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3:06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公路养护管理意见和建议,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引言
高速公路建设对于国计民生都有重要影响,而建设前、后的管理对于高速公路建设具有重要影响。本文基于建设前、后管理工作的内容,首先分析建设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存在的因素,随后论述了养护与建设的对接(养护实践对建设工程的建议),希望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可以听取后期接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建设前、后的管理工作。
1 建设缺陷责任期的管理
1.1 建设缺陷责任期的管理现状
相关制度的不够完善使建设缺陷责任期内施工缺陷得不到及时处理。高速公路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两年,一些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在两年时间内不会出现,即使出现了,施工单位也是应付了事,能拖就拖,拖过责任期就算,不彻底解决问题,两年后病害大面积出现,虽然可以扣除质保金,但对建设成品以及接管单位带来了影响。特别是绿化施工,如果督促不力,多数施工单位在这两年内很少花力气认真养护,仅仅保证存活,接养单位接管后,才发现多数苗木和草坪已处于萎缩状态或长势不佳。房建维修缺陷责任期内问题多一些,而且小而杂,施工单位不愿意为了小项目从外地赶过来。相关单位和部门尚未出台缺陷责任期管理的相关制度,对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带来了难度。
1.2 建设缺陷责任期的管理思考
加强制度监管。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已于2002年印发了《江苏省高速公路项目缺陷责任期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施工缺陷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相应职责,建立了由省、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和接管单位参加的月度例会制度,通报本月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听取接管单位的意见,协调解决存在的施工缺陷问题。建立了巡查制度,明确了缺陷维修实施程序,特别说明在原施工单位不具备缺陷维护能力的情况下,省高指可以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维护,有关费用在原施工单位的保留金中列支。《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取得省高指和接管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保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实行在省高指领导下,实行由市高指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接管单位配合的管理机制。省高指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缺陷维修的各项管理工作,并与沿线市高指、县高指、施工单位、监理组、接管单位建立了联系网络,高指、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均做好缺陷责任期维修工作台帐登记工作。通过施工单位和监理组自查,高指检查,接管单位反馈,使信息网覆盖全线的每个项目,信息及时汇集到省高指,进行分类登记,现场核查,通知相关单位限期维修,并跟踪督查。
接管单位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更好地做好工程接管后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接管单位应利用缺陷责任期的有利条件,提前收集施工单位联系电话,除了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的电话外,还应留下施工单位本部的地址及电话,防止电话号码变动;想法设法收集齐全机电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维护保养手册等,邀请施工厂家对接管单位人员开展操作技能培训。
2 养护与建设的对接(养护实践对建设工程的建议)
2.1 高速公路人行通道洞底设计标高不宜过低。为减少路基填土高度,又使下穿通道净空达到设计要求,建设时往往降低通道底面标高,导致积水严重,而且后期难以改造,影响百姓通行,群众反映强烈。
2.2 高速公路路线设计时直线距离不宜太长。建造高速公路不宜选择点与点之间最短的直线,有时需要特意增加路线的弯度,连续几十公里路线较直,驾驶员易疲劳或懈怠,该路段交通事故发生比例相对较高。
2.3 路基边坡暗排水沟后期清理难度大。部分高速公路建设时在边坡上设置暗排水沟,即在边坡土方下面埋置PVC管,填土后种植草皮,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暗排水沟易淤积泥沙、不易清理,而且出现病害难以被及时发现,导致很多暗排水沟无法继续发挥功用,接管单位已逐步将其改造成明排急流槽。
2.4 排、灌渠处宜安装异形隔离栅网片。排、灌渠处由于地形特殊,连续安装护网时,在护网下面会形成空洞,难以阻止人蓄进入高速公路,建议在排、灌渠处安装异形网片。
2.5 高速公路绿化施工时苗木密度不宜过高。为追求即时景观效果,打造“生态高速”品牌,建设时对大、小乔木以及色块苗种植偏密,造成后期苗木没有生长空间、死亡较多,得不偿失。
2.6 建设时房建施工单位与路桥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衔接。房建施工单位与路桥施工单位衔接不够,造成一些难以解决的遗留问题。如服务区排水沟与高速公路主线排水沟衔接不上,造成服务区内部生活用水排水不畅。
2.7 收费站、服务区尽量不要使用地下深井水。高速公路的收费站、服务区因地处农村等远离市区的地方,初期安装自来水投资比较大,建设时多采用地下深井水,但水质较自来水相差甚远,特别是钙含量严重,不宜长期饮用,一般后期接管单位多安装净化水设备,投资也大,建议在建设时直接将自来水一次性安装到位。
2.8 收费站、服务区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宜形成内循环。收费站、服务区的生活污水目前多经过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地方河流,老百姓以为是废水会污染河流、田野,经常阻止排放,建议建设时采用内循环式污水处理设备,回收的污水可以用来浇灌树木或冲洗厕所。
3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可以多听取后期接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人是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与操作者,人们常说,事情成败与否关键在于后期管理,因此,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多听取后期接管单位的意见。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16-013-01
一、问题的提出
在国家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飞速发展,农村公路基本路网格局已经形成,公路大建设的时期已即将结束,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公路管理的重点将转向养护管理。
俗话说,公路要“三分建、七分养”,但由于各地区经济情况不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投入和效果也不相同,一般农村公路养护的较好的地方,经济条件比较好且在养护管理上的资金投入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差的地方,经济条件比较差且在养护管理上资金投入小,农村公路建成以后如果不及时进行管理和养护,将会出现脱皮、起砂、断板等各种病害,严重影响公路的使用寿命和通行能力,甚至可能影响到群众出行安全。如何对已建成农村公路管好和养护,实现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和舒适,提高其使用寿命,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二、当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要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公路里程数不断增加,农村公路建设等级也不断提高,但随之而来的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和繁重,已成为影响农村公路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意识薄弱,责任不明
养护是公路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而在有些地方,重建轻养的思想比较严重。公路沿线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差, 任意侵占公路、开设马路商店、利用公路打场晒粮等影响公路畅通的现象严重。虽然现在已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但具体责任还不明确,导致部分农村公路未得到有效养护。
2、尚未出台农村公路养护配套政策。目前,个别地方政府下发农村公路养护意见,在意见中明确了市、县两级养护机构、人员、资金等问题。各地交通部门在省政府办公厅意见下发后,迅速组织开展了相关宣传、培训。 但我县目前农村公路养护配套政策还较欠缺。
3、养护资金短缺。目前,我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严重短缺。 部分乡镇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过程中,对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的认识不充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过分依赖省级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资金投入不足。县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远远达不到最低养护需求。政府投入养护的资金少,致使很多公路处于失养状态,排水系统不畅,造成公路病害严重,通行能力差,直接影响到农村公路的经济效益。
4、农村公路管养人员严重不足。目前,我县许多管养人员为兼职人员,且人数较少,部分地区甚至无人管理。随着农村公路里程大幅增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管理人员已不能满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需要。受到人员编制、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约,尤其是在农村公路应急抢险、路产路权维护、养护资金管理等方面,由于没有专业的机构、专职人员和专业人员,落实效果差。
5、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不高,养护成本高
我县绝大部分农村公路是乡村自筹建设的,由于建设经费不足,建设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完整,建成的公路先天不足,抗灾能力差,反而造成了养护成本提高,加剧了农村公路的养护难度。
三、搞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建议
为保证农村公路进一步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公路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必须重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从养护主体的落实和养护资金的筹措等方面做进一步的研究和思考。对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明确管养主体,科学划分职责。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关键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2005149号,下称《方案》)的各项要求,明确养护责任主体,是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基本前提。
2、理顺体制,“管养分离”,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健全机制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关键。利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新机制,是我国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方案》中也强调了要从有利于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出发,逐步推进,分类实施,允许多种方式并举,因地制宜,不求同一模式,确保改革平稳进行。
一、制定的依据
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公路建设的通知》和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我们认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发展的意见》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指导性强,符合我县公路交通发展的实际。在此基础上,我们只对部分内容加以细化和明确。
二、明确和细化内容
1、在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全县农村牧区公路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明确了苏木镇(办事处)和村委会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
2、在资金筹措方面,细化了苏木镇(办事处)是地方配套资金和组织农牧民投工投劳的责任单位,并将苏木镇(办事处)年财政收入增量的5%列入财政预算,作为地方配套资金予以明确。
3、在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方面,明确要求建立全县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公路质量监督工作,要求各苏木镇(办事处)挂牌成立交通管理站,负责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