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文范文 森林经营方式

森林经营方式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6:4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森林经营方式,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森林经营方式

篇1

收稿日期:2011-10-07

基金项目:浙江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基于FSC森林认证的经营技术研究与推广”(编号:07B02)资助

作者简介:彭方有(1973―),男,浙江衢州人,工程师,主要从事林业生产与科研工作。

中图分类号:S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1)11-0004-04

1引言

国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林业的可持续发展,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逐渐在全球范围内达到共识。开展森林认证成为发展现代林业的必然要求,FSC森林认证是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手段之一,将促进我国森林分类经营的实施。我国林业发展进入生态建设时期,森林经营方案是FSC森林管理认证操作过程中的重要内容,而我国传统的森林经营方案还基本停留在以木材生产为主的传统体系中,不能适应 FSC提出的新理念及其标准和指标[1]。对照FSC原则与要求,在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社区建设以及员工和当地居民利益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森林经营管理工作与国际接轨,传统森林经营方案内容需要相应调整[2]。从有利于政策执行、森林经营水平提高、信息利用、技术扶持、人力资源合理利用出发,与国际接轨的森林经营方案应该在国有林场率先编制与实施。

千岛湖的主体经营者浙江省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所属16个国有林场肩负着保护和开发千岛湖山水资源的重任,引入森林认证机制,编制与实施相匹配的森林经营方案,对于水源涵养区和风景旅游区森林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价值。

2研究方法

向瑞士市场生态研究所(IMO)提出FSC森林认证申请,聘请上海竟强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为公司国有林场举办了森林管理体系认证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森林管理体系认证国际标准,涉及森林管理体系、营林、生态环境、社会工作、资源调查等方面。根据《森林法》和《FSC原则与标准》要求,在千岛湖区国有林场全面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县环保部门对公司森林经营对环境的影响进行了评估,通过各种方式向利益相关方进行了咨询,制定了FSC管理文件[3]。在此基础上,编制与FSC匹配的森林经营方案,按照FSC原则进行森林经营与管理,通过FSC森林认证审核和森林经营方案实施监测修编(图1)。

图1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路线图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可持续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森林经营项目一般包括采种育苗、林地清理、整地、栽植、抚育、成林经营、采伐、集运。

从规划角度看,规划林地在保护区、风景区、珍稀野生动植物存活区范围内或附近区域,会破坏保护区、风景区,危及珍稀野生动植物以及造成该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破坏。从“遗传、立地、密度”三要素开展营林生产角度分析,如树种选择不当,立地条件不好,密度控制失度,都会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导致水土流失,生产力低下,影响生态与经济效益。此外,林地清理可能会导致土壤,进而导致水土流失可能性的增加,鸟、兽、昆虫和微生物的数量会有部分减少。整地可能会导致土壤水份的散失和水土流失的可能性增加;未成林抚育中如果使用化肥、农药和进行病虫害防治,可能会产生化肥、农药面源污染;成林经营中的木材采伐、集材和运材对土壤、野生动植物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林地采伐后,地表可能会导致水土流失增加。

森林经营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营林建设期相对较长。从规划设计到整个营林生产实践当中都必须遵循“生态造林”的基本原则,按照“近自然林业”的森林经营思想体系,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与传统营林措施相结合,尽量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作为国有林场,承担着后备资源培育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双重任务,在国家林业建设中起着示范和骨干作用。公司成立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在林业规划、树种选择、选种、育苗、选地、林地清理、整地、施肥、种植、护林、防火、筑(修)路、病虫害防治、灌溉、采伐和制材、木材集运、萌芽、更新造林等各个主要森林经营活动环节,都十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对环境的影响总体上是轻微的,有的环节甚至根本没有影响[4]。

森林资源结构不够合理是当前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树种、龄组结构不合理。公司国有林场按现有乔木林分树种面积比例来看,松∶杉∶柏∶阔为54∶21∶6∶19;乔木林分面积按龄组结构比例,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为15∶19∶20∶45∶1。针叶林、成熟林比例过高,整个森林资源呈现针叶化、老龄化的状况,因此,要改善现有不合理的林分结构,必须进行合理改造、合理利用,以促进林分有效、健康、快速地增长。

3.2森林经营指导思想与原则以及重点内容

3.2.1指导思想

遵循我国林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林业发展模式,贯彻办场方针,响应FSC原则和标准,并且根据淳安县新安江开发总公司国有林场经营的千岛湖区位、森林资源特点,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为依据,坚持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者权利义务统一,分区施策,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通过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有利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改善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增强森林生产力和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3.2.2基本原则

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所有者、经营者和管理者责、权、利相统一;坚持分区施策、分类管理政策相衔接;坚持保护、发展与利用森林资源并重;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

3.2.3重点内容

包括森林资源与经营评价,森林经营方针与经营目标,森林功能区划,森林分类与经营类型,森林经营,非木质资源经营,森林健康与保护,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投资概算与效益分析,森林经营的生态与社会影响评估,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公司FSC体系的框架和运作方式等。

3.3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关键技术

3.3.1森林经营方案的内容体系

根据FSC森林认证的要求,现代森林经营方案的内容体系需要重新架构。根据森林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具体森林经营体系,是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中的核心问题。

与现行森林经营方案比较,增加的内容包括林地使用权、森林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森林资源分析不仅分析林木、林地,而且从多资源角度深化分析。市场需求分析。现在培育的森林是满足以后的市场需求,森林培育的长周期性要求森林经营者对未来材种需求作出分析判断,以指导人工林(如杉木用材林)更新造林时的树种更换选择。林地利用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林地征占用较多,应与当地政府部门衔接。保护与监测、社区参与。从实际行动上保证森林经营活动对环境负责、对社区有益,见图2。

图2森林经营方案的内容体系

3.3.2森林经营目标的确定

以《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与《FSC 原则与标准》为框架,从公司国有林场实际情况出发,经营目标应根据现有森林资源状况、林地生产潜力、森林经营能力和当地经济社会情况等综合确定。森林经营目标应当作为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国家、区域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和指标体系相衔接。经营目标主要包括森林资源发展目标,林产品供给目标和森林综合效益发挥目标等。

3.3.3建设项目的设计

(1)营林措施设计。营林措施内容包括更新造林、幼林抚育、林分改造、封山育林等。根据经营目的、植被类型、树种、立地质量、起源、更新方式等因素设计公司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类型,达到生态安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应用可行、符合实际。

(2)采伐措施设计。制定经营期的采伐规划、年度森林采伐计划,落实到山头地块。严格森林采伐管理。高保护价值森林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按照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不同功能类型要求进行伐区工艺设计,制定严格的采伐管理工作流程。FSC特别强调产销监管链的管理,建立采伐规划至木材集运、木材测量、木材销售各个环节控制文件,使监测机构和认证机构能追踪到每一种林产品的源头。

(3)非木质资源经营设计。森林非木质资源包括茶叶、森林果实、花卉、药材、野菜、森林景观、竹子及其副产品等森林植物资源,这些资源大多数是可再生的,并具有很高的药用、食用和能源化价值。为了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必须进一步加强非木质资源经营能力与水平。

注重基地建设与森林休闲旅游相结合,品种和数量的确定,基地的布局,突出融入和服务森林休闲旅游,力争创造农林产业的高附加值。对国有林场的低产低效桔园进行套种、换种等提升改造工作,发展优质枇杷、杨梅、蓝莓、香榧、山核桃、药材等效益高市场行情好的经济作物,为经济林改造提升和森林采摘游奠定基础。

(4)森林旅游设计。遵循“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保护好现有森林植被和历史文化古迹,根据生态旅游市场和杭州市旅游西进的要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开发游憩资源,精心配置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景观设施和宜人的休闲服务设施,构建美丽的乡村旅游景观林,使之成为风光秀美、效益全面、特色鲜明的游憩场所,成为“长三角首选、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度假胜地”,为淳安县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乡村旅游是乡村发展和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的新型产业,公司把千岛湖乡村旅游摆在千岛湖观光旅游的补充和提升的地位来认识,站在企业转型发展的高度来重视,立足长远持续发展的眼光来把握。

将森林休闲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积极开发森林生态文化、淳安地道饮食文化等一系列主题项目,打造淳安森林旅游精品工程。公司管辖的全部林场将整合成为一个完善的森林休闲旅游网络,发展成为淳安县森林休闲旅游的示范区,与千岛湖湖区观光旅游、乡村旅游形成良性互补,并吸纳、带动周边乡村农家乐发展。

(5)生态、社会保护措施设计。生态、社会保护措施包括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分布、结构及其动态变化,森林生态系统完整性、森林健康与生物多样性状况;森林提供木质与非木质林产品的能力;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游憩服务、劳动就业等生态与社会服务功能;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和地力衰退状况等。生态、社会保护措施是FSC林业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这些措施应该以FSC准则的要求为准。

2011年11月绿色科技第11期

3.3.4社区环境的管理

FSC注重社区环境管理。森林经营活动包括树种选择、选种、育苗、造林地选择、林地清理、整地、种植、抚育、施肥、治虫、筑路修路、采伐、制材、集材、木材运输、造林更新方式选择等。这些经营活动通过非污染或污染途径对环境造成影响。包括对土壤、水源、湿地、植被、生态、劳动者、社区等方面的影响。保护对象包括物种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代表性样地保护(保护区、湿地、次生阔叶林与脆弱地带、道路等)、自然环境保护、非木质资源保护、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地保护、劳动保护等。对各保护对象制定具体的保护措施。

3.3.5评估体系的建立

(1)评估内容。森林经营单位应建立森林经营成效监测体系,监测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依据年度计划和有关标准、规定,验收经营作业成果。

根据监测结果和相关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体系,定期评价森林经营方案实施效果,评估森林可持续经营状况,并通过FSC进行森林可持续经营认证年审。

在经理期内依据监测、评估结果对森林经营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对经营目标、森林分类区划、采伐利用规划等内容进行重大调整时,应报原森林经营方案批准单位重新批复。

(2)资源信息管理。加强森林资源档案的信息化管理,采用3S技术等提高森林资源续档水平及其分析能力。森林资源资产动态化管理是传统森林资源管理的根本性改革,其根本目的还是保护资源、发展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它能如实反映森林资产的价值与变动,促进森林资产的合理流动,提高使用效能,正确体现森林资产的价值量,保障森林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而提高森林资产使用效益,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国有林场的近期经营和长远建设提供辅助决策的依据。构筑森林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林地林权管理、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利用管理和森林资源监督等基本政策和制度,逐步使公司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3)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参照国家、区域或经营单位等不同层次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与指标,重点包括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生产力、保持森林健康与活力、保护生物多样性、发挥社会效益等方面的优势、潜力和问题,以及编案单位的经营管理能力、机制和森林经营基础设施等条件。

评价的结果应该用于营林操作之中,评价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保护方向的措施应该能在实际操作中得到落实,同时兼顾环境监测检查相关措施的可操作性。

3.4森林经营方案实施保障体系

3.4.1方案论证与审批

森林经营方案成果包括方案文本及相关图表和数据库等,是指导公司建立实施森林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动准则,是指导各有关部门工作的指南和依据,通过森林经营方案的运行,使公司能建立一个完整、经济、有效、符合FSC准则的管理体系。

编制成果经承担规划设计的单位签署意见后,由编案单位和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利益相关方共同论证,并通过FSC森林认证部门审核,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尔后遵照执行。

3.4.2加强监测与评估

森林具有生物多样性、生态环保、地方社会文化保存价值等功能,需要研究森林经营活动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监测,并减少森林经营活动对环境影响,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

监测方法包括固定样地与临时样地监测、小班档案更新与复位调查监测、土壤取样监测、水体观察监测、路线踏查监测、经济核算监测、社会调查监测。在森林经营方案中引入现代的绿色管理模式,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控制操作指南,特别是采取人工布设鸟巢、进行除障、填补措施为野生珍稀动物创造更好的生存栖息环境等。

3.4.3健全社区参与及冲突解决机制

社区参与首先是建立经营单位与社区之间的沟通机制。社区参与途径有生产经营活动参与、林场建设活动参与、管理与保护参与。在木材采伐等生产场地配备应急防护医药与器材,加强林业生产人员的劳动健康安全防护;通过公司网站、设立热线电话、接待日和信息调查等投诉管理程序和信息沟通程序,建立社区参与及冲突解决机制,推动社会关怀的新文化等;每年定期向社会公示公司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要点,包括公司承诺的营林政策,经营活动投诉联系人、公司经营活动规划要点、经营活动监测等情况。

与当地村民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允许当地村民按传统习惯有限地使用林分内的非林木产品。要限制村民的采集权力,只允许他们在可持续水平上进行采集。清楚地界定与村民权力相对应的责任。在其经营计划中说明解决争端的办法,包括出现争端时村民应该联络的人、林场处理这类事件的人员及补偿机制等。

3.4.4强化宣传培训以及档案管理

每年组织林场职员和林场外的人员(如林业局干部、当地社区群众、旅游者等)开展宣传活动,以加深对FSC 和认证的理解。就减少森林经营活动引起的环境影响向职工提供基本培训。记录所有的宣传培训活动,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等。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包括林地所有权与林场经营沿革档案、森林资源调查档案、林业生产计划与验收档案、木材与林产品销售档案、环境监测档案等。

4结语

从国有林场实际出发,综合资源、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要求,构建能满足FSC要求、具简易性、可操作性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方案的内容体系。针对目前国有林场森林经营中存在问题,提出符合FSC要求的森林经营实施措施。通过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现状的系统分析和发展趋势评估,在深入研究森林可持续经营和《FSC原则与标准》要求基础上,研究制定基于FSC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森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研究传统森林经营方案与FSC原则要求的差距,以构建科学的森林经营体系为主线,提出符合FSC原则要求的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指导国有林场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参考文献:

[1]

彭方有.基于FSC森林认证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研究综述[J].广东林勘设计,2010(2):1~5.

篇2

0.前言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保护和建设的中坚力量,在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中起着带动作用,多年来,为培育后备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我国国有林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方式不活,改革滞后,与新时期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本文着重探讨一下改革国有林场经营方式的有效途径。

1.改革国有林场经营方式的有效途径

1.1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

目前国有林场按隶属关系,划分为省级、地市级、县级管理,大多数归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也由少部分归风景管理局、旅游局等非林业部门管理。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但级别不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有林场的发展。因此,理顺林场的隶属关系,避免多部门管理尤为重要。根据经营目的不同,把国有林场界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实行分类经营。生态公益型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根据森林经营面积和管护难易程度以及承担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精简、效率”的原则,重新核定生态公益型林场的事业编制。商品经营型林场,按照“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原则,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兼顾社会生态效益的前提下,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自求发展,林业主管部门对林地林木资源管理进行监督。确定为商品经营型的国有林场,应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重新进行国有企业法人注册。商品经营型林场劳动人事制度,按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规定执行。

1.2实施分类经营

以往森林按林种一般分为五类,即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风景林和薪炭林。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分法已不适应林业管理和市场经济的需要。林业经营方式改革势在必行,实行林业分类经营,这是一项涉及林业经营管理、经营机制、经济政策、管理措施和组织形式等多方面的深层次综合配套改革。新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是根据社会对林业生态和经济的两大需求进行分类,以生态利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公益林,以直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划为商品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林业的整体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1.3林场分类管理

实现林场分类管理,科学合理的划分生态公益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根据其所属森林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界定林场的类型。根据林场资源构成情况划分:即经营商品林为主的林场划为经营型林场,以经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划为生态型林场。生态公益型林场包括生态公益林占森林面积60%以上(含60%)的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达不到60%,但其分布在大江大河源头、水系干流两岸、大中型水库周围、水土流失严重及生态区位脆弱地区的国有林场;含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匮乏,不能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中长期目标的国有林场。其余均为经营型林场。

1.4完善组织形式

对公益林建设,强化政府的组织管理,对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营造的生态林,应主要采取工程项目建设和林场管理的组织形式。此外,还应当在实行预算管理基础上,积极引入造林承包、管护承包以及招投标等管理方式,以提高公益林建设和管理效率。益林建设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工程造林以及卫生伐、景观性质抚育、病虫害防治等有利于生态公益林保护的经营措施,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功能。

1.5搞活经营机制

对于商品经营型林场按规范的管理方式管理,占用林地资源应缴纳林地占用费,国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折成股份,在林场分配过程中,国家股份所得应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的经营活动照章纳税,在不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的条件下,允许林场积极从事商品生产,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商品经营型林场由于存在两类资源,还必须对森林资源划类经营。对于商品林完全由林场自主经营,国家或主管部门少干预;对于生态公益林应实行森林效益补偿制,解决其经营投入。实施时,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的补偿额。商品林要定向培育,实行产业化经营,实行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集约经营,在利用较少林地提高木材和各类林产品供给能力基础上,进一步把更多的天然林资源保护下来,使其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鼓励商品经营型林场承担公益林营造和管护任务,所需资金按照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管理的要求,分别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补偿。

1.6加强国有林场的资产管理

规范固定资产投资和资产处置的报批制度。固定资产投资年初要编报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如中途新增投固定资产的,需报批后方可实施。要及时对现有帐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确保所有资产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做到帐、物相符,制度规范有序。建立定期的财务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同时,加强对各林场的财务监督和指导,不定期地对各场财务状况进行督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财务报批制度,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1.7强化林场生产经营验收

对被列入当年生产经营的项目,事先都要严格按规定编制生产设计方案,明确生产经营范围、投资规模、时间和质量要求等。平时要加强对项目的跟踪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和建立档案。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督查,并组织专项审计。

2.总结语

总而言之,为确保国有林场经营方式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首先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只有在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才能保证国有林场经营方式改革任务的完成,才能真正实现国有林场经营发展的总体目标。

篇3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森林覆盖区的土地资源不仅重要,而且土地营养丰富,保护好现有林区不仅可以使我国资源土地被更好的保护,而且对我国的经济、农业、林业、建筑等的相关经济产业也有良好的推进、维系作用。

1 我国现有森林资源覆盖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我国现有森林资源覆盖区现状

我国现在的森林资源呈现一大一小两极分化的状态,大是指我国国土面积大,森林资源的覆盖面积广。我国森林区域覆盖面积占有量,在国际中也能够排进前5,尤其是我国人工森林面积已经跃居到世界第1位,这是我国森林资源面积的优势――大;另一方面,我国国土面积基数大、人口基数大,也使得我国森林面积的各个平均值均显得过小,平均国土面积的森林覆盖率小、人均拥有森林面积小、森林林木的整体质量偏低、林业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偏低。从国际来看,我国和林业发达国家的平均土地森林占有量,能拉开1倍的距离,这是我国林业资源的最大弱势――小。这种一大一小的林业现状,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林业的发展,因此,实施有效科学的森林经营制度显得十分紧要。

1.2 我国现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要想分析我国林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得从林业的经营现状和各地区的不同情况来下手,进行综合分析。我国当下林业资源的经营现状,有的林业资源总量较小,林木的质量参差不齐,总体显示出质量偏低,经营方法制度不科学,我国林业资源的总体经营状态呈现出落后状态。

从总体森林经营工作的进展情况来看,我国森林经营有以下几个特点:(1)森林资源占有区面积广,但是毫无分布规律,这就造成了我国森林总体面积大的优势得不到显现,经营管理工作顾及面广,得不到良好的统一经营管理效果。(2)我国森林资源的质量不高,这主要体现在我国森林优势树种较为单一,全国从南到北,每个地方的优势树种只有4~5种,而且没有明显的分布规律,从整体的森林资源质量来看,我国的优势树种缺乏多样性,分布面积不够广,而且森林资源总体情况存在严重的树龄结构不合理,幼龄树木量太多,这样就造成了经济发展用树常常会使用幼年树种,利用方式极为不合理。(3)在我国现有的林业土地利用方法上,仍然存在着问题,生产力不高就是其中最大的问题,我国林业加工行业总体特点,显示出生产技术不先进,生产过程没有创新性,生产工人的素质偏低。(4)由于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国对森林的保护、经验、监管、利用力度不够,造成了我国森林经营结果的长年赤字、超限的情况,在短时间内是很难将其调整过来,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改变过程。

2 如何完善森林经营方式和体制,解决森林经营中遇到的问题

2.1 建立森林经营监察体制,把握与预测森林经营可能的发展趋势

要想合理制定出一种森林经营方案,完善对森林使用的监控体制是必要的,也是首要的,森林监管体制的建立,有利于加强森林经营的自制性,给林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施加一定的监管压力,使其完善自我管辖区域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经营结果。另外,监察体制除了要有有效、科学的监管能力外,还要有预防能力,这样才能对森林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合理准确的预测,从而达到预防的目的。

2.2 规划全国森林经营区,将各地分散的林区进行统一整合规划

针对我国国土面积大,林业资源区域分散的特点,我国森林经营方式首要做到的改革点就是建立全国性质的森林经营区,以一体式的角度考虑各个地区的发展,而不是把各个地区分化、分别管理,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使我国林业经营统一化,森林的总体面积大的优势就被体现出来。

2.3 完善森管制度,建立森林经理人思想

森林的经营方式说白了就是森林的综合管理,从保护开发到经济供应等各个方面都要有所顾及,在这其中就不妨借用一下经济管理的方式。首先,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森林监管站,各个地区的林业管理情况要积极向监管站汇报;其次,要完善各个地方的森林管理制度,并且由总监管站派人进行实时监督,防止出现内部包庇;最后,在各个林区要建立经理人制度,当林业的经营结果出现较大的问题时,能够把责任落实到个人,这样不仅能加强林业经营部门人员的自检,而且对各个地区林业管理的细分工作也是一个良好催促作用。

3 总结

虽然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初就已经认识到森林经营的重要性,但由于我国曾经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森林资源滥用、毫无管理方式的森林经营情况之下,也造成了我国森林经营方式转型难的局面。想要让我国森林的经营方式能够与时俱进,就必须从我国当下的森林经营现状做分析,做长远、有效、科学、统一的经营规划打算。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