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6 14:43:4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预算会计核算范围,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简说预算会计
(一)预算会计的定义
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等非营利组织所进行活动的一切经济行为进行预算,并记录、整理、分类,以提供有效数据。它仅适用于政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有效核算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
(二)预算会计的特点
1、利润不是最终追求
非营利性经济组织在进行会计核算的过程中,以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目的,而不是追求本单位的利润,所以预算会计并不把结余作为要素单独划分一类。
2、核算过程重在预算
与企业会计不同,预算会计是在经济行为发生前,对各项事业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进行有效预算,以期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3、核算周期短、范围广
预算会计除了在经济行为发生前的预算,并不对经济行为中及经济行为发生后进行核算,所以周期较短、过程较为简单。但是由于预算会计要对整个国民事业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所以核算范围广,核算系统复杂。
4、经济职能的重要性
政府通过预算会计的核算,进行财政拨款等活动事项,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预算会计的有效信息可节约开支,并且国家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三)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
一是现金收付基础,它是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主要基础,能简洁、清晰记录货款的收入和支出;二是全责发生基础,它通常用于预算会计中的经营性会计核算中,能够准确反映某一时期的经营状况。
二、概述权责发生制
(一)权责发生制的定义
与现金收付制相对,它以权力和责任的发生来确定收入和支出属于哪个时期。也就是说,全责发生制中,只要是在本时期内应该收到或负担的费用,不以实际货币衡量,就记录在本时期内。
(二)应用范围
在预算会计中,经营性会计核算以全责发生制为基础;银行业因为行业属性,也会使用全责发生制;在各类营利性企业中,全责发生制由于本身的优势,也会被采用。
(三)权责发生制与现金实付制的区别
1、目的不同
通常采用现金实付制为了清晰的显示在一段时期内总的收入和支出;而采用全责发生制是为了了解某一时间内单位或公司盈亏状况。
2、总额不同
当经济行为与货款收入或支出为同一时期时,两种制度核算的总额是相同的。但是,当经济行为与货款收入为不同期时,两种制度在本期内核算的总额是不同的。
三、现金实付制作为预算会计基础的弊端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我国预算会计基础主要为现金实付制。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现金实付制的弊端日益显露:
(一)反映内容不全,信息不准
由于现金实付制会计记录简单,只反映实际的现金支付,不能真正反映某一时期财政的收入、支出项目状况。
(二)弱化宏观调控职能,增加市场经济风险
在现金实付制会计核算中,并未发生行为却已支出或收入的项目。由此,根据会计记录,降低了预算的精确度,不能优化分配资源,导致预算资金过高或过低,弱化了政府通过预算会计宏观调控的职能。
(三)不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经济时代
现金实付制可以作为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中其中的一个,但作为主要核算基础,明显不适合当今业务种类繁多、收付资金方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
四、权责发生制应用于预算会计的必要性
(一)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经济全球化意味着世界业务贸易增多,随之收付资金方式也在转变和增加。
(二)市场经济的要求
与计划经济不同,政府不能控制市场,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的宏观调控职能,全责发生制的精确度与正确宏观调控的高需要相吻合。
(三)社会生产发展的要求
随着人们社会生产的快速发展,业务种类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现金实付制的简单性能不能满足当前的复杂状况。
五、权责发生制应用于预算会计的作用和意义
(一)准确反映财政支出,核算成本、费用
当经济行为与货款支付时间不一致时,按照权责发生制,记录在行为发生的时期,准确反映了政府或有关部门在这一时期内应当支付的情况,为其计划和部署提供准确信息,优化资源使用效果。
(二)较为全面的反映政府现实和潜在的经济状况
通过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记录,全面的反映政府现实和潜在的盈余和债务,有利于政府采取恰当的手段,降低经济风险。
(三)完整的提供了政府各种经济活动的信息
用全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清楚地反映了政府各种经济活动,有利于预算基金的准确,也有利于以此对各级单位进行监督和考评,提高各级单位的效率。
(四)各种经费透明度增加
全责发生制的记录方式,提高了政府经费的透明度,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减少腐败,形成各级单位互相监督的机制。
六、结束语
关键词 政府 会计 改革
我国的会计体系包括两大部分: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预算会计亦即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经过一系列改革,企业会计现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接轨。然而,我国的政府会计目前仍采用传统的预算会计体系。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财政管理体制的深入改革,使得预算会计的环境从根本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于此,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已难以满足政府财政资金运动核算的要求。因此,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势在必行。
一、分析政府会计改革的原因
政府会计改革,主要是为了满足变化了的环境对政府会计提出的要求。分析政府会计改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财政体制的改革要求政府会计改革。自1997年以来,我国预算会计管理体系已经进行了一定的修订,然而,迄今为止,预算会计尚未形成一个正式的、规范的标准,尚未建立一个科学的体系,部门预算以及国库收付制度的改革对预算会计的改革提出要求,构建一体化的政府会计势在必行。只有确定预算会计的分类,才能明确各类会计核算之目的,才能通过会计核算规范其活动,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信息。按照现行规定,除事业单位的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外,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主要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然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使得政府会计所面临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基础已难以满足现实的要求,其局限性日益显现出来。比如:在收付实现制下,由于那些跨年度的大宗采购项目、跨期付款的相关业务无法在当前反映出来,从而致使预算资金结余不准确;无法科学划分资本性支出及经常性支出,导致无法对这些资产实行有效的管理和监控;对于相关的负债、担保等无法在账面上进行反映,从而导致了政府的隐形债务被掩盖,增加了政府的财务危机。
其次,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政府会计改革。政府职能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管理好财产。政府受民众之托,用人民的资金实现对国家的管理,包括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各种债务以及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等。这一系列的工作依赖于政府会计所提供的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然而,我国目前的政府预算会计实质上仅仅是财政收支会计,其核算的内容仅仅体现为简单的财政收支活动,尚未覆盖全部的会计要素,尤其是在对国有资产以及长期负债的核算和管理上严重缺乏力度。因此,现行的政府会计核算难以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难以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
再次,政府绩效评价制度要求政府会计改革。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等对会计信息的需要,政府的财务报告应当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政府财务报告应当能够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执行政府预算后产生的财务结果,而不仅仅是简单的预算收支以及预算政策,以便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工作、评价政府工作绩效提供重要的信息。事实上,我国目前的政府会计财务报告往往过于强调预算管理以及预算信息的简单披露,忽视了对政府相关债权债务、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反映,从而无法满足政府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
二、探讨政府会计改革
第一,完善预算会计体系、规范政府会计准则。一直以来,我国将预算会计视为政府会计,并未将二者加以区分。分析我国预算会计的特点发现,我国的预算会计并不是政府会计,甚至也不是完整的预算会计。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的工作仅仅是对预算资金使用的核算和反映。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完善预算会计体系,同时将预算会计拓展到政府会计,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
第二,将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引入政府会计。从世界范围分析发现,只有少数国家在政府会计领域实行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大多数国家在政府会计改革上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循序渐进地将权责发生制引入政府会计。结合西方国家在政府会计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分析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在缺乏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会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前提下,在引入权责发生制时应当保持谨慎,而不应该不假思索运用权责发生制。基于此,我国在将权责发生制引入政府会计时应当把握的总体要求是:在政府会计改革的初始阶段应当对收付实现制进行修正,在大原则上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基础,而对于一些特定的业务则倾向于采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比如,对于大型固定资产的购入与日后管理、预算支出中的退休养老金的管理、政府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跨年度的资本性支出以及一些长期债权和长期债务等等;在政府会计改革的中期,随着政府会计体系的日渐完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再循序渐进地扩大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基础的核算范围,直到最后对于政府的全部业务实施完全统一的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基础。
第三,扩大政府会计核算的范围、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作为一个社会管理机构,政府履行着受托责任;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政府履行着对社会资产进行财务管理的职责。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范围较窄、核算范围单一:主要是预算资金的收支,无法提供全面真实的财务报告。现行的政府会计制度不仅在预算管理方面表现乏力,而且也无法满足对国有资产进行科学管理的需要。所以,为了适应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应当在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政府会计核算范围、丰富政府会计核算的内容、完善财务报告体系,以便提供全面完整的会计信息,对政府业绩评价等做出准确的界定。
参考文献:
二、预算会计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为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顺利推行,财政部对1998年开始实行的预算会计做出了一些补充规定。由于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都应用于财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因此,二者在当年财政支出核算方面是比较协调的。但二者也存在一些不协调之处,主要表现是:
1.预算会计核算基础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
在会计核算中,对收支的确认有两个基本标准,即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这两个标准对会计核算关系重大,因此国外会计理论界有的称之为会计基本假设,有的称之为会计基准,我国习惯上叫做会计核算基础。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核算和事业单位会计非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两个直达”的精神实质也是收付实现制。这样看来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协调的。但是,为了解决年终结余的核算问题,财政部规定实行国库制度改革的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年终结余资金核算可以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的用款额度,财政部规定年终要收回,同时要求单位记入“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这其实就是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核算基础不协调,预算会计核算收支结余的标准不统一,就难免出现人为操纵收支和结余数字的现象,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财政总预算会计支出列报口径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后,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财政部门批复的是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根据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单列报支出,其实质是以实际支出数列报支出。而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以财政拨款数列支、列报。这样就造成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预算支出进度相对比较缓慢。在实行收支统管,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情况下,财政支出如按实支数列报,产生的财政结余就是虚假结余。
3.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上连财政总预算会计,下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成立此机构的重要目的是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全面、全程监控。然而该机构却只核算当年的财政拨款支出,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收支业务、以前年度结余和暂存、暂付往来业务则不核算。可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明显小于预算会计核算的范围。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核算的范围不协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就无从谈起。
4.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
目前,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没有专门的会计制度和统一的会计报表。它虽然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但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只反映预算收支,不显示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使用情况、国库存款中有多少是未支付预算单位的资金等内容。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会计信息的提供上不协调,那么领导就无法及时掌握国库集中支付机构运行质量和效果。
三、协调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对策
预算会计和国库支付制度的协调问题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的成败,因此,对这个问题应加强研究和探索,尽快找到一套稳妥的办法,使财政国库制度改革取得更大的成效。笔者提出如下方案。
1.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程序基本保持不变,但相关内容调整
(1)对于财政机关下达各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编制会计分录,进行会计核算;(2)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停止使用“已结报支出”科目。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向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不再作为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而作为用款额度支出核算。
2.财政总预算会计
(1)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批复的用款额度数列支,用款额度剩余退回时,作冲减支出处理。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核算不实行权责发生制。(2)《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债类增设一个“待结算支付资金”科目,此科目用于核算与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往来待结算款项。财政机关下达用款额度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或者“行政事业支出(专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与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或者“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超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欠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
3.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
作为财政机关资金调度中心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目前主要承担两项任务:一是根据财政机关下达预算单位用款额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二是负责监管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那么其会计核算的重点就应放在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收支结余情况及单位其他收支结余情况上。据此,笔者为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设计了如下一套会计科目。
4.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银行存款”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预算单位其他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形成的存款。本科目借方,记银行存款增加数,贷方记银行存款减少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存款的结存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2)“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资金支付的业务。本科目贷方,记录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当日办理的支付数,借方记录当日国库存款账户和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划入冲销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内和预算外设置明细账。(3)“内部往来”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与财政国库机构发生的往来结算款项。财政机关下达用款额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用款额度”,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手续,与财政国库机构结算资金时,借记“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欠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贷方余额反映财政国库机构超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现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4)“单位其他暂付”科目系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单位发生的应收、暂付等待核销结算款项。发生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应收、暂付款项收回或转作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应收、暂付款数。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5)“单位其他暂存”科目系负债类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6)“单位其他结余”科目系净资产类会计科目,核算预算单位其他收入、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年终将“单位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单位其他收入”,贷记本科目;将“单位其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单位其他支出”。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预算单位其他收支业务的滚存结余。本科目应按预算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7)“拨入用款额度”科目系收入类会计科目,用于核算财政机关根据预算单位用款申请批复的用款额度。财政机关下达的用款额度时,借记“内部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用款额度支出转入冲销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用款额度支出”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用款额度累计数,年终结账后,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预算单位未使用的用款额度数,即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年终预算结余资金数。本科目应根据支出性质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细核算。除上述之外,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会计仍按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即可。
四、预算会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协调对策的优越性
上述方案不仅能够解决预算会计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不协调的问题,而且具有如下优越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