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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32:3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投资价值的评估方法,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篇1

邓聚龙教授于1982年创立灰色系统理论,其学生刘思峰教授又领军许多学者,进行了有益继承和有见地发展。下面将以刘思峰教授的灰色评估方法为蓝本,对灰色评估方法作简要介绍。

设有n个对象,m个评估指标,s个不同的灰类,对象i 关于指标j 的样本观测值为Xij, i =1,2,…,n;j= 1,2, …,m,我们要根据Xij的值对相应的对象i 进行评估、诊断。

三角白化权函数的灰色评估方法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按照评估要求所需划分的灰类数s,选取?姿1,?姿2,…,?姿s为最属于灰类1,2,…,s的点(可以是中点,也可以不是,以属于灰类最大可能性为选取依据,称为中心点),将各个指标的取值范围也相应地划分为s个灰类,例如将j指标的取值范围[?姿1,?姿s+1]划分为s个小区间[?姿1,?姿2],…,[?姿k-1,?姿k],…,[?姿s-1,?姿s],[?姿s,?姿s+1],

第二步:同时连接点(?姿k,1)与第k•1个小区间的中心点(?姿k-1,0)以及(?姿k,1)与第k+1个小区间的中心点(?姿k+1,0),得到j 指标关于k灰类的三角白化权函数f kj(•), j=1,2,…,m;k=1,2…,s。 对于f 1j(•)和fsj(•),可分别将j指标取数域向左、右延拓至?姿0、?姿s+1,可得j 指标关于灰类1 的三角白化权函数f1j(•)和j指标关于灰类s的三角白化权函数fsj(•)(见图1)。

对于指标j的一个观测值x,可由公式

fxj(x)=0 x[?姿k-1,?姿k],x∈[?姿k-1,?姿k],x∈[?姿k,?姿k+1]

计算出其属于灰类k(k=1,2,…,s)的隶属度fxj(x)。

第三步:计算对象i(i = 1,2,…,n)关于灰类k(k = 1,2,…, s)的综合聚类系数σki;

σki=fkj(xij)•?浊j

其中fkj(xij)为j 指标k子类白化权函数,?浊j为指标j在综合聚类中的权重。

第四步:由{σki}=σk*i,判断对象i 属于灰类k*;当有多个对象同属于k*灰类时,还可以进一步根据综合聚类系数的大小确定同属于k*灰类之各个对象的优劣或位次。

二、利用灰色评估方法评估“悦达投资”投资价值

(一)投资价值指标体系 灰色评估方法本质是一多因素综合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建立不好,很容易产生“盲人摸象”现象,片面错误理解对象,作出伪结论,所以,指标体系的建立是一基础性重要工作。我们建立指标体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其一,相关性:建立的指标和“投资价值”判断相关,引用“废物回收率”类似指标显然有失相关性;其二,全面性:指标体系要能尽可能全面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其三,可比性:投资价值往往是相对的概念,需要选取可以和行业标准、相关企业可以比较的指标;其四,适当性:指标选取范围既要尽量全面,又不无限扩大, 使研究数据具有可获得性,研究工作具有可操作性;其五,独立性:某层次各指标应相互独立, 内容上没交叉。

在上述原则指引下,按照先生存、再求精、扩大利、须发展的思路设计如下投资价值指标体系,详见图2。

各指标得分按百分制打分,分为“优”、“良”、“一般”、“差”四个灰类,并按主观赋值法确定权数如表1所示。

(二)“悦达投资”投资价值指标及评分 评分结果详见表2:

(三)构建三角白化权函数

f1j(x)=0 x[80,100],x∈[80,90],x∈[90,100]

f2j(x)=0 x[70,90],x∈[70,80],x∈[90,100]

f3j(x)=0 x[60,80],x∈[60,70],x∈[70,80]

f4j(x)=0 x[50,70],x∈[50,60],x∈[60,70]

将灰类向两端延展一类,称为“最佳类”和“十分差类”,构建白化权函数分别为:

f0j(x)=0 x[90,110],x∈[90,100],x∈[100,110]

f5j(x)=0 x[40,60],x∈[40,50],x∈[50,60]

(四)计算各指标聚类系数和综合聚类系数 根据各指标实现值和权重数据,利用所构建的各灰类三角白化权函数,计算各指标聚类系数和综合聚类系数如表3:

表3最后一列x的计算过程如下:

“优”对应x列:1×0.30×0.2+1×0.4×0.2+0.2×0.2+(0.2×0.4+0.3+0.4+0.1) ×0.4=0.532;

“良”对应x列:(0.3+0.5×0.3) ×0.2+0.6×0.2×0.4=0.138;

“一般”对应x列:(0.3+0.4+0.5×0.3+0.5)×0.2=0.27;

“差”对应x列:0.4×0.3×0.2=0.024;

“十分差”对应x列:(0.6+0.5) ×0.2=0.22。

(五)评估结论 总体上,“悦达投资”投资价值总体上属于“优”灰类,这得益于公司合理的产业布局、一定的资金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盈利能力,着眼于不断提高公司价值,公司应进一步充分利用现有资产,扩大销售,提高资产周转率。

参考文献:

[1]刘思峰、党耀国、方志耕:《灰色系统理论及应用》,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刘思峰,谢乃明:《基于改进三角白化权函数的灰评估方法》,《第16届全国灰色

系统学术会议论文集》2008年版。

篇2

1 几种主要评估方法的地价内涵分析

1.1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简称“基准地价法”)。

基准地价法是运用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按替代原理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其核心是基准地价与修正体系。基准地价是政府地价管理的一个工具,同时也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参考信息。基准地价主要反映某地区的地价空间分布规律以及其大致地价水平,对市场地价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由此可见,基准地价法主要是从市场管理的角度进行评估,得到的地价是一个“管理型”地价。

1.2 收益还原法(简称“收益法”)。

收益还原法是根据预期收益原理,将待估对象按预期所能获得的收益作为价值衡量,从投资者的角度去评估。收益法的核心是待估对象的预期收益以及投资者期望的回报率,而且收益法中的投资者属于长线投资者,即投资者持有待估对象相当长的时间,通过待估对象的收益实现自己的预期回报。由此可见,收益法评估得到的是一个“长线投资型”地价。

1.3 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

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同样是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通过对待估对象进行开发或转售,从而获得预期的回报,以此衡量待估对象的价值。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的核心是对待估对象的开发或转售,而这种开发或转售一般都是短期内完成的,属于短线投资,甚至带有一定的投机性质。由此可见,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评估得到的是一个“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

1.4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替代原理,利用已成交的交易案例,推导待估对象的价格。从土地市场交易行为来看,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对地价的博弈基本上都是基于该土地的投资价值,即买卖双方都已对该土地的投资价值做了评估,最终达成交易的地价代表买卖双方都认可该土地的投资价值。由此可见,市场比较法评估得到的是一个“投资型”地价,至于土地是用于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资都有可能,但一般以短线投资的居多,即用于开发或转售。因此市场比较法评估得到的通常也是一个“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

1.5 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根据贡献原理,按待估对象价值形成的各项成本之和来衡量其价值水平。成本逼近法的核心是成本,即待估对象在其价值形成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代表了待估对象的权属人应获得的回报。由此可见,成本逼近法是从权属人的角度出发,评估待估对象至少应该值多少钱,因此成本逼近法评估得到的应该是一个“保本型”地价。

2 各种类型地价的差异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不同评估方法评估得到的地价不尽相同,形成了多种类型的地价,那么这些类型的地价其价格水平有什么差异?

2.1 “管理型”地价和“保本型”地价相对稍低。

“管理型”地价基本反映市场的客观地价水平,但由于其“管理”职能的影响,通常会比其他类型地价稍低,但比“保本型”地价要高。而“保本型”地价通常是这几种类型地价里面最低的。

2.2 “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相对较高。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短线投资通常具有较高的风险,尤其是“投机型”的投资,由此投资者对此类投资一般要求比较高的投资回报,从而反映在投资对象(即待估对象)的价值就应该高一些。

2.3 “长线投资型”地价适中。

相对于短线投资,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其长线投资具有较为稳定的投资汇报,风险相对较小,因此投资可接受的投资回报率相对较低,由此“长线投资型”地价相对其他几种地价而言其价格水平适中,接近于“管理型”地价。

从上面的分析,这几种类型地价一般的价格水平排序大致为:“短线投资型”地价或“投机型”地价>“长线投资型”地价≥“管理型”>“保本型”地价。

3 不同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的协调

根据目前的土地评估规范,一般都要求选用两种方法以上对待估对象进行评估,而不同评估方法得到的地价各有差异,则应怎么协调不同类型的地价,从而合理的确定评估价值?

3.1 根据评估目的,选择更接近评估目的的地价类型。

根据评估的思路,通常在评估方法的选择时已经对地价类型进行了筛选,对于基于短线投资为评估目的的,最好采用假设开发法(或剩余法)与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这两种地价类型都与评估目的接近。

但由于评估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通常会选用了不同地价类型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则有可能两种方法评估得到的地价水平值相差较远,因此需对各种评估方法进行分析,以最接近评估目的的地价类型为主,其他类型地价作为参考和校验。

3.2 调整个别评估方法的思路及参数,使得两种方法评估地价类型更接近评估目的。

评估时可以根据评估目的,对评估方法的思路及参数进行适当调整,使得其评估的结果更接近评估目的。

举个例子,当评估目的为短线投资型时(如某人拟将其住房的土地进行抵押而评估),则可能会采用收益法和剩余法进行评估,但由于目前国内住宅房屋的租金水平偏低,而房价水平普遍较高,因此两种方法评估出来的结果可能差异比较大,同时这也体现了“短线投资型”地价与“长线投资型”地价的差异。既然评估目的是“短线投资型”的,那么评估时可以对收益法的评估思路作适当调整,使其更接近于“短线投资型”的地价,例如采用收益加转售的思路评估,目前很多投资客都是持有物业一定年限(持有期内一般用于出租)后即转售,这样收益法评估得到的地价就非常接近“短线投资型”地价了,与剩余法评估得到的地价差异大大缩小。

另外,还可以调整收益法的还原利率以达到其评估值接近“短线投资型”地价。在还原利率的确定时,目前采用市场提取法确定的还原利率一般会比较低,因为房价比较高,而租金却比较低,这也反映了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下,高额的投资使得长线投资的回报率相对较低。但按此还原利率评估得到的地价与现实市场环境状况是相匹配的,即用较低的还原利率和目前市场租金可以评估得到较高的地价水平,这与“短线投资型”地价更为接近。如果不考虑这种情况,按一般投资者的投资回报要求,以较高的还原利率和目前市场租金将会评估得到相对较低的地价水平,这其实反映的是“长线投资型”地价,与“短线投资型”地价有一定的差距。

篇3

中图分类号: F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 (2010) 01-136-02

1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矿业权的有偿取得依法转让、合理取得制度已经开始实施。国家为了推动行业自律管理,政府的职能转向以监督管理为主;政府不再承担本来应由评估机构和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评估机构也因此成为独立执业、自我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我国矿业权评估业自1998年诞生以来,已走过了十多年的辉煌历程,它主要服务于矿业权出让、市场转让交易、矿山企业资产重组等方面,完成的矿业权评估项目一共10477个,在矿业权评估管理改革上取得可喜的成果。

2矿业权及其评估

2.1矿业权及其属性

矿业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有偿获得勘察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期限内勘察或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开采矿产品的权利,其内涵是由探矿权和采矿权组成。矿业权作为一种资产,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出让、转让、融资扩股和资产投资入股,矿业权一旦发生流转进入市场,就必须对其价值进行评估。但矿业权是矿产资源资产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他物权,对其评估必须依托矿产资源实物资产,矿产资源具有供给上的可耗竭性、稀缺性、垄断性和丰度上的差异性和地理位置固定性的特点,则其价格不容易为众人识别,所以矿业权的评估更有特殊性。

2.2矿业权评估

矿业权评估实质上是对矿业权所依附的矿产地的价值的判断即相关人员根据所掌握的矿产地信息和市场信息,对现在或未来市场通过综合运用地质分析、经济分析和数学计算等手段,将地质、矿产、经济等参数进行量化,并在此基础上对矿业权所具有的市场价值进行的估算。影响评估指标的各种因素未来状况处于不确定的变化之中,矿业权市场的复杂性以及影响矿业权价值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了矿业权评估工作是一项主观性较强的工作,迄今为止矿业权价值评估问题在西方国家也没有得以完全解决。鉴于我国矿业权交易刚起步,矿业权市场刚刚建立,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实践上对矿业权的评估加以研究。

2.3矿业权评估所依赖的信息资料包括:地质、矿山建设、开发方案、采选技术、财务、市场等。

根据可得相关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评估人员根据自己在矿产开发和评估等方面的经验和知识,对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等进行分析和评价,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因此,需要对矿业权的评估报告加以研究,归纳总结,从而提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评价方法,使得矿业权评估人员既能有效地借鉴利用前人的评估经验,又能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宜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并对已有的评估报告进行评价,鉴定其优劣,恰当地降低对评估过程的主观性。

3矿业权评估方法的评述

3.1国内矿业权评估方法

综合国内外情况,根据地质勘查程度和评估目的的不同,目前主要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量法、地学排序法、勘查费用倍数法、粗估法、可比销售法、重置成本法和地质要素评序法等。近几年来,国内学者已经开始注意到实物期权对矿山项目投资分析的重要性。主要介绍了用净现值方法和基于期权定价理论对矿山投资价值对比分析,提出了投资战略柔性思想在矿山投资项目中的作用。提出传统的折现现金流法(DCF法)有预期现金流不准、折现率选取困难的缺点,对项目价值评估不准确;同时它不能反映管理的灵活性而容易低估项目的价值。

3.2国内矿业权评估方法的不足

DCF法来评估矿业权易低估项目的价值;地学排序法的不足是评估结果依赖于购置成本;勘查费用倍数法人为、随意地选择调整系数;粗估法因极其明显的主观性及不透明性而遭受多方怀疑;可比销售法许多矿业权交易信息因保密而不公开,可参照的矿业权交易数量有限。成本途径评估矿业权仅限于探矿权的评估,重置成本法和地质要素评序法的基本原理及它们的技术路线构成含有较大的主观因素。

4 ROV与DCF的比较

4.1DCF法的不足及原因

贴现现金流量法不仅理论基础非常完善,且在实践上已经被矿业界广泛运用,且其计算简便,易于操作;当相关参数可得时计算出的结果精确、客观;尽管在贴现率等参数选取方法上仍有许多不同意见,但对具有预示级资源量并作了一定可行性研究的矿业权评估,DCF法为首选评估方法。由于在矿业投资活动中有许多的不确定性,特别是矿产品价格的波动,再加上DCF法本身的一些弱点,使得用DCF法来评估矿业权有其致命的弱点:容易低估项目的投资价值,导致有价值、有潜力的项目被错误评的舍弃。

造成DCF法低估项目的投资价值的原因有:①主要原因是预期项目的寿命期每年的期望现金流不准确;②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十分困难;对折现现金流法而言,折现率的选取是否得当又是至关重要的,它严重影响方案的取舍;③DCF法不能反映管理的灵活性:矿业公司管理层有推迟开发选择权和停采、闭坑等的生产规模选择权,改建扩建、开采率选择权等,管理灵活性使企业可以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进行择机选择,对有利的状态加以充分利用,对不利状态加以规避,使企业存在争取更大价值的灵活性,而这一切DCF法都无能为力。

4.2实物期权方法的优势

期权指期权持有者能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或规定的到期日以事先约定好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资产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入或卖出的义务。实物期权是金融期权理论在实物投资领域的延伸,指以实物投资为标的资产的期权,在经营、管理等经济活动中,投资或决策的权力。实物期权理论的突破点在于它建立了不确定性能创造价值的观念,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收益并随着不确定性增大而增加,从而增大资产的投资价值。实物期权投资理论的核心是指出并强调风险被规避所能获得的额外收益。

基于期权理论的投资决策模型为:项目价值=传统的净现值+项目所含管理选择权的价值。实物期权定价方法一般可以分为:

(1)在离散条件下实物期权的定价方法,通常是采用二叉树期权模型;

(2)在连续条件下实物期权定价方法,常用的方法是Black-Scholes定价模型,其推延实物期权价值的价值为:

其中:

N(x)为标准正态分布的累计概率分布函数。

在金融交易活动中,期权持有者是否执行期权取决于执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现价的比较结果。投资管理者拥有自主决策权,当矿产品价格高于开采成本时,矿业投资者主动选择期权,开采矿山;当矿产品的价格低于开采成本时,便会缩小投资规模或停产。可见期权定价方法较传统DCF法更具优越性,这是由于期权定价法不需要预测现金流量和估计折现率,尤其在矿产品价格不确定时比较实用,实物期权理论使投资者对不确定性的评价更合理科学可靠外,并启发投资者形成新的投资决策思想。

5ROV与DCF具有互补性

5.1运用ROV与DCF互补性的原因

不同类型和阶段的矿业权,适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对于风险较小的开发或经营阶段矿山投资项目,理论基础较完善的贴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已为矿业界广泛接受。在风险较大和不确定性程度较高的矿业权评估中,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就比较容易造成评估结果与项目实际价值相差甚远,导致项目取舍错误。矿业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因此DCF法存在的问题可以借助于实物期权方法解决。基于矿山投资项目的风险的不确定性,对于某种矿山投资项目我们可以尝试将二者的优点结合起来运用。

5.2运用ROV与DCF互补性的理论依据

2001年 Lint & Pennings在资产评估中以ROV与DCF具有互补性为基础,提出了四象限分析法。他们根据收益和风险的不同将项目分为四个象限,如图所示:

在第一象限里,项目具有高期望收益与低波动率即矿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小时,且收益较高,应用DCF分析,项目应尽快实施;在第二象限里,项目具有低期望收益与低波动率即矿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小时,但收益也较低,可运用DCF分析,项目应尽快放弃;在第三象限里,项目具有高期望收益与高波动率即矿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时,且收益较高,应使用ROV量化风险,出现新信息来时决策;在第四象限里,项目具有低期望收益和高波动率即矿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时,但收益较低,运用ROV分析,当有利信息来临之时实施项目。

5.3结论

由于大多数矿业评估项目的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大部分矿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因此四象限分析法不仅适用于一般的资产评估,而且更适用于矿业权项目的评估。将ROV与DCF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矿业权评估,能够提高矿业权投资项目取舍的准确性,还给投资者带来额外收益,实现项目的增值。项目的增值是管理者最优决策的结果,是隐含在项目中的期权价值。这样以来矿山企业既节省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又适当控制国家矿产资源开发的力度,有利于矿产资源节约和有效利用。

6结束语

随着我国矿业权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矿业权评估的理论和方法也要随之完善,由于评估方法是矿业权评估的量化工具,因此矿业权评估方法的完善尤为重要。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矿业权评估师要想提交一份既客观合理又能让各方面满意的评估报告,就必须洞察众多评估方法的优缺点,然后矿业权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仅要全面分析投资项目,而且要抓住重点。灵活运用评估方法,尽可能发挥他们的长处,使评估的结果跟接近实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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