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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行业现状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7:5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信用管理行业现状,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信用管理行业现状

篇1

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风险管理能力更是现代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随着我国金融机构改革的日益加深,以及2006年12月起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全面化,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在其长远发展中具有及其重要的作用。巴塞尔委员会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战略风险类。其中,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与生俱来的一种风险,是金融市场上最为古老的一类风险,也是最重要最复杂的一种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控制与管理对于整个金融市场乃至国民经济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还处于传统阶段,主要方法有内部信用评级和贷款分类两种。

1.内部信用评级

所谓银行内部信用评级是由银行专门的信用评估部门和人员,运用一定的评级方法,对借款人和交易对手按时、足额履行相关合同的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信用风险的相对大小。巴塞尔委员会于2001年1月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根据外部评级结果确定资产的风险权重,并可以内部评级作为替代。可见,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和完善内部评级意义深远。目前,我国各大商业银行基本都建立了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各银行的内部评级系统在评级对象、评级方法和评级程序等基本相同,对象为已有的或潜在的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方法主要是专家分析判断。

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信用评级存在以下两方面不足。其一,评级方法与巴塞尔银行新框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偏重于对受评对象过去而不是未来偿债能力的评估;权重的确定缺乏客观依据;缺乏对现金流量指标的预测和应用;缺乏对具体行业的分析。其二,在评估的组织和程序方面,存在分工不明确,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评级人员和信贷人员在职责上缺乏必要的分工和制衡,影响评级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评级人员素质不高直接影响评级的准确性;我国评级制度还缺乏行业专家,这将会进一步影响评级的准确性。

2.贷款分类

贷款分类就是贷款评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全面推行的是贷款风险分类管理。贷款风险分类也称贷款五级分类,指银行主要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质量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的一种管理方法。它以动态监测为基础,通过对借款人的财务实力、现金流量、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对银行的信贷管理水平和信贷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这方法有利于银行及时发现放贷后出现的问题,能更准确地识别贷款内在风险、有效追踪贷款质量,便于银行及时采取措施。但也存在不足:

第一,信息不对称和滞后问题。该方法需要企业提供大量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而银行往往难以及时准确地获得这些信息。

第二,分类标准粗化,缺乏统一性。该方法只对五个类别进行了核心定义,内涵和外延不清晰,损失比例判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不便于准确掌握和执行。

第三,会计基础信息薄弱、科技支撑能力不强,影响分类工作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的度量和管理水平上还比较落后,而且不同银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不可否认的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如银行内部已经建立起了企业信用评级制度,部分银行开发出信贷风险的评估方法等。但是,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先进的信用风险评估和管理水平相比,我们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

1.信用风险度量技术落后

(1)数据质量差。阻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的瓶颈首先在于数据基础。数据基础建设是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技术开发上的投入较大,效果却不理想。由于数据的一致性较差,所以不仅无法提高工作效率,还增加了工作量,工作量的增加又使统计数据的质量下降,如此以致恶性循环。基础数据质量不高不仅导致高层次的风险分析(信贷资产组合分析)难以展开,还对简单分析工具的分析结果的可信度产生负面影响。

(2)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善。信用评级体系由内外两部分组成。目前,国内针对企业的外部评级机构刚刚建立,运作程序还不规范,没有形成规模,还不能对我国大多数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国外评级机构也难以对大部分的银行客户进行逐一评级。在外部评级不完善的情况下,我国主要商业银行近年来逐步建立起内部信用评级系统,但与发达国家银行的评级体系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识别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应用。

(3)信用风险量化技术落后。现阶段,我国银行信用风险量化工作主要使用专家分析和计算信贷风险度的传统方法,尽管传统的风险计量方法由一定的积极作用,却也存在不可忽视的缺陷,难以适应现代银行进行全面和动态风险管理的需要。

2.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

风险补偿机制是银行承担风险获取收益并能维持正常运营的保障。提取坏账准备金和计提资本金是最常见的风险补偿方式。坏账准备金提取不足、不能及时核销坏账以及资本充足率不达标是我国银行存在的比较普遍的问题。这使得银行信用过度膨胀,导致信用风险隐患。

3.外部交易制度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控制,没有市场化。银行不能通过信贷定价来弥补风险损失。由于产权的不明及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信贷抵押也很难成为有效地传递信号。银行对企业一视同仁,企业不分好坏同样得到贷款,大量信用风险成为事实。此外,当前我国企业破产制度不完善。企业破产,银行受损,清算破产成本对银行来说相当高,更加重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三、加强我国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建立健全内部评级系统,完善外部评级系统

大力引进和发展外部信用评级机构,并加快由内到外的更替步伐,由于目前评级行业的社会影响在逐步扩大,评级市场在逐步打开,社会信用评级机构将会得到越来越快的发展,外部评级取代内部评级必将是一个渐进、自然的过程。商业银行内部也要不断完善信用评级办法,并在时机成熟后,以外部评级逐步代替内部评级。

2.完善信用风险补偿机制

信用风险的补偿指银行用资本、利润、抵押品拍卖收入等形式的资金补偿其在信用风险上遭受的资产损失。商业银行除了提取普通准备金意外,还要提取呆账准备金,用于弥补贷款后的损失。

3.利用金融创新分散信用风险

一方面利用资产证券化转移信用风险。资产证券化是指,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券筹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通过向市场发行资产,将信贷资产进行交易和处理,最终实现融资,有利于商业银行现金回流,并提高其竞争力。另一方面,利用信用衍生工具化解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衍生工具自由控制所承担的风险,可将不愿意承担的金融风险转嫁出去。

参考文献

[1]吴彬.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复旦大学: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8.

篇2

一、绪论

所谓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标准名称是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指银行以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该项目在不同银行有不同的名称,在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在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主要包括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形式。2015年全国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8.5万亿元,比2014年同期增长13.9%,虽然比上年末低1.9个百分点,但已连续7个月回升,比5月末的最低点提高2.6个百分点,全年贷款增加9419亿元,同比多增98亿元。2015年受到人民银行连续3次降息的影响,个人贷款额度快速增长,但是不良贷款余额和违约率“双升”,信用风险逐步暴露,以广西为例,2014年末,广西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6.88亿元,比年初增加0.45亿元,增长7%。比上年同期增加1.1亿元,增长19.03%。这显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已开始进入风险暴露期。因此本文通过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用贷款风险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其风险管理措施,为我国个人贷款业务快速健康发展作出一些贡献。

二、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

(一)内部风险

内部风险分为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两种。管理风险是由于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决策管理尚缺乏成熟的经验和有效的手段,容易形成管理和决策风险。如对借款人资质审查不严、手续不完整、放松贷款条件等,表现为: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期限结构不匹配导致的流动陛风险,以及抵押物保管不善和贷后管理工作薄弱所带来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员工由于操作不当而产生的风险的总称,一般是因为员工专业技能的生疏,缺乏应有的谨慎态度,缺乏监督、检验员工操作行为与后果的相关程序等原因造成的。员工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谨慎态度和缺乏有效的流程与制度,就不能很好地防范员工因知识技能的缺陷或工作上的疏忽大意而产生的操作风险的威胁。

(二)外部风险

外部风险主要有欺诈违约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担保风险四种。欺诈风险其一是借款人出据高收入资信证明等虚假材料,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大大超过还款所承受的能力,使银行直接面临偿还能力风险和抵押住房处置的风险;其二是借款人与开发商工作人员或银行内部人员相勾结,以骗取银行个八住房贷款。国家政策风险包含利率变动风险和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制度风险。

三、防范我国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对策

(一)内部方面

首先要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信贷人员素质,严控内部管理风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经营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制定贷款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和制度,统一个人住房贷款系统,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信用评价标准,统一个人住房贷。强化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一是严把项目和开发商审查关;二是加强对贷款用途的审查,确保个人住房贷款的真实性。贷前审查必须审核商品房交易的真实性,防止套用、挪用贷款。

(二)外部方面

第一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使长期贷款易于流动,通过发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取得了现期收入,解决了银行长期资产与短期负债的矛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把贷款风险部分地转移到更能承担长期债权风险的机构,增加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性。第二是大力发展和完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和保险制度,对于获得了个贷的借款人,银行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其进行失业和意外伤残保险,并注明银行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以内事故影响贷款归还时,银行可将保险赔偿金优先用于清偿剩余贷款,引入国家信用担保机制,尤其是对中低收人群体购买经济适用房、公房、二手房的抵押贷款提供担保,以促进房地产一级市场的流动。其担保内容为对购房人因单位倒闭、撤消、被兼并、裁员、失业和收入降低等社会原因导致的不能清偿的银行贷款予以清偿。第三建立健全规范的个人信用体系,尽快将有关个人的贷款、担保,抵押及其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登记在案,与税务、工商、司法等众多部门的综合信息联网,以取得完整的个人信用信息,并建立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突出个人信用评价。

参考文献:

[1]刘丽.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研究[D].河南大学,2010.

[2]陆晨. 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篇3

虽然我国商业银行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信用风险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管理,但是由于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工具、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落后,信用风险管理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缺乏有效管理,在实际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信用风险总体规模巨大

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不良贷款当中,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货款一直是比较严重的。中国政府在1998年发行特别国债2700亿元,以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的资本金。1999年又成立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四家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近1. 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减轻了银行的负担,从2000年起基本遏制了银行不良贷款率较快增长的势头,并从2001年开始出现不良贷款率与不良贷款余额双下降的局面,2003年12月,由汇金公司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注资225亿美元和200亿美元,2005年4月向中国工商银行注资150亿美元。尽管如此,截至2007年底,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仍高达为6.7%,不良贷款额为12009.9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8.0%,总额为11149.5亿元;股份制商业银行情况好些,不良贷款总额为860.3亿元,比率为2.1%;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11.5亿元,不良贷款率3.0%;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30.6亿元,不良贷款率4.0%;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2.2亿元,不良贷款率0.5%。全部不良贷款中82.8%都是可疑和损失类贷款,按照五级分类标准这些贷款是必然要遭受损失的。

(2) 存款活期化、贷款长期化,银行存贷款期限错配差距加大

虽然存贷款期限主要属于银行流动性指标,但是由于中长期贷款具有更高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的存贷款结构也能反映出信用风险的大小。商业银行经营的一个基本要求是要根据吸收存款的期限来合理配置自身贷款等资产的期限,从理想的状态来说,短期贷款/短期存款、中长期贷款/长期存款的比例应该大致与各项贷款/客户存款的比例相当,但从下表可以看出,2004年以来,银行存贷期限错配趋势明显,从风险角度来看,存款活期化趋势严重,银行资金来源变得越来越不稳定,而大量增加中长期贷款就会给银行运营带来潜在风险。

2007年我国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合计277,746.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118,898.0亿元,比上年增长16.9%,中长期贷款额138,581.0亿元,比上年增长22.6%,中长期贷款在新增贷款中占比较高。全部贷款比上年增加39466.7亿元,其中25571.2亿元为中长期贷款,占全部新增比例64.8%。而2006年和2005年的新增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占比分别为63.8%和65.3%。贷款期限的延长,令奉行谨慎原则和一向以发放短期贷款为主的商业银行积累了大量潜在风险,因为中长期贷款比短期贷款具有更高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比较集中

在信用风险的分布上,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了绝大多数,2007年其不良贷款余额达到全部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的87.9%,经济体系中的信用风险大多集中到国有商业银行。此外贷款投向过于集中而且行业重叠,银行信贷在各个区域及各个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不平衡现象。2007年末,商业银行贷款投向位居前5的几大行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的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接近58%。同时,商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都投向了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有59%的贷款投向了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北京、山东、福建地区。贷款集中度过高,一旦地区或行业出现周期性衰退将引发大量信用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2. 新的信用风险不断产生

如果说巨额的不良贷款主要是历史形成的,不能说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缺乏有效控制,那么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过多方面改革后的今天,尤其是工、中、建三大银行在股份制改革前经过财务重组,政策性剥离大量不良贷款之后,至少应该控制新的不良贷款产生的速度,然而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据银监会统计,截止2008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2654.3亿元,比去年同期(12517.8亿元)新增136.5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173.8亿元,比年初增加24.3亿元,不良贷款率7.35%;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731.6亿元,不良贷款率1.59%;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500.8亿元,不良贷款率2.54%;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08.8亿元,比年初增加73.7亿元,不良贷款率4.44%。这说明即使经历了多方面的改革,我国商业银行总体上依然缺乏对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新的信用风险在不断产生。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信用风险过程事前阶段的问题和原因

在信用风险过程的事前阶段,识别信用风险,防止引入高风险业务是信用风险管理的指导思想。信用风险的直接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不确定性,获取翔实的信息是化解信息不对称的根本出路,是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一方面征信系统建设滞后,影响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的识别;另一方面有的信用风险并非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而是人为主观引入的,在贷款发放前,银行或者银行的具体工作人员就知道该业务具有较高信用风险是不该开展的,然而实际中却顺利地通过了各个环节,这种风险单单依靠健全征信系统是难以防范和化解的。实际中这种情况往往被认为是操作风险,但是最终发生资产损失是与信用风险相同的,所以人为主观因素也是引入信用风险的一个主要原因。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在做出信贷决策时由于受到来自政府、股东、上级、自身利益等多方面的影响,明知信用风险很高却会批准该项信贷业务,只要这种情况引起足够的重视,这种信用风险是最能防范和化解的。

2. 信用风险过程事中阶段的问题及成因

(1)信用风险未实现动态评级

我国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评级以前实行的是贷款的四级分类方法,这是一种完全静态的方法。目前实行的五级分类方法,己经不单单以贷款逾期的天数划分某笔贷款的信用等级,但是对每一笔贷款的评级分类并非真正动态实时进行的,而是按期间(如会计报告期)分类的,依然属于静态方法,而且有可能出现借款人单笔贷款的信用风险不大,借款人所有贷款总的风险却很大;前一笔贷款风险不大,这一笔贷款风险很大;昨天风险不大,今天风险很大的现象。有的商业银行在贷款前对借款人采取综合信用评级统一授信,但贷款发放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的变化依然难以监测。不能准确掌握借款人信用状况的变化,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借款人可能在下一个评级时间前已经破产。

(2)信贷资金使用缺乏监控

如果借款人对信贷资金的每笔使用都能被商业银行观察到,商业银行就有能力及早发现并纠正借款人的高风险投资行为,从而控制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然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对信贷资金使用规模、资金流向、使用效率的有效监控,借款人的高风险行为不能及时被银行观察到,等到银行获知信贷资金的使用风险过高时,往往风险损失已经发生。因此商业银行有必要采取相关技术对信贷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监控,在信用风险发生前将其及时遏制。

(3)缺乏必要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和有效的管理工具

目前,我国还没有商业银行真正建立自己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信贷资产的信用风险评价基本是各家银行自己的主观判断,无法做出令外人认可的客观评价,因此信贷资产无法量化定价从而也难以进行交易,信用风险就不能在不同主体间进行转移,大量的信用风险只能由商业银行自己承担。此外缺乏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商业银行不能对信用风险规模进行精确度量,不利于控制风险操作的决策。并且缺乏信用风险度量模型使得商业银行无法用内部评级法计算监管所需资本金规模,无法享受内部评级法所带来的资本节约收益。

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是商业银行具体管理信用风险的手段、途径、渠道和标的物,充足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能使商业银行方便地对信用风险进行控制、分散和转移,降低信用风险,加强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缺乏足够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制约了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方面不仅几乎没有任何自主的创新,甚至发达国家己经在使用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在我国也没有出现。这种严重缺乏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况对于商业银行完善信用风险管理无疑是巨大的制约因素,必须加以改变。

3.信用风险过程事后阶段的问题及原因

在信用风险过程的事后阶段,及时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损失,同时总结经验避免生类似信用风险的重复发生是该阶段的工作重点。然而一方面大量不良贷款难以化解,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缺乏对信用风险的事后责任评价,不利于控制同类信用风险的重复发生。

(1)处置不良贷款手段单一,大量不良贷款难以化解

理论上一般有五条途径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贷款:(a)从利润中提取坏账准备冲销;(b)注资;(c)资产负债表重组,如债转股;(d)外部解决,如卖给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e)司法诉讼。然而过低的利润率、复杂的重组程序、不健全的法制环境、不良贷款出售的非市场化等因素,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几乎只依靠将不良贷款政策性地出售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来处置不良贷款,无法满足降低信用风险的实际需求。具体而言,2007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2684.2亿元,不良贷款率6.17%,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149.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05%,而资产利润率最高的商业银行不超过1. 4%,依靠利润冲销远远不能满足化解不良资产的需要。

政府的注资大大改善了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提高了资本比率,但是注入的资金既不能全部用来冲销不良资产,又根本无法从数目上满足化解庞大不良资产的要求。更重要的是,作为自负盈亏的商业银行,长期无偿获得国家的财政注资显然是不现实的,也不符合市场机制。债务重组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缓解或减少银行的损失,但是欠账不还的客户多半是出现了财务危机,复杂的重组过程和无法预见的后果都阻碍了商业银行对此种方式的选择。司法诉讼会耗费较长时间和精力,还要到其他各方面的

干扰,即使银行胜诉还有漫长的执行程序,这期间有众多未知因

素影响着最终的结果,也不是效率较高的途径。这四种方式在实

际中都很少使用,相对而言,把不良资产卖给资产管理公司是无疑是最直接和简便的处理方式,但非市场化的行为成本太高,银行要承担较大的损失,损失一般要超过本金的50%。并且如果商业银行就此养成了习惯,出现不良资产就不计成本地一卖了之,而不是从源头上控制不良贷款的产生,则违背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初衷,新不良资产的产生会陷入无法遏制的恶性循环。其实降低不良资产、控制信用风险的关键是杜绝新的不良资产大量产生,而不是把重点放在历史不良资产的处置上。尽管如此,因为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改革的具体要求中不良贷款率是一个核心指标,不良贷款的处置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任务之一。

(2)信用风险缺乏事后责任评价

信用风险发生后,商业银行应该对事件责任进行客观评价,明确相关责任。对于工作人员的主观责任必须严格根据制度进行处理,对于信贷业务流程中出现的客观程序性责任,有必要调整相应流程,改进操作程序,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然而目前商业银行缺乏对信用风险事后责任的评价和认定,很能准确划分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信贷业务流程不能及时得到更新和完善,相关责任人员不能受到应有的奖惩,不利于对信用风险有效管理。

三、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为了改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我们需完善如下工作:

1.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关于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知识,并结合实际,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风险度量和管理模型。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和研究机构开发了一系列的定性主导风险管理模型和定量主导风险管理模型,并在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检验和良好的效果。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较晚,同时即将面临国际商业银行的激烈竞争。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学习和引用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关于信用风险管理的理论知识。

2.建立和完善信用评级制度,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供客观公正的企业信用资料。

在信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客观公正的企业信用评级数据是完成信用计量的关键。但我国各大评级机构目前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各银行的内部评级机构也无法实现信贷风险的事前控制。目前我国的资信评估业(包括银行内部信用评级)的现状是,实际运作不规范,银行与企业共谋现象严重,暗箱操作和寻租行为应运而生,不少银行款项的贷出与企业的信用评级脱节;资信评估机构各自为政,没有一套统一的评估原则,评定标准和数据指标的定量方法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评级结果相当混乱,资信评估机构依附于其他经济实体存在,在评估时常常牵涉许多行政因素,无法独立开展评估业务,造成信用信息失真。

3.重视信用文化建立和内部信用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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