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08:31:2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自然灾害的防范,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财政救助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救灾资金规模有待增加
政府财政救灾支出不稳定。财政的救灾支出增长速度与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密切相关,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发生,财政救灾支出总量上也呈上升趋势,但是救灾支出的多与少仅与当年的灾害严重程度有直接的关系,也反映出救灾支出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以民政救灾支出为例,河北省2007--2009年救灾支出数额为3.97亿元、8.57亿元和5.73亿元,可以看出,各年度救灾补偿资金支出的数量差距较大,和灾害造成损失的大小有关,且救灾补偿资金支出不稳定。
针对巨灾风险,政府灾后重建的补偿资金显得更加不足。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从公共基础设施到公民的财产甚至生命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受灾地区的地方财政支出巨大,基础设施与生产活动受到严重的毁坏,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财政部门只能依赖中央的财政拨款来获得重建的资金,但是救灾的中央拨款也毕竟有限,这些资金往往是仅能满足灾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恢复则显得力不从心。近年来,河北省加大了对社会救助支出的力度,但是社会救助资金分布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各个领域中,主要包括灾害救助、五保供养等等各个方面,针对灾害救助的资金规模力度仍然有限,不能完全发挥灾害救助的功能与效果。
(二)财政救灾的作用需要提高
农业自然灾害财政救助仍停留在维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上。近年来,尽管政府财政加大了农村自然灾害救灾支出的投入总量,但在有限财力情况下,所能解决的仅仅还是受灾群众“临时性”和“紧急性”的救助,不能发挥促进生产发展的作用。
(三)财政救灾的时效性差需要加强
财政自然灾害救助监督体制不完善。根据当前的政策与制度安排,发生自然灾害之后,河北省级政府如果向国务院申请救灾与补偿资金,需要通过农业部和财政部之间的协调。可能会造成救灾资金不能及时发放、不能不及时转拨、滞留救灾资金等问题,延缓了财政资金的补偿时效,更不能满足受灾群众“救灾如救火”的资金补偿的时间要求。
(四)财政救灾资金分配需要进一步完善
当前政府财政救灾中存在资金分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目前全国针对灾情的核定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参照依据,河北省也基本上没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对于具体的农业作物灾害的评估与灾害标准就更不用说了。各地市可能存在虚报灾情来希望获得更多上级政府财政救灾资金的现象,在政府财政救灾资金总量不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向上级部门“要钱”的能力就代表着当地救灾的能力,导致救灾的资金很难保证资金分配与使用的公平性,也不能保证救灾补偿资金支出分配的合理性。
提高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财政救助水平的对策建议
首先,引入市场救助主体,缓解财政救助压力。引入市场方式规避风险是指以市场为依托,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因此建议:河北省政府从政策上鼓励保险公司经营农作物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或进行经营补贴,形成政府支持,各级政府、农户、保险企业多级分担,市场运作的灾害损失救助与补偿机制。通过财政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发挥市场主体农业自然灾害救助的作用,减少财政农业自然灾害支出的负担。
第二,建立河北省农业自然灾害救助基金。政府要建立长效的投入机制,筹建专门的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基金,确保在大灾面前,抗灾有力,救灾有序。各级政府在年度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支出预算中,预留和拨付救助农业自然灾害损失的财政专项预算,用于建立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基金,同时,也可接受社会力量的捐助。该专项基金正常年景只增加不使用,大灾之年用滚存的基金进行救助,这样可充分发挥不同地区和不同年份之间的调剂作用。
第三,改变传统的灾后救助的方式,灾前防范和灾中的减灾资金配置也要到位。财政救助资金或者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基金,还可用于风险的防范,比如,通过兴修水利设施来防范洪涝和旱灾的发生,或者对农业生产的环境进行补偿。这样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救助的压力。
最后,提高财政救灾资金的效率与支出的时效性。农业自然灾害发生之后,政府部门可以委托风险评估事务所或者保险公估公司,对灾害发生的损失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损失大小支付救助资金,避免由于各部门的灾害损失申报数据不实带来的支出效率较低的问题,还能够根据评估结果得出不同地区灾害程度,确保将财政救助资金及时、准确的发放到重灾区,避免自身的决策失误与管理不畅。
参考文献:
[1]祁毓.我国自然灾害救助的财政投入现状、问题及对策[J].地方财政研究,2008.1
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垦区农业有了巨大发展。随着我国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垦区农业经营风险的种类与表现形式将日益复杂,我们必须对垦区农业风险作一个系统的研究,并打造出系统的风险防范体系。
一、农业风险的内涵及特征
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末,关于农业风险已有相当多的文献资料,其中有很多是研究农民的风险认知和其与生俱来的“风险厌恶”的。涉及农业风险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绿色革命”技术、降雨量的变动、农村信贷、农业补助金、多样化种植、灌溉、农作物保险、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和农村贫困、干旱的影响和风险管理。农业风险作为风险的一种类型,是指在农业生产或经营过程中灾害或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农业风险除具备风险的一般特性外,还有其自身特点。1、自然性。农业生产的过程就是人与自然界打交道的过程,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是普遍存在、不可避免的。2、突发性。自然状态的变异性往往造成人们始料不及的结果,市场的千变万化常常令人难以捉摸,而生产经营者对信息掌握的不充分,更助长了风险发生的突发性与随机性。3、不对称性。在通常情况下,高风险是与高收益相对称的。然而,农业并非如此。作为弱质产业,农业风险带来的后果往往是难以弥补的,市场本身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补偿机制。4、不确定性。农业受自然力的控制,自然界又是变化多端的,远远超出了目前人类社会的预测和控制能力。中国的农业经历了多灾多难的历史。中国的农业问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农业依然是高风险产业。就中国的国情而言,所谓农业风险,就是指在农业生产和经营的过程中,因资源条件、自然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以及农业内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中国农业竞争力带来的危害。农业风险的来源有许多,主要来自地理环境、气候和生物系统本身的内在不确定性。在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一直都是一种高风险的活动,农业风险的来源、风险与技术采用、风险管理等问题值得在政策设计、项目规划时认真考虑。
二、垦区农业面临的风险
当前,垦区农业风险主要来源于如下三个方面:
(一)资源风险
此处的“资源”,特指农业自然资源,它是人类从自然条件中摄取前用于人类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各种自然组成成分,主要有土地、土壤、水、森林、草地、湿地、海域、原生动植物、微生物等。资源风险是指农业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索取资源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给农产品的安全供给带来的危害。农业是一个资源密集型的产业,各种资源的存在和有效供给是农业安全的前提。垦区农业资源的现状不容乐观,且资源风险还有进一步加剧的危险。垦区农业干旱、半干旱地区耕地受水土流失、荒漠化的侵蚀,质量严重退化。垦区农业土地的贫瘠化问题不可小看。耕地风险反映在现实生活中,就是农产品供给尤其是粮食供给的安全问题。垦区农业水资源短缺。近年来,垦区水资源短缺问题日趋严重。垦区农业生态恶化。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出现了消耗大量非再生资源又产生大量废弃物、农药残毒等生态环境问题,造成农业生态的日益恶化,威胁着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全国生态恶化的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盐渍化耕地。
(二)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恶劣的自然环境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害。由于自然因素的不可控性、不可抗拒性、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及其变化的频繁性,可能造成农业生产在地区、季节、年度之间的巨大反差,给农业造成不可估量的风险。垦区农业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的产业,外部自然环境条件的好坏及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不可预测性,直接影响到垦区农业生产的效率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收益。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自然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的国家。由于垦区农业基础薄弱,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各种自然灾害经常给垦区农业生产造成很大的损失。为抗御自然灾害,长期以来垦区农业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建设了一批防御自然灾害的工程,为粮食等农作物生产能力的持续提高,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但从总体上看,垦区农业目前还属于“靠天吃饭”的产业。每年都有大量的农田受到旱灾、涝灾、洪灾、风灾、雹灾、火灾、病虫害、鼠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另外还有大量农作物种植面积和草原,遭受了病虫害、鼠害等灾害的影响。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农产品供求失衡导致的价格波动和价值实现的困难。近年来,垦区农业市场风险增加,已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民收入增长减缓已经制约了垦区农业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的突出问题。市场风险的存在主要有四个原因:一是需求弹性小;二是市场调节的滞后性;三是农业生产及农产品供给的季节性强;四是遭遇国际市场的严峻挑战。当前垦区农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在一起就是农产品竞争力低。农产品竞争力是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并能够持续获取利润的能力。这可以从农业生产效率、农产品质量、农产品价格、市场营销和满足消费需求程度等多方面表现出来,并贯穿于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农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农产品市场价格、农产品质量、农业生产和农产品销售的组织程度等。垦区农业落后的农业装备水平和低下的农业劳动生产率,造成了大部分粮食的生产成本节节攀高,降低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建立垦区农业风险防范体系的建议
我国的农业基础薄弱,仍然属于高风险产业和脆弱行业,抵抗各种风险的能力亟待加强。建立和完善垦区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对于防范农业结构调整中的风险,保证垦区农业生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一)合理利用保护垦区农业资源和环境,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管理
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是实施垦区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垦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以合理利用保护垦区农业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建立具有保护环境和较高经济生产功能的垦区农业体系。防范垦区农业风险,要合理利用和保护农业自然资源。要坚持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节约并举的方针,把节约放在首位,提高垦区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按照地域农业自然资源的特点进行垦区农业林牧资源的合理配置,发展方向各有侧重。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这两个中心,从资源状况和经济目标出发,在较大范围内,结合垦区农业的气候、水利、农田、山地等自然资源的实际情况,着力搞好垦区农业区域性开发规划,建立各具特
色的农业生态经济系统。同时结合经济林、草山、草坡建设进行。在不断提高垦区农业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根据垦区农业生产地域特点和垦区农业生态系统的实际,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垦区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降低各类灾害对资源环境破坏的能力。
(二)建立综合性灾害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一、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优化问题的导出
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财政投入必须通过政府机构的设置进行运作,并在风险防范的各个环节体现其功能,最终实现灾害风险的减轻。我国学者曾提出了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结构优化模式”与“功能优化模型”.其中,结构体系指安全设防、救灾救济、应急管理与风险转移四个维度,其具体构成是政府针对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机构设置。
其中,安全设防机构在我国主要是指进行防灾能力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类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使用由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安排的计划类项目经费。
救灾救济在我国主要针对国家减灾委和民政部,主要使用由财政部安排的中央救灾资金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准备的救灾救济资金。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由国务院应急办综合协调各部委工作,统一部署安排。风险转移工作主要针对金融系统,包括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使用各类金融工具实现灾害风险的有效转移。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财政投入的结构优化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 有限的财政资源应如何在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进行分配,而在各个部门内部又如何在灾害风险防范事业与非防范事业之间分配。
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财政投入的功能体系是指政府在备灾、应急、恢复与重建等灾害风险防范周期的四个环节上分别进行财政投入。功能体系是系统输出的体现,是系统结构决定的结果。功能体系与结构体系之间存在联系,但差异较大。例如,备灾环节就分别涉及安全设防与风险转移(风险转移的灾前安排) ; 应急环节主要对应应急管理; 恢复与重建环节至少同时涉及救灾救济和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的资金支付) .一个系统功能的实现需要一到多个系统模块共同执行,因此在上述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环节与功能中,通常都涉及到一个或若干个政府职能部门。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财政投入的功能优化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 在备灾、应急、恢复与重建等各项功能( 或各个阶段)上,政府有限的财政资源应如何投入方能最大化地减轻灾害风险?
二、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优化的重点
( 一) 必须准确评估灾害风险度
从国际先进经验可以看出,开展客观的定量风险评估是优化政府在综合灾害风险防范体系中的资金投入的先决条件,定量估算各种投入措施的效益与成本的基础。由优化目标可知,评估的风险应是一级政府所辖区域和给定时间范围内某种或多种自然灾害造成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不确定性,风险评估得到的结果应能够以定量形式( 如损失的超越概率曲线) 进行表达。必须构建区域综合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特别是考虑多种自然灾害的“多灾种”风险评估模型,完善区域自然灾害承灾体与脆弱性数据库,使模型具备现状评估与情景模拟( 预估) 的能力。
发展针对防范投资优化的综合灾害风险评估模型首先要重点发展“多灾种”的综合模型,以及对间接经济损失风险的建模。由于政府进行防范投资的规划与预算以区域综合为导向,同时还需要在各种部门与职能之间进行优化,风险评估模型必须是在单灾种基础之上完成的综合风险。而“多灾种”不等于单灾种的简单加和,区域内各自然灾害灾种之间的“群发”与“群聚”等相互关系变得十分重要。这一问题在当前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研究中亦是前沿问题。其次,风险评估模型中必须表达灾害事件的间接损失,否则会造成防范投资效益的低估。当前研究者普遍使用投入 - 产出、可计算一般均衡等模型针对灾害事件估计间接经济损失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考虑间接损失的风险评估模型发展仍然缓慢,尚无法满足防范投资优化研究的需求。
( 二) 应该准确估计防范投资的效益与成本
灾害风险防范投资的效益与成本均有着高度的“机会”本质。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曾经提出,灾害的经济学是“减负与加正”的经济学。一笔财政资金若用于某类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则放弃了其用于其他部门或事业从而获得收益的机会,是为防范投资的机会成本; 另一方面这笔资金也可挽回或避免一定的损失,是为防范投资的效益。风险防范投资的效益与生态环境服务价值等许多“非使用”或“非市场”价值类似。防范投资的效益与成本均有着高度的“机会”属性,其估计过程依赖于情景假设,即不进行防范投资与进行防范投资的情景对比。
三、政府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难点
在成本方面,政府进行综合灾害风险防范投资时规模较大,防范投资行为对经济结构与运行状态势必造成难以忽略的影响。例如,政府若大规模开展抗震加固工程,其工程需求势必为建筑行业带来大的发展契机; 政府若大力扶持灾害保险,投入相当的财政资金用于保费补贴,则相应也会为保险行业的发展形成影响。若要将上述影响在优化模型中充分考虑,则必须使用一般均衡框架,否则难以准确估计防范投资的机会成本。此时,须依赖投入产出模
型或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然而,当前我国政府在综合灾害风险防范的投资分散于各个部门,对于编制恰当的投入产出表或社会核算矩阵、检验模型参数造成了很大困难。 在效益方面,当前研究中多采用可直接计量的如效益、成本( 如 CATSIM 和 WCRM) 或 GDP 增速与稳定性等指标。事实上,福利经济学讨论社会最优时一般使用社会效用函数,要求防范投资所带来的单位边际社会正效用恰好等于其带来的( 因其他事业投资减少而造成的) 社会边际负效用。由于公众普遍持有风险嫌恶的偏好,在不减少期望损失的情况下降低灾害损失的不确定性也可带来效用的提升,因此,单纯使用现有研究中使用的可直接计量经济指标会导致防范投资社会效益的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