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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教育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8:55:0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加强法律教育,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加强法律教育

篇1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07-0261-02

一、当前中职学生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及考核不明确。至2002年教改后,教育部门将法律教育的内容纳入了学生考核体系中。然而从一些社会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近三成中职学校没有法制教育的课程。在中职学校任职教师的问卷调查中,有四成教师表示对学校的法制教育具体实施情况不清楚,有近一成的教师表示不知道有这方面的教学内容。部分中职学校对于法律教育课程的设置远远低于人才培养需求,一些老师甚至以自己的主观臆测作为学生法律教育的考核成绩。

2.法律教育简单化、形式化。在调查过程中作者还发现,一些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课程与考核程序虽然相对完善,但其教育内容却无法满足国家中职教育大纲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学校忽略了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大多以课本教育为主,一些中职学校简单地将法律宣传报告视为法律教育的全部,完全忽略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法律教育课程在一些学校形同虚设。

二、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宏观上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概念,引起社会的强烈共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愿望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努力。中职生作为国家百年发展大计的储备人才,出入社会后对于社会的影响极大,加强中职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其自身的法律素养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一大任务。注重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任重而道远,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2.微观上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融入集体,认识自我。2012年4月,广州佛山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多名中职学生围殴初中生,据警方透露,涉案者因为讲究兄弟义气,意气用事,才造成了事件的发生。这一新闻引起了当地网民对中职学生教育的讨论。在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现在,影视和网络成为了人们娱乐的工具,然而由于学生心理的不成熟,对人生价值观认识的模糊,一些不良信息的接受极容易影响他们未来的性格取向和心理健康,例如古惑仔片中的江湖义气,大型游戏侠盗飞车中的暴力元素等。如果没有正确地引导,中职学生很难拥有基本的法律认识,在社会中也会因其年轻气盛难以与集体融合、实现团队合作,也容易犯下事端,甚至违法行事。而有效的法律教育能够使中职学生认识到道德红线,明辨是非,从而认识自己,约束自己,正确地交往,积极地融入到集体中去。

三、中职学生法制观增强的几点措施

1.树立中职教师正确的教育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祖国未来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者,老师俨然是知识传播的最有效途径。在中职学生法律教育工作开展中,我们应以树立任职教师的正确教育意识为第一任务,以培养教师的法律认识为优先目标,在对教师的培训中强调法律教育的重要性,严格制定措施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加强法律教育工作。只有教育工作的直接参与者具有了对法律教育的正确认识,才能提高法律教育的实际效率。

2.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在以课本为基础的法律教育中,教育程序必须走出传统的教模式。将实践内容引入现代教学中,甚至把教室转移到律师事务所。在课堂的教育中,老师需要有意识地寻找一些带有启发性的材料,如一些典型性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此为反面教材,让中职学生在活生生的案例警醒下得到启示,意识到法律意识淡薄的危害性,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避免误入歧途。中职生的法律教育不应只单单靠理论宣传,还应与实际相结合,才能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可以组织学生参与多项社会实践活动,邀请经验丰富的民警现身说法。还可以举行模拟法庭,让学生自主地辨别是非,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案例分析中主观地了解法律常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与犯人的对话活动,学生在他人的反省与忏悔中更加容易接受法律的约束。

3.建立并落实全面的学生素质考核体系。现代公司管理的经验告诉我们,考核流程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前期工作的绩效评估。考核作为检验中职学生法律的最后一道关卡,其严谨性与正确性直接影响法律教育过程的反馈结果。建立并落实全面的考核体系,即力求考核的多样化和实际化。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将考核内容与心理学、道德考核相结合,追求教学中考核。考核不是考试,而是以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认识为标准,从而给出一个真实有效的结果

社会竞争中,人才的竞争最为激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教育部提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口号。中职学生承担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下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使命,在人才需求偏向技术型的趋势下,中职生所获得的机遇也进一步扩大。如何培养出既满足市场需求,又满足国家人才培养方案的中职生,我想,每一位中职教育的参与者都应注重技能与个人素养的双重培育,注重法律教育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地位。

参考文献:

[1]钟秋红.如何上好中职学生的法制教育课[J].课程教育研究,2012,(7).

[2]郎月田.中职生法律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09).

篇2

青少年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生力军,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所在。“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富则中国富,少年强则中国强”。但是让人不得不重视的是近几年青少年法律权威意识淡薄,违法犯罪情况有上升趋势,如众人皆知的马加爵事件、刘海洋事件、药家鑫事件,等等。我们在对这些事件感到痛惜和惊叹的同时,也应看到目前青少年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的欠缺,进而引发我们对青少年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权威教育的反思。当前在青少年中强化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已经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成为学校和理论界高度重视的研究课题。

一、青少年加强自身法律修养的积极态度

(一)拥护宪法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我国绝大多数青少年有良好的法治道德观念,这与我国持续性开展的普法教育,国家不断加强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青少年知法守法教育是分不开的。青少年应拥护宪法这一我国根本大法,领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社会主义公民能够自觉遵纪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是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的长远目标。

(二)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当前,法律对青少年已具有权威性,也就是青少年已成为独立的行使法律权力,遵守法律义务的主体。每个青少年都要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不得做出逾越法律规定的行为。大多数青少年已树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公平正义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等基本观念。做事情讲法律讲证据,知法守法,在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懂得运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令其在行使权利时能够“三思而后行”,不会做出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行为。

二、青少年法律权威意识缺失的现状

(一)法律知识匮乏

法律意识的养成离不开丰富的法律知识,这也是判断法律意识水平的一个重要准则。我国青少年已学过相关法律知识,但还尚未系统全面的把握法律知识。比如,在2002年发生了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向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泼洒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致使多只狗熊受伤一事,该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在对青少年就大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的看法的问卷调查中,认为他是缺少道德修养的占27.3%;虐待动物的心理疾病的占24.3%;青少年好奇心的占2.6%;未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和行为的占45.8%。刘海洋在被拘留后曾表示自己学习过法律知识,也知道民法、刑法等,但他却不认为伤害狗熊是犯罪行为。在经过批评教育后,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由此可见,刘海洋虽然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未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对于规范自身法律行为也就无从谈起了,因为他缺乏的是对自身行为的法律判断能力。

(二)法律意识淡薄

2011年6月,曾经的北京大学学生连勇杀人的消息震惊了社会。人们纷纷质疑,北大学生怎么会杀人?其杀人动机原因更是令人费解。被害人乐乐和其他小朋友玩耍,在玩耍中不小心撞到了连勇,没能及时道歉,让连勇产生了“什么人都能欺负我,连小孩子都欺负到我头上”的变态心理,最终残忍的杀害了乐乐。相类似的案件,让我们不由得联想到西安音乐学院大学生药家鑫杀人案件,云南大学马加爵案件……这样的案件接连出现,正反映出青年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无知和漠视,肆意践踏法律,终究酿成了不可弥补的悲剧。当调查问到“如果遇到侵害或敲诈,你会怎么做”时,只有不到一半的青少年选择了报警,约为总人数的46.2%,由此可见,大部分青少年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不容忽视。

(三)法制观念知行不统一

从调查结果看,当代青少年已普遍认识到了“守法”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认知程度参差不齐,部分青少年不具有“护法”“用法”“知行统一”的良好品质。调查问到“当你在商场购物,突然有两个保安上前跟你说:怀疑你偷东西了,并且要对你进行搜身”时,仅有54%的被调查者选择“诉诸法律,维护人格尊严”。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已在不断提升,但时常知行不统一,理论与实际脱节,还没有形成自觉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意识。当青少年的个人意愿与法律和制度的要求相矛盾抵触时,往往以自我为中心,直至破坏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进而走向犯罪。

三、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对策

加强青少年法律权威教育,不仅对青少年培养良好的法律的意识观念有重大意义,而且能更加有效地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保障社会主义社会的祥和稳定。

(一)国家的角度

1.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有法可依。当前,覆盖社会各领域的法律法规已基本完备,法律体系在整体层面上实现了科学统一。针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特点,及其可能发生的违法事件的立法是我国法律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强化公民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的基础。只有构建全社会健全的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升立法水平,才能形成促进青少年健康向上、成长成才的社会外部环境。

2.树立法律权威,增强普法教育实效。加大力度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对于流动人口中的青少年,应定期开展法律知识的教育宣传活动,强化其法律教育。主动对行为欠缺的青少年以及解除劳教的青少年开展法制方面的教育宣传,使他们在思想观念上得到根本转变,使其走上正轨,做守法公民,以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提高公民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3.营造全社会人人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国家和政府需要在整个社会范围之中营造健康的法制氛围,强化法制方面的教育,以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以社区为例,社区应该建立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相关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探索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区教育机制。社区、学校、家庭三方面联手,达到教育青少年的目的,给青少年成长成才提供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学校的角度

1.培养青少年法律权威意识是学校教育当务之急。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权威教育,对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制化社会,提升全民素质有重要作用。对此项工作学校更要引起重视,切实抓实。

2.高度重视法制教师队伍建设。学校要强化法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探索构建人民警察和教师共同执教的教育机制,在校教师首先自觉做到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律道德修养形象。学校要有一支法律知识丰富的专业教师队伍,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普法知识教育。

3.法制教育教学内容应有针对性。学校应该重视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使教学内容更贴近青少年实际,贴近现实社会,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具有说服力和影响力。

4.法制教育教学方法多样化。学校在重视法制教育教学内容改革的同时,也要注意教学方法的创新。比如组织青少年观看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组织案例教学,组织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有奖征文,开展模拟法庭,开设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宣传书、开设法律咨询活动点、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中树立起法律观念。

(三)家庭的角度

1.父母长辈带头自觉遵纪守法。家长要注意自身的行为规范,争取在学法、守法上做好带头作用。父母是家庭生活的主体,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若能规范自身行为,树立良好的榜样,提高自身道德文化的素养,孩子就会受到良好成长氛围的熏陶,为其讲文明道德,遵纪守法打好基础。

2.注重提升家庭成员法律文化素养。要重视提升家长的法律文化修养,学校应定期和家长沟通联系,定期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交流座谈会等,也可采用法官上课,少年犯现身说法,观看教育影片等多种方式,让家长增强责任感。通过众多案例表明,很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与单亲家庭和父母有暴力倾向及过度溺爱、庇护,亲人法盲、法律意识淡薄,教育方法不当等错误行为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家庭在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四)个人的角度

1.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信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其主动参与到法律知识学习中,有效培养守法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丰富法律知识,树立法律信仰。严格遵循法制规定和约束,维护法律尊严。在调查中,85.7%青少年非常希望提升自身法律意识。让青少年主动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明确社会责任感,从而正确指导个体行为。

2.培养权利意识和守法习惯。青少年是社会主义国家未来建设者和接班者,我们需要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将其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工作有效施行。在普法规划中,青少年应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对其加强法制教育,强化其法制观念,培养权利意识,守法习惯,以及爱国意识,能够自觉守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事,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的基本标准,是对每位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基本要求。

3.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个别青少年之所以没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主要还是对相关法制内容不理解,青少年之所以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因为对法律相关规定知之甚少。正所谓“不懂法就是法盲”。假使学校内法盲众多,所占比重较大,学校又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加强管理,由此不断发生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会危及到社会的和谐稳定。青少年正是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影响,是非辨别能力相对较低,尚未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此时,我们需要对青少年进行全面的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提升青少年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意识,自觉抵御不良行为的影响,降低青少年犯罪率。

我们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能够使其知晓法律内容,并深入了解其意义,进而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青少年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假使缺失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将难以适应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发展。要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教育,并对其展开深层次研究,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意识,使其综合能力得到全面发展,将会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访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张福森[N].法制日报,2010-12-03(1).

[2].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政治队伍思想政治建设[N].法制日报,2011-04-14(1).

篇3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意义

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常说的一个人所具有的法律素养、法律头脑和运用法律知识去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一种自觉意识和思维习惯。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感觉、情绪、习性,是自发形成的,属于法律意识的低级阶段;法律思想则是人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理解而形成的思想、观点,属于法律意识的高级阶段,在法律意识中起决定作用。但是它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经过有意识的培养。今天的大学生,是21世纪我国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骨干和中坚,他们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族前途国家命运。积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其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1,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在我国确立下来,这就意味着沿袭多年的以计划经济思想为基础的传统观念必然为符合新的生产关系需要的市场经济思想观念所替代。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资格的确认、市场主体权利保护、市经济活动的运行、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等各个方面,都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范。因此,培养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意识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首要任务。大学生只有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自动有效地运用法律调整和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才能在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建设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2,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需要。自中国政府第一次提出“法治国家”的概念,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确定把依法治国作为重要的治国方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表明我国的法制建设正向较高层次的法治社会迈进。在法治建设中,人是法治的主体,也是实现法治的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无论是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其状态都是以人的活动和行为最终依归。因此,必须提高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只有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才能使法律法规得到切实遵守,才能对立法、执法和司法进行有效的监督,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早日实现。

3,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是当前大学生法制现状的需要。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为配合普法教育,国家教育部、司法部在《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意见》中指出:“学校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大学生的法制观念的现状不容乐观,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制教育不感兴趣,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种类增多、频率增加,呈现高发的态势。这表明,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已刻不容缓。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使他们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水平,不仅是大学生自身健康成长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是个系统工程,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需要多方面条件的配合。调查中,有80%的学生认为在大学开设法律基础课非常必要。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

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多种多样,其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加强法制教育。要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治校

任何观念的形成都需要特定的氛围,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也遵循这一规律。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育教学管理法制化,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时代需要,也是高校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学生法制教育的需要。“任何法律的制定、遵守、执行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指导和支配”,列宁曾把法律意识视为法制建设的核心环节,因而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对法制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学校本身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法制状况是一种无形的力量,会直接、间接地影响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影响学生对法律的信念,进而影响到学校法制教育的成效。因此加强学校的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校,在高校形成一种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环境和氛围,有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提高。实行依法治校。首先,高校规范性的内部文件作为高校内部的自治规则,是对法律规范的补充,必须重视学校与大学生双方的权益。其次,高校的各级管理表作为高校管理服务的执行表,必须尊重管理服务的对象―――大学生,平等对待他们,真正将管理服务工作与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相结合,以法律规范为准绳,依法办事、依法治校。

2、端正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对法律的态度

作为一名教育者要意识到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改变过去那种认为法律教育课是基础课,可以不认真教学的片面思想,树立一种积极科研,认真教学,严格要求学生的工作作风,充分认识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教育者的重任和使命。同时,作为一名法律教育者,还要教育学生处理好基础课与专业课的关系。改变那种重视专业课而忽略基础课的思想,培养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使他们自觉地把法律基础课放在与专业课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研究,努力学习。

3、增加法律教育课的上课时数

我国的教育体制正向素质教育转轨。体制的转变,必然会引起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的转变。新时期对人才素质有了新的要求。其中重要的一项素质就是具有法制意识。因此,高等学校应当将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贯彻执行。目前,我国高校中法律教育的上课时数过少,这与我们提出的大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目标是不一致的,与法律教育课的地位也是不相符的。因此,要重视法制教育,就必须切实增加上课时数,把法律课的上课时数增加到甚至超过一门专业课的教学时数。此外,开设法律选修课,使大学生自主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对自己专业有用的课程来学习,使他们能够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得到更多的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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