同源字。
经过殓、殡之后,便到了丧葬仪式的最后一步了,也就是下葬。前文已说人类初期对尸体的处理很简单,并不掩埋死者,而是仅仅置于荒草之中,后代才形成了用土埋葬的习俗。灵魂入土乃得安宁,坟墓成为了人的最终归宿。“坟”“墓”在现代汉语中意义相同,二字经常连用,没有区别。但在古代汉语中,二者的区别是明显的。春秋以前,中原地区的墓葬是在地面挖坑,将尸体放入后把土坑填平,上面不封土堆,称作“墓”。《礼记•檀弓》:“古者墓而不坟。”《方言》卷十三:“凡葬而无坟谓之墓。”西周时期,长江下游的东南地区因为地下潮湿积水,因此不在地面挖坑,而是在地上用河卵石铺砌出墓室,放入棺椁,然后用土沙埋起来,形成大土堆,称作“坟”。春秋时期,中原地区结合了二者,形成了既有墓穴又堆土堆的墓葬。
坟原作“”,从土、声。在古代常常表示“大”义。《集韵》:“,大也。”尚书大传:“天子庸。”郑玄注:“,大也。”从之字多有大义。公猪去势后长得肥大,叫做“”。指果实多而大,《诗经•周南》:“桃之夭夭,有其实。”而“”则指高大的土堆,强调坟墓是高出地面的大土堆这一意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