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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环境污染及其综合治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1:2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矿山环境污染及其综合治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矿山环境污染及其综合治理

篇1

1.水污染:矿产开采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矿区矿产采掘作业不规范,开采不当,引发了严重的水污染,水质恶化,酸雨污染严重,同时大片开采地区地下水位下降。2.废石污染:采矿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废石。由于未进行二次回收或二次回收率太低,废石中所含镉、砷等有害元素极有可能暴露地表,危害严重。另外,因为未能对废石进行妥善处理,只是一味倾倒堆放,导致大量土地被污染。

(二)运输过程

在矿产堆放、被运出直至运达目的地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由于矿物开采出后的无序多处堆放,雨水冲刷;以及运输过程中易发生矿产遗漏,尘土飞扬等因素,原本在矿产中的有害元素暴露于空气中,从而形成大面积污染源。对运输过程而言,露天矿汽车运输是人们优先采用的运输方式。然而汽车的运输花费随着采矿的延伸以及采剥比的增大而不断增加。为满足运输要求,装载机铲和汽车变得越来越大。这也相应的导致了运输的油耗和路面受损度的增加。此外,长距离运输矿产的大型汽车产生的噪声、尘土以及其它对环境的危害等会影响临近地区居民的生活工作质量。

(三)选矿

1尾矿。目前,矿业废弃地复垦的比例较低,尤其在我国,约占工矿废弃土地总量的10%。选矿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不当会导致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工业用量最大,有重要意义的金属矿产如铁、锰等储量和开采量都很大,然而矿石品位较低,多为贫矿,经过选矿加工后就会产生大量尾矿。废弃地中的大量有毒有害重金属,还有可能随地表径流和地下径流而流失,严重污染周围环境。此外,我国煤矿另有大量矸石山,堆积量约30亿吨,占地约5800hm2,矸石山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若不及时采取措施,一部分还会自燃,从而污染大气环境。2废水。部分选矿厂选矿结束后不严格进行废水处理,会导致居民生活水源被污染。有研究表明,经2003年下半年环保调查,有些选矿厂排出的废水中砷、镉、铅超标惊人:砷超标2189倍,镉超标4.7倍,铅超标178.3倍。主要有酸性矿井水,酸性的露天采场废水,矸石山和尾矿堆淋滤水等几个类型。酸性矿山废水溶解大量重金属和非金属毒害元素,在表生条件下矿物发生的氧化反应、中和反应、吸附作用、离子交换作用等会控制其酸性排水和重金属元素释放的过程。硫化物矿物成分与含量、氧化剂、细菌等微生物、孔隙水PH值以及矿物粒度、气候等会影响AMD的形成。AMD可能会导致新的结构系统或生态系统出现,从而有可能破坏生态环境。有研究表明矿山及矿山的开发会使矿山上流区域及沿岸土壤发生严重环境地球化学变化,导致严重水流和土壤污染,从而影响矿区植物生长及居民的生活。另外,矸石山淋溶水有时呈现较强酸性或含有毒有害元素,倘若选址不好,或不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将会导致周围土壤及地下水体的污染,产生环境危害。

(四)冶炼过程

由于冶炼企业为节省成本而不按规定处理冶炼产生的污染物,或企业设备陈旧导致回收率和清洁生产水平较低等因素,矿产的冶炼过程会给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产生的“三废”造成的环境污染后果比较严重。有色金属冶炼中会排出工业废气导致空气中的重金属污染例如钼冶炼过程中产生废气,其气型污染物主要是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焙烧、脱硫和煅烧等工序产生的烟尘和SO2,以及酸化或浸出工序逸散的少量酸雾等。矿产冶炼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常含有有害元素。如钼的冶炼,其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浸出渣、磷砷渣、煤渣、水处理渣和脱硫渣。其中浸出渣、磷砷渣和水处理渣均属危险固体,倘若不按危险废物要求暂存与处置,极易发生二次污染。又如含汞废料冶炼废渣,主要成分为活性炭和石灰渣,年排放量约2900t,含汞<0.005%,暂时建渣库堆存,将来处理后回收利用。但是经新渣溶出实验,渣库渗滤水含汞可达0.024mg/L,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大。此外,矿产冶炼中,非法排放的污水会污染临近农田,导致农田土壤和农作物有害元素含量超标,进而影响食品安全和人畜健康。2.4.2其他污染冶炼企业的破碎机、泵、风机等各式机械设备均有噪声产生,噪声强度约为85~105dB(A),对相邻居住区的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生态环境也会受到一定影响,如:某县由于其大量土法金银冶炼没有进行“三废”处理,导致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砷、铅含量严重超标。山林和果树绝大部分枯死,水田遭到污染,田地绝收,鱼虾灭绝。当地居民因长期居住而被检出慢性铅中毒,其他疾病发病率也有增加。

二、建议及对策

(一)综合利用资源

由于矿产开发产生的废弃物是主要污染源,因此首要要做的是从源头做起,对资源进行综合利用,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这是既有效又经济的方法。在生产实际中,除了要通过技术攻关提高矿石中主要元素的回收率外,还要考虑提炼伴生、共生的元素的综合回收,矿山废水治理与循环利用等措施,尽量减少尾矿的产出量。对于综合回收技术还不太成熟的复合多金属矿,可进行资源储备,待条件成熟时再开采利用,以避免资源的浪费。此外,将采矿场作为独特的旅游资源进行生态性开发,可以做到生态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达到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

(二)回收利用尾矿

虽然金属矿山尾矿的物质组成不同,但其基本开发利用方式颇为相似。对于已经产生的尾矿,可对其中的有价金属元素以及非金属元素进行高效率的回收。例如可以采用如下几种处理方法:(1)利用尾矿制砖、水泥等建筑原料;(2)利用尾矿生产新型玻璃材料、建筑微晶玻璃等建材产品;(3)铁尾矿可大量用作路基的基础材料;(4)利用尾矿、废石作地下采空区充填料。

(三)综合治理污染区

统一规划、综合建设污染区,比如对固体废弃物堆积场进行复垦绿化,对已经污染的水源进行综合治理等,将环境污染治理与资源综合利用结合起来。同时要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堆场灾害的监测、控制和治理,避免溃坝、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另外,可利用某些特殊植物对废水废气进行协助治理。前人研究表明,如紫花苜蓿和牧草等可吸收土壤中的As;不少藻类对酸性水具有很强忍耐力,可对水体进行一定程度的净化;蜈蚣蕨和粉叶蕨也可富集大量As等。此类植物均可用来进行受污染环境的治理。也可应用微生物,帮助增加植物的营养吸收效率、改进土壤结构、减少重金属毒害及增强对不良环境的抵抗力,从而在污染区重建与植被恢复中发挥重大作用。

篇2

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开发迅速发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相伴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据内蒙古国土资源部门统计,随着矿业开发的迅速发展,全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为:一是治理区域点多面广。二是危害严重,治理形势紧迫。三是污染严重,危及民生。这些问题造成了对矿区周边居民和单位的人身、财产和健康的危害,侵害了他们的环境权益。

根据一般的认识,环境侵权是指违反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的法律规定,污染或破坏环境,造成他人合法环境权益损害的行为。侵权的客体,包括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和环境权,但是都以污染和破坏环境为中介或前提。“侵权”是传统民法的概念,因而环境侵权从本质上来看属于民法范畴。但是环境侵权和一般的民事侵权在侵权主体、客体、行为以及侵害后果上都有不同之处。环境学家金瑞林先生认为,环境侵权具有主体不平等、侵害对象广泛、侵害行为具有合法性、连续性和不确定性,侵害程度和范围为严重的社会性权益侵害。环境侵权与一般民事侵权的不同,决定了各国在立法规定环境侵权的救济方式时,除了采取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救济方式以外,还必须专门制定或“修正”其救济形式。

二.现行环境侵权救济途径研究

(一)各国现行主要环境侵权救济方式

对于环境侵权行为的救济方式,世界各国民事法律制度上都有自己的法律规定。环境侵权救济的渠道主要包括诉讼程序与非诉讼程序,有的国家还专门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来处理环境侵权诉讼问题。以美国《清洁空气法》(CAA)为例,该法在第304条a款中规定:任何人可代表自己,提起一项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任何人,指控其已违反了或正在违反本法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制,或是环境保护局及各州所颁布的有关上述标准及限制的命令;或者环保局局长,指控其不能履行本法所规定的,不属于环保局局长自由裁量领域的行为或义务。

(二)我国环境侵权的救济方式

一旦环境侵权纠纷发生,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其有着多层次、多渠道的解决方法。这些方式可以被归为两类。一类是公力救济,指国家机关依权利人请求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权利实施救济,包括司法和行政救济,其中最重要形式是民事诉讼。另一类是借助民法通则和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进行私力救济,如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行政机关调解处理等。环境侵权的民事司法救济方式是其中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一般环境侵权民事纠纷最终的解决途径。如《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受到环境污染危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这一救济方式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可以及时救济环境侵权受害人的损失,打击侵权加害人,提高办案效率,发挥法律的震慑力,最终达到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目的,体现了法律社会其他方面的相互作用。

但是,应该看到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尽管在环境实体法律方面做出了不同于传统民事法律的特殊法律规范,但是在程序法律方面,在救济途径和方式上并没有根本的不同。由于环境污染的特殊性,环境侵权案件的诉讼往往历时数年,且举证的科学性很强,对受害人的民事救济极为不利。这就要求有关环境侵权的民事诉讼也必须要有相应的、不同于普通诉讼法的程序法规范来保障,否则,实体法对受害人及其环境权益所提供的保护就难以实现。

三.内蒙古矿产开发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坚持从制度上保证、措施上完善,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效果,不仅解决了部分重点区域历史上形成的地面塌陷、占用破坏土地和地质灾害等问题,而且使新出现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形成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局面。具体措施如下:

第一、出台了《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把保护与治理地质环境列为开采企业的法定义务,落实了责任主体,明确了管理权限,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第二、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制度,矿山建设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外,还要求采矿权人必须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与开采活动同步进行,把防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重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老路。

第三、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制度,通过强制企业存储保证金的措施,约束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

篇3

中图分类号:TD8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10(c)-0047-01

1 铝土矿露天矿开采存在的问题

1.1 采矿劳动生产效率低下浪费资源问题

我国露天矿开采普遍存在劳动生产效率不高的问题,其一,开采设备生产效率不高,在开采中往往会浪费很多的铝土矿资源和不必要的劳动时间,如此一来经济效益的提高建立在资源和时间的大量浪费之上。其二,开采技术沿用过去的传统,缺乏技术上的革新和创新意识,那么固有的开采问题必然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其三,生产作业人员的能力与素质有待提高,无法解决在采矿中遇到的新问题,管理上的诸多漏洞也导致近年来的矿业开采的安全问题频发。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方法就是创新,缺少创新的矿业开采注定存在劳动生产效率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1.2 环境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

铝土矿露天开采引发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环境破坏主要是对地表土壤和地下水的破坏,采矿必然会破坏森林使地表土壤水分流失、沙质土壤形成,同时空气质量也会下降,严重时还会引发沙尘暴天气。环境污染主要体现在铝土矿的开采使得周围农田荒废,树木砍伐使得树木净化空气能力下降,空气中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的增加导致的酸雨会腐蚀建筑物和破坏农作物的成长。这些环境问题亟待解决,我们要做的不能只是破坏后的治理还要有提前的预防和减排工作,环境问题在众多问题中最为突出。

1.3 生产作业缺乏安全保障问题

目前我国的采矿业发展存在频繁出现安全事故问题,露天采矿有着简单容易的特点,但同时也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一方面,是采矿承包商的问题,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往往会缺乏对于安全与技术方面的支持,很少能够真正考虑工作人员及生产的安全,特别是在爆破和防雷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缺失使得安全事故频发。另一方面,采矿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聘用闲置在家的中老年人或者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他们往往没有过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生产作业的采矿队伍存在缺乏技术人员和物资资金支持的问题,因此频发安全事故。

1.4 矿山可持续发展受制约问题

采矿不能只看到一时的经济利益,要从长远角度看待它的可持续发展,现在我国采矿业的发展就面临着不能可持续发展的制约。以矿山复垦工作为例,如果矿山复垦得不到有效的恢复,那么意味着矿山的循环利用成为了空谈,即破坏了农田的今后持续发展也只得到了短暂的经济效益,一方的环境问题也得不到恢复,可谓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如今我国采矿业面临的最大的难题就是可持续发展受制约问题,这是关乎民生发展大计的重要问题,必须在各个方面得到有效的解决。

2 对于铝土矿露天矿合理化开采的优化提议

2.1 引进新型高效的技术与开采设备

对于劳动生产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创新和引进借鉴新型高效的技术与开采设备。生产设备往往是铝土矿开采的硬件所在,既然生产设备存在老化与低效的问题就要学会自主创新,在自主创新的时候还要善于借鉴外来优秀的新型设备。与硬件配套的软件就是技术,技术的提高与学习非一日可行,生产实践中的经验积累便是最好的学习方法,针对开采中出现的新问题要用新的角度来看待不能固步自封。还有就是生产作业人员的自身综合素质问题,要充分激励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解决开采问题的能力。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都需一步步创新和借鉴经验从而提高开采作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和节约资源。

2.2 综合治理环境

综合治理环境就要从多角度出发,考量多方面的环境因素,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首先,要做好开采前的准备工作,为采矿后的环境治理提供便利,例如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开采的深度,以免发生渗透地下水层导致地下水污染的后果,开采铝土矿的选址尽量远离农田,做好开采后的复垦工作保证土壤的循环利用等等。其次,对于开采铝土后的乱排乱放行为要严厉监督,发挥群众与监督部门的作用,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的革新,以保护环境为重中之重的目标。发展经济固然重要,但环境是的保护不可忽视是长远经济发展的保障。

2.3 管理设计严格遵守要求

我国的矿业开采管理制度目前处于较为混乱的状态之下,尽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范采矿业的安全生产,但是违规开采行为仍是屡禁不止。面对采矿承包商的违规或者不法行为,采矿人员要懂得保护自身的安全和经济利益,与承包商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对于技术设备上的违规开采要勇于检举。对于采矿的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素质是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保障,从而提升露天矿的开采队伍的技术能力。这些就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矿业开采的制度管理体系,为采矿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4 矿山可持续开采

在面对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的这一难题时,仍然以矿山复垦为例,在铝土矿开采中会产生很多无用的废渣与废料,这些东西可以用作地面的填充物,变废为宝同时也减少了废渣的乱排乱放,重新恢复地面土壤的肥力。在矿山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方面,需要不断完善持续发展的理念和不断地创新,无论是开采前、开采中还是开采后都要做好应对问题的相关解决措施。可持续发展要求不能“重经济,轻环境”,只有在生产效率和革新生产模式上面一步步改进。

3 结语

文章全篇具体分析了铝土矿露天开采所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和优化提议。首先,铝土矿开采存在着固有的顽疾,包括当今铝矿业开采高消耗低效率的现状、较为严重的破坏环境、安全生产频出问题和循环利用率低下等问题。其次,解决这些问题要在生产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都要采取优化和补救的措施,高效开采可使资源得以节约和充分利用,提前做好土地复垦工作和开采后综合治理环境可解决环境污染的后顾之忧。铝土矿露天矿开采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生产作业的实践中存在很多令人困扰的难题,存在的环境问题尤其引人注目,只有对症下药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才能做到经济、效率和环境的兼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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