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5 10:23:34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工程监理的地位,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1.引言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指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作为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在合理搭配工程建设监理组织的人员结构,明确监理组织各个层次人员的职责。
2.监理单位的重要地位
通过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制,是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是工程建设管理和国际惯例接轨,步入现代化的标志。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都具有很重大的意义。(1)可有效地提高工程质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后,由监理工程师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使工程质量多了一道保险。由于监理工程师都是各方面的专业人员,他们在技术上对建设过程进行把关,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提高工程质量具有很重要的意义。(2)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后,监理工程师以第三方的身份出现,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工程合同为依据处理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合同期间的实现,从而推动了工期进度的加快。(3)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通过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后,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对每一次工程变更进行论证,测算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并通知业主。另外,监理工程师还可以对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的修改意见,从而降低工程造价。(4)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从市场经济角度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中介行为。建设工程监理的出现,相当于在业主和承建单位之间搭起了一座桥梁,协助双方规范性地完成工程建设这一复杂的商品交易活动,实现各自的目的。毫无疑问,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对于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业主和承建单位双方的利益,都是大有裨益的。
3.监理单位组成
监理单位的人员结构应当具有合理性,其应包括专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首先,项目监理组织应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结构,也就是监理专业人员配套。例如,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需要配备土建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装饰专业的监理人员;公路工程则需要配备公路专业、桥梁专业、测绘专业、给排水专业的监理人员等。其次,项目监理组织应配备适当的技术结构。合理的技术结构是指监理机构中各专业监理人员应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比例。一般来说,在前期阶段、设计阶段,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成中占绝大多数,初级职称人员仅占少数。施工阶段监理的职称结构应以中级为主,高级职称人员和初级职称人员都较少。第三,项目监理组织应配备适当的年龄结构。年龄结构是指项目监理班子中老中青构成比例。老年人经验丰富,中年人对新技术掌握能力强,青年人体力充沛。适当的年龄结构,对发挥各个年龄层次监理人员的特点、顺利地开展监理工作是十分有益的。
3.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各层次人员的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所授予的权限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其职责主要包括:主持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全面实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各方面的工作;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项目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重要文件;审核并签署计量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主持工地例会,签署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和文件;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及相关专题报告;主持调解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宜,签署索赔处理意见。对于工程需要,项目监理机构可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限内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职责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签发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工作分工及岗位职责;主持制定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组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项目监理机构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审核并签署计量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处理工程变更事宜,签署工程变更指令;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并审核签认质量验收资料;参与建设单位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主持整理并审核签署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直接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其工作的职责和权限由总监理工程师授予。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将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责及权限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制定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作;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方案、申请及报告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审查意见;负责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抽检、试验与使用审批;负责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组织、检查和指导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记录,提出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参与编写本专业的有关监理报告;及时、全面地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其负责的监理工作情况;负责审核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理与本专业有关的监理文档资料。
(3)监理员的职责。监理员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工作,履行检查、复核、记录和旁站的职责。监理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参与进场材料、构件、半成品、设备等质量检查;参与工程计量并做好原始记录;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参与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检查现场施工安全、防火;实施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坚持记监理日记,及时、如实填写原始记录;及时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工作。
3.2 监理工作开展
建设监理工作,是基于技术的一项管理工作,也是一项多目标的管理工作。为此,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监理工作时必须满足几个原则:首先,监理工作要有据。这里,依据包括各种法规、规范、设计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建设规划等。其次,监理工作要及时。工程建设是一项有严密逻辑顺序的工作,如果监理工作不能及时到位,许多分部工程在隐蔽后将难以检查,工程质量也难以判断。第三,监理工作要有节。也就是说监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监理工作不是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组织管理工作,监理人员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建议,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文件,但不是施工单位的技术顾问,不能越权。同样,监理人员必须在建设单位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监理职能,并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而不能代替建设单位。第四,监理人员要勤勉。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勤记录、勤检查、勤跟踪,保证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得到落实,保证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得到全面的、适当的履行。
4.结语
从实践情况表明,监理单位在对于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了有效地落实监理单位的作用,应当严格落实监理人员的职责,同时积极开展监理工作。
参考文献:
我国自1988年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监理制度以来取得的成果日益显著,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等方面的作用凸显,但是,目前依然有很多监理工作得不到认可,使得监理人员在建设单位、设计方、施工方等相关合同主体中处于弱势群体。毕竟监理行业相对来说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有待于更为广泛的人员接受和认可。如何做好项目的监理工作,提升监理的地位,是本文主要探讨和研究的内容。
1 监理工作得不到广泛认可的主要可能原因
1.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工程监理的意义及重要性认识不足
很多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是自己花钱请来的,就应该听自己的,按自己的意图随意指挥监理人员,完全忽视了监理单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法人主体,监理企业做为第三方是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而多数的施工单位则认为监理是建设单位的代言人,是完全替建设单位说话的,是建设单位找来专门找施工单位毛病的,有很强的排斥、抵触情绪。
1.2 部分监理行业人员素质低下
国内监理行业发展至今已有二十多年,但是监理行业内部执业情况并不容乐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通过率较低,而近些年的工程项目开工较大,首先从根源上导致了执业资格证书不够用的情况出现,致使大量的人员无证上岗,各种执业人员混进监理队伍,并带入很多不正之风,吃、拿、卡、要等现象频发,严重败坏了监理的行业形象。使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行业相关单位等监理产生本能的歧视、排斥心理。
1.3 监理实际取费较低
国家制定的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得不到有效的贯彻实施,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为规避责任,大量监理项目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监理服务费的中标价看上去很高,而监理企业实际上能拿到手的费用却很低,这也是导致监理人员素质低下的根本原因之一,监理企业由于监理费太少,无利可图,只好在中标后减少人员,只能派一些低技术水平、低素质的人员充当现场监理,监理人员素质低下,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监理信誉和监理事业的发展,使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是可有可无的,要不要监理没有关系,完全是因为国家规定要实施监理,不然不好办理监督手续,不能备案,没有办法才请你们。
2 提升监理地位的措施和途径
2.1 政府部门应加大宣贯力度,使参建各方充分认识监理的意义和重要性,使参加各方了解监理的岗位职责,消除认识误区
监理单位是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受业主的委托,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但是由于我国的建设监理制起步较晚,我国监理制度从一建立就有其本身的特点,至今仍存在着以下误区:
2.1.1 对建设单位的行为没有规范
多数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过多的干预,甚至不通过监理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其实,监理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监理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监理来实施,而建设单位所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但由于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是个普遍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取得业主的信任,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
2.1.2 把监理工程师当作质检员
监理是作为公正的第三方,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不是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个问题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各项验收,必须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请监理进行验收。承包商有确保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监理负责检验工程产品,承包商不能把监理当作自己的质检员,监理自己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监理的检查要全面。
2.1.3 工程质量是监理出来的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工程中存在问题就找监理,监理首当其冲,这种认识未免偏颇。监理是按照业主的授权,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
2.2 政府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促使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大监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建立监理公司人员动向档案,每个工程按规定办理监理人员上岗手续,每一个监理公司必须将从业的人员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造册,主管部门查看是否与所监理的项目相适合,例如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人员总数是多少,每一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分布情况,总监工程师是不是符合要求,这样就能知道监理人员是否能到位,监理人员是否串岗就会一目了然了。
2.3 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理合同管理力度,尤其是取费方面
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2007]670号文件中关于监理收费管理规定,试想监理单位要生存,必须要有一定和利润,如果监理取费较低,就不能高薪聘请高素质、高技术水平的监理人员,如果没有高素质、高技术水平的监理人员为业主服务,必然导致监理服务质量大打折扣,更使得业主觉得花钱请监理不值得,导致建设单位拼命与监理公司砍价,监理公司承接业务后觉得监理费太少,只能派一些低技术水平、低素质的人员充当现场监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圈。建议主管部门可以对那些以低得离谱的监理费兑标的合同作相应的处罚,这样可净化监理市场,变无序的监理竞争为有序的良性循环。
2.4 监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合格的监理人员
1)监理服务是一种高智能的服务,是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和检测手段,为业主提供的管理服务。就决定了监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能力以及工程实践经验,才能提供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监督、管理、技术、咨询、协调服务。
2)监理应熟悉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和职责。
3)同事监理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公正科学地开展工作。
4)监理工作应具有前瞻性,以预防为主,重在事前、事中控制。
5)监理人员不能满足于现状,要不断学习,总结经验,进行技术、管理、知识的更新,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实现项目目标。
6)监理人员要讲究交流沟通的技巧,必须会与业主、承包商、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监理部内部进行交流沟通。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要以理服人;说话要注意策略,斟酌言辞,掌握分寸;要根据场合、对象的不同,调整方式和方法,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沟通;由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将工程项目做好,因而,只要在交流沟通中采取适当的方式是能够达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解决问题的目的。
7)要有组织协调的能力。
协调各参建方关系,促使各方协同一致,使参建各方的能力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以实现既定的目标。
8)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监理工作是监理项目全体人员协同完成的,每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成果都与其他监理的工作有密切联系,任何一个环节的错误都会给整个监理项目带来严重后果,因而每位监理人员都必须确保自身监理工作质量,并对自己的工作成果负责,才能确保整个监理项目的成果。
3 结束语
监理地位的提升需要依托政府主管部门的制度保证、各参建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及监理人员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等综合因素才能逐步实现。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下,不远的将来监理必将得到更加广泛人员的赞誉和支持,从而提升自身的地位。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造价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是建设项目造价工作的重要组织者和负责人,具有工程计量审核权、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核权和工程造价审批权,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利益,维护监理单位自身权益,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项目立项决策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监理工作中,负责编制或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以及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投标、施工、结算等各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造价工程师作为投资控制组负责人,对总监负责,做好投资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防止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为完成投资控制的监理目标,必须完善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投资控制组应有二个管理层次:(一)控制层。由造价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中投资控制的实施,确定目标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制订控制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计量确认签证,造价工程师负责审核。(二)作业层。由具有资格证书的概预算专业人员和监理员组成。具体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监理日记中对人力投入、材料数量、质量、价格、不可抗力等关系到投资控制的情况应尽量详细记录,为控制层提供投资控制第一手材料。
如何在监理工作中发挥造价工程师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结算四个阶段的投资进行重点控制。
二、设计阶段的投资事前控制
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为实现各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造价工程师可采取下列监理措施:
(一)设计合同应明确突破限额设计的责任
造价工程师在各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时,要将投资限额按投资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专业设计人员,使设计人员清醒认识到设计应该从经济角度出发,进行多方案设计优选,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既满足工程质量和功能使用要求又不超投资限额。造价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在签订设计合同时,明确突破限额设计的责任。如果因设计原因超投资限额,设计人员必须无偿修改、返工;因设计责任进行工程变更,导致超投资限额后果的给予处罚。
(二)运用标准设计和价值工程原理
(1)标准设计是经批准的整套标准技术文件图纸。运用标准设计可以节约设计费用,加快施工速度,保证工程质量,较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因此造价工程师应大力推广标准设计。(2)价值工程(价值系数V=功能系数F/成本系数C)原理通过对功能和成本的分析,将技术问题和经济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是设计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科学方法之一。造价工程师应能熟练运用价值工程原理,认真审图,研究图纸中的开间、进深、层高、结构、材料、设备等等是否合理。结合建设单位意见,做多种方案的功能和成本研究,选择价值系数最大的方案为最优方案,达到实现各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目标。
(三)利用监理信息系统
监理信息系统能积累已完工程的造价数据,掌握国内外经济变化的实时数据,保证建筑材料、设备、运输、汇率等等有关工程造价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造价工程师应及时将有关的工程造价数据提供给设计人员,挖掘降低造价潜力,为限额设计创造条件。
三、招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造价工程师在招投标阶段的投资控制中,应根据现行规范、定额和取费标准、施工图纸、现场因素、工期等认真审核标底:(1)审核工程量;(2)审核单价;(3)审核经费及价差;(4)审核各种包干费用和主要材料指标;(5)审核标底造价是否合理。
造价工程师应紧紧控制住标底造价是否合理,目的在于:合理的工程造价是工程质量的保证。高价承包使业主蒙受投资损失;低价承包会造成承包商不规范施工、安全没保障、延误工期、施工质量隐患重重。增加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后期维修费用,实属得不偿失。
在评标阶段,为防止串通抬标,必须对投资进行有效控制。造价工程师应使业主认识到合理的工程造价,是工程质量的经济保证。可建议业主采用三次算术平均值的评标方式进行评标:(1)在开启报价标书前1小时,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工程复杂程度各自报出在标底±5%以内者为有效报价,可参与评标;(2)将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有效报价浮动率;(3)再取标底核准浮动率与有效报价浮动率的算术平均值得到中标浮动率。
中标浮动率有三条重要作用:
1)中标浮动率能公平确定中标者,中标浮动率作为一条准线:a.以有效报价最接近者优先;b.以低于者优先;c.两种及两个以上有效报价相同时,中签者优先。
2)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中标浮动率时,以中标浮动率为准;低于时,则取自己的投标报价。
3)中标浮动率在竣工程结算时,造价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乘以中标浮动率作为业主实际付款的工程造价。
采用上述评标中标方法,能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使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价”范围内。
四、施工阶段的投资事中控制
造价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投资事中控制,就是把计划投资额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施工中定期分析投资实际值和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保证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一)造价工程师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认真审核,采用经济技术比较方法进行综合评审,加强投资控制
施工方法的不同,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如笔者曾负责监理的某工程项目,原施工组织设计:土方开挖大量采用机械,考虑到地下水的影响,施工机械开挖占75%,人工开挖占25%,并有降水设施。笔者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开挖基础时间正值枯水期,机械和人工比例不合理,经计算调整,按机械挖土占92%计,人工挖土占8%计,且减少降水费用,为业主节约了一笔投资。原施工组织设计挖出土方全部外运,回填土方再运回。笔者经过现场踏勘,发现施工现场相邻有一资金未到位、已平整场地的厂房旧址可利用。经业主联系,利用厂房旧址堆回填土方,节约了来回运费。造价工程师还应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各种不合理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并防止各种索赔事件的诱因包含在其中,这种投资的事前控制,对今后监理工作的投资控制有事半功倍的功效。
(二)造价工程师应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严格控制
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力保证。只有按图施工,并通过监理人员质量检验合格,计量核实的工程项目进度款,造价工程师才审核支付。
按月计算工程量支付进度款,不能将资金投入程度较直接地反映在工程实际形象上,为了使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与工程质量、进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造价工程师应协助业主按工程结构划分:基础、二层梁板、三层梁板……主体封顶、砌体完成等形象进度付进度款,明确写进承包合同中。业主能直观知道工程建设至目前的形象用了多少资金,承包商的积极性也能有效提高。
(三)造价工程师应严格核查工程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
在施工中,经常会碰到由于设计工作不细致,或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及其他原因,进行工程变更的问题。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变更的控制成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
由于目前的现场经费、间接费等都是以工料机直接费为基础,直接费金额多,间接费也多。这往往会使一些承包商为了追求利润而搞工程变更,如将一般抹灰变更为贴瓷砖,车库水泥砂浆地面变更为水磨石地面等。造价工程师应从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的角度协助业主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在保证变更目的的情况下,尽量用价格低的材料代替价格高的材料。笔者在监理实践中,曾有承包商说服业主同意将会议室楼地面水磨石变更为铺贴花岗岩石板,原因是为了会议室的天棚、墙体、摆设等的整体色彩配称,会议室兼带会客功能。笔者认真审核工程变更内容,认为业主为了美观和使用功能的需要,但没考虑到花岗石造价很高,将突破总投资限额。建议采用仿花岗石800×800无釉抛光砖,达到同样效果,为业主节约了一笔投资。
造价工程师必须依据工程变更内容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和估算工程变更价格,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检查每个子项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按照承包合同中工程变更价格的条款确定变更价格,计算该项工程变更对总投资额的影响。应防止承包商“杀死猪再讲价”,因为如果待工程变更付诸实施再去核实计量,现场已面目全非,事后核量不准确。只有规范工程变更操作,实行事前把关,主动监控,工程变更的投资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四)造价工程师应正确处理和防范施工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索赔的原因很多,一些承包商会寻找索赔机会,希望索取到费用赔偿,更想得到利润和工期补偿。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应精通施工合同条款,熟悉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标准,公正地当好索赔事件“准仲裁员”,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发生索赔事件时,承包商一般会根据自己的记录提出工期或费用索赔报告。造价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首先核查索赔报告是否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有效期间28天内提出,否则索赔不成立。进而对索赔要求进行辨别和分析。由于监理日记能逐日如实记载工程形象进度和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包括台风、暴雨、现场停水、停电的起止时间。所以,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同期监理日记对索赔事件的起因和责任归属进行划分。由于业主或其它原因,致使承包商在施工中付出了额外费用且确有证据时,合同中有明确条款的,应按索赔程序及时、合理的给予承包商实际损失的补偿,保证工程正常施工,防止综合索赔的发生。
索赔事件处理难度大,花时间精力,造价工程师应积极通过自己的工作防止或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1)应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在研究技术、进度或其它重大问题的会议记录中,要求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2)应严格按监理工作程序开展监理工作,避免工作延误发生索赔事件。(3)应对设计修改和工程变更严格把关,仔细测算造价和分析可能带来的索赔问题。(4)应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如对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程延期,可能引起的雨季施工增加费用的索赔。这就要求造价工程师能熟练计算网络计划的六个时间参数,分析工程延期是否对关键线路产生影响,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减少或防止雨季施工增加费用的索赔,为业主节约投资。(5)协助业主及时完成与工程进展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按期提供合格施工现场,按质、按量、按期提供施工图纸和材料、设备等项工作,避免因延误造成索赔。
造价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做好反索赔工作,促使承包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和按时竣工。
施工阶段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计日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均应由造价工程师审核,对非使用不可的投资进行有效控制。
五、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投资事后控制
造价工程师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投资事后控制中,应认真及时审核竣工结算。这是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最重要环节。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结算是否按定额和工程计量规则、造价主管部门的调价规定等进行编制。要根据合同、图纸、定额及工程预算书等,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替换、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逐项审核,不重不漏。有疑问时,查看当时的监理日记,并进行现场校核。如施工中钢筋搭接经设计修改为电渣压力焊,结算书中计算电渣压力焊金额,但未减去搭接长度钢筋重量和减少搭接区加密箍筋重量,应予重新核算。如地方政府为绿化山林,关闭部分碎石场,导致碎石价格上浮,偏离定额价格,必须采用当地造价主管部门的地材价差系数进行修正。造价工程师应及时掌握施工方法和材料价格对造价的影响,不偏不倚,正确审核竣工结算,使竣工结算真实反映工程造价。
关于造价工程师维护监理单位自身权益的问题,有几点值得重视:(1)有的业主因工程后期资金较紧或人为因素,拖欠监理费,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按监理合同及时追讨监理费,保障监理单位的正常运作,才能更好地为业主服务。(2)对于非监理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或停工,及较大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补偿监理费数额。(3)对于监理范围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界定,不要出现“XX等”字眼,防止出现监理了项目的附属工程得不到监理费的情况。(4)对于合理化建议,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标明奖励比例及支付时间等条款,只要是监理人员提出来的合理化建议并付诸实施、为业主节约建设资金时,业主就应按监理合同条款给予监理单位奖励。造价工程师必须注意积累《工程例会记录》、《监理通知书》等资料,并要求与会者签名,作为获得业主奖励的原始资料。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造价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正确使用工程计量审核权、支付工程进度款审核权、工程造价审批权,主动对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设计、发包、施工、结算等每一环节的投资实施有效控制,发挥监理的高智能服务作用,实现质量、工期、投资三控目标,使监理事业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可,监理的社会地位与效益真正得以提高。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实施,监理的权力大了,责任更大。迫切需要在监理单位中配备造价工程师,加强在监工程的投资控制。本文试图探讨造价工程师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期抛砖引玉,共同促进监理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