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42:46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化学品市场调研,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危险品物流的专业性
危险品一般都是工业原料或产品,因为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学性能,在接触和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则,以免发生事故,造成危害。危险品物流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主要特点为:
一是品类多,性质各不相同。按照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将危险品分为9类共22项。现有的近3000种危险货物和每年不断新增加的危险品,各有各的物理和化学特性。
二是危险性大。危险货物在道路运输和仓储中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产生事故不仅使相关企业受到损失,还会对公众安全与环境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备受关注。
三是运输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规定多。危险品运输除须遵守道路货物运输共同的规章,还要遵守许多特殊规定。比如,联合国颁布的《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和《国际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协议》等;我国制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标准,如《危险货物运输保障通用技术条件》等;行业规定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标准,如《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
四是专业性强。危险品运输除了满足一般货物的运输条件,还要根据货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满足特殊的运输条件。这方面,国家有专门的规定和限制。比如业务专营,国家规定只有符合规定资质并办理相关手续的经营者才能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业务;比如车辆专用,交通部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和《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对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和设施做了特别的规定。再如包括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做到持证上岗。
缺失标准的市场
拥有多部法律法规的危险品物流市场仍然是一个缺乏标准的市场。
危险品物流是目前国内行业中企业素质差异最大的一个行业。就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上看,危险品物流行业里的企业差异十分严重。优秀的如上海外高桥保税区里一些规模大、管理与国际接轨的企业,差的如河北南宫所经营溶解乙炔的手工作坊。
差的企业经常发生事故,给管理者留下了行业的负面印象。危险品运输的特点即是安全。在其运输过程中,首先要求注意货物的安全性,其次才是效率。安全与效率在某些时候会相互冲突。由于危险品运输的申请程序相对普通货物繁杂而冗长,因此使得商家们损失了部分效率,增加了成本,这种矛盾促使一部分水平低下的企业追求利益舍弃安全。
参差不齐的发展水平使得行业难以形成通行的判断标准,而这正是目前危险品物流行业的软肋。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表示:“目前危险品物流市场总的来说最大的问题在于根本就没有关于危险品物流本身的标准和相关法规。”他解释道,虽然危险品领域现在有很多部法规,但这些法规基本上都是从三个角度来制定的,第一产品本身,第二是运输过程,第三是仓储过程。但就联系生产、运输、仓储的整条供应链来讲,至今没有一部法规或是规范的管理标准。
事实也证明,这三个关键环节之间几乎没有法规管理,比如生产企业和物流企业之间的衔接过程。危险品什么时候出厂,发往什么地方,谁在承运……管理者并不知道。所以,一旦发生了危险品的运输事故,即使运输车上装有GPS系统,管理者仅仅能知道出事车辆的位置,若是驾驶员逃逸,运输的是什么、有多少、哪家工厂的产品等等重要情况一概无从知晓。汪鸣表示,危险品物流的管理在技术手段上并没有实质的困难,困难的地方是因为各环节的管理衔接不够紧密,缺乏对危险品全过程的监控标准和措施。比如运输环节中对于企业的管理是静态而非动态的,仓储环节相对稍微好一些,但目前还是没有对于装卸现场的监控标准。
由于没有危险品物流全过程的管理标准,所以各环节的管理是分开的,只能分部门操作。这就形成了目前危险品领域众多资格证的情况,交通部门、安全部门、环保部门……都有参与审批发证。资格证众多又导致了其他矛盾。比如企业在运输一批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必须通过多个部门的审批。假如交通部门批准了运输,但是安监局遵循另一套法规而禁止运输,那么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困难以及成本上升,这也是促使少数企业非法运输的诱因之一。不过比起这种现象,现在更常出现的是政策重叠,即多个部门同时管一件事。例如多式联运,同时涉及道路安全管理处、交通局、海事局、港口管理处等政府部门。企业要遵守的法规很多,重复性也很大。解决这种问题,汪鸣认为只能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完整的、科学的、有效的行业标准供企业参考执行,供政府梳理管理环节才能真正规范市场。
规范中的南方市场
危险品物流的南北差异较大,总体来说,南方地区的发展较快,企业管理水平较好,各种规范标准也相对完善。
近几年,许多跨国化工企业进入中国,纷纷把战略基地设在南方,比如目前在国内排名前三位的巴斯夫、拜耳、陶氏均把中国总部设立在上海。依靠港口的先天优势以及活跃的经济氛围,包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南方沿海危险品物流市场快速增长。
南方危险品物流市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十分注重人员的安全培训。上海塞科石化所推广的BP安全管理系统一直是业内典范。以巴斯夫等大型化工企业与物流公司合作时都会要求其参加相应的培训,这种培训针对企业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流程而设立。但是供应商的很多标准都有相似性,因此这些大企业试图进行联合培训并颁发资质证书。
2007年,上海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政策法规上有了新的改动。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原有的陆运和海运两张运输发票已正式合并,这表示上海政府正在试图从全过程规范市场,但同时也意味着,所有经营危险品物流的公司,包括提供物流解决方案的公司在内,都要符合“拥有至少五辆危险品专业运输车且有专业仓库”的严格规定。
很多提供多式联运解决方案的公司本身没有这样的硬件资质,那么就要求其服务过程中外包业务的承运者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资格证书。虽然道路安全管理局以及公安系统会在这方面为一些提供解决方案的物流公司提供特惠,比如在经营许可证上面注明该公司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物流服务,但是并不能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这些公司不用接受违
规操作的处罚,因此有些公司出于谨慎考虑还是选择退出该领域。这就意味着,发票合并后只有大型危险化学品物流公司能够提供多式联运服务,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行业整合,使市场更加简明化。
尽管南方市场政策更为具体,但是其局部政策差异也会阻碍其发展速度。同样的政策法规,由于每个地区的主管部门在对政策法规上的理解上存在偏差,也会导致所制定的地方法规有所差异。例如,剧禁止在淡水区域或者封闭的水域运输,但是对于淡水区域本身的划分就有分歧。上海规定从2005年5月1日开始,外高桥保税区9号门以后的水域均可以运输剧。而在广州,珠江虽然靠近人海口,但在准确的定义中仍属内河,而当地却允许在珠江运输剧。
另外,关于运输标准的不确定性也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和商家的损失。比如涂料以前未被划分为危险品,在出现较多事故后才引起人们的重视。据上海寅飞物流有限公司安全经理朱永佳举例说明,在一次运输涂料过程中,货物已经按照规定装好,并且手续也都齐全。集装箱装上船时不小心翻掉造成涂料泄露,工人发现有刺鼻性气体溢出,作了紧急处理,消防局和安监局也到达现场进行事故评估和专业处理。原本的事故责任在于装卸码头,但是由于申报单上面没有注明货物是危险化学品――实际上当时涂料并没有被划分到危险化学品里来,因此裁定事故责任在于货代公司。这样一来,货代公司不但不能得到相应的理赔,还要对事故负责。
搭建中的北方交易平台
由于地理环境、政策法规、地方性分化差异等影响,北方的危险品物流发展平缓。
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是集经营、仓储、物流于一体的华北地区目前最大最专业的化工交易中心。于2006年9月8日正式开始运营,是经天津市委、市政府、市安管局唯一指定的专营危险化学品的交易市场,整合了位列天津十大商业集团首位的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天津裕华经贸总公司、天津一商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全程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市五金交电总公司的经营、管理、储存、物流配送等资源。交易市场地处天津市内环线。位于交通枢纽地段,距华北地区最大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张贵庄仓库11公里、全程物流中心荒草坨仓库8公里,经营危险品物流的地理位置优势明显。天津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工商局、市税务局、市交管局给予该交易市场大力支持,使该市场可以提供协助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一系列服务。
据该市场副总经理齐天宝先生介绍,由于地方性政策差异,北方地区的市场容量很大,但运输力量不够,管理力度也不是很强。以天津为例,目前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5000余家,其中经营企业约3000家。而市场上只有100多家企业拥有正规运输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总数也就1000多辆,其中大部分还是以挂靠形式存在而非企业的正规配置。
1产生与发展
通常认为,电子烟最早由中国辽宁省中药研究所韩力发明于2003年并获得产品专利[5]。2004年5月,‘‘如烟”公司开始在中国市场销售电子烟产品[6]。2005年后陆续开始向国际市场出口。从工作原理上看,电子烟一般采用超临界物理雾化原理,通过电子加热方式使烟油(e-liquid)雾化,由使用者通过呼吸将其吸入肺部,从而达到吸食传统烟草制品的效果[7]。绝大多数电子烟中含有烟草或尼古丁成分[5]。考虑到电子烟尚无官方明确定义,为便于讨论,本文中所称电子烟泛指采取上述相同或相近工作原理、使用烟油(可含有或不含有尼古丁成分)或烟叶等物质的一类产品。
近年来,电子烟在社会中迅速流行、消费火爆,消费量每年都在増长。问世之初,电子烟被生产企业定位为“烟草替代产品”和“戒烟产品”,被认为可以通过控制电子烟中尼古丁的含量使吸烟者逐步摆脱对烟草的依赖[7,9]。在公众对健康日益关注的环境下,这样一种“低危害”、“能帮助戒烟”的产品无疑顺应了社会控烟、戒烟和追求健康的大潮流,并迅速赢得了市场的积极响应。初步市场调研显示,北京、上海、西安、广州、哈尔滨五个代表城市中,电子烟平均使用率为3.4%[10]。电子烟在未成年人中的迅速流行同样值得关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4年5月的《中国青少年烟草调查报告》显示,45.0%的初中学生听说过电子烟,1.2%的初中学生在过去30天内使用过电子烟(作为比较,该调查显示5.9%的学生过去30天内吸过卷烟)。若干地方新闻媒体对电子烟在校园中的流行及家长们的关切也进行了广泛报道。
相应地,中国电子烟市场也在快速发展壮大。2013年,中国电子烟市场规模达到35亿元,増长速度150%[14]。014年,电子烟市场继续呈现井喷式増长,市场销售额同比増长263%,用户同比増长259%,淘宝销量前十位品牌总销售额达1.4亿元[15]。产业研究专家预测,未来5到10年间电子烟市场复合増速将超过30%[16]。而考虑到中国巨大的吸烟人口,即使百分之一的电子烟替代率也足以形成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巨大市场。同时,由于域外国家陆续出台了针对电子烟的监管措施,中国本土生产企业正在转而寻求进一步拓展国内市场。面对充满潜力的消费市场,中国烟草总公司(与国家烟草专卖局合署办公)也开始进军这一领域,组织开展合作研发。2014年湖北中烟工业公司己有电子烟产品上市。
电子烟产业这样迅猛的崛起多少让学术界始料未及。在自然科学领域,更多的研究应该己在进行中,而目前能够确定的恐怕只是电子烟对吸烟者及周边人群的健康危害仍属未知。至于它能否从公共卫生层面减少传统香烟的使用、是否更可能引致未成年人及青年吸烟、会不会成为不吸烟者接触香烟的新途径等很多问题上,科学界尚没有明确的、公允的研究结论'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官方简报[17]中承认,“目前对其健康风险研究甚少,不了解其长期后果;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能否成为一种有效的戒烟方法,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而在社会科学领域,专门针对中国电子烟问题的研究更是有限。
2中国电子烟监管状况
尽管中国电子烟产业迅速崛起、产品在市场中亦广受欢迎,政府对于电子烟的监管却基本处于空白状态[5]。与这一产品相关的公共部门似乎都在有意无意地躲避着主要监管责任。早在2006年“如烟”火爆之时,社会就有关于电子烟属性和监管方式的讨论,相关政府部门也进行了一些回应。对“如烟”事件中相关政府部门回应和监管态度的梳理,无疑是了解近年来中国电子烟监管状况及问题的良好切入点。
2006年5月29日,在原国家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持召开的《2006年中国“吸烟与健康”报告》会上,官方首次就“如烟”这种“戒烟产品”的监管问题给出了回应。卫生部观点主要是,“(1)该产品必须到卫生部门作安全性和毒理试验;(2)尼古丁(烟碱)属于危险化学品,必须受中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监管;(3)对‘如烟’的管理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工商管理总局负责对广告进行监管等;(4)各部门共识是加大对如烟产品的管理力度。
2006年12月,新华社报道称,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民众普遍关心的“如烟”问题作出回应[19]。国家烟草专卖局主张,该产品的主要成分是从烟草中提取的高纯度烟碱(尼古丁),属于危险化学品,且对人体健康有危害;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对“如烟”的生产销售进行严格监管。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六条关于“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界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质检、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责,而国家烟草专卖局及其当时的主管部门一国家发改委并不在其列。也就是说,彼时国家烟草专卖局认为自身对“如烟”并无主要监管职责。
安监总局回应称,“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运输安全由安监总局监管,在产品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可能带来的危害,应当由相关产品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目前,正在就‘如烟’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监管的有关问题进行请示。”
工商总局回应称,“如烟”广告既不属于烟草广告,也不属于药品或保健品广告,不需要前置审批,因此得以在媒体上。工商总局己注意到(关于产品属性和安全性的)相关争议,并己“请卫生、药监、安监部门对如烟产品进行鉴定”。换句话说,工商总局对“如烟”广告的管理,要依赖于相关主管部门对该产品是否为烟草产品、是否含有有毒物质等问题的判断。
2006年6月,药监局了《关于白细胞回升系统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其中明确“尼古丁电子雾化器”不属于医疗器械,并主张该产品是“用于顺利消除戒烟者身体对烟碱的生理需求,解除烟瘾,缓解戒断症状;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另据《科技日报》2014年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药监局从未明确批准过电子香烟的生产,因此电子烟不属于医疗器械,也不属于药品,仅仅属于一般的商品。
其次,有必要制定完善中国电子烟生产质量标准。中国是世界电子烟‘‘生产工厂”。然而,当前中国却并未有统一的针对电子烟产品质量的具体标准。在完善立法、对该产品实施系统性监管之前,首先有必要提高和完善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至少让消费者能够获得安全、质量可控的产品。相关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烟生产原料、尼古丁浓度、重金属含量、烟液口味和添加剂等方面。从实践而言,相关标准可暂由不同领域逐步制定出台。如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可起草生产行为准则,个体生产企业可寻求第三方质量认证,相关政府部门可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提供强制性的统一标准等。此外,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可以联合开展前瞻性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烟质量标准、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层面的研究,公共卫生、人口健康层面的研究,乃至政府监管能力、监管体制变革方案设计的研究,以为后续对电子烟监管提供扎实工作基础。
问卷结果进而指出,植物性原料受到热捧恰恰说明了其优异的功效性,从前专家们对于天然原料功效的质疑已经不复存在。Kline公司的高级分析师Nikola Matic称,如今的消费者不再盲目追捧天然产品,他们认为产品是否有效才是根本。前几年,业内人士一直对天然原料存有偏见,认为天然产品仅是一个噱头,它们无法实现产品所宣传的各种功效。但随着这些年专家们对植物活性原料的深入研究,植物活性原料具备的不为人知的奇妙功效逐渐被发掘出来。这让个人护理品的研发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