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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0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在水利工程建设进程中,各参于建设主体和各管理主体在相关法规约束下,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水利工程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组织模式及其运行保障机制,共同构成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进程与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将过去投资领域以政府投资为主、指令性投资计划为基础的政府直接管理模式,转变为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宏观调控引导的模式,逐步形成以投资主体决策自主、风险自负为基础的市场调节资本配置的机伟。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已得到全面实现。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逐渐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和以流域性公司负责的多项目开发管理格局。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多具有建设规模和投资巨大、工期长、涉及专业多、牵涉范围广、参建单位多等特点,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政府全面行政管理,到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政府督察结合,最后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政府监督的三个发展阶段。时至今日,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现状是:现行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是

1997年就已的,相对于中国水利工程建设的迅速发展,其内容显得尤为落后,甚至存在种种问题,这就使得国家法制法规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缺少具有专业性、针对性、乃至可操作性的法律。其次,改革开放以来,因为我国在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各级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各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出现了几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也正因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不够统一,最终仍然导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难以实行统一领导。众所周知,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其关键之处在于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制度的执行,然而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却存在着执行困难的问题。例如,在水利部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正式更名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后,国家管理部门虽然相应地增加了水利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监督的职责,却未能相应的增加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与其对应的费用,甚至缺乏行之有效的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准则,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影响了水利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借鉴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为了提高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行为,国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中,可有效借鉴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以完善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针对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现状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国外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

一、实施严格行政许可制度。

调查显示,为完善市场管理,发达国家采取在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对专业组织和专业人才实施注册许可制度,并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的申报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甚至在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检查检测、质量认证、安全检查制度,进而实现政府对项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例如,结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情况,要求政府应对所有水利工程实行强制性监督审查,并根据保证质量是否合格决定是否颁发“工程投入使用许可证”,并保证任何工程在得到政府相应部门的使用许可之前,均不得投入使用。

二、大力健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

学习发达国家的先进工程项目管理经验,不难得知,只有以严格、完善、统一的法制为基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例如,可以以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法律为依据,对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实施程序及细节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细化法律条款,大力建全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法规体系,从而更有力地进行水利工程建设实施。

三、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前文已经提到,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面临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便是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结合国外先进的工程管理理念与我国水利工程现阶段的发展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水利工程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健全水利工程法规体系;理顺政府在工程中与施工方的管理关系;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四、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

分析国外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非常值得我国借鉴的一点就是:加强专业人士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这些专业人士和行业机构可以是经过国家认可并以专业人士为核心的非政府安全监督组织,他们的加入,无疑对加大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方面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从而使得工程的建设质量也有进一步的保证。

总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加深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研究,进一步进行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有重大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戴金水,徐海升,毕元章,著《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黄河水利出版社,2008年

[2]彭立前,著《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年

[3] 石庆尧,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理论与实践指南》[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年

篇2

Abstrac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good or bad, not only affect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reputation and economic benefit, but also related to people's life and property security. To this, how well the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work, is the key link of the whole project.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briefly expounds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basic concept, i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of the quality problem of the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to this regulation 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6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飞跃发展,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逐渐使其规范化与制度化[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要素,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将关乎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持续增多,备受广大群众的关注。对此,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是目前提高工程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建筑行业综合发展的重要手段。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与管理,是整个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要素,是指建筑工程的相关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监管机构,为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对相关负责人的监督行为以及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有效维护了公众利益的执法行为,其是对工程项目中监督活动的策划、开展、协调以及监督等方面的总和。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分析

3.1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欠缺

目前,相关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监管工程质量的管理机制,对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缺乏重视,如监管力度不足、执法不严、发展观念落后以及管理意识薄弱等,造成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忽略国家法定的施工程序,有的未办理相关的手续,就盲目施工;有的工程单位施工图纸未经严格审核,就将其投入施工中。或者少数工程单位的资质不高,未经严格审查,就将工程转包出去[2] 。最终导致整个工程项目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

3.2片面追求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与施工速度,均应依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尽量做好力求平衡,但实际上许多工程项目是为了迎检或某大型活动而建设,工期短、任务重,为了早日完工,把施工进度作为整个项目工程的业绩表现。未结合实际情况,片面追求施工进度,自行将项目工程的施工顺序进行颠倒,基础部分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设,隐蔽工程未及时验收或尚未验收已投入下一道工序,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给工程项目的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进而产生一系列的施工质量问题。

3.3建筑施工单位自身在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的问题

某些施工单位只注重工程的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工程的质量管理,工程施工时不按程序操作或违反操作,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质量事故不断发生;有的工程甚至多次转包,层层收费、资金严重流失,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施工单位往往会偷工减料,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此外,施工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大部分是农民工,几乎没有受过建筑技术的专业培训,再加上工程管理人员水平不高,企业的管理体制和质量体系不够完善或存在缺陷,既无法满足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更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3.4建筑市场存在较多不规范的行为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起步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够健全,以及缺少有力的监督与管理约束机制,造成我国的建筑市场存在较多的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表现主要有:首先,部门施工单位尚未取得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就自行开工,或者越级设计以及承建等。其次,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转包出去或者以包代管[3]。第三,建设施工单位在招标的过程中任意压价,或者将整个项目工程分解后,承包给多个施工企业,导致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与管理严重混乱,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4.建筑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对策探讨

4.1不断增强工程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是经济、法律、技术以及行政的集合体。由于质量监督管理队伍的素质不高以及执法力度不强等,导致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出现较多的质量问题。对此,为全面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减少及避免工程安全事件的发生,应不断增强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大力开展岗位质量培训,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构建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使其全面发挥应有的职能。加强培养建筑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切实抓好建筑工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若发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从而有效避免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4.2加大政府监督管理的执法力度

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整个建筑工程法律化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和主体质量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严格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同时也必须有公正、独立的相关监督机构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和执法。只有依法进行建筑质量监督,才能提高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应,更好地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4]。

4.3逐渐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

逐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构建健全的整体监督机制,确保执法监督的准确性、公正性。深化改革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力度[5]。具体措施有:加强建筑工程的监督执法;构建整体的监督机制,并严格规范监管人员持证上岗;转变以往的监督方式,引进随机检查的监督方式,使其作为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监督方式;构建服务性、预见性的质量监管模式,尽量做到执法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加强建筑工程的随机抽查以及巡回检查的工作,确保检查的部位及内容,得以真正反映施工工程的质量情况;加强质量监督程序的规范化,确保质量监管工作的权威性,有效减少人为原因等因素的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体系。

4.4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工程质量监管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往的监测与验收方法,已难以适应建筑工程质量的检验需求。新形势下的质量监管形式,应加大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管的科技含量,合理配置相应的质量检测设备。在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中,钢筋位置的测定仪、混凝土的超声检测仪等设备,在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管中受到广泛应用。通过检测仪器的使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检验的精确度,以便监管人员能科学合理的分析及判断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并及时发现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还有行业通用的ISO9000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其管理的核心,是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通过操作、记录、检查及修改等方式,控制工程项目的质量过程,使其成为一个良好的质量循环,从而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

4.5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自身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的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是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更是要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质量保证及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目标,施工前做好各种工序的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落实人员配备情况,并规范各自的工作职责、工程材料的检查(如相关的合格证及材料出厂报告等证明文件的检验,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清退出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检验。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分项工程或工序验收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及时验收,如哪一道工序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坚决要求重新进行施工,以保证每一项工程的质量达标。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4.6控制好建筑市场的门槛

我国相关建筑主管部门,应对建筑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建筑市场的进入情况。对于无资质或者资质不高的建筑单位,可不给于立项以及颁发许可证[6]。大力推行建筑施工的质量认证制度,我国的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检查工程项目中设计、施工以及监管等程序,为考核合格的施工企业颁发质量证书。对于未经认证考核合格的建筑企业或单位,严禁其从事其他的施工业务。重点检查的项目有:有无认证;是否超级承包施工业务;有无转包、挂包或者非法分包的行为等。定期检查建筑施工单位的资质,对于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取消其从业资格或者降低其资质等级。

5.结束语

总而言之,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与整个工程项目的经济、社会以及环境效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国家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应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构建健全的质量监管及保障体系,以有效保障我国建筑市场的秩序。

参考文献:

[1]林星友.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J].中国科技信息.2011(19).

[2]周斌.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措施的分析与思考[J].中外建筑.2010(08).

[3]赵小煌.浅议房屋建筑质量问题与防范措施[J].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02).

[4]丁海栋.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几点思考.山西建筑2008(1)

篇3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modernization construction of booming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scale unceasingly expands, the investment of construction each year more than square meters of all kinds of projects, once produce engineering quality problem, it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public interests and public safet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Problem; Management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 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每年投资建设的各类工程项目达十几亿平方米, 一旦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会直接影响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 因而, 建筑工程质量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热点。随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越来越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

1、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完善

建立和健全相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法规制度,使其质监人员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时,有法可依,进而使工作顺利的进行。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对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处罚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总体实施起来还很困难,仍然还缺乏有力、适度的处罚依据。

2、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不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彻底实施。但是,目前由于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相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工作中存在不少缺陷,并且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也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还存在着不少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这样势必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同时,执法不严也会导致内部腐败现象的滋生,这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一个很大的阻碍。

3、建筑工程监理机构的经费问题堪忧

经费问题也是工程质量监督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监理机构主要是依靠“自收自支”的方式来解决经费问题的。有的建设单位还拖欠监理公司的监理费,造成监理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的经费困难,监理公司无法正常运行,有的甚至发不出监理人员的工资,最终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受损。

4、多头管理导致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不明确

目前,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其实质上已形成了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这样只会导致关系错综复杂,政出多门,界限不清,权责不清晰等一系列的问题,不利于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统一管理、整体协调以及整体的系统运作,不利于监督管理系统的协调发展以及整个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5、监督系统人才素质

人才是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重要支柱,因此,人才素质的培养尤为重要及急切,是目前必须要快速解决的问题之一。监督系统人才素质提高了,不仅可以确保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的顺利进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提升了整个企业和国家的素质水平,为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建设法律体系

纵观发达国家成功的建设管理经验可发现,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建筑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完善建设法律体系上。健全的建设法律体系是建筑市场高效有序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各国的建设法律体系一般包括基本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三个层次。基本法律作为国家建设法律总则,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法规条例属于基本法律的实施细则,构成行政法规;规范标准由专业部门或专业协会、学会制定,具体结合不同专业特点,指导限定各种技术活动。

2、实行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制度

通过施工许可和使用许可的具体实施,既避免了不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盲目上马,给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又杜绝了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使用,给国家和使用者合法权益带来不必要的损害。在这些发达国家,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承包商及中介机构负责完成,建设主管部门并不直接参与具体的竣工验收工作,也没有核验工程质量等级的任务,颁发使用许可证是在竣工验收之后。我国《建筑法》确立了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需要介入竣工验收并核验工程质量等级,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建立使用许可制度,已经成为大势所趋。本着“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国际惯例原则,工程质量监督应由核验工程质量等级转变为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3、加强社会监督与监理单位的管理

要进一步树立监理的权威,现在的工程监理有相当多是建设单位说什么,他们就干什么,权威性不够。当然,监理公司是受雇于建设单位,代表建设单位来管好工程,要听建设单位的。但监理公司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独立地行使自己的职责,对社会负责,对工程本身负责。因此,要强调监理公司对工程监理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利有待加强。

4、集中管理投资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对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应由国家建设部和各级地方建设部门设置专门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从可行性研究、设计委托、施工发包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的集中管理,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不能直接参加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这些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属于非盈利性常设组织,既代表政府行使业主职权,又在工程项目上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其行为接受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这种做法可以先行组织试点,取得一定经验后,再推广应用。除此之外,对于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政府应该坚持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强化政府对于重大工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5、严格内部管理,树立执法人员形象,严格工程质监人员的执法行为

要促使工程质监人员正确依法履行职责,即工程开工前由监理部门向开发建设单位递交工作联系卡,公布工程质监员姓名、岗位证书编号、业务职责,廉政纪律,以求得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评价。实行工程质监管理情况的定期书面汇报制度,努力做到监督记录制度化、规范化,即各专业质监员和所有监管工程管理人员,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报告,不得拖延,当日工作当日记,周末集中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后反馈本人,月度工作要于当月末写成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送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并对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签批意见,也可采取工程例会等各种载体发挥作用,使工程质监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督促、记录及时、台账健全、考核到位,保证高质量工程的全面竣工。__

6、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素质

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属行政和技术的监督执法。因此,监督队伍素质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

当前,我国的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倒塌事故及工程问题时有发生。这些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与我们的质量意识淡薄有很大关系。目前,由于设计市场、施工市场、建材市场的庞大且经营行为不规范,导致了市场的混乱,因此,只求利润,缺乏质量意识的现象日趋明显。

如果我们的监督体系不重视质量,没有一个强的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将成为一句空话。要振兴建筑业,必须提高监督队伍的质量意识。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认证的专门部门,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新的形势下,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我们提高整个建筑业质量意识,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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