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7:41:1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增强环境保护的意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5)12-092-01
在当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环境侵权事件频繁发生的背景下,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带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上。
一、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目的与意义
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对于环境保护事业运用自己的法律心理、思想和知识来指导自身行为的认知,是其依据对环境保护认识水平和认知程度而调整自身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生态之间相互关系的意识领域的活动。
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生力军,在毕业后各行各业的工作中都能起到广泛的表率作用,他们的一言一行会对周围的群体产生相当程度的影响,因此,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的水平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环境保护行为的发展,加强对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的培育,是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长远性的工程。
二、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
替代转化理论和共生进化理论是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基础。替代转化理论将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互相联系、目不可分的整体,在这一整体中,人类社会与神态环境之间无时不处发生着能量的转化和传递,当人类社会与生态环境之间处于平衡状态时,相互需求相互制约,二者之间是和谐统一的状态,双方都可以继续生存发展,这也正是共生进化理论所揭示的道理,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并非对立征服关系,而是将其当做人类社会生存与进化不可缺少的共生单元,与人类利益息息相关。
大学生作为高等教育的接受者,是环境保护中非常重要的一只力量,在高校加强大学生的环境法律素质教育,培育大学生的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则显得非常必要,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之间共生共荣的关系,人类自身的科学发展离不开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自然环境的健康发展为人类生存提供更好的生命孕育环境。
三、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培育的现状令人堪忧,在高校环境法律教育中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大学生环境法律教育方式单一,高校重视程度不够。在目前高校开设的有关大学生环境保护意识培育的课程中,大多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生态伦理教育等内容结合在一起,没有单独的开设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方面的课程,而且,采用的教学方式多为传统的灌输式教育,目的仅在于应付考试,而非实实在在地提高环保知识和认知,以对大学生的行为产生指导作用,切实提高大学生的环境保护知识。
其次,缺乏环境法律实践和职业训练。环境保护能力的提高需要环境保护的实践,环境法律教育忽视了对环境法律实践能力和职业训练的培养。在实践中,大学生普遍缺乏实际运用能力,只是单纯地硬搬、硬套法律条文,缺乏对案件的具体情形全面的分析,因此,在环境法律教育中应该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法律职业训练,提高实践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为更好的加强对大学生环境保护法律意识的培养,需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第一,深化环境法律教育课程的改革,提高对环境法律教育的重视程度。
面对当前高校教育中对环境法律教育重视不足的现状,必须采取相措施使环境法律教育受到学校、教师及学生的重视。为了提高大学生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就必须增强环境法律课程的教育,深化改革,拓宽法学选修课的门类和范围、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和形式,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学生都产生对于环境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使学生从理性的和感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特别是环境保护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更加全面的把握和深刻的理解,从而使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得到更大的提高。
第二,增加环境法律职业训练,提高大学生环境保护实践能力。
对于大学生环境法律意识的培育,应采取多种形式的教育方法,更多组织学生进行与环境法律有关的活动。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定位,制定符合本校学生的环境法律教课程,注重课本知识教育的同时,高校更应该组织多种多样的与提高环境法律意识相关的活动,如组织学生旁听法院有关环境保护的案例审判、增加学生“模拟法庭”的组织举办、在环境保护日进行多种方式的宣传、环保法律知识的问答、举办环境保护相关讲座和培训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提供学生在律所、环保局等机构的实践机会,增加大学生对于环境保护的切身体会,提升环境保护的能力。
第三,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学生参与环保活动,规范环境法律行为。
高校应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在校园活动中,可以组织社团活动,在社会实际中,积极参见民间环保组织和政府环保组织的多种活动,开阔视野,将环境法律课程中学习到的知识有效应用到环境保护的实践当中,并深化对于环境环保事业的认识,提升应对环境问题的能力,规范环境法律行为,促进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2初中生物教学中环保意识的培养方式分析
2.1通过环境问题的了解来激发学生保护环境的责任感
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世界各国都已经认识到了环境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之中却仍然存在非常多的破坏环境的行为。从我国的环境意识来看,受到唯心主义观念的影响使得很多人认为,人类是地球的主导者,这样的观念引导之下使得环境多次受到人类的破坏。生物作为一门与环境息息相关的学科,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多媒体短片的播放来让学生认识到环境破坏而造成的不良效果,实现学生环保意识的唤醒。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需要结合自身所处的环境来,从点滴做起,通过正确的引导让学生产生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例如,在初中生物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人类自身原因而导致环境污染的讲述来提高学生对于环境污染的透彻了解,实现环境保护意识以及责任性的加强。
2.2通过互动式的教学来实现环境保护理念的渗透
在初中生物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认识到环境保护观念的渗透对于学生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教学的过程中帮助学生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思维观念,通过传统的教学方式的转变来实现学生意识的引导与启发。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还应该积极的运用现代化的教学工具来实现教学内容的形象化与具体化,实现学生感性认识的不断提高。此外,教师还可以鼓励学生积极的参与到社会实践之中,通过实践成果的课堂展示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最终实现课堂学习效率的不断提高。例如,教师可以针对水资源的使用课题,鼓励学生积极的进行走访调查,通过走访调查的方式来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和实践能力,实现学生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不合理的水资源利用也具有更加明确的认识。之后教师还可以借助生活中水资源污染和浪费的例子来鼓励学生积极的进行讨论,活跃课堂的学习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2.3通过实践活动的鼓励来实现环境保护意识的实际性转化
在初中生物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需要在理念上不断的渗透环保意识,教师还需要鼓励学生积极的实践来实现学生实践能力上的培养,让学生能够在日常的生活中自觉的进行环境的保护。可以通过环保知识的讲座的开展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学校可以邀请一些在环保领域拥有建树和心得的专家或者是教师来进行环保方卖弄的教育,诸如,针对环境的污染与治理方面,学校可以开设专题的讲座,进而通过正确的积极向上的引导来让学生实现所学习的知识与环保内容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生活中一些环境问题的解决。通过科普活动的组织来实现薛恒在环保意识上的提高。教师可以契合现在环境保护的节日,诸如,地球日、植树节等等,带领学生进行环保活动的参与来实现环境保护理念的宣传,同时还可以利用黑板报以及校报等方式来实现环境保护宣传的感染力的提高,最终实现学生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
十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然而,与经济飞速发展相伴随的是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生态环境是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它的好坏与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保护生态环境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主动、积极有效的管理,更离不开全社会公民的共同参与,要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重视提升公众的参与意识。
一、参与和参与意识
参与通俗的讲就是加入某种组织或某种活动,参与属于人的一种行为。参与意识属于主观范畴,是个体积极、自觉加入某种组织,参与某种活动的心理状态。在环境保护领域,参与意识是指掌握了一定程度的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的人,发自内心地产生的一种环境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意识,这种意识不仅能促使其够按环境保护的要求自觉地调整自己,而且能够严格地监督他人;不仅不做危害环境的事,而且能够劝导和限制他人危害环境的行为。[1]
意识引导人的行为,要促进个体参与到具体行动中必须培养其相应的参与意识,才能真正做到主动、积极参与而不是被动、消极参与。一切的行为的改变都是以观念的改变开始,一切的成功也往往是从确立正确的观念开始。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与公众参与意识有着很大的关系。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首先取决于公众的环境参与意识,公众环境参与意识是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所必须的思想和心理条件。
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是实现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前提。现代社会是一个民主的社会,民众是环境保护的主体,在环境保护事业中处于主导地位,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们参与意识的提高对环境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影响。人类要使自己的环境行为符合环境规律,在实施环境行为之前,必须树立正确的观念,即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和动机。因此对公众环保参与意识的培养显的尤为重要。要有效的提高环境质量,改善我们的环境,首先要从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开始。
二、环境保护需要全民参与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它为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须的资源和条件。然而,工业文明产生和发展以来,生态环境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当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危害生命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体性因素,引起了各国政府和国际性组织的高度重视。人类要更好的生存,经济要更良性的发展,就必须要保护好我们所依赖的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是一项造福亿万人民的伟大事业,需要亿万人民共同关心、自觉参与。“环境保护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没有国际间的广泛合作,没有各国制定的法律、法规,没有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制止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2]
环境保护是公众自身的事业,需要公众广泛参与,需要各方面的相互配合,靠少数地区、少数部门和少数人是做不好的。政府相关部门要唤醒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广大民众在环境保护过程中的智慧和力量,使公众成为中国环境保护的主力军,环境保护事业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形成社会力量,为共同创建“绿色家园”而努力。
我国一系列相关法律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直接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中国公民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的宪法根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4]当然,法律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做出的相关规定不能掩盖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程度仍然很低的现实。环境保护工作从一开始就呈现出“政府依赖型”的特征,都是由政府积极制定政策,强制推行政策,而公众消极参与或能不参与,这也是我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的重要原因。
公众参与不仅是改变环境状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而且对政府、企业等履行环境管理和保护义务有重要的监督作用。公众不同于政府,政府是社会的管理者,而公众是一种非政府的社会力量,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有助于政府对环境问题进行全方位的认识和把握,以便制定合理的、全面的政策,对环境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治理;另一方面,公众以主体形式参与到环境保护,使其能够更深刻地体会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有利于其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有利于公众对环境政策由消极、被动变为积极、主动的响应与合作,最大的减少具体政策执行中的冲突与摩擦,保证环境政策更加富有成效,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总之,真正有效的环境保护除了强有力的政府行为外,需要极为广泛的社会参与。
三、培养广大民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意识
公众参与意识的培养是环境保护,实现全民参与的基础,没有它,一切环境保护手段、好措施都难以取得实际的效果。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应成为每个公民应具有的基本意识。当前政府机关和相关组织在提高公众环境保护参与意识方面做了许多有益探索,但仍然不能令人满意。笔者认为提升公众的环境保护参与意识不能只停留在喊口号、搞宣传上,还要有一套完整的制度、监督、检查和评价体系做保障,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上做出努力:
1.重视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培养公众的环境保护参与意识,要注重宣传,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从而逐渐唤起民众对环境保护事业的认同。首先,我们可以组织人们参加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各种传统的节日,例如:“3月12日植树节、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进行宣传,让人们在宣传中对我国的环境状况和环境污染形势形成基本的认知,使其感受环境危害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的破坏力,进而创造一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并倡导各种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社会公益劳动。如电视上举办大型的环保节目、增设关于环境问题的期刊和杂志,为作家们创作环境保护的绿色文学提供专门的阵地、新闻和网络等媒介大量报道典型的环境污染案例和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等。
2.环境保护部门和社会团体联合开展环境教育活动
增强公众的环境参与意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对公众进行教育和熏陶。为了使公众参与环境教育活动,并从中接受教育,受到启迪,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广泛联合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利用这些组织和团体的亲民性优势,共同搞好对广大民众的环境保护教育。
3.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
要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政府在制度上要对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给予制度上的保证。不断完善有关公民权的法律规定,确立法律上可实施的公民环境权,保障公民能够有效行使环境健康权、知情权、检举权、参与权等各方面的权力;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把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污染事故及处置、环境决策等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制定各种环境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制定制度和工作机制,组建民间环境保护自愿者队伍,政府相关部门要给予有力支持;完善涉及公民环境权的相关民事、行政诉讼制度和民事、行政赔款制度,包括有关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使公民在环境权利受到损害时获得及时的法律救济。
4.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政府在处理社会事务过程中处于核心领导地位,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参与意识必须重视政府的引导作用。
首先,在经济方面,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不能仅仅以GDP为核心还要把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政府绿色政绩)纳入到对其考核范围之列,增强地方政府环境法治观念,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使其监管职责更有效的发挥。
其次,在政治、社会方面,各级政府和各个重要决策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环境管理工作中,要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调动和发挥公众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奖惩手段使公众不断调整自身的行为,形成一种社会效应,这无疑有利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
再次,在文化和道德方面,要让尊重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一种文化价值取向和新的道德规范。要倡导生态伦理,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将生态文明意识上升为主流思潮和时尚观念。通过政府的引导,不断建构能够影响公众思想和行为的生态保护文化氛围和生态保护伦理体系,从而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公众的行为,并与破坏生态环境的思想和行为做斗争。如:倡导实行家庭绿色消费,倡导创建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家庭绿色消费是当今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其主要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在满足其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尽可能少地使用资源和有危害原材料;在产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消耗,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最少。绿色社区不仅包括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节能和新能源等设施,而且还应该拥有环保志愿者队伍和形成一定比例的绿色家庭,开展持续的环保活动。
总之,要通过各方面的措施和努力使广大民众逐渐养成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好道德准则和行为习惯,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的风尚。
参考文献:
[1]杨朝飞,庄国泰.地球与孩子――环境保护与儿童发展[M].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1996:126.
[2]王建,邹建.环境保护[M].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78.
[3]陈叶兰.论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3).
[4]杨耀明.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理论与实践[J].环境保护,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