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7:41:2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劳动力市场的作用,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力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方式,其核心是通过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市场机制之所以能够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是由于各种市场经济规律综合作用下而形成的自发调节资源合理分配的机理。这种机理突出表现在市场信号(市场供求与市场价格)能够正确地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诱导资源由供给过剩向供给不足、由效益低向效益高的部门或领域流动。由于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使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得到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与重新配置,是以市场信号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动力,以劳动力流动为条件。唯有不息的流动才能不断地配置劳动力要素于社会生产率最高或劳动力边际产出最大的部门或领域。因此,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变量之一。
同其他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一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其配置对象不仅仅是生产资料,还包括其他生产要素,尤其是劳动力要素。在诸生产要素中,劳动力要素居于首要地位,如果其他生产要素是由市场配置的,唯独劳动力这个活的、能动的要素,是由行政计划配置的,企业一定活不了,国民经济也一定活不了。如果把劳动力要素排除在市场机制配置之外,这种市场经济就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迄今为止,不管是哪一个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都没有把劳动力排除在市场机制作用范围之外,世界上就根本不存在没有劳动力市场的市场经济。又要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存在着劳动力市场,这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是与传统经济体制下行政计划配置劳动力资源方式相对而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同其他资源一样,是伴随着政府的计划而确定的,而政府的计划又是跟着政府的决策转,忽视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资源配置所依赖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作为弥补市场失灵的政府计划和决策,不但不能破坏这个基础,还必须服从于市场的健康运行,有利于市场配置基础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用市场机制配置劳动力资源,才能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所谓劳动力市场,概括地说,就是劳动力供求之间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一系列合约的总和。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是完全出于自愿而进行的劳动力交换活动,反映了以劳动力交换合约为基础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只有当这种关系成为一种普遍而非单个偶然的社会现象时,才成为劳动力市场。就其结果而言,社会上大量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过程,同时就是劳动力资源在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过程。只不过这种分配是通过劳动力交换并由价格引导而自发实现的。可见,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功能乃是配置劳动力资源。进一步说,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但这种交换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
二、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与运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经济早期雇佣工人起源的研究,撇开了对劳动力资源的分配功能,劳动力市场反映的是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这一交换关系,这一交换关系是与雇佣工人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并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产物。马克思的分析表明,现代雇佣工人的前身是受土地束缚的农民,农民之所以成为雇佣工人,必须具备两个基本前提:一是农民与土地等生产资料相分离而变得一无所有,转让劳动力使用权是唯一的谋生手段;二是农民摆脱封建宗法关系的束缚和人身依附而成为自由人,从而拥有对自己劳动力自由的转让权。马克思的上述分析,显然是从劳动力供给这个侧面阐述了早期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历史条件,但对于劳动力市场分配劳动力资源的功能,以及劳动力市场实际运作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交易的行为规律及行为基础并未深入探讨。
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形式上是劳动力供求双方一系列自由的交易活动,但这些交易活动实际完成的却是劳动力资源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分配。劳动力买卖当事人的行为及动机怎样,构成了劳动力市场运作最基本的规定。劳动力市场运作对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及动机的基本的规定是:一、劳动力供给者只有通过劳动力的出售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因此,他必须是一个具有理性行为的自由人。所谓“理性行为”,即劳动力的供给者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动机。正是这种动机支配着劳动力供给者的行为。所谓“自由人”,即劳动力供给者对其劳动力具有自由的转让权,没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关系,也不存在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因为,对于商品交换来说,除了它自己的性质所决定的交换者双方以契约形式表现的权利关系以外,不应带有任何形式的强制关系。货币所有者能够在市场上找到劳动力,只是因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愿意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售。而劳动力要成为商品,首先必须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能够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其次是劳动力需求者必须是独立自主的经济人。所谓“经济人”乃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动机,这个动机决定着厂商对劳动力的需求。显而易见,只有劳动力供求双方作为“理性的自由人”和“独立的经济人”的身份出现时,才能发生劳动力使用权转让与购买的自由交易活动,而正是这些活动本身构成了井然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的实际运作。
竞争性的劳动力市场运作的基本特征是:
(1)市场主体地位明确,通过双向选择实现就业。劳动者作为就业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价格的信号,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作为用人主体,具有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作岗位特点选择必要数量、相应素质劳动力的权利。这就是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这种双向选择权利的充分贯彻,需要有一个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要消除所有制、职工身份的界限,还要冲破城乡隔离、地区封锁的格局。劳动力必须能够自由地在各个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流动,不存在任何行政规定和人身依附性而阻碍这种自由流动。劳动力的供给方能否自主决定劳动力使用权转让或是否为自由人这一劳动力市场的基本规定之一,是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来体现和印证,而劳动力的现实流动则是实现劳动力资源在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优化配置的充分条件,没有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调节资源分配的劳动力市场就失去了生命。(2)是价值规律、供求关系调节着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供求双方的行为都接受价格信号(工资率)的引导,这一信号引导或调节着劳动力资源在社会各种用途之间的分配。在劳动力市场上,价值规律的作用,是通过收入分配反映出来的,劳动者主要是根据劳动力价格信号来决定就业或转业;用人单位则主要根据社会平均劳动力价格信号及经营情况调节分配和用人数量。在一定时期内,需要就业的劳动者或多或少,用人单位需要的用人数量也各有不同,这种供求关系也直接影响着收入分配的变化。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着劳动力的配置和组合,推动着劳动者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合理流动。显而易见,价格(即工资率)作为劳动力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一种比例,既是反映现有劳动力在各部门、各企业供求状况的显示信号,同时又给出了引导劳动力供求状况,以及进一步调整的指示信号;不仅引导劳动力供求行为调整,而且同时也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左右,由劳动力供求双方利益的共同平衡点来决定工资率的水平或具置。因此,任何单个劳动力供给者和需求者都以这个社会决定的工资率为前提,按照各自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劳动力供给和需求的数量。如果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有谁来主持劳动力资源分配和保证劳动力供求双方行为必须按照市场规则行事的话,那么,它决不是具体的人或者人格的代表(如政府),而是劳动力的价格即工资率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劳动力供给之间、劳动力需求之间以及劳动力供求之间的优胜劣汰的生存竞争。竞争的规律会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恪守劳动力合约并在合约范围内行事强制地开辟道路。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是劳动力市场调节劳动力资源分配至高无上的权威,是劳动力市场的灵魂。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1
我国劳动力市场发展目前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处于初级形态,还存在诸多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本文将结合已有研究,着力以劳动力流动与市场分割为视角,进一步总结分析此视角下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因素。由于人口经济增长的不平衡、技术发展、产业结构变动及城乡差距导致的劳动力结构性剩余或短缺等,使劳动力市场分割与劳动力流动在我国对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健全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探讨劳动力流动选择与劳动力市场分割机制这一影响劳动力市场完善的重要机制尤为重要。
一、劳动力流动选择
劳动力流动作为劳动力市场存在的普遍现实状况,是调节行业、地区间劳动力供求关系的重要形式。当劳动力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的状态下,正是劳动力的持续流动,使得劳动力市场趋于均衡。不过通过实践与研究表明,现实中由于非市场性因素的存在,劳动力流动一般难达到市场均衡。一些学者也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力流动做了深入研究。
1.户籍制度
“劳动力市场的制度障碍阻碍劳动力的充分流动,关键体现在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上。”①户籍制度与一系列政策相联系,如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外来的劳动力(尤其是农民工)在行业进入、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等方面,或多或少受到与本地居民不同的待遇,增加了这些外来劳动力的流动成本。众多学者也从户籍制度研究了影响我国劳动力市场完善的因素。
杜鑫(2011)等人曾总结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包括四类不同户籍特征的劳动力群体:本地非农业户籍、本地农业户籍、外地非农业户籍和外地农业户籍劳动力。其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在上述四种户籍特征的劳动适龄人口中,就业率和劳动参与率逐次上升,而失业率则逐次下降。可见,户籍特征对劳动适龄人口在劳动市场上的就业状态具有显著影响。李骏、顾燕峰(2011)则直接指出,与城市非农业户籍相比,包括本市农业户籍、外地农业户籍、外地非农业户籍等在内的其它户籍特征都易于使劳动适龄人口处于失业和退出劳动力市场状态,户籍身份的差异确实对劳动适龄人口的劳动力市场状态产生了显著影响。“户籍制度更体现了社会地位存在严重的身份歧视。”②
2.产业结构演变
部分学者从产业结构的演变解释了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出现了产业结构流动的矛盾与问题。姚先国、张俊森(2006)等人研究了全国和六省市的产业结构变迁规律,劳动力产业间流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工农两大产业之间,中西部与沿海城市差距较大。从总的就业流动调整思路来看,产业结构变动仍是影响就业流动变迁的最终因素,因而仍需要坚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的核心方针。
另外,部分学者也采取不同分析方法研究了流动性问题。例如杨云彦、陈金永(2007)运用结构分析方法,提出基本假说:外来劳动力和本地劳动力的收入决定存在明显的分层,户口登记状况和单位性质等对劳动力的收入(工资)有着显著的影响。这种分层对城市劳动力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保护作用,同时也意味着外来劳动力将随劳动力市场的愈渐开放,对本地劳动力就业产生竞争与替代效应。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
在我国四五十年代,有关劳动力市场的一整套理论、方法和政策选择基本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之上,至60年代,这一传统受到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挑战。如何看待我国在转型时期下劳动力市场分割或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特点是什么?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理论对此做了分析。
第一,以蔡(2005)为代表的学者关注的是中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问题,他们以刘易斯(1954)的二元经济模型为基础探讨制度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主要观点有: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地域分割影响要素配置效率,随之产生的效率差异则是导致我国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的深层原因;在改革之前,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态势是政府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需要,改革以来则受到城市利益集团的施压影响得以维持,其中户籍制度就是关键所在。
第二,许多学者则直接从制度的视角来解释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问题,赖德胜(2009)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研究了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演变,而李建民认为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既有古典性又具制度性,后者是形成劳动力市场多重分割的主要原因,聂盛(2004)用实证结果验证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从所有制分割向行业分割演化。
第三,金一虹(2000)等学者则认为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原因除体制性原因,还有非体制性因素,如劳动者禀赋等差异。其指出可将劳动力市场分割为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正规劳动力市场和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即认为在没有外力制度性的作用下,依市场自身运作也会产生的分割。目前中国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具有巨大的潜在发展趋势,其存在和发展对加强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和弹性,讨论非正规劳动力市场的走向及发展条件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因此,结合各学者观点,从劳动力流动与分割机制上思考,笔者认为,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是综合了“内部―外部”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城乡二元经济”特征的制度性分割。具体阐述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制度性特征,从劳动权利演化的角度研究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特殊的“城乡二元性”也具有重要意义,实现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将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注释:
①蒋倩,孙兵:“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趋势预测”,《经济纵横》,2011第5期。
②金成武:“城镇劳动力市场上不同户籍就业人口的收入差异”,《中国人口科学》,第4期。
参考文献:
[1]李骏,顾燕峰.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中的户籍分层.社会学研究,2011(2).
[2]张原.职业―产业结构与地区就业结构转型.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7).
[3]蔡,都阳.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9).
[作者简介]米靖(1975-),男,内蒙古固阳人,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学。(天津 300072)
[基金项目]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2008年教育部重点课题“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体制和机制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GJA080003)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08-0012-03
职业教育要为人们的未来工作做准备,它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深入分析社会工作何以能获得以及人们怎样被配置在这些工作中的原理和现实,为完善职业教育的政策与规划、体制与机制以及课程与教学等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劳动力市场的内涵
“配置劳动力并且协调就业决策的市场称为劳动力市场”,它是以一定的工资率将工人配置于工作岗位。这种配置不仅符合个人的需要,也适应社会的需求。通过劳动力市场,劳动力被分配到不同的企业、行业、职业和地区。
劳动力市场形成了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和调节的一种机制,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般应当涉及劳动者从求职、就业、培训、失业和转业直至退休的全过程,涉及用人单位招聘、给付报酬、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确立福利待遇等诸多环节,还涉及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立、调整和终止以及市场中介服务、信息交流等相关内容。一般来说,劳动力市场具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等特性。
现代社会分工的复杂性决定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性。大量不同种类的产业部门及其子部门的存在,又形成种类不同的劳动力市场。根据现代劳动力市场理论,可以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将劳动力市场加以区分。由于职业教育更多地参与到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资格获取、流动与发展,因此,我们在研究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过程中,需要根据“职业条件的要求”与“劳动力交易条件”来区分劳动力市场。这种区分标准也正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所倡导的。
根据劳动力市场分割(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理论,劳动力市场可区分为普通劳动力市场、专业劳动力市场和内部劳动力市场(在公司之内)三种。第一种又被称为二级劳动力市场,后两者被称为一级(或初级)劳动力市场。二级劳动力市场不要求任何特殊的知识技术和严格的准入条件。雇主通常找寻那些用最少量的训练便能工作的工人,且不一定存在长期合约。这里的劳动力与经济的低技术部分联系最紧密,工资较低,工作条件较差,就业不稳定,管理水平低,个人升迁机会极少。一级劳动力市场则针对不同的产业及其中的不同职业,要求劳动力拥有产业需要的专门技术。进入此市场必须具备从经过认可的训练和实践中获得的相关知识技术。此市场管理非常严格,工资较高,工作条件优越,就业稳定,升迁机会多。
二、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
在20世纪产生的人力资本理论中,教育被视为是对个体生产能力的投资,并且这种投资会受到由此投资带来的收益的刺激,即个体在学费和时间上的投资会因能够得到一个更好的工作而获得更高的回报性收益。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在教育和培训方面的投资会在两个方面影响到个人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即能够使个体增加就业的可能性和获得更高的工资水平。一般情况下,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也吻合上述基本规律,但由于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因此,二者的关系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必须有制度性保障
现代社会中的工作组织与学校组织之间有着密切的呼应与联系,但这种呼应和联系是有限的。许多学者指出:“学校教育的结构与劳动岗位的结构在许多方面是相互呼应的。不过应予注意的是,由于其他内部的因素也影响学校教育的性质,这种呼应从来也不是完全的。”因此,发达国家在推动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建立密切的关系方面,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建立良好的、完备的制度保障。这些保障机制在发达国家具有普遍性和一致性,我们就以澳大利亚为例。澳大利亚存在五种制度来保证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密切关系,分别是培训合同制、培训包制度、产业技术委员会、产业顾问机制、准入机制。
所谓培训合同,是澳大利亚在1991年之后建成的新学徒制和培训者制的基础上形成的雇主和受训学徒之间的合同。通常是在一个雇主和一个新学徒之间签订一份培训协议,在这份协议下,雇主为自己的新学徒提供实习和培训,以达到双方议定的具体职业或行业所要求的能力标准,培训协议要在相关的州或领地的培训当局注册。这种培训是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此种职业教育的人数在最近几年急剧增加。
培训包是一套由国家认可针对职业技能的培训、认证和评估的标准、原则和资格。由产业部门开发,其目的在于适应产业群或产业的需要。之所以说培训包是职业教育和劳动力市场之间的重要联系体制,就是在于这套体系是由产业部门开发出来,它直接使得职业教育的结果与产业需求沟通。
产业技术理事会的作用在于向政府提业趋势和未来技术需求以及培训要求的信息。此外,它也支持国家认可的培训产品和服务(包括国家产业培训包)的开发、执行和持续完善的工作。截至2005年6月,澳大利亚共有9个产业技术理事会,分别针对服务产业、运输和物流产业、资源产业、电子和能源产业、社会服务和健康产业、农业食品产业、创新和商业产业、机械工业、建产业而设。
产业顾问机制是澳大利亚国家培训局改设为澳大利亚教育、科学和培训部之后出现的新机制,主要由澳大利亚国家产业技术委员会来负责组建。这个委员会的作用在于向部长会议提供关于劳动力规划、未来培训的优先领域以及解决各类培训部门所面临的重要问题的高水平方案。这些方案必须要充分地考虑到包括各注册培训组织和团体培训公司在内的相关利益。
准入机制是劳动力市场入门的标准与要求,是职业教育和劳动力市场最直接的联系。澳大利亚的这一机制覆盖了大量的企业和部门,也为职业教育提供了标准和受教育者未来的资格要求。
从澳大利亚的这些做法可以看出,职业教育对劳动力市场的适应需要政府设计和出台多方面的制度与政策加以保障,而不能仅仅依靠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去自主地调整与适应。这个系统工程,需要有政府、行业、教育主管部门、劳动主管部门、学校和企业共同的协作与参与才可以顺利完成。
(二)职业教育在提供给受教育者特定的专门知识和技术的同时,应当提供更为宽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个体在工作生涯中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职业教育必须为个体的终生发展做准备,不能成为只是面向某种职业的定向的、人门水平的、狭窄的技能培训。这一点,国际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已经充分昭示。因此,职业教育除了提供给专门的职业技术之外,还必须提供给个体较为宽泛的普通知识和技能。
从经济学的视角,尤其是在人力资本的视角下,职业教育应当提供可迁移性强的知识和技术,以确保受教育者能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发展中跨越多个工作领域进行发展。早在1985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就指出,通常企业并不对狭窄的职业主义感兴趣。对于绝大多数学生而言,雇主更倾向于他们能够接受那种强调阅读写作能力、数学技巧和问题解决技能的课程,接受那种强调学会如何学习和适应变化的课程。
提供可迁移性强的知识和技术、提供精专化的知识和技术这两个方面并不矛盾,而应当在职业教育中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体现在课程设计和教学过程中。
(三)职业教育要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变化机制
现实中的劳动力市场是动态发展变化着的,因此,教育部门所培养的劳动力不一定能够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要求。而且不难发现,职业教育尽管要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但许多受教育者并不会在受培训的那个行业领域中就业,这已经是一个普遍的趋势和现象,不容职业教育忽视。
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的短缺和富余受多种因素影响。首先是教育能够提供的合格的劳动力的数量,这是一个根本的因素,但却不是根本原因。第二是某个劳动领域的社会地位、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会直接影响进入到这个领域从事工作的劳动力的数量。因此,职业教育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它首先是一个社会问题,职业教育的地位越高,它影响经济发展的作用就越强;反之,则越小。第三是劳动力市场会发生结构性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到劳动力市场的供给、需求和工资水平,因此,这也是影响劳动力及其教育的重要因素。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之间的一般关系。显然,职业教育会对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流动与发展产生重要作用,那么这种关系的具体细节如何?这便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
三、劳动力市场中的职业流动
劳动力市场中的职业流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职业教育与培训对它有明显的影响作用,这同样是职业教育对劳动力市场具有巨大作用的一项表现。
(一)职业教育
个体与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关系体现为就业和转业两方面。其间,职业教育有三重任务:一要为个体进入工作生活做一般性准备;二要为个体从事哪种职业做准备;三要为个体在工作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和角色做准备。这三项任务又与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与组成密切相关。在其间,职业教育决定了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之间的流动。20世纪的西方经济学界,对于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中的职业流动研究非常深入,不仅对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流动的一般规律进行了研究,也就职业教育对劳动力职业流动的影响作用和具体表现进行了深入研究。
人力资本学说的问世为教育包括职业教育与培训对于劳动力的市场流动构建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20世纪90年代。先后出现了几项关于人力资本投资对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影响的重要研究。其中,斯彻曼(Sicherman)和盖勒(Galor)于1990发表了《职业流动的理论》一文,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了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职业流动现象,并且讨论了这种现象对于个体职业生涯所具有的意义和作用。它从一个崭新的视角对人力资本、不同个体的工资差异以及升迁、辞职和跨公司的职业流动之间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这项研究显示接受“回归教育”会为职业的上升提供更高的可能性。对于任何一个特定的职业来说,学校教育都会增加其向上的职业流动的可能性。
关于人力资本的研究使人们注意到人力资本投资会对劳动力收人产生影响,进而引发劳动力的流动。这一点,在今天的劳动力市场中仍然是非常重要的规律性现象,我们以澳大利亚为例来说明这一情况。澳大利亚的劳动力市场非常发达,职业教育也得到举世公认的赞誉。通过本页的表我们可以看出,在成熟的劳动力市场中,教育包括职业教育水平与在劳动力市场中所处位置之间的关系。
从表中可以看出来,资格证书的水平和劳动力市场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专职性工作的就业率对于那些高水平资格证的人来说更高;相反,失业率就会低。因此,总体而言,对于一级劳动力市场而言,职业教育及其资格认定是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基本条件。又由于人力资本的投资对劳动力市场流动性有着巨大影响,因此,教育和培训对三种劳动力市场分割中职业的向上流动性都有积极影响。这已被一些实证研究所证实。因此,职业教育和培训事实上成为使劳动力从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流动,且不断获得提升机会的推动力。
人力资本理论进而对公司和企业内部的培训与职业流动进行了深入研究,早在1962年贝克尔(Becker)就通过研究得出结论,即“一般的培训”和“特殊的或公司定向的培训”会导致不同的职业流动,贝克尔指出,特殊培训不增加员工流动的可能性,企业可以占有由此带来的收益,因而企业愿意进行特殊的培训投资。由于当雇员被雇主解雇时,特殊培训的投资收益将会丢失,因此,特殊培训总是与低离职率相伴随。一般培训能够提高员工在其他企业的生产率,而由于其他企业并不承担培训成本,他们能够通过提高劳动报酬来吸引受培训的员工。因此,提高一般培训的成本得不到培训投资的收益,企业不愿意承担一般培训的成本。但是,也可以发现,尽管贝克尔的理论具有明显的科学性,但在现实中很难找到纯粹的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许多学者通过研究都明确提出任何培训课程计划都具有将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混合起来的特点。
真正将培训与职业流动的研究提升到一个新的思路与方向的研究是由巴坦(Bartel)于1992年提出的。巴坦根据培训目的对培训进行了分类,将劳动力在进入要求准入资格的劳动力市场后的正规培训区分为两种类型:其一为核心培训(Core Train-ing);其二为员工开发或职业培训(Employee Development orCareer Training)。
所谓核心培训,旨在适应由技术和组织发展带来的工作变化,以提升劳动者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由于技术和组织的发展,处于内部劳动力市场和专业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者不断面临着知识和技术落伍的风险,这种风险尤其在技术类的职业领域中会比较高,因此,提供培训就成为减少这种风险的主要途径。核心培训对于在专业劳动力市场中就业的劳动者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培训,可能使他们的人力资本得以提升和更新,使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能力不会下降。巴坦认为,处于二级劳动力市场中的员工不需要核心培训,主要是因为其所从事的工
作对员工的资格要求比较低。
员工开发或职业培训不是为了目前的工作变化进行准备,而是为了员工生涯中的下一步发展做准备(比如在组织中的提升)。因此,职业培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即决定和影响员工未来的潜在的生产能力和职业能力。这一方面符合人力资本理论的基本原理,即培训可以提升个体的职业能力;另一方面,它也符合筛选(Screening)理论,即雇主在雇用员工之初,并不会掌握每位员工的生产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完整信息,但雇主可以通过培训员工,来发现员工职业能力的水平和特点。因此,在内部劳动力市场中,通过职业培训,不断明确受训人员的职业能力,从而使职业培训这种活动实际也成为企业管理的一种工具和手段,而参与培训次数多的员工被提升的机会也就比较大。当然,职业培训是否一定能够确保提升,这还要依赖于组织当中的提升制度。罗森堡姆(Rosenbaum)讨论了三种提升机制,即竞争性流动机制(contest mobility regime)、赞流动机制(spon-sored mobility regime)和锦标赛流动机制(toumament regime),这三者根本的不同在于所强调的是“效率”还是“机会”。
竞争性的流动制度中,“职业前景”是推动每位员工维持生产力和防止懒惰的重要工具。尽管提升的机会是有限的,但员工能够参与到提升所需要的培训课程中,这是一个公平竞争的过程,是一个强调“效率”第一的过程。
赞的流动往往是在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劳动力市场中存在,选择总是在最初,并且有可能只有一次,而且培训成本很高。提升的机会有限,而且并不依赖于是否参与培训。因此,赞流动从根本上并不取决于“效率”,而是“机会”。
锦标赛流动制度是前两种制度的混合,既强调“效率”又不忽视“机会”。它类似于体育比赛中的锦标赛,雇主会如同锦标赛中的事先确定奖金一样,提供某种“员工奖励”或“获得良好职业前景”的承诺,以此激励员工创造好的业绩。这种流动体系主要在内部劳动力市场中,可以有许多员工获得提升所必需的培训,但雇主会决定哪位受过培训的员工可得到进一步的提升,被淘汰者可能会被调整工作岗位甚至是完全离开组织。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职业培训对内部劳动力市场中的职业流动会产生两种不同的影响。它可以直接地增加员工向上流动的可能性,或者增加其内部提升的机会,即职业培训只是提升的必要条件但并不能保证提升”。
(二)过度教育(Overeducation)与职业流动
随着对教育包括职业教育与培训研究的深入,学者越来越关注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超过职业需要的过度教育会对劳动力的流动产生什么影响,是否过度的职业教育一定会对劳动力的流动产生正向的推进作用?美国学者弗雷曼(Freeman.R.B)最早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其标志性成果为1976年出版的《过度教育的美国人》。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这个领域不断涌现出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过度教育是指“一个社会(或个人)所拥有的教育超过了需要”,即社会的总体教育水平超过了经济发展的需要,或个人拥有的教育水平超过其所从事工作的需要,即劳动力市场配置劳动力的作用失效。我国有学者总结出过度教育的主要表现为:第一,受教育人口的失业率比较高,甚至超过未接受过教育的人口或教育层次较低的人口;第二,受教育人口的专业技能未得到充分利用或就业不充分,或学非所用;第三,高才低用,如大学毕业生通常从事高中毕业生承担的工作,高中毕业生从事常由初中毕业生承担的工作;第四,接受过同一水平教育的人,现今的实际收入要比以前低。
总体而言,过度教育对于职业流动有重要影响。首先,当雇主对于员工的生产率不确定时,过度教育可以作为这个工人潜在的生产率的指示器,从而为雇主使用员工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