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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7:42:36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矿山安全生产形势,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篇1

一、关于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2月2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了平稳的良好势头。

总结起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召开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与镇(街道)、部门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区政府《关于**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二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持续不断。从元月份起就及早着手,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的行为进行了检查、整治。三是体制、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区政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区安委会成员。各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不断加强,同时,镇(街)安全制度、档案管理、安全台帐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有的镇(街)已经走上规范化轨道。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可掉以轻心。截至目前,全区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65起,死亡3人;采石场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石膏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年初就发生了这么多事故,同志们务必要高度重视,切不可麻痹大意,要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二、关于石膏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由于特殊的产业结构特点,石膏矿山企业一直是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区现有石膏矿山生产企业13家,年设计生产能力达240万吨,是全省的石膏主产区。早在**3年,省政府和省安监局就把我区的石膏矿山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重点监管范围。对此,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逐步探索实践了管理程序规范化、工作要求标准化、隐患治理科学化、技术服务系列化的“四化”工作思路,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意见规定,并从体制、机制、投入等方面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各镇(街道)、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石膏矿山企业坚持依法办矿,认真履行职责。从总体上看,我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已初步建立和形成,安全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稳定并日趋好转。但是,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安全发展目标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管理干部,尤其是个别主要负责人,没有完全摒弃单纯追求效益的思想和做法,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最大效益”的安全发展理念,常常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到具体工作时就不能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不能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个别膏矿没有形成完善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不能主动查找和消除隐患,被动应付上级检查,得过且过,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不研究、不落实,满足于粗放式经营,习惯于低层次管理。部分石膏矿以工区为单位进行生产包干,安全生产上以包代管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在放炮员、绞车司机、安全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方面,权力下放工区,对其管理过于松散,流于形式,把关不严,监管不力。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我区膏矿均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大部分为镇办企业,建矿之初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设计、图纸不完善,矿山生产存在不同程度的盲目性、随意性,如井筒安全设施设计不完善,大面积采空区治理措施不到位,保安矿柱设计不规范等问题,给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带来较大困难。一些膏矿安全投入不足,生产方式、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装备差,采掘机械化程度低,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三是大面积采空区等重特大隐患难以在短期内消除。经过二十多年的开采,我区石膏矿山产生了大面积采空区,经过自然冒落和人工放顶,目前仍有近50万平方米的采空区尚未处理,这些采空区虽然目前大部分尚未出现压力显现,但其来压时间、来压周期有待观察,必须进行全天候监测,采空区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重特大隐患。四是管理技术人才缺乏。管理技术人才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部分膏矿管理人员安全理念陈旧,管理水平落后,一线职工多是流动性较大的农民工,缺乏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安全技能,甚至缺少必要的自我防范能力,难以完全适应膏矿安全发展的需要。五是“三违”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膏矿安全管理不能做到精细化,特别是对井下提升系统设备维护保养、供电设施管理等方面不到位,对一些日常安全管理问题,不认真排查、整改,往往习惯成自然。对此,我们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分析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思想认识上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措施上做到统筹兼顾,对症下药。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认真做好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7年是我区安全生产的落实年、攻坚年和创新发展年,也是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一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贯穿到石膏矿山的各项工作中,用安全发展理念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把握规律、指导实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抓基层,打基础,标本兼治,重点治本,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推动我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是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石膏矿山法定代表人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建立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制度,认真填写下井记录;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推广特种作业人员由矿部集中统一管理的做法,逐步实行安全技术管理总工程师负责制;要制订并落实以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采取积极有效的奖惩措施。通过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是管理责任和投入责任的落实,确保劳动者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防范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环境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从业人员的行为依法规范有序,从而全面提升石膏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要全面推进石膏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今年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在去年3家膏矿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上,**7年底,其他10家膏矿要全部达到三级标准,**8年,全区石膏矿山企业要全部达到二级安全质量标准。

三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执法力度。坚持依法治安,全面开展石膏矿山安全生产的综合检查和执法监察。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安全检查方式,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增强检查的实效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今年要突出重特大隐患治理和违章违规行为的查处,在石膏矿山企业深入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对经评估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虽经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处罚力度,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应予处罚的,要坚决予以处罚,决不姑息。

四是要继续开展重点项目专项整治。要适时开展顶板专项整治、井下安全设施专项整顿、爆破物品专项整治和工作面用电专项整治。顶板管理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巷道成形、顶板留设、二合顶处理和安全员到位履职情况;井下安全设施专项整治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小绞车运行和“一坡三档”情况;爆破物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库房建设、放炮器使用、火工品存放数量以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工作头面用电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干式变压器、临时用电线悬挂和相关原器件合格率。

五是要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要加快采空区预警预报和膏矿积水问题项目的科研攻关,实现用科研成果指导石膏矿山安全生产。总结采空区岩音预报工作,改进岩音自动报警装置,尽快达到实用化、可控化。围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动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石膏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在去年石膏矿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基础上,安装终端设备,实施全矿区统一联网,全面实现石膏矿山远程监测监控。要大力开展采矿机械化推广工作,积极探索采用机车运输、机械化装岩,努力提高矿山生产的机械化水平。

六是要着力推进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好《**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继续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措施。大面积采空区和上层积水问题仍然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大面积采空区,要在原来调查摸底、分类分级的基础上,重新核查,分片进行会诊论证,做到“一矿一策,一片一策”,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并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对甘沟膏矿来压采空区,要尽快组织实施人工放顶。对于上层积水问题,特别是吴林矿、底阁五矿西井和利华矿、峨山二矿、底阁五矿东井等水患,由区建材局牵头作进一步研究论证,分别实施放水和联合抽排水方案,力争尽快消除事故隐患。

七是要认真搞好职工培训教育工作。企业“三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力,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已成为引发石膏矿山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今年要按照实用化、实效化的要求,在职工教育培训上取得新突破,不断解决安全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缺乏的问题,全面提高石膏矿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在去年组建石膏矿山安全培训中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不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走出一条岗位技术技能与全员安全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之路。逐步把矿区安培中心建成有一定教学质量的技术培训机构和深受职工欢迎的职工培训学校。要按照“安全抓全员,全员抓安全”的要求,尽快推行石膏矿山全员持证下井制度,未经培训,不得下井作业。建立培训信息档案,对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信息入库管理,实现人、证、岗的完全统一。从今年4月开始,市安监局把石膏矿山企业的工区长、班组长列入培训重点,各石膏矿山企业要按照要求及时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八是要履行好石膏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办矿、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镇(街道)和部门要把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镇(街道)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石膏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并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安监、建材部门要针对石膏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协调、指导企业解决重大安全问题,跟踪搞好督查落实。公安、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供电等与石膏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在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职责的基础上,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切实解决石膏矿安全监管中的问题。各石膏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确保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和管理理念贯彻到各个生产环节、贯彻到每位职工。要严格行政责任追究,严肃事故处理。对石膏矿山安全生产中发生的各类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篇2

一、中深孔爆破的意义

1.整体改变矿山安全生产状况。露天矿山浅孔爆破技术必须分台阶自上而下开采,使用浅孔钻穿凿炮孔,并实行多排多孔控制爆破。因此,露天矿山实行中深孔爆破,解决了露天矿山分台阶开采和浅孔爆破两大问题,能够整体改变矿山安全生产状况。

2.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中深孔爆破技术对于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露天矿山事故,多数是因不分台阶开采而造成高处坠落、坍塌、浮石打击和爆破飞石等事故。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改变了传统的开采方式和爆破方法,实现分台阶开采和多孔微差爆破,可以预防因不分台阶开采和浅孔爆破造成的事故。

3.保障矿山从业人员的安全。中深孔爆破技术改革了矿山开采方式,实行自上而下的分台阶开采,从根本上改变了高陡边坡、一面墙、掏底崩落等不安全的违规开采方式,消除了矿山作业人员在不安全状态下冒险作业的行为,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矿山开采中高处坠落、坍塌、浮石打击等事故,从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有了根本的保障。

4.保障矿山爆破安全。采用多孔微差爆破的中深孔爆破技术,根据最小抵抗线的大小和爆破经验,按一定方式布置较多的炮孔,进行较大面积和体积的爆破。中深孔的药柱均匀装药,各炮孔炸药微差分段起爆,具有爆破的作用力均匀,振动小,爆破量大,爆破效果好,爆破次数减少,飞石不远,爆堆相对集中,爆破后的边坡基本没有浮石等优点,改变了传统爆破方式的弊端,从根本上提高了爆破安全系数,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爆破事故。

5.提高矿山生产综合效率。中深孔爆破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能够提高矿山生产综合效率,促进露天矿山的发展。实施中深孔爆破,不仅在改变矿山传统开采和爆破方式,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预防矿山事故等方面起重要作用,而且对于整合矿产资源,扩大生产规模;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控制矿山开采次生灾害,保护生态和周边环境等各方面都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从而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6.促进矿山开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推广,能够促进矿山开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矿山开采是事故量大、事故频发的行业。矿山大部分都是露天矿山,在矿山事故中,露天矿山事故占的比重很大。通过在露天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露天矿山事故,使矿山的安全形势渐趋稳定,从而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施

1.要深入贯彻,加强宣传,做好引导,统一思想。按照新的政策要求,积极做好引导工作。大力宣传贯彻露天矿山开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以及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有关要求、政策和措施,向矿山企业法人宣传好中深孔爆破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说明中深孔爆破对矿山企业将要带来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矿山法人树立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信心。组织有关人员到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较好的地方和矿山现场参观学习,帮助矿山企业业主算好安全账、经济账和社会效益账,消除不愿投入和怕吃亏的

心理。

2.要积极宣传发动,做好教育培训,服务于矿山企业。通过教育培训和现场参观,让矿山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掌握潜孔钻和中深孔爆破的基本常识,以及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优越性等,加强对露天矿山潜孔钻穿凿炮孔和中深孔爆破有关技术和操作方法的培训指导,解决好中深孔爆破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难

题,消除矿山从业人员不会使用潜孔钻,不会实施中深孔爆破的担忧。

3.要加强监督,严格执法。凡具备推行中深孔爆破条件的新建露天矿山项目,开采和爆破方式必须设计成中深孔爆破方式,必须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否则,安监部门不予审批办理“三同时”手续,不核发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按规程要求分台阶开采和爆破的露天矿山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安监部门要按高限从严处罚,并下达停产停业整顿指令书。凡没有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而发生事故的,必须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经过整改达到安全条件,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由安监部门检查验收批准后才能恢复生产。

中深孔爆破,是露天矿山开采的一项重要安全技术,是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要把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作为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凡是适合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而没有推行该项技术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时,不予换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科学的管理、整体推进

条件适合,结合实际。凡适合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都要推行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开采型材等特殊石料的矿山不适宜实施中深孔爆破,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采石场,只要能实行分台阶开采的可不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对适合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的露天矿山企业应加以明确。

技术设备,形式多样。中深孔爆破穿凿炮孔所需要的潜孔钻,应根据矿山规模、开采需要和经济条件选购。规模较大的矿山需要用台车型潜孔钻,小型矿山一般可使用支架式轻型潜孔钻。有条件的露天矿山企业,可以独立购买潜孔钻;没有条件或规模小的矿山企业,不必独立购买潜孔钻,可以采取租借潜孔钻的办法解决设备问题。露天矿山数量多、穿凿炮孔量大的地方可组建潜孔钻穿凿炮孔专业服务队,实行有偿服务。

篇3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安全生产的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要以人的生命为本,把事关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就是要从人的需求出发,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出发点。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健康为本,保障生命健康是人的第一需要,如果不顾及人的生命健康,不顾及在生产过程中人的安全,就根本谈不上以人为本,谈不上安全发展。而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键是要加强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以制度促生产、保安全。

当前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无法可依。非煤矿矿山行业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建设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一是缺乏专门法予以调整。目前关于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主要有《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1992年《矿山安全法》出台后,随着非煤矿矿山行业16年的发展,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工作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急需对《矿山安全法》进行完善,《安全生产法》主要调整除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以外的各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门针对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的有关条款较少;二是对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的技术要求、法律、法规研究不够;三是在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的设计、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等停留在定性的原则条款方面,技术层面的可操作性差,缺乏量化的技术指标;四是各行业专门安全法规、标准缺乏相互衔接。实现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完善的、关系协调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体系,需要针对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将原各行业部门的安全法规、标准进行协调、归并、修订,及时变更执法主体,补充和完善新的规则和技术内容。

在法律法规暂时难以修订的情况下,要加强地方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建设。

一、加强地方立法。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要求,针对实际问题以及监督管理中的重点、难点工作,以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形式,及时出台操作性较强的规定。在地方立法中,要注重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赋予基层政府一定的行政执法权,使其权责统一,有利于监管工作的开展。由于非煤矿矿山行业安全隐患多,事故频发,因此需要对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次数,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我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多数处于偏远山区,路途遥远。目前,监管任务较重的区县(市)级安监部门负责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人员有近40人,每个部门平均仅有2人,有的监管十几户企业,有的监管多达几十户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难度相当大。对于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能够较市和区、县(市)政府先期予以发现,故应当最大效能地发挥基层政府即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应当做到权责统一,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内非煤矿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缺乏安全生产监管的权力,缺乏制约违法行为的有力手段,权责不统一,不利于监管工作的开展。因此,通过地方立法赋予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一定的行政执法权,能够及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给予有效遏制,对事故隐患及早排除,以便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推行机械通风和中深孔爆破等企业生产行为,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中毒与窒息是地下井工非煤矿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发生的常见原因,多由于开采放炮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通风不畅而发生。国家安监总局对此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地下矿山要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另外,爆破安全在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露天采石场实施爆破,大多以浅孔爆破、扩壶爆破等形式为主,爆破时产生飞石、噪音、冲击波及爆破振动,且易造成坍塌事故,国家和省也多次下发文件要求适应条件的企业要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因此,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定,并规定对不实施机械通风和中深孔爆破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以便加大推行的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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