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7:37:0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宏观经济要素,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引言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要是通过经济政策(Economic Policy)来进行的。经济政策是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为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和实现经济发展目标而制定的各种措施和规定。从其范围来看,可以分为宏观经济政策和微观经济政策,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和国际经济政策;而土地政策是为达到特定的国民经济发展目标,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的与土地利用有关的政策措施和手段。
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作为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大战略举措,于2003年首次提出,目前很多学者也认为土地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国土资源部是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是我国特殊国情特殊发展阶段的正确选择。如卢为民(2008)在《土地政策与宏观调控》中从土地的生产要素理论、土地的资产理论、土地产权理论和特殊体制背景下的特殊选择等方面阐述了土地政策作为宏观调控手段的理论依据,并设计了提高我国土地调控有效性的路径[1]。尹锋(2007)在其论文《土地政策的宏观调控绩效研究》中提到,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应该是:严格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和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在此前提下,根据国民经济冷热的具体情况,适当微调年度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和企业取得土地的成本,以调控投资增长的规模,实现物价稳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2]。
但从另一个角度,土地作为一种基础而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供给量的有限决定了土地是稀缺资源。而稀缺资源的价值主要由需求决定,而土地的需求又是一种“引致需求”,宏观调控的目的在于通过调节宏观经济总量和产业结构来实现对微观主体决策的引导,进而影响到对土地要素的利用,所以宏观经济调控决定了市场对土地生产要素的需求,而我们不可能通过土地政策来调节宏观经济运行,毕竟宏观经济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是众多要素利用的市场行为博弈的结果,土地要素的利用只是其中一个。这两者的差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二、宏观调控与土地政策的差异分析
1、内涵属性差异
宏观调控主要是针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是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政策调节和控制宏观经济运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协调社会成员利益和增加社会福利、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发展。现代社会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理论上市场机制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经济萧条,意味着民众必须付出这段时期的总体社会福利下降的代价[3]。因此,政府在必要时可以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国际经济政策等)去调控经济总量及其运行,以减少依靠市场机制调节出现时滞而产生的高昂成本。因此宏观调控的内涵是调整宏观经济总量,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才体现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这也是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政策规制的原因。
而土地作为一种基础生产要素,土地政策指为达到一定的目标,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和实施的与土地利用有关的政策措施,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税收政策等。因此土地政策当属于微观市场的范畴,而对于微观市场进行调节或干预属于微观政府规制(Regulation)范畴。从规制的本意来看,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的职能部门以维护公众利益为目的而实施的矫正和改善“微观市场失灵”的活动,是政府对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所进行的限制或制约。因此作为一种基本的微观制度安排,土地政策是对土地及其房地产业的结构及其社会经济影响的直接的政府规定。
2、政策目标差异
宏观调控的结果会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调整,但宏观调控的对象却并不直接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作为微观市场调节的土地政策的目标却是直接针对具体产业,如政府通过土地的收购、储备并有计划地投放市场,增强其对土地及房地产市场的调节;通过用地结构调整以抑制商品房价过快增长和控制相关产业用地需求。土地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有着重要地位,也就是通常的“地根”,且在土地投资之后还会带来一系列的其他投资,如工业用地后的厂房、机器设备投资,商住用地后的房屋建设、设备购置等投资,还有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建设中的大量材料等。同时社会发展存在着许多不公平的因素,如地区发展差异、城乡收入水平差距、中低收入阶层住房困难、农民被征土地补偿等问题。国家通过土地政策维护公民权益,加大对廉租、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应量以保证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这些土地政策都可为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现代经济学也论及宏观调控的目标主要是经济持续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而实施微观土地政策的目标是实现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公平稳定。因此两者的目标差异是显而易见的。
3、实施措施差异
政府实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前提条件是由于宏观经济不稳定性、公共物品供给的有效性不足、负的外部效应等所导致的市场宏观失灵。故而在通常的论述中,宏观经济调控的措施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贸政策、产业政策等,这些政策手段要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并且必须把握好政策的时机和力度,这体现出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综合性和间接引导性的特点[4]。而实施微观土地政策的经济学依据是由于政府对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对稀缺土地资源的过分竞争(招、拍、挂形成“地王”频出)而导致的地价高涨、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市场垄断、流动性充足而带来投资性需求剧增等原因所造成的市场微观失灵。故而微观土地政策主要有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管制、供地计划、房地产价格规制、房地产税收调整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直接强制性的特点。
三、宏观调控下土地政策的制定建议
透过以上分析,作为微观规制的土地政策只能作为调节微观市场的工具之一,不能参与代替宏观调控政策。其根本原因表现在:①特有的土地出让制度为地方政府青睐“土地财政”创造了条件,而这种对“土地财政”过渡依赖,导致地方政府不断突破每年的用地计划,使得中央政府的土地政策难以落实;②对高GDP增长率的盲目崇拜和对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清,导致地方政府对经济增长率盲目崇拜,并采取简单有效的方法―鼓励投资,尤其是房地产投资来刺激短期经济增长,这样的过热投资定会引起国民经济的波动;③土地政策的制定依靠突击治理和整顿,缺乏长期性和持续性,其自由裁量权比较大,往往是某个部门就能随时出台,这样不利于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基础环境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若要土地政策切实产生作用,为宏观市场运行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微观制度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明确土地政策目标定位
国家的宏观调控有其明确的目标,作为微观范畴的土地政策就是要协助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而不是对冲或削弱宏观调控。在土地政策与宏观经济的关系中,后者对前者的影响是主导,而土地政策对宏观调控的作用机制只能是协助。比如早在2006年3月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中就指出,“过度投资导致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钢铁、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焦炭、汽车等行业产能已经出现明显过剩”。很明显,产业建设生产离不开土地,那么国家有调控政策,并且一些产业用地也已列入禁止供地目录,为什么这么多过剩行业仍能顺利建设投产?直到今年,国家还在调控钢铁、电解铝、焦炭等的产能。可以说明,这么多产能的扩张,土地是先行,而这个闸门如果地方政府能真正严格“把守”,这会对宏观调控是一个促进,反之会削弱宏观调控的效果。
2、把握好土地和房地产政策的力度
市场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政府应尽量少用行政手段和短期强硬手段来压制市场。土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合理的必要干预,可以实现宏观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同时要看到政策的长期效果,尽可能让房地产市场本身发挥调节作用。2006年-2010年的很多政策中均有关于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等的论述,而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安居工程建设、住房用地供应、税收调整等措施,说明以前的政策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再如违法用地和囤积土地这两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虽然政府明白长期存在但却没能从根本上加以制止,国土资源部近期的严厉约谈才表明整改的力度,显得力度很大,而这却只会给市场造成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打压的不利影响。这里的焦点就在于长期以来积累的问题想在某个时点通过政策来强制一次性扭转,必定会造成宏观市场的非正常波动。
参考文献
[1] 卢为民.土地政策与宏观调控[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26.
文章编号:1004-7026(2017)19-0020-01中国图书分类号:D035文献标志码:A
1宏观经济学的内在缺陷分析
对于宏观经济学而言,想要摆脱经济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应基于自身框架,充分将金融学体系有规律的纳入到其中,这是危机过后经济学首要解决的问题。但根据目前的体系理论发展形势看,虽然宏观经济金融模型架构的程度较为乐观,但依旧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内在缺陷。一是大多数的研究都将银行机构的建模作为主要研究方向,却忽视了金融市场与银行机构之间的联络关系,影响了模型的实际解释。二是某些重要的金融变量在模型中的部门之间没有较为明确的传送制度及有效方式,因而无法依托于模型的评估机制上,做出全面客观性的分析。三是大部分模型依旧被看做成单纯性的线性关系,使许多突发事件对经济以及金融系统所带来的潜在性的危机得到科学合理的有效评估。四是家庭与企业各部门之间的财产债务信息统计表均未纳入到当前的模型中,但从实际情况分析,家庭与企业的财产债务统计表不均衡,甚至经常与金融部门较大杠杆性相适应,这表明纳入家庭与企业部门的财产债务,能够有利于对宏观经济发展动态信息的理解。五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行为及稳定性能经常不属于当前模型范畴中,但欧洲债务危机却明确的表示出,财务部门的稳定性会根据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加大政府债务风险,进而对金融体系以及实体经济体带来较为严重的不良影响。对此,强加国家资产债务统计表的分析,能够更加精确的表示公共机构的失衡情况以及其有体系的风险。最后,针对金融体系与宏观经济间具有不确定性的动态联动机制,宏观经济制度在面对失衡的分析不应只是单纯的结合金融的稳定性,更重要的是了解并掌握金融系统的内部发生扭曲会最终造成整个系统以外的全部失衡,以及对宏观经济带来的巨大影响的原因。
2宏观经济学的科学方法论构建
2.1完善金融学理论体系
金融学的理论要取得突破性的革命进展。在西方国家传统的体系类别划分下,金融学通常是将经济体资产所定价格与企业金融作为代表,这是较为常见的微观经济学典型,而含有货币、信贷等方面的信息则会被分到宏观经济学研究范畴,一般情况下仅仅是在形式上体现出作用却不对实质性的事物造成影响。但在现实情况下,含有货币、信贷以及利率等所有这些主流宏观经济学的金融变化要素,却是极其重要的,不仅有着显著的区别于其他经济变化要素的运行轨迹,同时还会对实际经济体造成不容小觑的重要影响。
2.2提高对金融规律认知
宏观经济学应全面提高自身对于金融学规律的认知,必须要将其上升到全新的层面。虽然在建立完善的金融学基础理论体系中,会遇到金融要素与经济实体之间的联系方面的问题,但宏观经济学想要真正完成全新的构建,就应在其基础上不断向前迈进,在更高的角度上去构建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相互统一的基础性理论框架。针对宏观经济学以往发展过程中所堆积下来的诸多短板问题,首要任务就是应重新构建其金融支柱。主要指的是系统性将金融体系视为单独存在的完整个体,进而基于内生性的角度,对框架中的核心构成部分展开研究,而不是单纯性的只分析货币与信贷。并基于此,对宏观经济学的整个框架分析并依据结构对其重新构建。基于相对较高的角度上去建构一个有着内生性逻辑,又含有金融、实体经济以及政策间彼此作用的综合性理论框架。框架既要有依托于家庭、企业、金融部门以及政府相關行为方式的微观基本性要素,也要充分结合微观基础到宏观展现的传输机制与有效途径,从而产生较为完整的宏微观连接明确的统一性研究框架。
参考文献:
一、宏观经济学总体范围并不大
宏观经济学单从字面上看好像涵盖很宽泛,但是从理论上讲,宏观经济学并不是宏大的包罗万象的经济学,它只是宏达的经济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很具体很窄的经济学分支。经济学是个巨大的学科体系,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人们对经济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其具体表现之一就是经济理论研究本身的分工和经济学学科的进一步专门化和细分化,新的经济学分支不断出现,而宏观经济学不过是其中的一支。随着科学的发展经济学分支越来越多,每个分支的研究就越来越细。每个经济学分支都是从某一特定的侧面对客观的经济活动的一种研究,这种研究分工有助于理论的深化。
宏观经济学作为对社会经济的宏观的考察,其对象也相当具体,其面也非常的窄,它只关注经济过程中的那些“短期的”、“总量的”的问问题,其他重大问题并不在它的研究视野之内,不能要求宏观经济学来解决其特定研究范围之外的一切基本经济问题。
可见,宏观经济学作为一个经济学分支知识从一个特定角度的研究,用马克思理论就是“片面的深刻”。当然如果每一个特定学科都从一个侧面达到对经济现实认识上的“片面的深刻”,那所有经济学学科分支的总和就是对经济总过程各个侧面的整体认识的全面深刻了。
二、宏观经济学是短期经济学
经济学分为长期经济学和短期经济学。这个期限的长短不是按照时间的绝对长度决定的,而是依照所观察经济活动的特性而对研究视角所做的一种划分。所谓长期指的是在该该时期内由于固定资产、自然资源、生产技术、人员素质和制度观念等短期内难以改变的生产要素发生了变化而导致经济规模的改变。短期指的是在此期间内生产上所发生的变化不足以改变生产规模,而只是在既定长产规模不变条件下产量的一定变化。
对经济活动的长期分析和短期分析都是不同的专门的学问,形成不同的经济学。增长经济学、供给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等都是以经济的长期活动作为分析对象的,而宏观经济学是一种“短期理论”,它的着眼点是经济的短期波动,而不是长期增长。经济增长理论则属于一种“长期理论”,它研究的是经济增长的长期趋势问题和何种长期增长率最优的问题。与此相关的是“发展问题”。所谓发展问题其实是增长问题在发展中国家的特例,它比一般的增长问题更加具体也更加综合,一般运用发展经济学进行解释。所谓发展经济学,就是在经济学各种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具体应用于发展中国家的一套理论,不仅仅涉及到宏观经济学。在经济学理论研究中把一些本属于增长理论、发展经济学研究的“长期问题”与宏观经济学发生混淆的想象并不鲜见。
从“短期分析”角度来界定宏观经济学,很多问题的学科性质便一目了然。比如定位于说明短期经济波动的宏观经济学旨在解释产量为什么波动以及怎样波动,实际总供给与潜在总供给的比较关系以及实际总供给如何围绕在总供给波动等,与此有关的问题就都属于宏观经济学范围,这些问题包括价格总水平波动、总需求变化、汇率升降等对产量的影响。而社会生产能力或资源规模的变化,如技术进步、制度改进、素质提高等影响长期经济增长的因素都属于“动态理论”的研究范围,并不属于宏观经济学的研究范围。
另外,由于短期内影响实际供给的各个变量基本上是给定的,从供给方面很难说明产量因何波动和如何波动,而总需求是短期内可以变动的,各个行为主体在既定制度条件和物质条件下为争取自身利益而采取的行动,决定总需求及其构成的变化,并进而影响总供给,构成解释总供给变动的主要因素,总供给就是由总需求和前定价格决定的,并随着总需求的变动围绕潜在总供给而波动。因此,宏观经济学的短期分析主要应该是需求分析。
三、宏观经济学属于“治标经济学”
在关于宏观经济问题中存在着一些学科把握上的不准确。在研究宏观经济学时应该看到,宏观经济学是短期经济学,而体制改革、深层原因、治本之策等都不是在短期内所能解决的问题。经济制度或经济体制在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具有最基础的地位,它决定着人们的经济行为,决定着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决定着经济的长期发展和稳定。但是长期以来,经济学包括宏观经济学在内的研究,一般都把制度假定为既定的。制度经济学则不同,它是把制度因素本身作为研究对象而发展起来的现代经济学分支学科,它专门研究经济制度对人们经济行为的决定性作用以及制度本身发展变迁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